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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梦瑶从帘子后面悄悄看过去,见文旭是个高大威武、眉目清秀的少年,但从相貌上看,与沈如初倒也相配,但男人最重要的不是相貌,而是内在,至于内在,那包含得东西实在太多,人品,性情,才学,家境,出身等。
    她看了一眼正在整理看手札的宫云枫,心中的幸福缱绻开来,轻轻地握住宫云枫的手,道:“在我心目中,谁也比不过你,今后你就是我生活的全部。”
    宫云枫淡淡一笑,没有及时回应,也未说出泼冷水的话来,让唐梦瑶这样的官家小姐说出这般直白的情话,即便是婚后,也知道她是难为情了。
    “怎么,你觉得我比那文旭更优秀?”宫云枫未抬头,已经猜出唐梦瑶之所以说出这番话,应该是见了文旭的缘故。
    唐梦瑶嘤咛一声,撒娇道:“你真坏!在我心中还有谁比你更优秀?就算是一百个文旭也比不上你。”
    宫云枫放下手中的手札,拉着唐梦瑶坐在自己的腿上,道:“让你跟着我吃苦了,安阳比不得上京繁华。”
    唐梦瑶笑道:“那是我心甘情愿的,有情饮水饱。”
    且说文旭陪着沈如初出了医馆,沈如初笑道:“怎么不见你那两个属下?”
    文旭笑道:“其中一个病了,我让他早些歇息;若只派一个人过来。我不放心,正好没事。”
    沈如初笑了笑没说话,与文旭在一起的感觉就像是前一世在谈恋爱,比恋爱的感觉少了一点亲密。比相亲的感觉又多了一份信任和了解。
    走到半路,文旭忍不住开口,道:“我,我还有点紧张。”
    沈如初笑道:“紧张什么?”
    “婚事,我们的婚事。”文旭如实回答。
    沈如初又笑,道:“怎么,后悔了?我可是记得某人当初可是毛遂自荐了好几次哦,不然我才不会选某人呢。”
    文旭急忙赔笑道:“不是,不是!绝不是后悔了,我是想着怎样把婚事办得更好一些。”
    沈如初点点头。却无法直视他的眼睛。那眼神实在太过灼热。任谁都会被融化在其中,她还不想沉迷,或者说。她还没做好接受这份感情的准备,至少现在没有,她所累积的阅历还不足以承受这份感情的厚度,但她会去努力。
    既然选了文旭,便会试着相信这就是她携手一生的良人。
    “初儿。”文旭激动地抓起沈如初的手,牢牢地放在掌心里,抱在自己的胸前,深情地注视着她,一双漆黑的眸子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沉声道:“你还记得那对大雁吗?我会发誓。我会像那对大雁一样,忠贞可靠,一辈子只有一个配偶,我会努力让你过上好日子。”
    沈如初脑袋嗡嗡叫了半天,上辈子也曾谈过恋爱,甚至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这是她听过的最炽热的表白和承诺,她不知道说什么是好,有些感动,想哭,但却欢喜地笑了,半晌才道:“我信你。”
    接下来的一个沈如初安心地在家准备嫁衣等,有钱人家的姑娘可以找一群能工巧匠来府里定制,像沈家这样的家境少不了要亲自动手,沈云忠早就派了秋蕊、周婆子来帮忙,沈如初是不懂什么女红的,绣品少不得要自己去买。
    说起来,还要感谢沈芝媛,别看她整日闲荡,这手里的针工却是数一数二的,帮着沈如初做了不少事,对于这一点沈如初是挺感激的,毕竟拿人的手短,一改往日的成见,觉得这沈芝媛也并非一无是处,身上也有可圈可点之处。
    “姐姐,这被面子的刺绣我帮你做好了,双面绣,你看看哪里要改的。”沈芝媛笑道,抱着一团锦缎被子过来,这锦缎还是文旭送过来的聘礼之一,按风俗,女方的陪嫁里要有八床春夏秋冬的被子。
    沈如初象征性地摊开一看,笑道:“真不错,妹妹的手真巧,真不知道要怎么感谢妹妹呢。”
    沈芝媛笑道:“要感谢我还不简单,到时也帮我画几个花样,姐姐画的花样我都是第一次瞧见,瞧着怪新鲜的,也淡雅。”
    沈如初笑道:“好啊,改明儿你嫁人了,一定帮你画。”
    说到嫁人,沈芝媛面露喜色,道:“姐姐,我先要恭喜你找到文大哥这样的如意郎君,我看得出来文大哥是真心实意喜欢你,在意你。不过我呢,也有一件喜事。”
    沈如初笑道:“和我还卖关子,快说。”
    “马公子说了,五月纳我进门。”沈芝媛说这话的时候,神情骄傲,踌躇满志。
    沈如初一愣,不好打击她的积极性,又想着既然沈芝媛与那马文俊已经不清不白,能进马家的门倒也是个不错的结果,虽然在她看来是退而求其次了,但在普通百姓心中,马家之妾的位置可是香饽饽,趋之若鹜,求之不得。
    “好,先恭喜你。到时让伯娘也把你风光大嫁了。”沈如初笑道。
    高氏对沈如初依旧不冷不热,即便自家的两个子女包括儿媳妇都和沈如初打得火热,她依然无动于衷,她以自己丰富的人情世故的经验来看,这个沈如初不简单,迟早要骑到他们大房的头上。
    沈如初抱着“礼尚往来”的态度,对待高氏不卑不亢,事实上,从高氏想方设法将自己卖到马家当妾时开始,二人就结下了梁子,后面又发生了绑架的事件,而沈芝媛与高氏都非常可疑,她之所以不计较,是看在沈云忠的面子上,不管怎么说,始终都是一家人,只要她们不再犯,有些事她会努力让它成为过去。
    沈如初送了一口气,抬头望了望天,这安阳城别的没有,空气却是一等的新鲜,天空是一等的蓝,尤其是早春,冰雪渐渐融化,万物复苏,正是生机勃勃之时,虽说略有困倦,但心情却是好的。
    唯一不足的是,北方地寒,春寒料峭,接近三月,依然严寒。
    杨嫣本来是想搬出去的,这个话头在沈云忠放出话之后,被她亲自提起,沈云忠倒也无法可说,只是又碰巧赶上了沈如初的婚事,杨嫣少不得权衡一番,若说沈家她倒是真没放在眼里,偏偏对这个小姑子待见得不行,加上沈如初真有几分本事,不出一个月的时间便治好了她的月例不调之症。
    她若这时候搬出去,作为嫂子不能帮衬小姑子的婚事,多少失礼,倒也收了搬到新宅子的心思,叫了自己的如画、静儿帮忙做些事,又命管事的大嫂白大娘从自己的陪嫁里选了不少值钱的东西送过来。
    经过这段时间的精心准备,沈如初这才知道原来成亲要准备这么东西,有这么多讲究,暗叹自己真是长了见识,而且在这个忙碌的过程中,人人都带着欢喜的心情向她道喜,让她一度沉浸在欢喜之中。
    偶尔,她也会疑惑,这坑来的竹马郎君又会怎样对待自己?自己后面的道路又该如何走下去?
    疑惑归疑惑,这段时间可谓是喜事连连,好事成双。
    先是前头院子里的春燕成亲了,总算嫁给了周翔,虽说周翔不成气候,但好歹家里又爿店,马相过得去,最主要的是春燕喜欢,又是明媒正娶,落胎那档子事应该是可以遮掩过去,将来生个白胖小子,小日子自然不会太差。
    接着,便是沈燕飞订了亲事,说得竟是沈庆兰婆家的一个家下堂妹。说来也巧,正是元宵节那晚沈燕飞捞起的那盏花灯牵的线,原来当晚那姑娘就在附近,悄悄躲起来看见了沈燕飞捞起了自己的花灯,更巧的是,她捞到的花灯正是沈燕飞放出的那只。
    真是缘分来了挡也挡不住。
    后来一打听,竟是吴浩远的家下堂妹,沈如初最初从心底是反对这门婚事的,吴浩远是什么德性?那是只披着人皮的狗!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吴浩远是那龌龊的性子,难保这吴小姐也是一样的品性,后来听沈庆兰说,这吴小姐与吴浩远都出了五服了,沈如初这才放下心来。
    沈庆兰出面,撮合了这门亲事。
    最高兴的人是沈云忠,以往反对他与千雪来往,后来沈燕飞一再反对寻亲事,他便认定沈燕飞的倔脾气上来了,九头牛拉不回,恐怕自己是活不到看见他娶妻生子那一天了,没曾想风头一转,沈燕飞竟寻了一门好亲事。
    接下来的好事简直让沈家的人兴奋得鸡飞狗跳了,杨嫣怀孕了!
    这对期待四世同堂的沈云忠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喜讯,沈如初确诊之后,沈云忠穿了新衣,焚香沐浴去祠堂拜祭列祖列宗了,自此之后,便是想尽一切办法让杨嫣过得舒心、开心,就连沈如初的婚事也为沈家的第四代让步了,沈云忠根本顾不上沈如初的婚礼还差了什么,倒是隔三差五就吆喝着沈如初来给杨嫣把脉报平安。
    高氏要做祖母了,自从知道这个消息,既不上街也不走访了,整日里陪着杨嫣,想讨好这位背景优渥的儿媳妇,可是杨嫣不领情,想想也是,婆媳之间哪有那么多共同话题?
    说说讲讲,忙忙碌碌,转眼便到了三月,沈如初的婚事近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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