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今天一更,本章为九千字大章(为粉红75张、80张加更)
    沈如初嗔道:“你我之间还言谢?”
    文旭立马起身道:“你先休息吧,我出去一下。”
    沈如初道:“你现在要去马场?”
    文旭笑道:“怪不得我们是夫妻,这么心有灵犀!没错,我现在要马上赶到马场,将后山查找一下。你先睡,我很快就回来。”
    沈如初点点头,道:“你要小心,多带点人马,他们若真是将军马藏在了后山,恐怕也是做好了应战的准备,死伤是难免的。”
    文旭道:“放心,上战杀敌是我的强项,这么多年都平安过来了!”
    沈如初听了这话,觉得有些不吉利,又担心文旭自信轻敌,急忙道:“不准你这么大言不惭!哪有你说得那么简单,一定要谨慎小心,千万不要斗狠逞强!”
    文旭道:“遵命,夫人!”
    沈如初急忙转身去屋里取他的盔甲,却被文旭制止住了,道:“我就这样出去,穿着盔甲太容易惹人注意,说不定我们家附近就安插了不少眼线。”
    沈如初见文旭如此谨慎便放下心来,依依不舍地将他送出了家门,又再三叮嘱如意好生照料文旭。
    文旭笑道:“家用的钱我就放在桌子上的,事情若是棘手,我可能要缓几日才回来,你自己在家多吃点好的,你看看你多瘦!有什么需要就去买。我看你连地龙都舍不得用,真是替我省钱。”
    沈如初笑道:“我那是勤俭持家!不要婆妈了,早去早回,一定要小心。”
    正说着,遥遥听见马蹄声,沈如初与文旭的脸色微微一动,马蹄声越来越近,显然是朝他们家方向来的。
    待看清来人,二人双双松了一口气。
    只见宫云枫与其小厮红翼从马上跳下来。道:“你们这是要出去?我有重要事情和你说。关于军马的。”
    沈如初、文旭、宫云枫三人各自对视了一眼。点点头,进了文家的客房。
    “你也认为军马还在马场附近?”文旭道。
    宫云枫点点头,道:“我的人在后山发现了很多马蹄印,本来这些人是有备而来,一路上将马蹄印都扫清了,但是后山是半土半石,残留了不少马蹄印,还有马的粪便。这么个马群不可能轻易送到关外,在城内又找不出这么大的场地喂养,唯一可能的就是在马场——从后山到马场。路途短,不易被发觉。曝光的概率小,成本也最少。”
    文旭看了一眼沈如初,笑道:“初儿也是这么分析的,我正打算去后山一趟。”
    宫云枫又道:“你此番前去要小心,防止他们狗急跳墙,如果他们被发现了,将这些军马全部处死。你依然难逃罪责。”
    文旭点点头,道:“这个问题我想过了,尽量避免的。走吧,兄弟,我要出发了,谢过!改日登门道谢。”
    沈如初将文旭、宫云枫送出家门,这才回屋休息,但哪里睡得着,干脆批了件衣服起来研究《毒典》——恐怕安北王府很快就会派人过来了。轩辕吉安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必须有点真本事。
    且说文旭出了家门,当即名如意去请了刘力俊和石磊来,这二人知道马场出事后,这两日也是衣不解带,随时处于备战状态,见文旭命人来传,当即去了自己的营帐,召集自己属下,各自带了一小队人马就奔赴了西郊马场。
    文旭去了章必清的营帐,亲自请了章必清出马,这章必清现在是云骑尉守备,是文旭的上司、大哥,二人有着过命的交情。
    文旭跪拜了章必清,道:“章将军的恩德文旭铭记于心,文旭愿意肝脑涂地,誓死报答将军。”
    章必清哈哈大笑,道:“你家有娇妻,舍得你那位娇滴滴的美人?”
    说得文旭一阵不好意思,想起沈如初,他心的微微动了一下,虽然在临战前夕这种悸动显得不合时宜,但那轻轻微微的心动就像是慢慢展翅的蝴蝶,在破蛹而出时的轻柔、光彩和欢心。
    “来人,把我盔甲拿来!”章必清命令道。
    一个侍卫兵将他的盔甲拿出来,他扔给了文旭,道:“穿上吧!”
    “这……这怎么行,这可是将军您的……盔甲。”文旭推辞道。
    章必清一扬眉毛,道:“我的盔甲?你穿这个可以打仗?穿上,这是命令!”
    文旭穿好盔甲,走到案前,将自己的作战计划说给章必清听:“我领着人马从后山的正门进去,他们对我有防范,所以,会把全部的注意力和火力都放在对付我之上,将军可以从右侧包抄过去,以防他们逃散。左侧是天险,想必他们不会蠢到自绝生路。另外,我安排了一群人悄悄翻过去,以做内应。”
    章必清点点头,道:“我知道该怎么做了,你赶紧出发吧!我会命下属带一千军马过去支援你的!”
    文旭铿锵有力道:“是,将军!”
    第二日的丑时,正是人最为困顿的时候,文旭领着一支五百人的军队绕道后山,后山的确有个寨子,屯扎了一些散兵游勇,一副土匪的装扮。
    “什么人?”站在瞭望台上的人吆喝了一声。
    文旭不答话,招呼手下一名弓箭手“呼”地一箭射过去,那喽啰闷声摔了下来,接着便听见寨子里一阵躁动,就听一个粗暴的声音喝道:“他奶奶的,都给老子精神点!麻溜地!”
    很快,便看见几人举着火把去报道,文旭冷声道:“先把那个人干掉!”
    一只冷箭放过去,却被那人躲开了,传来一声爆喝:“什么人,放冷箭伤老子!”
    寨子安札在半空中,地势不平整,典型的易守难攻,若是硬攻打过去,肯定死伤惨重,文旭根据地理情况,选择了弓箭为主。
    “射箭!”文旭下达了命令。
    上面的人也不示弱。当即招呼了一群人呼啦啦地射出了几箭。但这些人无论是武器装备还是武功身手都不能与文旭带来的军队相提并论,加上他们根本没想到文旭这么快就带人找到这里,也没打算硬碰硬地对峙,所以,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攻势,他们当即慌了手脚。
    “快去!把那些畜生都给老子宰了!哼,谁怕谁!”还是那粗暴的声音。
    文旭接过弓箭,瞄准那个壮硕的身影,“嗖”的一箭,就听一声叫骂“他娘的。射老子!疼死老子了!”
    文旭道:“冲上去,抓几个活口!”
    一队人马往半山腰冲过去。山中之人留下一小批人负隅顽抗,大部分人开始逃窜,却不知道章必清早已部署好了军队,就等着他们自投罗网!
    而悄悄潜进去的刘力俊、石磊等人,已经暗中埋伏起来,将那些看守马匹以及想要放毒烟将马匹全部毒死的贼寇全部就地解决了,顺带留了几个活口。
    寅时刚过。文旭便于刘力俊、石磊碰头了,三人握着拳头对碰了一下,文旭笑道:“辛苦二位兄弟了!”
    石磊骂骂咧咧,笑道:“少他娘的和我们客套!进去点点吧,看看军马够不够!这批贼子真大胆,连军马都敢盗!”
    刘力俊横眼看了一下石磊,道:“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就凭这几个毛贼,有胆子去盗。却没那个本事!”
    文旭道:“先去看看军马,回头我请二位哥哥喝酒!”
    石磊笑道:“放心,便宜不了你小子!”
    军马果真在那里,匹数没有错,只可惜有些军马遭受过虐待,伤势不轻,有好几匹都已经瘸了,估计是上山途中被打的或者摔倒过。
    文旭当即命令马倌将那些受伤的马匹分开饲养,及时施药救治。
    “这些军马现在送回马场?”刘力俊试探着问道。
    文旭摇摇头,一个更大的计划在他心中形成。
    堵在一旁的章必清属下轻轻松松地将那些贼寇一网打尽,捉了不少活口。
    文旭没有回马场,而是进了章必清的营帐,章必清也是一夜未睡,见了文旭哈哈大笑,道:“好小子,这么快就凯旋而归啊,我还没来得及给你准备庆功酒呢!”
    文旭笑道:“哪里需要准备,我可是清楚地记得将军帐里有坛十年酿的竹叶青,不如……”
    章必清捶了他一拳,笑道:“好小子,学会顺势上竿了!军马少了没有?”
    文旭摇摇头,道:“数字是对的,甚至还多了几匹。”
    章必清笑道:“你小子,还赚了啊!”
    文旭笑道:“是啊,这一仗没白打!下了两匹小马崽,还有几匹是他们自己训的马,都是良驹,回头送一匹给将军过过瘾。”
    章必清点点头,正色道:“你可知是何人所为?”
    文旭道:“说到这个人,文旭真是得罪不起,所以,还请将军再帮个忙。”
    章必清道:“哦?你得罪不起的人?”他想起了校场那件事,眉头皱了起来,道:“若真是那个人所为,莫说是你,就是我,也得罪不起。你需要我帮什么,我能帮的自然尽力。”
    文旭抬起头,眸子晶亮,眼神真诚,道:“将军,请您引荐我去见马元帅。”
    章必清微微一惊,道:“你是想?”
    文旭郑重地点点头,道:“将军,您觉得我还有其他选择吗?”
    章必清点点头,道:“你是如何计划的?”
    文旭顿了一下,他知道想得到章必清的帮助,就必须对他坦诚,于是将自己的计划合盘托出,章必清听后沉思良久。
    这个计划对章必清也很有利,他现在是马征明的得力属下,但从明面上来看也是胡山海的属下,因为他暗中效忠马征明,所以胡山海对他多有刁难,胡山海这个位置很多人盯着,就资历和能力来说,他最有可能上任,即便做不到副帅的位置,至少可以官升一级。
    再者,若是能把胡山海及其部下一举歼灭,对马征明来说,他们就是立了大功。将来论功行赏也不会亏待他们。
    “胡山海背后的势力不是那么好对付。马元帅之所以忍耐到今天,不是没有理由,如果你想把他拉下马,一定要有个妥善的策略。”章必清道。
    文旭冷声道:“民间有一句老话: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胡山海这个人留不得,现在就是个好机会,如果胡山海私自命人劫走军马,还暗中与北夷人勾结,你说会是什么结果?就算是有人想罩着他,这样的罪名摆在这里。谁愿意……何况,他也不过是别人放在疆北的一枚棋子。保不住了自然要牺牲。”
    随后,他将自己的策略简明扼要地和章必清说了一遍。
    章必清冷冷地看着文旭,道:“你现在是一个成熟的男人,成家之后果然不一样了。”他蒲扇一样的大手拍打在文旭的肩头。
    “多谢将军夸奖,文旭定会再接再厉,那现在……”文旭欲言又止。
    章必清笑道:“随我去见马元帅!”
    马征明身为疆北的三军将领,表面功夫做得很到位。平日里若是没有别的事情,一般都会在军中中渡过,军营里有他的专门营帐。光是这一点,就比那个纨绔子弟马文俊靠谱。
    章必清在帐外求见,马征明本来正在睡梦中,半夜被吵醒,只当是有紧急军情,急忙批了衣服端坐在帐内。
    “何事?”马征明冷声道,当了这么多年的元帅。他沉默寡言,但不怒自威。
    章必清上前恭敬道:“元帅,末将有要事相告。”
    “说。”马征明道,只是抬着眼皮看了一眼章必清,压根没把文旭放在眼里。
    章必清躬身道:“元帅,这件事与胡将军有关,可否将左右屏蔽了?”他说得小心翼翼,虽说这两年在马征明面前算是得了几分脸,但却不敢在马征明面前造次。
    马征明抬眼看了一下二人,挥挥手,左右护卫都退到了帐外。
    章必清简单将胡山海为陷害文旭命人将军马劫持到了马场的后山并被文旭等人寻回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末了总结:“他有这个把柄在我们手里,正是除掉他的最好时机!”
    马征明一拍案子,怒道:“混账!这样的话也是你当说的!”
    章必清被这一震,身子一晃,急忙跪了下去,道:“末将不敢,还请元帅大人恕罪!”他身后站着的文旭也只得跟着跪下去。
    他分明捕捉到马征明眼里闪过的一丝光亮,却也不敢妄动。
    良久,马征明幽幽道:“可有把握?”
    章必清听了这话,喜道:“有把握,就是因为有把握才敢冒昧打扰大人。我们已经想出了一个万全的计划,正好将胡山海极其部下一网打尽。”
    “哦?”马征明扬了扬眉头,那浓浓的剑眉本来极为英挺,却因为一高一低,又多了一份狰狞。
    章必清道:“大人,这是我的属下文旭,西郊马场便是他管辖之地。”
    文旭急忙上前一步,复又跪下来,道:“卑职文旭参见元帅大人。”
    马征明冷冷地盯着文旭看了一会,伸出一只手,指了指他,道:“我记得你,上次虎头关战役你立过功,封了你一个副尉。”
    文旭没想到他记得那么清晰,道:“多谢元帅大人纪念,那正是卑职。”
    马征明冷笑了一下,道:“本帅还记得你的夫人名叫沈如初。”
    文旭的心瞬间剧烈地跳了一下,马征明知道沈如初必然是因为马文俊的原因,若是与他那纨绔儿子同仇敌忾,自己今晚恐怕是凶多吉少,最主要的是连累了沈如初,道:“正是贱内。“
    章必清也知道其中的缘由,急忙岔开话题,道:“元帅,眼下正是大好时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只要元帅一声令下,我等自愿肝脑涂地,他日若真有人追究起来,此事与元帅大人毫无关系。”
    马征明显然不为他的话语所动,淡淡一笑,道:“你夫人很了不起,前些日子还救了苏老太太一命,苏大人对此赞不绝口。算是才女了。”
    难得他一口气在属下面前说了那么多字。
    文旭有些受宠若惊,道:“多谢元帅大人的夸奖,卑职代贱内谢过。”
    “说说你们的具体计划。”马征明道,他已经从他们方才的言谈举止中捕捉到了一些讯息,但他还需要确定详尽的计划。以求将风险降到最低。他固然忍受不了胡山海,但是却也不愿意得罪京城的一些权贵。
    他领兵在外,多年屯兵疆北,已经为朝廷所忌讳,若是行事再高调一些,恐怕会引来诸多麻烦,乌沙不保是小事,有可能连脑袋都保不住。这些年他将朝廷上下打点得很好,至少没得罪什么人。
    章必清给了文旭一个鼓励的眼神,文旭将自己的整个计划和盘托出。如何部署,调动哪些人。牵制哪些力量,从哪里下手,连环套怎样使用,找了哪些证人,需要什么证据,什么时候行动,他都做了规划。
    末了。他恳求道:“大人,兵贵神速,若是大人信得过我们,恳求大人下令,让我们执行这个计划!”
    马征明道:“那你们就去做吧,他那几个蹦跶的手下,本帅会处理的。”
    这句话的指示很明确,按照计划行动。
    文旭与章必清踌躇满志地走出了马征明的营帐。
    当天晚上,文旭与章必清领了一小队人马冲进了畅春楼。在那里抓到了正与粉头行欢胡山海,且醉得迷迷糊糊,士兵冲进来,他还只当是自己的侍卫兵,大着舌头喝道:“没规矩,找抽!谁让你们进来坏大爷的好事!”
    “哼!”文旭一声冷笑,提着一把宝剑蹭蹭上前。
    胡山海这才意识到危险,正要大呼自己的侍卫兵,剑锋却进了他的喉咙!
    文旭够狠,不管他三七二十一,直接将胡山海从那个粉头的身上薅下来,手起刀落,一颗圆溜溜的脑袋顿时像个皮球一样滚到了地上,鲜血溅得那粉头满身都是,当场就晕了过去!
    随后一系列的罪证都被搜索出来,收买盗贼盗取军马,且藏匿于后山;与北夷人勾结,贩卖军情,并牵连出虎头关战役死亡惨重的内幕;接着又是强抢民女、私吞军饷、中饱私囊等各项罪名,最后罗列起来简直可以用罄竹难书来形容。
    胡山海被杀的当天,消息遭到了封锁,直到第二天,仍不见胡山海回营且亦不在家中,其被杀的消息才被走漏并很快得到了证实。
    被他那些死忠的属下知晓,正欲揭竿而起,但马征明却恰到好处地“留”住了他们,这些人中有一部分人只是因为利益关系而站在胡山海这一边,若说情意和效忠,根本就不搭边,这种人根本就是墙头草,只要稍稍抛点诱饵,自然就随风倒了。
    至于胡山海一手带出来的亲信,兵权都被卸掉了,光杆司令一个,有两三个不怕死的,结果死得很惨,连个全尸都没落下!
    马征明的手段更是狠戾,胡山海部下有一个叫徐二狗的人,是胡山海一手带出来的,手里有约莫两千人,徐二狗知道胡山海被人设计杀死,当即揭竿造反,马征明直接下令将这群人统统射杀,整个过程他都作壁上观,连眼睛都没眨过一下!
    从找回军马到剿灭胡山海的“余孽”,用了不过一天一夜的时间,马征明当即召开了军中将领会议,这其中便有不少是胡山海的老部下。
    “对于胡山海的叛国行径,你们怎么看?”马征明眯缝着眼睛,老谋深算的意味十分明显,在众人面前他并不像一个杀伐决断的将军和元帅,倒更多的像是一个老奸巨猾的老人。
    “回元帅,胡山海罔顾皇恩,勾结北夷,出卖军情,并贪赃枉法,中饱私囊,论罪当连坐九族;其罪行被发现之后不但不知悔改,还带兵出逃,在出逃过程中被元帅领兵歼灭。”一个中年将领道。
    文旭认得此人,这个人就是胡山海的狗头军师,为人最是奸诈,是天下第一等没节操之人。
    其他人纷纷侧目的同时也连连附和,一来指责胡山海的罪行,二来对马征明歌功颂德,马征明点点头,吩咐军中文书,道:“就按他说的这些内容去润色。”
    文书端正地坐在一旁书写,笔下龙飞凤舞,马征明嘴角微微上扬。不多会,文旭将写好的文书捧到了马征明的面前。马征明看了一眼。点点头,道:“此次剿灭——叛贼,在做的将领各有功劳,其中以章必清、文旭功劳最大,刘力俊、石磊等人次之。赏!”
    章必清含笑仰头,文旭心中却没有太多的欣喜,恐怕事情没有那么简单,现在军中谁都知道是他与章必清联手杀死了胡山海,他的老部下及家人亲族岂能轻易放过他们?恐怕今日封赏名单中人都或多或少遭到报复。
    章必清官升一级,成了从四品的副骁骑参领。赏银五百两,银盔甲一副;文旭官升两级。成了从六品的军校,赏银二百两;其余人等也各有封赏。
    被列入封赏名单的人含笑地看着请封的折子被装好,期盼着封赏的圣旨快点下来;而没有受到嘉奖的将领则眼巴巴地看着马征明;另一批胡山海的旧将则是心事重重,一朝天子一朝臣,他们的日子应该不会太好过。
    马征明环视了一眼众人,清清嗓子,道:“这件事。在朝廷下旨意之前,我不希望走漏任何风声,如有违抗将令、扰乱军心的,定斩不饶。”
    封锁消息——文旭心中冷笑,恐怕马征明还是心虚。不过,这件事本来就是一个连环圈套,胡山海再厉害也不过是朝中高官的一个棋子,马征明最担心的是,万一胡山海是至高权位者放在自己身边的棋子呢?
    想到这里。他不寒而栗——冲动了,这次的行动太过贸然。
    他虽然常年领兵驻扎疆北,想建功立业、封侯拜将,但却没有丝毫谋反的野心,在外的武将本就最容易遭受朝臣的排挤以及当权者的猜忌,如果胡山海的后来是那位九五之尊,他马征明有几个脑袋够掉的?
    要怪也怪自己当时未思索周全!
    章必清与文旭先后走出了主帅的营帐,章必清显得有些兴奋,道:“想不到,竟然一举两得,除了头上这座山,还能加官进爵,有银子花!”
    文旭抱拳道:“恭喜将军,贺喜将军。”
    章必清捶了他一拳,笑道:“好你个臭小子!你的封赏不比我少!若不是我位阶比你大,恐怕你都超越我了!”
    文旭极为谦恭道:“不敢!在文旭心目中,将军都是文旭的上司,是一个好将军,抛开军务,还是文旭的好兄长!”
    “算你会说话!走,去我那里喝酒,有你惦记许久的竹叶青!”章必清笑道,人逢喜事精神爽,他出生入死上战场,也未必能升迁这么快,这次升迁得赏,自己出力并不多,还多亏了文旭的谋略和计策,且人也是文旭带头杀的,将来若是胡家的人寻仇,自然也是找文旭。
    有了这一层想法,他待文旭就热情和宽容许多!
    文旭笑道:“我这两日没回家,想回去看看。免得贱内担心。”
    章必清笑道:“想不到你小子倒是个长情的人,怎么,才两天不见,就想你媳妇儿了?”
    “怎么可能!我那是想家了,最近闲散惯了,所以……”文旭急忙解释,结果越解释越乱。
    章必清笑声更响亮了,道:“你家有娇妻,新婚燕尔,想回家自是难免,我是过来人,岂有不知的道理,休要遮遮掩掩,不是大丈夫所为!走,喝完酒再说。女人的职责就是相夫教子,就该替男人担心,让她履行妻子的职责,我们做男人的,在外杀敌,没有那么儿女情长,走,喝酒去!”
    文旭被他搂着就往前走,硬是拖着文旭进了自己的营帐。
    “闻闻,香不香?这可是我用了不少好东西从老丈人那里换来的,我自己都舍不得好。”章必清笑呵呵地抱着酒坛子过来,心情大好,所以也不分什么尊卑上下,只图个自在,“来,喝个痛快,今天真他娘的爽!回头,我也要给我家那婆娘写封信,告诉她,老子升迁了!”
    文旭没他那么好的兴头,扔了一颗油炸花生米进嘴里,道:“又不远,将军还是直接回去,也让嫂夫人开心一下!”
    章必清拍了一下他的脑袋,笑道:“是你小子想回家了!”他兀自倒了一碗酒,一拍脑门,道:“我怎么就忘记了。你还有两个好到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呢!来人。去把那两个叫什么,叫什么来着……”
    文旭无奈地微微摇头,道:“刘力俊、石磊。”
    章必清笑道:“对,就是这两个臭小子!叫来,一起喝酒!你们两个再去火事房给我端碗大肉来!”
    趁着章必清分神的档口,文旭招手叫来了如意,想让他先回家给沈如初报声平安,却被章必清冷冷看了好久,脸色也不好看,冷道:“你真当我醉酒糊涂了?元帅大人说了不得走漏风声。你若这个时候出军营或者命自己的人出去,将来出事你担得起吗?你是整个事件的策划人。你这个时候出去多危险!先等事情平息了再说!晚回家两天死不了人!我这是为你好!”
    文旭被他这一番呵斥,倒也老实了,现在看来是出不去了,那就不出去!就怕……哎,不知道沈如初在家担心什么样子。
    事实上,沈如初在家的确很担心,却并不像文旭猜测得那样——寝食难安。食不下咽。她除了担心,盼望文旭平安归来,一如既往地进行自己的生活。
    翠柳已经醒了,虽然不能动弹,但小命已经保住,也认得人了,沈如初会准时给她换药,每每这个时候还会陪她说上几句话。
    胖丫头每次见她来了重症房都欢欣鼓舞,笑道:“沈大人。我们小姐最喜欢听您说话了,真有趣儿!”她依旧改不了叫沈如初“沈大人”的毛病,次数多了,沈如初也懒得去纠正。
    沈如初道:“难道你不喜欢听我说话?”
    胖丫头笑道:“喜欢!婢子也喜欢听大人您说话,声音又好听,又特别有道理!”
    沈如初笑而不语,低头看着翠柳的伤口,外伤好医治,随着翠柳本身生命活力的恢复,表面已经开始结痂;但内伤却只能慢慢养,对此急也急不得。
    “沈大夫,我这一躺也躺了好久,估计欠下你们不少医药费,我在惠丰钱庄有一笔银子,沈大夫可命人带了我的印鉴去取出来。”翠柳道,声音仍旧是一派虚弱。
    这个素未谋面,但曾经一度以浅薄的形象出现在她脑海中的女子比她想象中要坚强,而且看不出丝毫的轻浮之气。
    沈如初也不客套,淡淡道:“好,你希望谁去?”
    翠柳道:“沈大夫安排吧。”
    沈如初点头笑了笑,道:“一会让胖妞与秦子辉去吧,秦子辉路熟,机灵,胖妞是你丫鬟,算个脸熟,人家不为难。”
    翠柳温和地笑了,道:“如初姐姐——我可以叫你如初姐姐么?”
    沈如初停下手,道:“为什么不可以呢?”又觉得自己口气太冷淡,道:“你是怎么受伤的?”
    翠柳的眼睛立马蒙上了一层浓到化不开的怒色和悲愤,甚至她无法控制这种情绪的牵引,看着沈如初的眼神都如同看着敌人。
    “你不愿意说也不用勉强的,我随口问问,没有恶意。你这个伤要好好养着,切忌动怒。”沈如初淡淡道,帮她改好被子。
    胖妞给沈如初使了个眼色,沈如初视而不见——她若愿意说就说,没有什么事是讳莫如深的,自己不过是因为关心而问起并非幸灾乐祸。
    “是胡山海派人做的。”翠柳哆嗦着嘴唇道。
    沈如初一惊,只听说过胡山海与翠柳不清不白,若说现代干爹和干女儿之间很多时候是父女的名义、情人的内容不足为奇,但在大燕,义父与义女之间发生那种苟/且的丑事在安阳可谓世所罕见,令人发指。只是没想到,这丑闻竟然*迭起,在乱/伦之后竟然还有谋杀的恶俗戏码。
    连沈如初都震怒了。
    “畜生!”沈如初低骂,胡山海这行径可不就是畜生嘛!
    翠柳冷声道:“他连畜生都不如!我这辈子恨不得吃其肉、饮其血!我活下来就是为了……报仇!”
    沈如初一抬眼,就看见她满目含泪,遂觉不忍,语气不由得轻柔了许多,道:“你现在不宜生气伤心,好生养着,即便要报仇,也要等自己好了。”
    胡山海现在身为副帅,先不说他领导的军队千千万,光是侍卫兵就好几十,根本近身不得;他之所以能对翠柳痛下杀手,肯定是翠柳踩到了老虎的尾巴,老虎再没有逗猫的心情,这才容不得翠柳;既然容不得,想通过麻痹大意的方式来报仇,更是不可能了。
    想到这里,沈如初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红颜命薄,说得大概就是翠柳这种人吧?
    ps:小剧场奉上
    扑货兜(嗲嗲状):请看见我,看见我,为什么我的存在感那么低?
    沈如初(不耐烦地):看见你什么?小兜子,我问你:你扑成这样,你爸你妈知道么?
    扑货兜(泪如泉涌):如初娘娘,您可要替小的做主啊!有些大大不看正版,有些大大不给粉红,有些大大不看正版、不给粉红也算了,竟然……竟然(悲痛欲绝),竟然又添加了读者印象:作者是伪娘!
    沈如初(哈哈大笑,花枝乱颤):你明明是个萌妹子——这谁添加的印象,真有才!
    (扑货兜躲在墙角里伤心落泪,不肯码字更新)
    文旭看了万般不忍,蹭到沈如初面前。
    文旭:老婆,要不,我们给小兜子做主一下,瞧她哭得怪可怜的。
    沈如初(斜睨了某人一眼):算啦,我就替你做主一次吧!以后可要给我写得再美点,还有,要把我老公的戏份加上,文笔再那么简陋,我抽死你!
    (扑货兜心中窃喜,依旧面露潸然)
    沈如初(对众人):亲们,这作者君真是个妹子;亲,给好评,给订阅,包邮哦。
    ps:
    鞠躬感谢红遍天下0、舞绾铃两位大大送的粉红;鞠躬感谢水星的蒙面超人大大送的两个平安符;鞠躬感谢红粉妖精、小小猪妹、燕青灵三位大大送的平安符。求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