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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儿……不要走好不好?在这里,我也可以给你自由!”靳司终于把自己忍了三天的话说了出来。
他不想她走,是真的真的不想。
“不可能,在这里你给的自由不叫自由。”菲雪撇过头不去看靳司的脸。
“……”
靳司沉默了。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一股失落和愤怒从心底油然而生。
他宽大的手掌扣住了她纤细的手腕,然后俯身吻住了她的锁骨。
她的锁骨是她全身上下最美的地方。
用力的吸吮,像是在做着无声的发泄。
菲雪忍不住发出了羞人的低吟。
他像是一头迅猛的狼,对她身体的每一寸发起了进攻,不带半点怜惜的。
似乎只有占据,才能在她的心里多留下一丁点属于他的气息。
菲雪躺在床上,双眼无神的承受着他的进犯。
窗外的月光皎洁,这一夜仿佛无比的漫长。
可一想到,明天她就要离开这个地方了。
她忽然又举得并不漫长了,反正天总会亮,她终归要离开。
靳司被这个心不在焉的女人弄的一点兴致都没有了,只要了她一次,他便结束了。
抱着她去洗完澡,然后抱她回到床上。
他就当着她的面,在床头点了一根烟。
“怎么不继续了?是觉得我的身体没意思了吗?”
菲雪忍不住发问。
“一个不会回应我的女人,的确没有意思。明天你想要带什么走,直接让管家吩咐佣人给你打包,我一大早要回军区,可能送不了你。”
猛吸了几口烟,白色的烟雾在他身上缭绕。
其实他是不想送,而并非不能送。
他害怕他看着她离开,会反悔,一气之下,冲出去把她拽回来。
他害怕自己的理智控制不了他的冲动。
所以,他必须比她先离开。
“噢,我没什么东西了,我可能就带几套衣服走,还有一些护肤品什么的,东西我都已经收拾好了,在一个行李箱里,明天不用你们送,我打个车走。”
“好,行。”
靳司苦涩的点了点头,把烟摁灭,然后躺回穿上,背对着她,沉沉的闭上了双眼。
菲雪总能感觉到从他身上源源不断传出的失落。
菲雪,叹了口气。
她不能再心软,她马上就能离开这个恶魔了,她应该开心才对。
闭上眼睛进入睡眠。
第二天醒来。
靳司过来已经不在了,连何副官也走了,看起来是已经回了军区。
洗漱好收拾好,把房间的每一样东西回归原位,然后拖着一个银白色的行李箱下了楼。
“菲雪小姐,我们已经帮您派了车,请问你要去哪儿?我们送您。”管家站在楼梯口询问她。
“不用了,我自己打车走。”
“那您吃早餐吗?”
“不吃了。”
菲雪拒绝了所有的一切,只为能早一点离开。
拖着行李箱走到大门口。
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幽静雅致的庄园。
住了几个月,多少还是有点感情的,虽然大多都是不好的记忆。
最后看了几眼,她便拖着行李拦了一辆出租车离开。
车子渐渐开离了庄园。
也同样远离了那个叫做靳司的恶魔。
菲雪。
你的新生活要开始了。
靳司这一走,就走了一个月。
一个月之内,他就吃住在军区,没有回到庄园,他害怕回到庄园就会想起她。
他也知道她那么讨厌他,那么抗拒她,所以也没有再去打扰她。
菲雪自己租住了一套公寓,还借着凌枭寒的后台关系,进入了凌氏娱乐,成为了重点包装的女明星。
她的人生轨道正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可她喜欢这种生活。
她出众的外表,备受的肯定的演技,让她在娱乐圈混的风生水起。
短时间点蹿红,成为最具潜力的新星。
到处都是关于菲雪的报道。
在军区的靳司手里握着一份娱乐报纸。
从不看娱乐报纸的他,现在也就只能从娱乐报纸上多看到她的一些八卦消息。
“首长,菲雪小姐,目前为止还没有接拍吻戏和各种亲密戏份,她都是接的一些广告和综艺。”
何副官把自己调查到的内容汇报给靳司。
“他要是跟哪个男演员有吻戏或是亲密戏,就派人把那个男演员打残。”
“没问题,首长。”
这一天。
菲雪赶完通告,亲自开车回住的公寓。
住的公寓在15层,从包里拿出钥匙,开门进入公寓。
在玄关处把高跟鞋踢飞,然后瘫软的趴在沙发上。
没想到当明星这么累,以前养尊处优惯了,从不需要工作,也不需要赶什么通告。
一时间这么忙,她还真有些负荷不了。
不过,她还是喜欢这种充实的生活,人一旦忙碌起来便不会胡思乱想,更不会想起曾经的事情。
叮咚叮咚——
一阵门铃声响起。
菲雪惊讶的从沙发上翻坐起来。
她住的地方只有助理知道,可助理今天请假回老家去了,怎么会有人摁门铃?
难道是粉丝?还是靳司?
戴上帽子口罩和墨镜,脚踩着地板来到门后面,透过猫眼看了一眼外面。
是个穿着白色运动服的男人,头低着,手里抱着一只泰迪狗。
这大晚上的,怎么会有个男人来敲她的门,而且现在已经晚上十一二点了。
为了安全起见,她还是不开门好了。
叮咚叮咚——
门铃又摁响了。
菲雪索性开了门,“你谁啊?”
男人轻柔的笑了一声,“不好意思这么晚还打扰你,我是1502的,你的邻居,我到楼下买狗粮,这么晚,狗粮店关门了,我想问一下,你家有养狗吗?有狗粮吗?我经常出差没给它喂食,它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
菲雪望着这个男人的脸,看了好久好久。
好熟悉的一张脸,好像在哪里见过。
噢,对,她想起来了,一个月前,帮助她逃跑的那个男人。
怎么会这么巧,成为了她的邻居。
而且,他居然没认出她?
“我没养狗,但我有狗粮。我去给你拿。”
菲雪没有把口罩和魔镜摘下,只身走进家门。
她很喜欢狗,每次清晨出门,她就会看到小区里有很多流浪狗没东西吃,她就会在家里备狗粮,路过的时候,给流浪狗喂一些。
宋谦站在公寓门口往里看了一眼。
高跟鞋踹的哪里都是,地上的东西堆的乱七八糟。
房子乱的程度他一个男人都没法看。
这究竟是不是一个女人住的地方啊?
“雪儿……不要走好不好?在这里,我也可以给你自由!”靳司终于把自己忍了三天的话说了出来。
他不想她走,是真的真的不想。
“不可能,在这里你给的自由不叫自由。”菲雪撇过头不去看靳司的脸。
“……”
靳司沉默了。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一股失落和愤怒从心底油然而生。
他宽大的手掌扣住了她纤细的手腕,然后俯身吻住了她的锁骨。
她的锁骨是她全身上下最美的地方。
用力的吸吮,像是在做着无声的发泄。
菲雪忍不住发出了羞人的低吟。
他像是一头迅猛的狼,对她身体的每一寸发起了进攻,不带半点怜惜的。
似乎只有占据,才能在她的心里多留下一丁点属于他的气息。
菲雪躺在床上,双眼无神的承受着他的进犯。
窗外的月光皎洁,这一夜仿佛无比的漫长。
可一想到,明天她就要离开这个地方了。
她忽然又举得并不漫长了,反正天总会亮,她终归要离开。
靳司被这个心不在焉的女人弄的一点兴致都没有了,只要了她一次,他便结束了。
抱着她去洗完澡,然后抱她回到床上。
他就当着她的面,在床头点了一根烟。
“怎么不继续了?是觉得我的身体没意思了吗?”
菲雪忍不住发问。
“一个不会回应我的女人,的确没有意思。明天你想要带什么走,直接让管家吩咐佣人给你打包,我一大早要回军区,可能送不了你。”
猛吸了几口烟,白色的烟雾在他身上缭绕。
其实他是不想送,而并非不能送。
他害怕他看着她离开,会反悔,一气之下,冲出去把她拽回来。
他害怕自己的理智控制不了他的冲动。
所以,他必须比她先离开。
“噢,我没什么东西了,我可能就带几套衣服走,还有一些护肤品什么的,东西我都已经收拾好了,在一个行李箱里,明天不用你们送,我打个车走。”
“好,行。”
靳司苦涩的点了点头,把烟摁灭,然后躺回穿上,背对着她,沉沉的闭上了双眼。
菲雪总能感觉到从他身上源源不断传出的失落。
菲雪,叹了口气。
她不能再心软,她马上就能离开这个恶魔了,她应该开心才对。
闭上眼睛进入睡眠。
第二天醒来。
靳司过来已经不在了,连何副官也走了,看起来是已经回了军区。
洗漱好收拾好,把房间的每一样东西回归原位,然后拖着一个银白色的行李箱下了楼。
“菲雪小姐,我们已经帮您派了车,请问你要去哪儿?我们送您。”管家站在楼梯口询问她。
“不用了,我自己打车走。”
“那您吃早餐吗?”
“不吃了。”
菲雪拒绝了所有的一切,只为能早一点离开。
拖着行李箱走到大门口。
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幽静雅致的庄园。
住了几个月,多少还是有点感情的,虽然大多都是不好的记忆。
最后看了几眼,她便拖着行李拦了一辆出租车离开。
车子渐渐开离了庄园。
也同样远离了那个叫做靳司的恶魔。
菲雪。
你的新生活要开始了。
靳司这一走,就走了一个月。
一个月之内,他就吃住在军区,没有回到庄园,他害怕回到庄园就会想起她。
他也知道她那么讨厌他,那么抗拒她,所以也没有再去打扰她。
菲雪自己租住了一套公寓,还借着凌枭寒的后台关系,进入了凌氏娱乐,成为了重点包装的女明星。
她的人生轨道正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可她喜欢这种生活。
她出众的外表,备受的肯定的演技,让她在娱乐圈混的风生水起。
短时间点蹿红,成为最具潜力的新星。
到处都是关于菲雪的报道。
在军区的靳司手里握着一份娱乐报纸。
从不看娱乐报纸的他,现在也就只能从娱乐报纸上多看到她的一些八卦消息。
“首长,菲雪小姐,目前为止还没有接拍吻戏和各种亲密戏份,她都是接的一些广告和综艺。”
何副官把自己调查到的内容汇报给靳司。
“他要是跟哪个男演员有吻戏或是亲密戏,就派人把那个男演员打残。”
“没问题,首长。”
这一天。
菲雪赶完通告,亲自开车回住的公寓。
住的公寓在15层,从包里拿出钥匙,开门进入公寓。
在玄关处把高跟鞋踢飞,然后瘫软的趴在沙发上。
没想到当明星这么累,以前养尊处优惯了,从不需要工作,也不需要赶什么通告。
一时间这么忙,她还真有些负荷不了。
不过,她还是喜欢这种充实的生活,人一旦忙碌起来便不会胡思乱想,更不会想起曾经的事情。
叮咚叮咚——
一阵门铃声响起。
菲雪惊讶的从沙发上翻坐起来。
她住的地方只有助理知道,可助理今天请假回老家去了,怎么会有人摁门铃?
难道是粉丝?还是靳司?
戴上帽子口罩和墨镜,脚踩着地板来到门后面,透过猫眼看了一眼外面。
是个穿着白色运动服的男人,头低着,手里抱着一只泰迪狗。
这大晚上的,怎么会有个男人来敲她的门,而且现在已经晚上十一二点了。
为了安全起见,她还是不开门好了。
叮咚叮咚——
门铃又摁响了。
菲雪索性开了门,“你谁啊?”
男人轻柔的笑了一声,“不好意思这么晚还打扰你,我是1502的,你的邻居,我到楼下买狗粮,这么晚,狗粮店关门了,我想问一下,你家有养狗吗?有狗粮吗?我经常出差没给它喂食,它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
菲雪望着这个男人的脸,看了好久好久。
好熟悉的一张脸,好像在哪里见过。
噢,对,她想起来了,一个月前,帮助她逃跑的那个男人。
怎么会这么巧,成为了她的邻居。
而且,他居然没认出她?
“我没养狗,但我有狗粮。我去给你拿。”
菲雪没有把口罩和魔镜摘下,只身走进家门。
她很喜欢狗,每次清晨出门,她就会看到小区里有很多流浪狗没东西吃,她就会在家里备狗粮,路过的时候,给流浪狗喂一些。
宋谦站在公寓门口往里看了一眼。
高跟鞋踹的哪里都是,地上的东西堆的乱七八糟。
房子乱的程度他一个男人都没法看。
这究竟是不是一个女人住的地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