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一下时间,盛一南快两个星期没见何玄白了。
    何玄白不在咸蛋村,回京城了,离开的时候有点着急。
    坐车离开时才给她打电话。
    外人永远只看到身居高位者的风光靓丽,很少看到,在他们放假时,这些高位者,还在忙碌着。
    何玄白忙得跟陀螺般。
    公司大,很多重要的事情需要他最终确认。
    他会借鉴优秀者的方案和创意,这不代表他没有思考主见,被随意糊弄。
    总有些狼子野心的人,需要他出手教训。
    处置这些人,何玄白向来铁血手腕,雷厉风行,丝毫不留情面。
    这也是外界对他闻风丧胆的原因之一。
    可他还有个柔弱善良的母亲。
    何母是书香里浸润长大的大家闺秀,明知丈夫在外招蜂惹蝶,宁愿委屈自己,只求家宅平和。
    在年少时,这个母亲给过何玄白温暖和爱,现在她老了,何玄白愿意护着点,让着点。
    只要何炜不要太过分。
    偏偏,在阖家团圆的大节日来临前,何炜外面的那个私生子,又出来作妖了。
    梁霄跟一个小网红勾搭上了,还玩出了人命。
    梁霄心高气傲,玩玩可以,哪里愿意一个娶一个人人可上的小网红?
    他以后可要接手何氏集团的总裁之位,家境雄厚的名媛千金,才配得上他。
    小网红长了一副人畜无害的小白花模样,手段可高明着。
    知道肚子里的孩子保不住,她将计就计,将此事闹上新闻。
    何炜自然找过这个小网红谈判。
    何玄白敢肯定,没谈成功,否则,就不会带着何家名誉,上了新闻头条。
    东窗事发,何氏集团的股票在下跌,影响极其恶劣。
    对方有理有证,还给何家戴了“仗势欺人,为所欲为,残害人命”的帽子。
    三个罪名中的任何一种,都能给集团和家族带来致命一击。
    更加不要说三个罪名一起来。
    莫展在机场里接到何玄白。
    前些天他还觉得气温回升,现在骤降,逼仄得要命。
    怕归怕,莫展知道,只要不涉及咸蛋村那位小祖宗,大boss还是很理智的,不会轻易迁怒他们这些打工仔。
    “何总,事件缘由和公关方案都在后座。”
    何玄白嗯了一声,一目十行浏览了一遍。
    合上文件,他单手拧了拧眉心,冷嗤一声,“废物。”
    一个没有任何团队运作的小网红,就能将人和公司搅得人仰马翻。
    他公司的员工,都是行业里顶尖的。
    都是两颗老鼠屎,毁了一锅粥。
    莫展心脏跳到嗓子眼,握着方向盘的手细微抖动了一下。
    估计那方案,大boss不满意。
    何玄白做事想要喜欢抓关键要点,“邀请新闻媒体机构,召开发布会。”
    这次,他要釜底抽薪。
    男人身着浅粉色的风衣,坐在后驾驶座,修身玉立,气质睥睨,矜贵和潋滟是从骨子里流淌出来的。
    事情再火烧眉毛,干着急也没用。
    莫展时不时瞥一眼后视镜。
    他跟了大boss这么多年,知道他的穿着喜好是简单大气,黑棕灰的居多,还是第一次见他穿……浅粉色。
    真的,那是浅粉色。
    莫展在机场时不敢确认,现在确认了。
    何玄白长相硬朗俊美,气质卓绝,粉色也不显得娘气。
    何玄白洞察周遭环境的能力no.1,这次没有任何不悦。
    想到喜欢的人,原本冷硬的心肠,立马化成绕指柔肠,“我大衣好看不?”
    莫展意会错了,以为何玄白责怪他多管闲事,离开收回视线,“抱歉。”
    何玄白皱了下眉,“有这么难回答?”
    莫展怔了怔,立马回答:“好看,谁这么有眼光挑的?特别好看。”
    昔日压根不废话的何总,嘴角止不住上扬:“我女朋友挑的。”
    快要到何氏集团时,何玄白还在笑,又问:“你女朋友给你买粉色大衣没?”
    莫展很惊悚:“……没有。”
    这是实话,他虽然长得不丑,但撑不起粉色。
    那颜色太挑人了。
    也只有何玄白那种衣架子,可以随意穿。
    都这时候了,还是讨论粉色不粉色的事吗?
    何玄白心情好了许多,上楼时,碰到员工,员工跟他打招呼,他都出声回应。
    他家阿南,对他的好,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
    开董事会前,何玄白准备给何母打个电话,没想到对方的电话拨了过来。
    “玄白,你是回来了?”
    “嗯,回来处理梁霄的事,父亲那边。”
    他在试探,看这位母亲,还想要忍多久。
    电话那边,寂静了许久,何玄白也不催,他就慢慢等。
    他的等待能力,从不差。
    话筒那边,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何玄白嗯了声,挂了电话。
    俊朗的眉宇,雪霁天晴。
    脚步一旋,迈着遒劲的大长腿,进了会议室。
    这次会议室,少了一个人。
    *
    盛姣姣在京城时,阳重传媒曾经很看好她,砸了不少钱让她学东西,想将她打造成一个多才多艺的流量歌手。
    上流社会的社交礼仪,琴棋书画等,都让盛姣姣涉猎过。
    主要还是培养音乐方面的技能。
    当童星也不容易,一边兼顾学业,上完学又需要学各种才艺。
    偶尔还要试镜一些节目,整点曝光度,能爆就爆,不能火爆就为公司赚点小钱。
    横竖公司不吃亏。
    盛姣姣喜欢音乐,梦想是做一个原创型歌手。
    不求火爆大江南北,但求在喜欢的领域如鱼得水,能挣钱养家糊口。
    以后找个跟自己兴趣爱好差不多的男人,结婚生子,平淡一生。
    平淡的幸福终究太奢侈,不是什么人都能拥有。
    十七岁之后,盛姣姣被要求参加饭局。
    起初还好,随着饭局增多,见的人多了,事故也就接憧而来。
    她连稍微有点知名度的舞台都没上过,还未曾万丈光芒过,还未曾……就从高处跌下来。
    她怨过,也不甘过。
    十八岁的年纪,放肆张扬,梦想与天比高。
    她想要努力上爬,也一直在努力着,可有块写着“权势和色-欲”的巨石,压在她头上。
    根本上不去。
    挣扎到现在,无比焦虑,也难眠过无数个夜晚,最后黯然失色回到老家。
    ……
    盛姣姣回家过年,也算是修养一段时间,带回了一把用了五年的小提琴。
    每天会练习一下,有灵感的时候,也会做一些曲谱。
    自己编曲,弹弹唱唱。
    盛一南听过几次,觉得挺不错。
    现在很多学音乐的,学得太系统,千篇一律,作曲弹唱时,少了灵性和自由。
    顾忌这顾忌那,条条框框的,怎么听怎么“压抑”。
    盛一南今天将最后一个编织品寄出去,盛世店关门过年。
    她带着盛平去砍了一棵竹子,在家里捣鼓起来。
    不远处,就是盛姣姣在拉小提琴。
    旋律娴静,盛姣姣的音色动人,其中,还带着一股似烟雾般的惆怅,怎么也赞不断。
    盛姣姣沉入自己的世界。
    经纪人带着她去参加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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