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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众客人看着杨玉英纤细的身形,也是颇为诧异,只是此时大家心烦意乱,到也没什么反应。
那货郎左看右看,神色纠结。
“咦?”
忽然有人指着门外叫道,“你们看!”
众人寻声看去,只见老板娘养的一条大狼狗不知闻见了什么味,一溜烟飞奔而出,一路冲出大门跑出老远,原地转圈。
大家看它健健康康,活蹦乱跳,都徐徐出了口气。
姜晚冷笑道:“呵,我就说,青天白日的,外面还能有鬼不成?喂,你出去不出去?出去,这个就给你!”
她信手从头上摘下一簪。
这簪子别说做工,就是上面几颗大珍珠,那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只得一颗珍珠,就够寻常五口之家舒舒服服地过个七八年,更何况上面足足有三颗。
“这只是定金,等事情办完,我再给你三千块,我姜晚说话算话,你且放心。”
货郎也是走南闯北多年的商人,一眼就看出这簪子的价值,目中登时流露出澎湃汹涌的喜悦,一把把簪子夺到手,再想想对方承诺的三千,心中更喜,大声道:“好说,好说。”
有这簪子在手,就是没那钱,他也不怎么介意了。
再有了后头的钱,不要说让他走出门,就是让他蹲在外头天寒地冻的地方过一宿,他也能熬得下去。
宋晟面色难看,轻轻摇了摇头,显然是对姜晚这样的做派也很是看不上眼。
其他人却是目光闪烁,惊疑不定。
货郎说话间就要向外冲,杨玉英慢吞吞地道:“你要一定想出去,那你向西南,莫向东北……”
她话没说完,货郎已经冲出门,此时满脑子都是钱,哪里听得见一小丫头片子的话?
酒肆外,东北方是一片空地,地面平坦,那条大黄狗还在那边滴溜溜打转。
货郎就下意识直接冲着狗走了过去。
众人视线追着他的背影,好几个客人轻轻吐出口气。
“大概不是魔宗的。”
那四人的衣着打扮,很像魔宗的人。
所谓足下飞鹰,追魂摄魄,魔宗高手在这片土地上的威慑力,那比白道上那些鼎鼎有名的帮派还大得多。
他们自小就听过魔宗的传说,这帮人杀人不见血,擅使毒蛊,心狠手辣,从不把人命当回事。
有传言说,一旦遇见魔宗的人,不言不动,言听计从,或可生还,要是稍稍惹他们看不顺眼,那就只有一个死字。
魔宗杀人,从来不问缘由,说杀也便杀了。
姜晚也悄悄松了口气。
她的母亲是前任魔宗圣女,自幼她受母亲教导长大,别看表面不在意,还很是有些嚣张跋扈,其实心底深处对魔宗有极深的戒备。
越是接近魔宗的人,才越清楚,那里出来的都不正常,全是疯子。
正常人进入魔宗,也会发疯。
她当然知道,那四个人确实是魔宗的。
或许自己在这里,他们有所顾忌,所以也就是说一说,并不敢真的做什么!
货郎已经走到狗身边,举起手扬了扬,大笑:“什么事都没有,我就说……”
一句话未说完,酒肆里所有的客人神色骤变。
姜晚的身体也抖了抖。
货郎诧异:“怎么了?”
杨玉英叹了口气,忽然抬脚也走出大门。
宋晟吓了一跳:“翠玲姑娘?”
杨玉英却没向着货郎走,而是一路向西南,上石阶,穿过一扇杂货铺的小门,也就片刻工夫,又从后门出来,手里捧着一个花盆模样的东西。
此时货郎已经感觉到不对,只觉得身体隐隐有些冷,抬手抹了一下自己的脸,竟是一手的血。
血痕发乌,红得不正常。
“啊?啊啊……”
货郎登时吓得冷汗直冒,“我怎么了?”
他只觉头晕目眩,眼前一黑就倒了下去,好半天处于有意识与无意识之间。
他感觉……自己要死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身体四肢又恢复了知觉,有一点疼,他的人好像在地面上滑动。
货郎勉强抬头,便见翠玲姑娘,就是在酒肆里讲六经的那个,一只手拖着他的腿,另一只手举着一盆花,正努力一步步拼命向酒肆里走。
这姑娘身形太瘦弱,力气显然也不大,走起路来分外艰难。
货郎心里一酸,眼泪扑扑地落下。
杨玉英是半点也感觉不到。
她现在只有一个想法——翠玲的身体必须得到锻炼!
不是说在厨房里做帮厨吗?做过厨子怎么还这么一点力气。
可事实上,翠玲现在的力气挺正常,就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的力气,而且已经算是干惯了粗活,力气不小的那一种。
杨玉英到来时间不久,但她起居坐卧都习惯练习养灵诀,时间虽短,可翠玲的体质也已稍稍改变,否则,哪个小姑娘能拖得动一个大男人,还是单手?
酒肆里一众客人呆了呆。
宋晟连忙冲出门,打算帮手,姜晚吓了一跳:“不要!”
她一把拽宋晟的胳膊,只是太过慌乱,一时没有抓住,宋晟两步冲出门帮着扶起货郎。
杨玉英和宋晟两个人拖货郎回酒肆,到底轻巧得多。
一进酒肆大门,杨玉英就将花盆放在桌上,众人这才看见,那盆花长得有些像仙人球,却是黑色的,尖刺为浅紫色,很奇特,坑坑洼洼的有点丑。
杨玉英拔下两根刺,把刺往货郎耳朵边沿处一扎。
“哎哟!”
货郎疼得叫了声,他耳朵里便游出一层密密麻麻的东西,一脱离他的身体,这些东西瞬间乌泱泱挤在一起逃离桌子,眨眼间消失无踪。
他人也睁开眼,呼吸渐渐粗重起来,显然已经恢复。
所有看到这一切的客人,却只觉毛骨悚然。
带着孙女的老人家抱紧怀里的女孩儿,嘴唇发抖,脸色惨白:“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好几个人都不自觉朝着花盆伸手。
杨玉英一边拿了一根针递给宋晟,把他推到窗边去控‘毒虫’,一边轻声道:“活的才有用,针叶脱离植株,一夕之间便会枯萎。”
众人一愣,不由自主地扭头看过来,翠玲看起来还是小小一个,没什么特别的,但此时众人却不敢不信她的话,一时对她的身份稍起疑心。
杨玉英笑了笑:“我在春月楼时,曾同姐姐们读书,读的书多了,知道的便也多。”
她顿了顿,扬起脸露出个特别可爱的笑容来。
“多读书总有好处呢。”
众人:“……”
他们也是糊涂,世上哪有那么多隐姓埋名的高人,这小丫头前几日还被那位娇蛮大小姐训得孙子似的。
片刻之后,恐惧才猛地炸开,无数人心惊肉跳,酒肆里到处是嘈杂的争吵声。
姜晚的脸色白的可怕,死死抓着宋晟的胳膊,眼睛通红:“我要回家。”
宋晟愣了下,面上不禁露出几分怜惜,拍了下姜晚的肩膀,低声道:“别怕。”
他身边一身紫衣的朋友也笑道:“宋晟他爹是情剑宋玉,他娘是莳花女罗无心,他舅舅是白水观罗涵道长。”
“你再看看我,我可是江南岫玉山庄少庄主,今年的江湖名剑榜,我排第四。”
“我们都在,三天后就算是现任魔宗教主岳西峰亲至,咱们也有一拼之力,怕个什么。”
姜晚眨了眨眼,笑了起来。
杨玉英坐在一边,旁观两个年轻英俊的少侠,围着容貌美丽的侠女小声安慰,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她以前和元帅在一起时,元帅偶尔会给她讲的古老的故事。
在元帅的武侠故事中,像姜晚这样的女孩儿也许会连累死一个军团那么多的配角和炮灰,然后逐步成熟,脱离幼稚,折腾出她一个完美漂亮的人生。
杨玉英叹气:她不想当炮灰!
此时,整个大风酒肆已是彻底乱了套,无数客人惊慌失措,道道目光或明或暗地刺向姜晚。
所有人都知道,魔宗的人是冲姜晚来的。
姜晚背脊发热,猛地转头,收敛笑容,恶狠狠一个个瞪过去:“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想什么,你们这帮人,十个里有九个不也在打我的主意!”
她神色间略染了几分凄然:“我还就告诉你们,明谷地图还真就在我身上,那里正如传言中所说,以黄金铺地,珍珠如海,不光有数不清的金银珠宝,还有无数武功秘籍,前任魔宗就是把他的宝库藏在了明谷,你们有本事,尽管来夺。”
宋晟蹙眉:“姜晚!”
姜晚死死咬住嘴唇,眉心跳动,眼底竟隐隐流露出一丝疯狂。
没人理解她!
娘只会告诉她,在她十八岁以前,她要什么就有什么,她可以尽情地去享受人生,等她十八岁以后,就要回魔宗,代替娘亲嫁给教主,这是一开始就定好的约定,她就是死,也不能改变!
可是,凭什么?
那约定又不是自己做的。
她凭什么只拥有十八年的自由?
她喜欢的是宋晟,是这个世间唯一关心她,不是因为她是十二连环坞的大小姐,不是因为她是魔宗前圣女的女儿,只是因为她是姜晚的宋公子。
她不甘心!
既然水已经浑了,那便继续浑下去,浑水里才好摸鱼,才能寻到一条生路。
客人们满面凄惶。
有人忍不住道:“我看魔宗用的是毒,这盆花似乎能解毒,不如我们一起抱着它离开?”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却无法决断。
半晌,带着孙女的那个老人轻叹道:“魔宗的手段,哪里那么容易解决!”
一众客人们都沉默,一时间想走的,想留的,还有怕走的人太多,自己留下也危险的,各种想法混乱,吵嚷声四起,所有人都在戒备,此时他们不光是同伴,而且还是‘敌人’。
众人的目光落在桌上的花盆之上,没有人想起这是杨玉英找回来的,所有人都蠢蠢欲动,可是看到周围其他人的目光,反而一时不敢有动作。
花盆好好地放在桌子上,明明被人觊觎,竟没有人伸手。
杨玉英失笑,抬头看了看天色,摸了摸肚子,自顾自到厨房端了一碗面,还拿了两瓣糖蒜,拿起筷子卷了面条,一口一口地吃。
老板娘看着她,心下好笑:“小丫头,你还有心思吃面?”
杨玉英颇无辜:“饿了,面煮起来还快。”
她把面吃完,擦擦嘴,笑道:“看来今天没人有心情听我讲经,那不如,早点睡吧。”
一众客人:“……”
杨玉英说完,回去拿了一床被褥,又回到酒肆大堂,把两张桌子推到一起,合衣躺在上面。
宋晟心情不由自主地好了一点。
他现在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姜晚身上,一直没有精力关注翠玲丫头,此时却不禁问了句:“怎么不回房间睡?”
杨玉英笑道:“我心念起,卜了一卦,觉得大堂最安全。”
众人一愣。
姜晚心中满是烦躁,瞪了杨玉英一眼,此时也懒得理她。
此时太阳已经落了山,天色已晚,客人们纵然再没有心情,还是陆陆续续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休息。
姜晚也拖着宋晟和他的紫衣朋友一起回去。
夜色降临,沙漠边陲的晚上冷得出奇,风声咆哮,隐约还有狼的鸣叫声。
杀伐于无声中突起。
轰隆隆的爆裂声响彻长空。
杨玉英拥着被子坐在桌子上,看到老板娘着急火燎地从二楼下来,楼上燃熏火燎,好多混乱的黑影,惨叫声,惊呼声不绝。
“快走。”
老板娘一眼看到杨玉英,伸手去拖她,杨玉英反手抱住老板娘的胳膊:“坐下,别急。”
话音刚落,一道身影由上而下,从楼梯上掠过,随着他的身形,一盏盏灯亮起,整个大堂亮堂堂一片。
随即,紫衣年轻人轻笑,跨坐在楼梯扶手上面,轻飘飘从楼上扔下两个人,砰地砸在地上,发出两声闷响。
杨玉英看了一眼,这两个男人她记得,似乎是兄弟,不知来处,只知道出身大方,衣着虽不奢华,可是大酒大肉没少叫,颇为豪气。
好些受了伤的客人也跌跌撞撞地下了楼。
此时大半个大风酒肆摇摇欲坠,楼上都是烟灰,唯独楼下大堂还完整。
窗外昏沉沉一片,仿佛有什么择人而噬的猛兽潜伏在夜色里。
大堂内一时呻吟声四起。
“哇!”
那老人带着的小孙女忽然痛哭,一边哭一边冲姜晚喊,“求求你,别管魔宗要什么,你就给他们吧……我不想死!”
这姑娘也就十一二岁,哭起来满脸泪痕,颇为可怜。
好些客人目光闪烁,也有几个人搭腔,纷纷点头,言语间似觉得姜晚太自私,不顾大局。
姜晚冷笑,理也不理:“你们两个瞎了,就这么两个蠢货,能是魔宗的?”
众人一下子噎住。
姜晚冷冷地扫视几眼,甩手就走到杨玉英身边,冷声道:“起来,一边去!”
杨玉英:“……”
一众客人看着杨玉英纤细的身形,也是颇为诧异,只是此时大家心烦意乱,到也没什么反应。
那货郎左看右看,神色纠结。
“咦?”
忽然有人指着门外叫道,“你们看!”
众人寻声看去,只见老板娘养的一条大狼狗不知闻见了什么味,一溜烟飞奔而出,一路冲出大门跑出老远,原地转圈。
大家看它健健康康,活蹦乱跳,都徐徐出了口气。
姜晚冷笑道:“呵,我就说,青天白日的,外面还能有鬼不成?喂,你出去不出去?出去,这个就给你!”
她信手从头上摘下一簪。
这簪子别说做工,就是上面几颗大珍珠,那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只得一颗珍珠,就够寻常五口之家舒舒服服地过个七八年,更何况上面足足有三颗。
“这只是定金,等事情办完,我再给你三千块,我姜晚说话算话,你且放心。”
货郎也是走南闯北多年的商人,一眼就看出这簪子的价值,目中登时流露出澎湃汹涌的喜悦,一把把簪子夺到手,再想想对方承诺的三千,心中更喜,大声道:“好说,好说。”
有这簪子在手,就是没那钱,他也不怎么介意了。
再有了后头的钱,不要说让他走出门,就是让他蹲在外头天寒地冻的地方过一宿,他也能熬得下去。
宋晟面色难看,轻轻摇了摇头,显然是对姜晚这样的做派也很是看不上眼。
其他人却是目光闪烁,惊疑不定。
货郎说话间就要向外冲,杨玉英慢吞吞地道:“你要一定想出去,那你向西南,莫向东北……”
她话没说完,货郎已经冲出门,此时满脑子都是钱,哪里听得见一小丫头片子的话?
酒肆外,东北方是一片空地,地面平坦,那条大黄狗还在那边滴溜溜打转。
货郎就下意识直接冲着狗走了过去。
众人视线追着他的背影,好几个客人轻轻吐出口气。
“大概不是魔宗的。”
那四人的衣着打扮,很像魔宗的人。
所谓足下飞鹰,追魂摄魄,魔宗高手在这片土地上的威慑力,那比白道上那些鼎鼎有名的帮派还大得多。
他们自小就听过魔宗的传说,这帮人杀人不见血,擅使毒蛊,心狠手辣,从不把人命当回事。
有传言说,一旦遇见魔宗的人,不言不动,言听计从,或可生还,要是稍稍惹他们看不顺眼,那就只有一个死字。
魔宗杀人,从来不问缘由,说杀也便杀了。
姜晚也悄悄松了口气。
她的母亲是前任魔宗圣女,自幼她受母亲教导长大,别看表面不在意,还很是有些嚣张跋扈,其实心底深处对魔宗有极深的戒备。
越是接近魔宗的人,才越清楚,那里出来的都不正常,全是疯子。
正常人进入魔宗,也会发疯。
她当然知道,那四个人确实是魔宗的。
或许自己在这里,他们有所顾忌,所以也就是说一说,并不敢真的做什么!
货郎已经走到狗身边,举起手扬了扬,大笑:“什么事都没有,我就说……”
一句话未说完,酒肆里所有的客人神色骤变。
姜晚的身体也抖了抖。
货郎诧异:“怎么了?”
杨玉英叹了口气,忽然抬脚也走出大门。
宋晟吓了一跳:“翠玲姑娘?”
杨玉英却没向着货郎走,而是一路向西南,上石阶,穿过一扇杂货铺的小门,也就片刻工夫,又从后门出来,手里捧着一个花盆模样的东西。
此时货郎已经感觉到不对,只觉得身体隐隐有些冷,抬手抹了一下自己的脸,竟是一手的血。
血痕发乌,红得不正常。
“啊?啊啊……”
货郎登时吓得冷汗直冒,“我怎么了?”
他只觉头晕目眩,眼前一黑就倒了下去,好半天处于有意识与无意识之间。
他感觉……自己要死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身体四肢又恢复了知觉,有一点疼,他的人好像在地面上滑动。
货郎勉强抬头,便见翠玲姑娘,就是在酒肆里讲六经的那个,一只手拖着他的腿,另一只手举着一盆花,正努力一步步拼命向酒肆里走。
这姑娘身形太瘦弱,力气显然也不大,走起路来分外艰难。
货郎心里一酸,眼泪扑扑地落下。
杨玉英是半点也感觉不到。
她现在只有一个想法——翠玲的身体必须得到锻炼!
不是说在厨房里做帮厨吗?做过厨子怎么还这么一点力气。
可事实上,翠玲现在的力气挺正常,就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的力气,而且已经算是干惯了粗活,力气不小的那一种。
杨玉英到来时间不久,但她起居坐卧都习惯练习养灵诀,时间虽短,可翠玲的体质也已稍稍改变,否则,哪个小姑娘能拖得动一个大男人,还是单手?
酒肆里一众客人呆了呆。
宋晟连忙冲出门,打算帮手,姜晚吓了一跳:“不要!”
她一把拽宋晟的胳膊,只是太过慌乱,一时没有抓住,宋晟两步冲出门帮着扶起货郎。
杨玉英和宋晟两个人拖货郎回酒肆,到底轻巧得多。
一进酒肆大门,杨玉英就将花盆放在桌上,众人这才看见,那盆花长得有些像仙人球,却是黑色的,尖刺为浅紫色,很奇特,坑坑洼洼的有点丑。
杨玉英拔下两根刺,把刺往货郎耳朵边沿处一扎。
“哎哟!”
货郎疼得叫了声,他耳朵里便游出一层密密麻麻的东西,一脱离他的身体,这些东西瞬间乌泱泱挤在一起逃离桌子,眨眼间消失无踪。
他人也睁开眼,呼吸渐渐粗重起来,显然已经恢复。
所有看到这一切的客人,却只觉毛骨悚然。
带着孙女的老人家抱紧怀里的女孩儿,嘴唇发抖,脸色惨白:“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好几个人都不自觉朝着花盆伸手。
杨玉英一边拿了一根针递给宋晟,把他推到窗边去控‘毒虫’,一边轻声道:“活的才有用,针叶脱离植株,一夕之间便会枯萎。”
众人一愣,不由自主地扭头看过来,翠玲看起来还是小小一个,没什么特别的,但此时众人却不敢不信她的话,一时对她的身份稍起疑心。
杨玉英笑了笑:“我在春月楼时,曾同姐姐们读书,读的书多了,知道的便也多。”
她顿了顿,扬起脸露出个特别可爱的笑容来。
“多读书总有好处呢。”
众人:“……”
他们也是糊涂,世上哪有那么多隐姓埋名的高人,这小丫头前几日还被那位娇蛮大小姐训得孙子似的。
片刻之后,恐惧才猛地炸开,无数人心惊肉跳,酒肆里到处是嘈杂的争吵声。
姜晚的脸色白的可怕,死死抓着宋晟的胳膊,眼睛通红:“我要回家。”
宋晟愣了下,面上不禁露出几分怜惜,拍了下姜晚的肩膀,低声道:“别怕。”
他身边一身紫衣的朋友也笑道:“宋晟他爹是情剑宋玉,他娘是莳花女罗无心,他舅舅是白水观罗涵道长。”
“你再看看我,我可是江南岫玉山庄少庄主,今年的江湖名剑榜,我排第四。”
“我们都在,三天后就算是现任魔宗教主岳西峰亲至,咱们也有一拼之力,怕个什么。”
姜晚眨了眨眼,笑了起来。
杨玉英坐在一边,旁观两个年轻英俊的少侠,围着容貌美丽的侠女小声安慰,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她以前和元帅在一起时,元帅偶尔会给她讲的古老的故事。
在元帅的武侠故事中,像姜晚这样的女孩儿也许会连累死一个军团那么多的配角和炮灰,然后逐步成熟,脱离幼稚,折腾出她一个完美漂亮的人生。
杨玉英叹气:她不想当炮灰!
此时,整个大风酒肆已是彻底乱了套,无数客人惊慌失措,道道目光或明或暗地刺向姜晚。
所有人都知道,魔宗的人是冲姜晚来的。
姜晚背脊发热,猛地转头,收敛笑容,恶狠狠一个个瞪过去:“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想什么,你们这帮人,十个里有九个不也在打我的主意!”
她神色间略染了几分凄然:“我还就告诉你们,明谷地图还真就在我身上,那里正如传言中所说,以黄金铺地,珍珠如海,不光有数不清的金银珠宝,还有无数武功秘籍,前任魔宗就是把他的宝库藏在了明谷,你们有本事,尽管来夺。”
宋晟蹙眉:“姜晚!”
姜晚死死咬住嘴唇,眉心跳动,眼底竟隐隐流露出一丝疯狂。
没人理解她!
娘只会告诉她,在她十八岁以前,她要什么就有什么,她可以尽情地去享受人生,等她十八岁以后,就要回魔宗,代替娘亲嫁给教主,这是一开始就定好的约定,她就是死,也不能改变!
可是,凭什么?
那约定又不是自己做的。
她凭什么只拥有十八年的自由?
她喜欢的是宋晟,是这个世间唯一关心她,不是因为她是十二连环坞的大小姐,不是因为她是魔宗前圣女的女儿,只是因为她是姜晚的宋公子。
她不甘心!
既然水已经浑了,那便继续浑下去,浑水里才好摸鱼,才能寻到一条生路。
客人们满面凄惶。
有人忍不住道:“我看魔宗用的是毒,这盆花似乎能解毒,不如我们一起抱着它离开?”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却无法决断。
半晌,带着孙女的那个老人轻叹道:“魔宗的手段,哪里那么容易解决!”
一众客人们都沉默,一时间想走的,想留的,还有怕走的人太多,自己留下也危险的,各种想法混乱,吵嚷声四起,所有人都在戒备,此时他们不光是同伴,而且还是‘敌人’。
众人的目光落在桌上的花盆之上,没有人想起这是杨玉英找回来的,所有人都蠢蠢欲动,可是看到周围其他人的目光,反而一时不敢有动作。
花盆好好地放在桌子上,明明被人觊觎,竟没有人伸手。
杨玉英失笑,抬头看了看天色,摸了摸肚子,自顾自到厨房端了一碗面,还拿了两瓣糖蒜,拿起筷子卷了面条,一口一口地吃。
老板娘看着她,心下好笑:“小丫头,你还有心思吃面?”
杨玉英颇无辜:“饿了,面煮起来还快。”
她把面吃完,擦擦嘴,笑道:“看来今天没人有心情听我讲经,那不如,早点睡吧。”
一众客人:“……”
杨玉英说完,回去拿了一床被褥,又回到酒肆大堂,把两张桌子推到一起,合衣躺在上面。
宋晟心情不由自主地好了一点。
他现在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姜晚身上,一直没有精力关注翠玲丫头,此时却不禁问了句:“怎么不回房间睡?”
杨玉英笑道:“我心念起,卜了一卦,觉得大堂最安全。”
众人一愣。
姜晚心中满是烦躁,瞪了杨玉英一眼,此时也懒得理她。
此时太阳已经落了山,天色已晚,客人们纵然再没有心情,还是陆陆续续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休息。
姜晚也拖着宋晟和他的紫衣朋友一起回去。
夜色降临,沙漠边陲的晚上冷得出奇,风声咆哮,隐约还有狼的鸣叫声。
杀伐于无声中突起。
轰隆隆的爆裂声响彻长空。
杨玉英拥着被子坐在桌子上,看到老板娘着急火燎地从二楼下来,楼上燃熏火燎,好多混乱的黑影,惨叫声,惊呼声不绝。
“快走。”
老板娘一眼看到杨玉英,伸手去拖她,杨玉英反手抱住老板娘的胳膊:“坐下,别急。”
话音刚落,一道身影由上而下,从楼梯上掠过,随着他的身形,一盏盏灯亮起,整个大堂亮堂堂一片。
随即,紫衣年轻人轻笑,跨坐在楼梯扶手上面,轻飘飘从楼上扔下两个人,砰地砸在地上,发出两声闷响。
杨玉英看了一眼,这两个男人她记得,似乎是兄弟,不知来处,只知道出身大方,衣着虽不奢华,可是大酒大肉没少叫,颇为豪气。
好些受了伤的客人也跌跌撞撞地下了楼。
此时大半个大风酒肆摇摇欲坠,楼上都是烟灰,唯独楼下大堂还完整。
窗外昏沉沉一片,仿佛有什么择人而噬的猛兽潜伏在夜色里。
大堂内一时呻吟声四起。
“哇!”
那老人带着的小孙女忽然痛哭,一边哭一边冲姜晚喊,“求求你,别管魔宗要什么,你就给他们吧……我不想死!”
这姑娘也就十一二岁,哭起来满脸泪痕,颇为可怜。
好些客人目光闪烁,也有几个人搭腔,纷纷点头,言语间似觉得姜晚太自私,不顾大局。
姜晚冷笑,理也不理:“你们两个瞎了,就这么两个蠢货,能是魔宗的?”
众人一下子噎住。
姜晚冷冷地扫视几眼,甩手就走到杨玉英身边,冷声道:“起来,一边去!”
杨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