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着她心爱的,啊呸,顺来的小电车,夜凡一路向着东北方去,身后还绑着被她打晕过去的疯女人。
    大概骑出去十来里地的模样就碰上了一个收破烂的大叔,一看电量也差不多了,夜凡索性停了车。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夜凡最终以一千两百大洋把充电器都齐全的电动车卖给了大叔。
    唯一的要求是要大叔把她带去最近的公车站,或者能打到车的地方也行。
    坐在大叔几乎已经堆满的塑料瓶,纸壳子的垃圾车上,夜凡觉得人生艰难不过如此。
    “姑娘你放心,就算有警察问我,大叔也不会泄露你们的消息的。”
    大叔在通过后视镜观察了无数眼后,总算憋不住嘴里这句话了。
    夜凡笑了笑,
    “大叔难道不怕我是拐卖父女的坏人吗?”
    她一搭话大叔瞬间来劲儿了,
    “那不能,昏迷着的是你妈吧,你看看你俩长得多像。
    再看看你妈这一身伤,你这身上的衣服也被扯破了,是不是你爸打你们?”
    “大叔还是个福尔摩斯。”
    大叔小骄傲,
    “那是,大叔年轻时候差点考上警校。
    这些年大叔最爱看警匪片了,还有那个什么狄仁杰,不比你说的福气什么思差。
    大叔跟你说,你这事儿啊,办的对!
    男人打女人,只有一次和无数次的区别,看看你妈被打的,还有你这瘦瘦小小的,没少受苦吧。
    要大叔说你们就该直接报警,这种人就是男人都看不起。”
    大叔又叹了口气,
    “不过一家有一家的难处,有时候息事宁人也是情非得已。”
    家暴这种事有时候真不是报警就能解决的,甚至连离婚都是妄想。
    有时候逃离不全是为了逃避,而是暂时性的保证安全。
    不过夜凡不是为了保命,而是看都不想看那种人一眼,也着急去找小羽毛。
    “到了姑娘,这是咱县城的一个小长途车站,车不多,但有个好处。
    这里有很多跑长途的私家车,他们不要身份证。
    你带着你妈到车站门口去,那边多的是拉人的司机。
    大叔虽然自认不是啥坏人,但你也别全信我。
    你一个小姑娘带着你妈本来就不怎么安全,要是开了这个轻信别人的头以后是要吃大亏的。”
    夜凡半背半扶着女人下了车,站在原地不知道该说什么。
    ‘谢谢’这两个字她不生疏,但真诚的不多,以至于在唇齿间萦绕半晌也没说出来。
    她真的没想到,会在来到一个世界后这么快就遇上这么一个人。
    他或许是看在那辆八成新的电动车能让他赚一笔的份儿上。
    但不可否认,这是个善良,还愿意付出善良的人。
    “大叔,你这垃圾是直接拉去卖还是带回家。”
    大叔愣了一下,显然想不通她为什么忽然把话题扯到了这个上面。
    “是要拉回家的,回家后分类整理,然后数量多了才卖的。”
    “这样啊,那大叔回去小心些。”
    大叔晕乎乎的不知道话题怎么就歪了,等反应过来夜凡已经扶着女人走远了。
    只是耳边还能听到大叔在后面喊,要选个人数多的大车,这样更安全。
    夜凡唇角勾起自己都不曾察觉的弯度,果然扶着女人找了辆容客量大的长途车。
    车上一坐就是三个多小时,下了车已经是半夜了。
    夜凡也是折腾的够呛,就带着已经迷迷糊糊醒了的女人去找宾馆。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在付出三千块后她成功找了个环卫阿姨。
    阿姨用她的身份证和同事的身份证开了一间房,带着夜凡疯女人住进了酒店。
    “姑娘我帮她洗好澡了。”
    夜凡爽快的付了钱,阿姨也满意的拿着一沓钱走人。
    “倒是不怕我在这房间里干点什么,可真是……”
    不知该说这位阿姨点什么,大概是真的需要钱吧,不然也不会出来做环卫工人了。
    “凡凡……”
    “睡觉。”
    说是让人家睡觉,实际上是一手刀给打晕了。
    把女人扔在床上盖好被子,夜凡才有时间接收记忆。
    只能说万分侥幸她当时没跑了,不然这任务就算是直接失败了。
    原主的身世算得上十分不堪,母亲就是旁边的疯女人,名字没人知道,村子里的人都叫她疯女人。
    亲人身世也不详,因为这女人根本不是南沟村的,而是十七年前被原主父亲捡回去。
    如果说疯子妈给原主带来了嘲笑和欺辱,那原主爸送给原主的大概是孤单和排挤。
    原主爸年轻时是南沟村有名的不务正业小混混,整日在外面胡作非为,快三十了也没娶到个媳妇。
    然而就在十七年前,他忽然带了个非常漂亮的媳妇回了家。
    婚礼什么的也没有,直接就是两张结婚证,人家有媳妇了。
    村里人还都感叹他竟然能骗回来这么一漂亮媳妇,结果没两月就露馅儿了。
    这女人是个疯子,还是个外地来的不明身份的疯子。
    但原主爸是个浑人,也没警察去找什么走失人口。
    官不究民不举,这事儿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被默认了。
    一年后原主就出生了,而原主爸依旧在外面胡混。
    唯一值得庆幸的大概是原主爸虽然是个浑人,但也没让疯子妈和原主这个女儿饿死。
    只是过得不好就是了,吃饭隔三差五,挨打那也是隔三差五。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原主六岁,终于再次发生了变化。
    原主爸入狱了,与人斗殴致人重伤,直接就给判了二十年。
    原主的爷爷奶奶是个早死的,听说是被儿子给气死的,这就不好考究了。
    但事实就是一个疯子带个六岁还不怎么会说话的孩子没人管了。
    原主爸也是个能人,也不知道用什么代价找来了早已嫁人的妹妹叶大妞一家,让她帮忙照顾原主母女。
    六岁到十六岁的原主和母亲就一直住在姑姑家,跟着姑姑姑父和姑姑家的堂弟堂妹一起生活。
    怎么说呢,夜凡觉得原主估摸着宁可这十年生活在孤儿院也不会想留在姑姑家,否则也不会几乎十年都没开口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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