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要是没抹眼泪儿呢?”
    到了目的地之后,安宁看着身边英俊的男人,一脸平静到冷漠。
    网上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对!
    安宁的脸上,挂着尴尬又不失为礼貌的微笑。
    抹眼泪儿?她真想去厕所弄泡屎抹在他权五爷的俊脸上!
    安宁发出了一记来自于灵魂的问道——
    “是不是所有的直男,对于让女人开心到感动和无语的翻白眼分不清楚呢?是不是每个直男都是这样儿?”
    直男中的战斗机,权五爷单边挑起眉头,明显不太懂她这话到底在说什么。
    安宁垂下肩膀,有气无力的摆摆手,“算了算了,你要是能回答我这个问题,你也就不是直男了。权五爷,这就是你认为会让我抹眼泪儿的地方吗?你到底凭什么会认为我要抹眼泪儿啊?理由呢?你总要把你的理由说出来让我听你听吧。”
    权煜皇一脸认真的说,“到这儿,你不会想到安检察长?”
    “会啊。但我也不至于想到我老爸,就抹眼泪儿吧。”安宁无奈的挽着男人的手臂,捡了一张空桌子坐下,她冲给自己拿来菜单的服务生连连摆手,连菜单都不看一眼,就噼里啪啦报了这家馆子不是最招牌,但一定是最会吃的客人才会点的菜色。
    “……嗯,这些就差不多了吧?对了,再来一道葫芦鸡。肉夹馍要肥瘦的,馍要烤到酥脆。凉皮记得要米面皮,不要放面筋,多放点辣椒。”最后,安宁又问了一个饮料,“有么?”
    服务生连连点头,“有的。”
    安宁惊讶,“那要两瓶,是玻璃瓶装的吧?如果是易拉罐装的,那就不要了。不正宗不地道的。”
    服务生感慨的说,“是玻璃瓶装的,我们老板说了,既然要开家乡菜的馆子,那就要正宗地道。不过……我多问一句,客人您别生气,这玻璃瓶装和易拉罐装的,我都喝过,没什么区别啊。”
    “啊……是没什么区别。可我们地道的家乡人,都不会去喝易拉罐装的。要喝,必须就喝玻璃瓶装的。”
    “一看您跟我们老板就是老乡。”服务生一口标准的京腔,“不过听您的口音,可一点都听不出来呢。”
    安宁笑着说,“出来的时间久了,哪里还有什么乡音啊。”
    服务生点点头,“那就这些,给您下单了。”
    “谢谢。”
    “泡馍您肯定是自个儿手掰吧。”服务生又问。
    安宁理直气壮的点头,“当然了。如果不是自个儿手掰的话,那还算什么正宗的泡馍。”
    “好嘞,您稍等。”
    很快,服务生就拿了两个玻璃瓶装的饮料上来,还有两个比安宁的脸都要大的碗,碗中各放了三块干饼,安宁用湿巾擦了擦手,熟练的开始掰起干饼。
    吃泡馍要自己掰饼,这才是最地道的,最正宗的。而且掰的饼,必须要大小不超过手指甲盖。不然,掰的饼太大,那味道可就差了十万八千里。
    安宁曾经就看到过有不懂行儿的游客自己掰了饼,那大小,跟手掌心差不多了。完了游客还拍了视频,吐槽说难吃的要死。安宁就特别想吐槽一句,把饼掰的跟手掌心差不多大,那能好吃就见鬼了!
    她一边娴熟的掰馍,一边回忆着的说道:“这家馆子居然都把分店开到了京城,我可真是有点没想到了。我小的时候跟老爸经常来这家馆子吃饭,店也不大,挺小的。门脸儿也特别小,稍不留神就会遗落过去。游客绝对不会选择在这种小店面里吃饭。”
    居然把分店都开了京城,她可真是没想到。
    权煜皇对于碳酸饮料,从来都是敬而远之。不光是碳酸饮料,他平常的饮食也是相当注意的。就算是咖啡,他从来都不喝带糖的,要喝也只喝黑咖啡。
    那一身完美到了内衣模特都自愧不如的好身材,可不是靠嘴巴说说就能够得到的。
    不过权五爷这好身材,也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实用!
    他学着安宁掰馍,可惜的是,权五爷怎么也弄不好。
    安宁叹气,“你别糟蹋好东西了,放那儿,我给你掰。跟我说说呗,你怎么知道这家馆子的?”
    而且还神秘兮兮的带她过来吃饭,还笃定了她会抹眼泪儿?
    权煜皇随口说道,“这是你家乡的馆子,你小时候又喜欢吃。五爷没关注,不知道怎么就晓得了。”
    安宁笑了,心中说不感动那绝对是假的。一个男人,尤其是权煜皇这样性格,这样手握大权的男人,能够留意到这种小细节,细节到她自己都会忽略的细节,哪个女人心里不开心啊?
    说实话,权煜皇带她来这个馆子,比他中午包下一个西餐厅,又准备了玫瑰花粉气球,要让她感觉浪漫多了呢。
    可能她天生就不是一个浪漫的姑娘,她骨子里已经是一个比较务实的老嫂子了吧。
    “虽然是分店,但也不知道到了京城之后,这味道跟我小时候吃的还一样不一样了。”安宁速度特别快,很快就把馍掰好了,她招招手唤来了服务生,让服务生把她掰好的馍拿下去让掌勺大师傅去做泡馍。
    “本来也不是特意来吃饭的。”权煜皇如此说道。
    带她来这家馆子,本就是回忆比吃饭多。
    安宁好奇的打量着四周的环境,想要找出那么一两处跟自己记忆中不同的地方。可令她感觉惊讶的是,在京城的这家分店,完全跟她记忆中的小馆子一模一样儿。
    甚至是水泥的地板,都跟记忆中的一样。
    看来这家馆子的老板,那是在装修上费了苦功夫的。一点一滴,每一个小细节都是完全把老家的总店给搬了过来。
    “这馆子挺火的。”权煜皇忽然说了一句。
    安宁惊讶,“是么?在我老家,这馆子就是挺普通一个小馆子。就是味道比较好,大家都喜欢吃。真不是什么可以开分店的那种饭店。不过大概这馆子能火的理由,我猜得到。”
    装修跟老家的总店一模一样,这没什么可说的。除了她这种人,其他的客人哪儿知道这装修是老板下了苦功夫的啊。一家饭馆,最重要的,还是味道。
    不过从老板下大了大工夫把分店装修跟老家的总店一模一样,就能够看出来,老板是个有心人。这样的有心人做老板,在味道和干净卫生上,绝对也是下了苦功夫的。
    这样的馆子,哪儿有不火的道理?
    安宁捧着小脸儿,“喂,权五爷。”
    “说。”男人坐在木条凳子上,那两条大长腿,依旧无处安放。委屈可怜巴巴的放在桌子底下,安宁看着都替他感觉憋屈。
    “我虽然不会抹眼泪儿,但我很谢谢你,我也很感动。”
    “你喜欢就成。”
    也不枉费他特意给老板出钱,让老板把她老家的总店,一模一样的给搬来京城。
    刚才她惊讶这馆子居然开了分店,而且是把分店开到了京城,他心里还有点紧张来着。既然她没有怀疑,那他也没有必要和她明说。
    这些事情,他为她做了,只是希望她能开心一笑。并不想让她感动到抹眼泪儿。
    安宁的狐狸眼儿闪烁了几下,她摸了摸触感跟记忆中一样的桌子,敛了敛唇边的笑意。
    就是一家在一条街道上,走两步就能看到一家的馆子,有那资金把分店开到京城么?她不是说这家馆子不赚钱,没有那个能力开分店。只是……这种就是人们对付一下吃饭,不让自己饿肚子的馆子,似乎真的没必要开分店吧?
    估计啊,就是这位权五爷的杰作了。
    可男人不说,安宁也绝对不会问。他希望她能开心,她真的很开心,也很感动。这就够了,不是吗?
    安宁捧着小脸儿,笑眯眯的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男人,不知道为啥,就是特别乐呵。
    权煜皇斜睨了她一眼,“吃上了家乡菜,就让你这么高兴?”
    安宁狠狠的一点脑袋,“是啊!高兴极了!”
    可她高兴的,不是因为吃上了家乡菜,而是因为啊,这个男人为了让她开心,居然把她小时候经常跟老爸一起吃的馆子,原木原样的给搬来了京城。能吃上家乡菜,又是跟老爸经常去的馆子,她当然高兴了。可真正让她高兴到飞起来的,还是这男人的心意。
    女人嘛,有时候要的不就是男人的一份心意咯?
    只要心意到了,其他的,女人也真的不怎么在乎。
    至少,她是不怎么在乎那种形式化的浪漫。
    入眼之处,全部都与自己儿时的记忆一一的能够对应上。安宁仿佛感觉时空转变了,还是时空错位了。
    仿佛她回到了小时候,坐在长条的木凳子上,两条小短腿儿都挨不到地面,在半空中晃晃悠悠的,而对面,则是哧溜哧溜吃面条的老爸。
    可时光再一切换,她还是她,不过是长大的她。而对面,不是老爸,而是权煜皇。
    她唇边的笑意,忍不住的加深,加深,深邃起来。
    说实话,她其实并不想与任何人分享她儿时的记忆。因为她跟老爸的记忆,少得可怜。所以这难得的一些记忆,她只想自己保存。不想跟别人分享。在她看来,这是她和老爸的共同记忆,是只属于她跟老爸的。
    连老妈……她都不曾参与过的,她只想好好的自己保存起来,没事儿了自己回忆回忆。
    这种路边的小馆子,老妈是看不上眼的,她也不愿意进。似乎进了这样路边随处可见的小馆子吃饭,就显得她没档次,土包子了。老妈在外边吃饭的话,必须要去高档餐厅或者是酒楼,路边的小馆子,老妈是不愿意来的,所以每次来这馆子吃饭,都只有她跟老爸。
    就算是欣然和杜冰,她都不愿意把这份跟老爸的回忆与她们分享。
    但如果是权煜皇的话,好像就可以了呢。
    她愿意把跟老爸的回忆,分享跟权煜皇,她也会希望让权煜皇参与进来。
    “五哥,我特别高兴,谢谢你。”
    她一开口就是感谢,足以说明她是真的很高兴,也很感动。
    权煜皇笑了,“嗯,你喜欢就好。”
    “我喜欢的馆子,就要跟喜欢的人一起来。”
    小时候,是跟老爸。
    现在,是跟权煜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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