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没事的一起去炫夜天酒吧,为小允捧场吧?”等都坐下来吃饭时,苏汐问杨远他们几人。
“去!都去!自己兄弟当然要捧场。”萧川的桃花眼上挑。他与蓝晟允两人很对脾气。
喻林长睫一垂,顿时泄了气,今天轮到他留守,集体活动去不成了。
“我不去了,让喻林去吧。今天交接的东西还要再整理一下,安和大厦的监控也要升级了。”方振南看着他的样子觉得好笑,正好自己也有事,就让喻林玩去。
“谢了,猫哥。”喻林殷勤地为方振南盛了一碗汤。
杨远淡扫了喻林一眼,喻林见了缩了缩脑袋,讨好地为杨远也盛了一碗。
晚上一行五人到了炫夜天酒吧。酒吧在一个四星级酒店——吉昌天酒店的旁边,是酒店的附属建筑。炫夜天在上京有一定的名气,地方也大,所以能在这里的舞台演出,是各高校校园乐队梦寐以求的机会。今天是蓝晟允他们的善水乐队在这里的首场演出。
苏汐拿着一束大大的玫瑰花团,快把她的人给挡住了,她一烦,扔给了萧川。
当时取花时,她就被这一大束花给震住了,问萧川,“你不会是订了九十九朵玫瑰吧,我又不是求婚。”她的本意是买一束火鹤剑兰之类的就行了。
萧川洋洋自得地回答,“当然不是,我能做那事。这是五十二朵红玫瑰,一朵粉玫瑰,意思是我爱你。是我想出来的,创意新吧。”
五十二朵最大的红玫瑰和一朵粉玫瑰,再加上一些装饰,跟九十九朵普通玫瑰的大小也不差多少。苏汐与身后的几人都无语了,还是蓝靖晨最解苏汐心意,抓起玫瑰团出了花店。
因为事先做过宣传,善水乐队的在红星时的粉丝都来捧场了。场面十分火爆。有几个女生在蓝晟允他们还未出场时,就打出了横幅,上写“阿允,我爱你”。然后大喊着“阿允,阿允”。
苏汐也看过几次蓝晟允的演出,那时他们刚开始演出,人气还不旺,后来一直忙公事,就没有去看过了,想不到他们的粉丝这么多了。
“啧啧,这蓝晟允还真招女生,这里快成了他们的演唱会了。”萧川咂了几下嘴,“还真有明星范儿。”
他们没有去后台找蓝晟允。坐着的桌子正对着舞台,想给他一个惊喜。
果然,蓝晟允上台后眼光向台下一扫,就看到了苏汐他们,露出了大大的笑容。更引得女粉丝们一阵的尖叫。
乐声响起,是一首快歌,粉丝们都站了起来,其他被感染的第一次听他们歌的人也站了起来,为蓝晟允加油。蓝晟允的声域很广,能高能低,还没有一丝的颤音。听得人很畅快,几首歌唱下来,让人觉得比原唱还好。
“这首歌比原唱的好听多了,如果原唱是阿允的话,这歌早就大红大紫了。”一个粉丝说。
“那是,我们阿允唱得比那几个所谓的歌星好多了。而且他还会写歌。”另一个粉丝说。
“我最喜欢他写的那首‘上善若水’。完全可以出唱片了。”
“你们发现没有,阿允写的歌都是慢歌,他那么热情似火的人,还有温柔的一面。”
苏汐听到她们的议论,心里骄傲满满的。我们家的小允,就是这么的出色!
今天的蓝晟允,穿了一件黑色上衣,前上面缀了无数星星状亮片,背后用亮片勾画一只飞翔的鹰,下身穿一件黑色牛仔,黑色的皮靴,有几缕头发被喷成了蓝色,画着黑色的眼线,透着狂野与神秘。
让初见到他这个造型的苏汐眼睛亮了半天,具有这般成熟、野性气息的小允是她没有见到过的。
杨远和喻林坐在一边,两人低声商量了一下就出去了,苏汐见了也没过问。即便是自己的手下,也有自由,有自己的生活,她对他们向来是放任,只要做完公事,其他时间任意安排。
她用精神力扫了一圈酒吧里的人,对蓝晟允痴迷的女生多多,眼光火辣,让她凭空生出一点醋意。
“我要有这样的男朋友就好了,等会看能不能认识一下。”
“那我们公平竞争。”
“一言为定。”
苏汐一看,离她们桌不远的地方坐着两个女子,正说的热闹。两人都二十四五岁,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富人层次,长相比一般强些,化着浓妆。她心想就凭这样的浓妆,还想当我家小允的女朋友?她从那边收回精神力,不再关注这两个女子了。
“这个主唱长得真漂亮,听说还是个学生。刘总,要不弄来玩玩?”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传入苏汐的耳朵。她看过去,见离他们较远处靠边的桌子有三个人,其中那个瘦子就是刚才说话的人。
“你能弄到手?这酒吧是庄老板的,他可不好惹,道上的交情不少。”刘总是个四十多岁的胖子,头顶半谢,油光发亮,让苏汐看得一阵恶心。
“又不在酒吧里抢人。他们不是学生吗?出来唱歌还不是缺钱,只要用钱,就能摆平。”
“那个叫小兵的也不错,长得跟个中学生差不多。”刘总一脸的猥琐。
“那今晚咱们等等乐队散场?有一个成就行。”瘦子脸上浮起了淫|笑。
“别玩得太过了,还是去找专门干这行的算了,省得出事。”另一个人不赞成他们的主意。
“老成,你不好这口,你不懂。良家的少年才好玩。”瘦子说完,神秘地与刘总相视一笑。
老成见他们这样,就知道以前不少干这事,摇摇头,不再劝了。
什么东西!想打小允的主意!打小允朋友的主意也不行!苏汐怒气在胸。哼!就让你们两个做第一批的牺牲品吧!她调集精神力凝成刀状,先冲向那个瘦子,很容易就进入了他的大脑,对准他记忆区用力一斩,只见那瘦子大叫一声,趴在桌子上。
其他两位吓了一跳。赶紧扶起瘦子,只见他眼珠瞪大,嘴里流着口水,一副痴傻的样子。
苏汐细想。刚才太生气,第一次使用精神力的攻击手段,也不知道自己凝成的刀斩到哪里了,把他弄成了一个傻子,下次留意一下,看看冲击脑部不同区域的效果。对这种人,她半点同情心都没有,惹到自己和家人,就别想好过了。
酒吧里的音乐声音很大,还有尖叫声。大声的说话声,交织在一起,那瘦子的大叫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苏汐没关注他们和酒吧的人是怎样交涉的,就见酒吧的员工把瘦子扶出了酒吧,一辆黑色车子停在门口。把瘦子拉走了。
老成和刘总也出了酒吧,就在刘总上了自己的车子后,苏汐给他下了一个精神力暗示,只见刘总的车子刚一启动,就猛加油门,冲向路边的石礅子。
“嘭”的一声,车子撞击后停了下来。她快速地冲击了他的小脑,这辈子他就在床上过吧,省得去祸害别家的孩子。
后续的事情,她没有兴趣,她还要给小允子献花。
她现在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为了实现掌控天下的野心,变得疯狂,那是他们知道权力的好处;一些身在权力巅峰的人有时会做一些荒唐的事。那是他们不在意别人的看法,是强大实力的表现。
苏汐叹了一口气,现在她的能力变得很强大了,可以说随时就能无声无息地决定一个人的生或死,她的本意并不在于此。可有时不得不这样做了,掌控别人的生命对她来说是件沉重的事情。
刚才心里升起的几许快意让她起了警惕之心,能力变强了是好事,但若是不加以自控,就有可能会沦为能力的奴隶,成为一个做事张狂的疯子。她也不会效仿蝙蝠侠之类的人物,做什么为民除害的事,她的心很小,只能装得下自己人。
为了自己不会迷失于由实力的强大带来的对世上一切的傲视,不迷失于对世事尽则掌控带来的愉悦感,更要时刻谨记师父的教导——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到了该休息时间了,苏汐在乐队的音乐刚停下时就走上台去,送上了那束大大的花束,小兵帮忙接过去,她拥抱了蓝晟允一下,在他耳朵说,“一共52加1朵,代表我爱你。”
他的粉丝们也上台献了花,四人手中都抱了一大束花下台了。
却不知她这玩笑似的一句话,带给了蓝晟允多大的不平静。蓝晟允下到后台,没有立即出去,回想着小师妹的那一句话,他也知道那只是小师妹顺口的一说,却仍然让他心跳加速。
在他还没弄清楚自己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小兵喊了他一声,“阿允,出去吧,你的朋友都来了。”小兵也认识苏汐,最早是蓝晟允卧室里两人的合影,后来苏汐去过几次公寓,还一起吃过饭,也算是熟识了。
四人都到了苏汐他们的桌子边坐下。
“恭喜,离你们的理想又进了一步。”苏汐给他们一人一杯果汁,演出中间他们是不喝酒的,“没想到你们的粉丝这么多了。”
“那是,欢迎多多来捧场。”小兵喝了一大口的果汁,连续近一个小时的演出,他也口喝了。
肖肖拍了一下他的头,“别臭美了,没看都是冲着阿允来的吗。”他说这话的意思并没有嫉妒,对于乐队他只是玩票,并不打算做职业音乐人。且一个乐队里最招人的就是主唱,何况是蓝晟允这个才貌俱佳的主唱,他们做好绿叶就行。
“去!都去!自己兄弟当然要捧场。”萧川的桃花眼上挑。他与蓝晟允两人很对脾气。
喻林长睫一垂,顿时泄了气,今天轮到他留守,集体活动去不成了。
“我不去了,让喻林去吧。今天交接的东西还要再整理一下,安和大厦的监控也要升级了。”方振南看着他的样子觉得好笑,正好自己也有事,就让喻林玩去。
“谢了,猫哥。”喻林殷勤地为方振南盛了一碗汤。
杨远淡扫了喻林一眼,喻林见了缩了缩脑袋,讨好地为杨远也盛了一碗。
晚上一行五人到了炫夜天酒吧。酒吧在一个四星级酒店——吉昌天酒店的旁边,是酒店的附属建筑。炫夜天在上京有一定的名气,地方也大,所以能在这里的舞台演出,是各高校校园乐队梦寐以求的机会。今天是蓝晟允他们的善水乐队在这里的首场演出。
苏汐拿着一束大大的玫瑰花团,快把她的人给挡住了,她一烦,扔给了萧川。
当时取花时,她就被这一大束花给震住了,问萧川,“你不会是订了九十九朵玫瑰吧,我又不是求婚。”她的本意是买一束火鹤剑兰之类的就行了。
萧川洋洋自得地回答,“当然不是,我能做那事。这是五十二朵红玫瑰,一朵粉玫瑰,意思是我爱你。是我想出来的,创意新吧。”
五十二朵最大的红玫瑰和一朵粉玫瑰,再加上一些装饰,跟九十九朵普通玫瑰的大小也不差多少。苏汐与身后的几人都无语了,还是蓝靖晨最解苏汐心意,抓起玫瑰团出了花店。
因为事先做过宣传,善水乐队的在红星时的粉丝都来捧场了。场面十分火爆。有几个女生在蓝晟允他们还未出场时,就打出了横幅,上写“阿允,我爱你”。然后大喊着“阿允,阿允”。
苏汐也看过几次蓝晟允的演出,那时他们刚开始演出,人气还不旺,后来一直忙公事,就没有去看过了,想不到他们的粉丝这么多了。
“啧啧,这蓝晟允还真招女生,这里快成了他们的演唱会了。”萧川咂了几下嘴,“还真有明星范儿。”
他们没有去后台找蓝晟允。坐着的桌子正对着舞台,想给他一个惊喜。
果然,蓝晟允上台后眼光向台下一扫,就看到了苏汐他们,露出了大大的笑容。更引得女粉丝们一阵的尖叫。
乐声响起,是一首快歌,粉丝们都站了起来,其他被感染的第一次听他们歌的人也站了起来,为蓝晟允加油。蓝晟允的声域很广,能高能低,还没有一丝的颤音。听得人很畅快,几首歌唱下来,让人觉得比原唱还好。
“这首歌比原唱的好听多了,如果原唱是阿允的话,这歌早就大红大紫了。”一个粉丝说。
“那是,我们阿允唱得比那几个所谓的歌星好多了。而且他还会写歌。”另一个粉丝说。
“我最喜欢他写的那首‘上善若水’。完全可以出唱片了。”
“你们发现没有,阿允写的歌都是慢歌,他那么热情似火的人,还有温柔的一面。”
苏汐听到她们的议论,心里骄傲满满的。我们家的小允,就是这么的出色!
今天的蓝晟允,穿了一件黑色上衣,前上面缀了无数星星状亮片,背后用亮片勾画一只飞翔的鹰,下身穿一件黑色牛仔,黑色的皮靴,有几缕头发被喷成了蓝色,画着黑色的眼线,透着狂野与神秘。
让初见到他这个造型的苏汐眼睛亮了半天,具有这般成熟、野性气息的小允是她没有见到过的。
杨远和喻林坐在一边,两人低声商量了一下就出去了,苏汐见了也没过问。即便是自己的手下,也有自由,有自己的生活,她对他们向来是放任,只要做完公事,其他时间任意安排。
她用精神力扫了一圈酒吧里的人,对蓝晟允痴迷的女生多多,眼光火辣,让她凭空生出一点醋意。
“我要有这样的男朋友就好了,等会看能不能认识一下。”
“那我们公平竞争。”
“一言为定。”
苏汐一看,离她们桌不远的地方坐着两个女子,正说的热闹。两人都二十四五岁,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富人层次,长相比一般强些,化着浓妆。她心想就凭这样的浓妆,还想当我家小允的女朋友?她从那边收回精神力,不再关注这两个女子了。
“这个主唱长得真漂亮,听说还是个学生。刘总,要不弄来玩玩?”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传入苏汐的耳朵。她看过去,见离他们较远处靠边的桌子有三个人,其中那个瘦子就是刚才说话的人。
“你能弄到手?这酒吧是庄老板的,他可不好惹,道上的交情不少。”刘总是个四十多岁的胖子,头顶半谢,油光发亮,让苏汐看得一阵恶心。
“又不在酒吧里抢人。他们不是学生吗?出来唱歌还不是缺钱,只要用钱,就能摆平。”
“那个叫小兵的也不错,长得跟个中学生差不多。”刘总一脸的猥琐。
“那今晚咱们等等乐队散场?有一个成就行。”瘦子脸上浮起了淫|笑。
“别玩得太过了,还是去找专门干这行的算了,省得出事。”另一个人不赞成他们的主意。
“老成,你不好这口,你不懂。良家的少年才好玩。”瘦子说完,神秘地与刘总相视一笑。
老成见他们这样,就知道以前不少干这事,摇摇头,不再劝了。
什么东西!想打小允的主意!打小允朋友的主意也不行!苏汐怒气在胸。哼!就让你们两个做第一批的牺牲品吧!她调集精神力凝成刀状,先冲向那个瘦子,很容易就进入了他的大脑,对准他记忆区用力一斩,只见那瘦子大叫一声,趴在桌子上。
其他两位吓了一跳。赶紧扶起瘦子,只见他眼珠瞪大,嘴里流着口水,一副痴傻的样子。
苏汐细想。刚才太生气,第一次使用精神力的攻击手段,也不知道自己凝成的刀斩到哪里了,把他弄成了一个傻子,下次留意一下,看看冲击脑部不同区域的效果。对这种人,她半点同情心都没有,惹到自己和家人,就别想好过了。
酒吧里的音乐声音很大,还有尖叫声。大声的说话声,交织在一起,那瘦子的大叫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苏汐没关注他们和酒吧的人是怎样交涉的,就见酒吧的员工把瘦子扶出了酒吧,一辆黑色车子停在门口。把瘦子拉走了。
老成和刘总也出了酒吧,就在刘总上了自己的车子后,苏汐给他下了一个精神力暗示,只见刘总的车子刚一启动,就猛加油门,冲向路边的石礅子。
“嘭”的一声,车子撞击后停了下来。她快速地冲击了他的小脑,这辈子他就在床上过吧,省得去祸害别家的孩子。
后续的事情,她没有兴趣,她还要给小允子献花。
她现在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为了实现掌控天下的野心,变得疯狂,那是他们知道权力的好处;一些身在权力巅峰的人有时会做一些荒唐的事。那是他们不在意别人的看法,是强大实力的表现。
苏汐叹了一口气,现在她的能力变得很强大了,可以说随时就能无声无息地决定一个人的生或死,她的本意并不在于此。可有时不得不这样做了,掌控别人的生命对她来说是件沉重的事情。
刚才心里升起的几许快意让她起了警惕之心,能力变强了是好事,但若是不加以自控,就有可能会沦为能力的奴隶,成为一个做事张狂的疯子。她也不会效仿蝙蝠侠之类的人物,做什么为民除害的事,她的心很小,只能装得下自己人。
为了自己不会迷失于由实力的强大带来的对世上一切的傲视,不迷失于对世事尽则掌控带来的愉悦感,更要时刻谨记师父的教导——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到了该休息时间了,苏汐在乐队的音乐刚停下时就走上台去,送上了那束大大的花束,小兵帮忙接过去,她拥抱了蓝晟允一下,在他耳朵说,“一共52加1朵,代表我爱你。”
他的粉丝们也上台献了花,四人手中都抱了一大束花下台了。
却不知她这玩笑似的一句话,带给了蓝晟允多大的不平静。蓝晟允下到后台,没有立即出去,回想着小师妹的那一句话,他也知道那只是小师妹顺口的一说,却仍然让他心跳加速。
在他还没弄清楚自己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小兵喊了他一声,“阿允,出去吧,你的朋友都来了。”小兵也认识苏汐,最早是蓝晟允卧室里两人的合影,后来苏汐去过几次公寓,还一起吃过饭,也算是熟识了。
四人都到了苏汐他们的桌子边坐下。
“恭喜,离你们的理想又进了一步。”苏汐给他们一人一杯果汁,演出中间他们是不喝酒的,“没想到你们的粉丝这么多了。”
“那是,欢迎多多来捧场。”小兵喝了一大口的果汁,连续近一个小时的演出,他也口喝了。
肖肖拍了一下他的头,“别臭美了,没看都是冲着阿允来的吗。”他说这话的意思并没有嫉妒,对于乐队他只是玩票,并不打算做职业音乐人。且一个乐队里最招人的就是主唱,何况是蓝晟允这个才貌俱佳的主唱,他们做好绿叶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