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要吴种和吴鸾这对孪生兄妹一进到马车中就粘在一起。
    “这就好!哥哥只迷恋妹妹一个女儿身,妹妹觉得好幸福!哥哥你知道吗?其实妹妹在心目中最爱的是你,公子殿下在妹妹心目中,永远没有哥哥重要,妹妹的心中永远有哥哥的位置。”
    妹妹吴鸾感动的小声表白着。
    孪生兄妹俩浓情蜜意的表达心中感受,尽管已经情潮澎湃,但碍于在人前不太方便,还是强压住心中的渴望,只能用手各伸进对方的下面,把玩着。哥哥吴种抠弄他妹妹流出一大滩子水来,妹妹吴鸾更坏,她将她哥哥吴种的白色浆液喷得下面全是,大部分还流在妹妹吴鸾的手中。
    吴鸾对她哥哥暧昧的笑了,小声说道:“咱们吴家的子孙全在他们姑姑的手中了,你说我这姑姑是吃进肚子里呢,还是用布擦掉?”
    看见她哥哥一脸窘样,吴鸾通坏坏的从她哥哥的下面抽了出来,当着她哥哥的面吃进了他们吴家的种子。吃完手中自家的子孙浆液,吴鸾接着吃尽她哥哥根部的剩余子孙浆液。这下倒好,吴种用不着去洗净这粘稠的东西了。
    吴种见妹妹吃完他的子孙浆液,还傻傻的问自己的妹妹:“妹妹你吃完哥哥的种子,以后就会怀孕,生出咱们吴家的子孙吗?”
    吴鸾听到哥哥问出如此幼稚的问题,禁不住笑了起来,直到驾马车的人闻声回头来看,才禁住大笑的声音,改为暗暗的窃笑。吴鸾实在没料到她哥哥这位音律天才,在男女问题上却如此白痴。她小声的带着笑音道:“从上面口中进去的子孙浆液,妹妹我当然怀不了,倒是昨夜及今晨流进妹妹下面小口的子孙浆液,能使妹妹我怀上。难道哥哥想为我们吴家传宗接代了吗?如果我们的父母知道了,那该多高兴!父母早叮嘱妹妹,要为哥哥找一位好嫂子,能为咱们吴家传宗接代。”
    “妹妹你又来了!你明知哥哥不喜欢女子的,这天下只能妹妹的女儿身能令哥哥着迷,哥哥我是不会娶任何女子做你嫂子,更不可能让她们替哥哥我传宗接代的,要传宗接代,只能是妹妹你了。”
    妹妹吴鸾听到她哥哥的话,是半喜半忧。喜的是哥哥是如此迷恋她,忧得是她也是吴家的人,她怎能为她的孪生哥哥生儿育女呢?这倒使她惶恐。
    古代的人不知近亲结婚所产生危害的科学道理,但多年的古训传说,严令同胞的兄弟姐妹之间不能结为一体,更不能传宗接代。因为这样做会受到上天诅咒,祸及后代子孙,使子孙后代变痴变傻。所以兄弟姐妹之间有时可以乱来,但绝不允许生儿育女。
    妹妹吴鸾不太愿意为她哥哥生儿育女,她怕被天遣,但又知道现在无法说服她这个倔强的哥哥。她只好不再说这方面的事,改为跟她的哥哥探讨音乐歌舞方面的事。一转到音乐歌舞方面,吴种完全变成了一个人,他顿时散出出他无与伦比的音乐天份来。在这方面,妹妹吴鸾是自叹不如的,她是最爱听她哥哥讲授音乐韵律方面的知识,有时候听到入迷了,两人热情相拥在一起。那相拥已经不是那种兄妹间纯粹的亲密了,里面已经掺杂有男女间的情爱成分。
    吴鸾太崇拜她的哥哥,自小都是那样。但经过跟哥哥的合身之缘后,她倒开始认真考虑自己,是否能为她的哥哥传宗接代,希望他们吴家的音乐天份能代代相传下去。
    这行车队走了整整一个上午,不知不觉的看见远处浮现的草原。这片草原十分的肥美,远看不见天际,那湛蓝的天空,与地下的广阔草原,形成了十分壮观的场面,连车队的马儿都在踏蹄撕鸣,好像要回到家中。
    可能是受到风景如画的美景影响,扶苏近几日来郁结在心中的愁苦豁然开朗,他对身边的马云龙说道:“先生何不如一起跟孤狩猎如何?”
    马云龙是南方人,见过太多的山山水水,平生第一次见到那么壮美的草原美景,心中不禁豪情万状。这片草原太美啦!比电视上的草原美丽万分,毕竟这片草原是生长在二千多年前的秦代,它带有非常原始的气息,未有被现代文明践踏的痕迹,那是现代社会任何有草原的地方所不能相比的。
    他愉快的答应了扶苏的邀请,他在云梦山练就的射箭绝技,今天要好好展示才行!在大人物面前,必须敢于展示自己的才华,人家才会尊重你,这是任何时候不会改变的。马云龙要在扶苏面前,好好展示他的过人才华,进一步笼络他的心,所以马云龙对狩猎一事,是跃跃欲试。
    两人各选了一匹好马,试了试弓,看是否合适称手,而后双双骑上马,一声吆喝飞驰而去。扶苏虽然出生皇家,但大秦帝国在统一六国的伟业中,骁勇善战,精于骑射的血性还是能在他身上表现出来。马云龙是南方人,在现代社会的时候,只坐过汽车,何时能骑过马,骑马的那点技术,还是向他的三个师父学的,云梦山没有广阔的草原,骑马技术大多是在静态中学的,即使是在运动中练习,也不可能有多快速度,毕竟是场地距离有限。
    渐渐的,马云龙赶不上扶苏的速度,两人至少被拉开了三十丈距离。马云龙有不服输的个性,他不甘示弱,开动脑筋想出办法要追上扶苏,否则会被他人瞧不起。这个时候他思来想去,在寻找好办法来。他很快想到一个妙法,马的速度很大因素是取决于所驮重的重量,如果他将自己的重力变成很小,那他的体重就会相应的减轻很多。再加上他的身体俯卧下来,紧紧的贴在马背上,那阻力就会减少好多,电视上的赛马手不都是那样的吗?
    果不其然,马云龙坐下的马匹,由于所驮重量大大的减轻,阻力也小了很多,马儿欢快的奋勇上前,很快的赶上了前面的扶苏,而且大有赶超之势。扶苏惊诧马云龙的骑技,因为他深知他的坐骑是花万金买来的良驹,比任何马都跑的快,他暗自佩服马云龙的骑技。
    扶苏自知比不过马云龙的速度,他勒住马缰停了下来,马云龙见此也跟着停了下来。扶苏建议大家比赛射箭,这正合马云龙的意,他当场同意。二人环顾左右,没发现有任何猎物,这时马云龙发现天上飞翔的一对大雕,他联想到《射雕英雄传》中的郭靖的英雄豪情,他自己想试一试。
    扶苏听到马云龙的提议,眼睁的老大,射天上大雕的事,他只听说过远古的传说,在现实中他从来没见过。大秦帝国的军人骠勇善战,百步穿杨的高手比比皆是,但只听说过有能射三百步之外本事的人,这射雕的事从没人成功过。扶苏认为马云龙肯定不会成功,他还是允许试试,如果马云龙不成功,但也好挽回刚才骑马输给他的面子。
    马云龙取出大弓,这副弓是扶苏随从中,力气最大一个武将的,听武将说,要拉开这副弓,必须有三四百斤的力气才拉得开。马云龙将这副弓拉如满月,几乎到了弓弦弹性的极限。他估摸着现在的风是顺风,气流从北向南,从低刮到高处。把握好风势后,他瞄了瞄,对准了飞在后面大雕的腹部处射了出去,大雕的腹部面积大,容易射中。
    只听弓弦发出凌厉“铮”的共鸣响,一支箭“嗖”的一声直飞入云端,而后远处传来大雕悲鸣的撕叫声,一对大雕竟然双双同时往地上下坠。随后赶来的众人都惊呼一声,个别反应快的策马去寻被射中的那一对大雕。不一会儿,一个随从举着两只大雕边骑边兴奋的大喊着:“不得了啦!公子殿下,这次是一箭双雕!”
    扶苏听到随从的呼声,连忙策马迎上前,仔细观察被“一箭双雕”的这对大雕,对马云龙施马上礼后,佩服说道:“先生真乃神力,不输后羿也!”
    众人皆附和恭喜马云龙射到一对大雕。
    扶苏表面上虽服,但心里头还是有些不服,他提议两人单独去狩猎,谁在日落之前回到营地,谁猎得猎物最多谁就胜。马云龙愉快的接受了扶苏的挑战,随后二人策马分头行动。
    刚获得第一场胜利的马云龙,心情特别的舒畅,跃马驰骋在广阔无际的草原上,正好练习骑术,他才懒得去打猎呢。他深知下一场是不能赢扶苏的,毕竟人家是有权有势的皇家王子,未来的一朝天子,刚才初试身手已够自己得到足够的尊重,没必要再折了人家的面子。人再怎样气度大,总有一个限度,世界上任何人都希望自己能得到足够的面子,这是人的劣根性。
    塞外草飞,城郭身后马欢驰。花影乱,蹄声碎。人不见,碧云暮合空相对。春去也!夏正时,飞红万点啸西风。
    马云龙骑着一匹红马,策马在草原上飞奔,身边的绿草红花晃如点点仙云,坐下的骏马如腾云一般,飞驰在诗一般的仙境中,那草原独特的美景使他陶醉。自他追杀北济侯失败,身负重伤以来,他一直郁闷的心情,今天得以释怀。他想看看远处呈现出的一连山峰,到底藏有哪些独特的风景,于是他驾马往群山方向奔去。
    到达山脚下,人累了马也乏了,马云龙放下缰绳停了下来,翻身从马背上下来,让马自行享受这肥美的草地,他一个人独自逛逛。
    山脚下有一处小溪,清洌的水是从山中的山泉流出的,他口渴难耐,俯去饮几口甘甜的山泉。正饮着,忽然听到一个人在自言自语道:“咦!奇怪了,前几日打猎拨下来的兔毛,浸在这白色水中脱脂变软了,脱脂变软的兔毛可以更多的吸墨水写字,我多年来未解决的难题终于找到解决的办法了。只不过这白色的水,是什么东西?我以后怎样取得,来泡软能写字的兔毛?”
    马云龙听到奇怪的声音,寻声找去,发现原来离他不远处的大石背面,有一个英武的汉子,正蹲在一汪白色的水边,发愣着。连马云龙走到他跟前来,他都没发现,一个人痴痴的对着白色的水,手里摆弄着一缕兔毛。马云龙见他对一汪白水如此着迷,也跟着看个究竟,他仔细辨认后,才发现是一汪石灰水。
    “嗨!我当什么东西呢,原来是石灰水,这人有哪门子的毛病?”
    马云龙暗暗想到。
    想到此,禁不住笑出声来。那人听到,头也不回的说:“你喝你的水,我们之间的事互不相干。”
    “哟!原来你知道我是来喝水的?”
    “这里是匈奴流骑经常来的地方,没有一点警惕性,岂不枉了自家的性命,你这人问得好奇怪?!”那怪人答道。
    “你觉得我奇怪,我还觉得你奇怪呢,不就是一汪石灰水嘛,何苦痴痴的蹲在这,到处看看这美丽的风景,岂不是好?”
    “我在此驻守好多年了,这里的风景早看腻了。对啦!你刚才说什么?这是什么?石灰水?从来没听说过,难道你知道它的来历。”
    这个怪人先是冷冷的应答,忽而兴奋的问起马云龙问题。
    马云龙不直接回答他,反问道:“你先告诉我,你到底在干什么,我才告诉你。”
    这怪人无奈道:“好吧!我告诉你,我在改良一枝笔,现在的笔写几个字要蘸好几次墨才能写完,十分的不方便,我想找能吸好多墨的的毛做成笔头,那样子会很方便的多。我经过研究,发现兔毛和羊毛最好,即容易找到,又能吸墨。但这兔毛有些硬,不方便书写,而且里面沾的油脂妨碍了毛吸更多的墨,所以我一直想办法解决。”
    马云龙听到解释后,才明白这个怪人原来在研究东西,这就难怪了。这个怪人说得确实如此,他来到这二千多年前的时代,印象最深的就是书写看书比较困难,所以他宁愿跟随三个师父练习武功,也不愿意去学什么阳谋阴谋这些治国安邦的谋略,更别说抄写了。
    这个怪人的想法,倒给马云龙提供一个好商机,以前自己为什么没想到呢?如果他能生产出大量的毛笔来,方便全国读书写字的人,那自已岂不是发大财了吗?
    马云龙越想越兴奋,他想到的制作毛笔的方法,以及背后隐藏的巨大商机,怎能与人共同分享?他故意十分神秘的摇了摇头,说道:“此方法鄙人早已解决,此为家传秘法,不足与人道哉!”
    说完拨腿就想走。
    这怪人急了,拨出腰上的佩剑来,呼道:“不说明白,你不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