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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子的声音娇俏的很,还带着一点儿野蛮劲,声音越来越近,显然是朝着他们这边过来。
方若华蹙眉,几个护卫瞬间摸刀。
洛风便摇头,吐出口气,细弱蚊蝇地道:“打发走。”
他们进山有正事在,忽然过来个外人,无论是相干的,还是不相干的,都是麻烦,能打发走自然最好。
至于怎么不着痕迹地把人打发走……
“和对方起点冲突?”洛风突发奇想,脑子里瞬间冒出几个纨绔子弟调戏良家女的主意,随口便笑道,“例如,由我来扮演采花大盗?”。
方若华莞尔:“要是采花贼是你这等模样,那也许人家会很乐意让你调戏调戏。”
洛风也笑,这是玩笑话。
两人不禁想起当年初见,那时候,仿佛洛风便是差点被当做采花贼,让方若华爆锤一顿。
“唉,还是别了,京城哪家的纨绔眼睛都不瞎。当着我们幻真观美人观主的面,谁还能有心思去调戏旁的女人。”
洛风轻笑。
真闹起来不妥当,这位观主的性格,便是别人不知,怕是那个神棍也早就清楚,如果她忽然无缘无故和人起冲突,一定很引人注意。
说话间,脚步声越来越近。
茂林中钻出来一队少男少女,有七八个人。
人人身穿猎装,英姿飒爽,为首的那个一身红衣,端是俏丽。
她身后跟着一人,素衣白纱,神色漠然,十分冷淡……竟是种灵。
看到这位,方若华也一怔。
想想到正常,虽说她在灵云观闹事,被御前侍卫抓了去,可以她的身份,想来也不可能被关押,只会交给种将军管教,如今露面,没什么稀奇的。
种灵一眼看到方若华,身体微微颤动,却是低下头,一言不发。
到是那红衣少女,双目圆瞪,像只炸毛的刺猬,恶狠狠地瞪过来,以她自己以为的小声,和种灵咬耳朵:“就是她,真她奶奶的不要脸,别人的男人也敢碰,不怕……啊!”
噗!
少女忽然吐出一口血,嘴肉眼可见地肿起老高,火辣辣的疼。
“呜。”
她显然是在家娇宠惯了,哪里受过这等委屈,眼睛通红,瞬间飙泪。
左右少男少女都吓了一跳。
种灵先是羞窘,此时却是脸上一片惨淡,怒瞪方若华:“你做什么!”
方若华伸手从眼前的火架子上拿起一串烤兔肉。
这兔肉烤得恰到好处,外焦里嫩,十分鲜美,她咬了一口,满足地眯了眯眼。
种灵紧紧握住身边长剑。
红衣少女更是暴怒,张牙舞爪地就要扑过去,只是她刚走一步,身体就僵住。
不只是她,种灵的脸色更难看。
一方玉石,一把剑,不必人操控,就凭空浮起,都是跃跃欲试,你挡我一下,我戳一下,仿佛是两只争宠的猫狗,都想做出点什么来讨好主人。
那把剑向前戳了戳,剑尖对着红衣少女的牙齿轻轻摆动,吓得她一缩头,随即委屈得呜咽出声,却又忍不住好奇。
其他人也不禁偷偷打量这剑和石头。
他们显然认得这两样东西,所以没有被吓得转头就跑,却不免有些敬畏。
唯独种灵冷着脸,牙齿将将要咬出血来,心中大恨,终于忍不住开口:“旁人的东西,你到拿来欺负人,好好的修行法宝……竟被人如此糟践,可悲复可叹!”
她话音未落,长剑和石头竟晃晃悠悠地转了一圈,在场的所有人居然都能从它们身上看出一丝谄媚,就像是特别殷勤地在向主人表忠心!
方若华莞尔:“它们是活的,存世至少也有千年,说它们是东西自无不可,但即便是东西,想来不属于任何人。”
两个小东西立时又飞回方若华身边,使劲往她身上贴,身体力行地表达自己想属于方若华的决心。
种灵这下子都气得眼前发黑。
洛风捧着茶水递过去让方若华润喉,转头叹道:“女孩子生在这世间本也艰难,更要谨言慎行,至少不要不明是非,随意就吐恶言恶语。”
“也就是方真人心胸宽广,又是前辈,不与你们一干小辈计较,快给她陪个不是,乖乖回家去吧。”
他这话特别理所当然。
那红衣少女都差点就当真照做,幸好下一刻回过神,顿足转身,就在方若华对面一屁股坐下,捂着脸,含糊不清地道:“吃饭!”
左右少年们连忙各自拿出干粮,小心递过去。
此时,洛风才压低声音道:“咳,这小姑娘应该是牛悦,镇国公牛清的小孙女。”
一说牛悦,她到想起来,那还是她当年还在康亲王府的时候,睿亲王妃举办了个小宴,邀了京城不少未婚的闺秀们来赏花,其实也是变相的相亲宴。
牛家这位小姐也在场,很让人印象深刻。
整个小宴上,她替两位好友和别的闺秀吵架十七次,还和睿亲王妃怄气,砸了睿亲王妃送给她的步摇。
要不是她父母和睿亲王妃的父母都是至交,恐怕当时王妃就把人给直接轰出去了事。
从那之后,牛悦就成了京城贵族宴席上的一大禁忌,别管是大宴小宴,除非迫不得已,否则没人愿意邀请她。
不过,方若华对她算是印象比较深刻,到更多是因为——原女主种灵的闺中密友之一,便是牛悦。
在原文里,牛悦也是非常重要的配角,几乎和种灵齐名,两人都是千金小姐里赫赫有名的人物,感情还特别好,可谓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记得文中,原主还在康亲王府的时候,就曾在花园里偶遇牛悦和种灵。
牛悦很随意地让她泡茶磨墨,等她强忍着不适应,各种事都做完,种灵却不喝茶,连碰也没碰茶杯,只是笑了笑。
看了原主两眼,牛悦便拿手帕垫着,直接丢了茶盏,只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是脏污得很,看来这王府的雅气,也不是什么人多待两日就能沾染得上。
原文里这一段描写的很微妙,也很有趣,还会给读者一点隐秘的爽感。
方若华却从这里面看出一件事,女主种灵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
牛悦是何等人?论身份,论地位,论才学,样样都不比种灵差,可在书中,牛悦仿佛就是种灵的一把枪,一面盾,种灵指哪,她就打哪。
无论这是不是她的偏见,两个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确实是种灵。
方若华到这小时空以后,康王府内部的戏份却是减少许多。
即便如此,种灵和牛悦还是很顺利地成为好友,两人还获得京城‘双侠’的美誉。
许是都被刺激得不轻,牛悦神色阴沉,咬干粮和咬仇人似的,气势汹汹。
方若华蹙眉,忽然道:“你二人与我,自来相看两相厌,何必非要凑在一起?凤凰山如此大,就没有其它地方能待了不成?”
种灵一愣。
牛悦怒瞪,张了张嘴,到底心有顾忌,把已经到了嘴边的怨气深重的话吞回,却还是呲牙:“原形毕露了?装得到似模似样,不知道怎么把康王他们全骗得稀里糊涂!”
“哼,你想让我走,我们就要走,凭什么?为什么不是你们走?”
方若华一时竟也有点无奈起来。
洛风一下子就笑了。
方若华叹了口气:“也罢,你们要是想就着我们的饭香解解馋,我们还是舍得的,到不至于小气到不让你们闻味!”
牛悦脸上大红,气道:“姑奶奶我什么山珍海味没尝过,稀罕你这点肉?”
她勃然大怒,被气得果然站起身就要走,只是刚站起来,东边的山道上便又有声音,众人不觉转头看去,一时竟呆住。
方若华心下叹息,却是闭口不言了。
东边一树野梅花后,钻出来一女子,那女子怀里抱着个孩子,低着头,显然没想到此处这么多人,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她离众人还有一段距离,其实看不清楚容貌,也看不出年龄,可是所有人都觉得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天地间只能看得到她这一人。
唯独清醒的只有方若华和洛风,洛风也摇头赞叹:“简直如雨后晴空,又似冬雪初融,山花次第开放。”
那女子立在不远处,轻轻拍哄孩子,脚下迟疑,似乎很意外这边人多,便只扬眉略一点头,不曾靠近,只倚着梅树坐下。
在场的男人很明显都叹了口气,显然是相当遗憾。
就是女子,也不免为其风姿所迷,暗暗羡慕,又自惭形秽。
牛悦刚刚还气得恨不得冲过去扒了方若华的皮,这会儿却有点提不起精神。
“你们不必等他了。”
那极美的女人哄着了孩子,把她放在一边,整理了下衣冠,忽然转过头,冲着方若华盈盈一笑。
“抱歉,最近遇见的庸人太多,都没心思梳妆,到是有些失礼。”
方若华慢慢抬起头。
那女子似是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也似有一种,自己说什么,别人都会驻足认真听的自信。
她拢了拢发,轻轻叹了口气:“我想过你是什么样的人,没想到,真人与我所想,大有不同。”
她又是一笑,一笑倾城之类的言语,众人也是常听,但总觉虚幻了些,今日见到这一笑,坐在一边的少年们神色登时恍惚,隐隐约约,却感觉虚幻的东西变得越来越真实。
这女子的笑意,却根本没入眼底,“我以为你是同道中人,不曾想,却如此心软。”
她转头看了看牛悦和种灵,幽幽一叹:“这样的俗人,看一眼都嫌眼累,她们把爪子都伸到你脸上去,你不卸了她们的爪子,到还担心她们留在这儿,会有什么危险,到一心把人支走。”
种灵和牛悦都有些迷糊。但这绝不是好话,她们可听得明白。
牛悦一向傲气,听人这般说她,哪里能耐得住性子,大怒,直接起身,抄剑朝着那女人的脸上抡去。
对方却连手都没动,牛悦就横飞回来,连滚了好几圈,栽在淤泥里,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脸色发白,额头冒汗,一句话也说不出。
若不是洛风及时伸手拦了拦,恐怕她便连喘气的力气都没有了。
种灵没她那么冲动,此时已隐约觉得不妙,全身紧绷,眼中闪过一抹不安和无奈。
那女人却连看都没有看她们,只盯着方若华:“罢了,不说这个,你还小,心软也不是什么大毛病。”
方若华坐直了身体,安抚地握住剑鞘,却是一蹙眉道:“凌空没来?”
“我在呢,你还问凌空做什么?”
那女子嗤了声,“一个没天赋,只会做白日梦的蠢货,哪里值得你我放在心上?”
她身体略略前倾,一脸认真坦然:“你叫方若华?小小年纪,如此修为,堪称天才了。”
眼神中一抹暗光流动,她又轻笑了声,声音神秘中带着一丝诱惑,“我知道你想要什么!”
说完,她便仔仔细细盯着方若华的脸。
方若华没说话。
这女子看了良久,眉眼舒展开来,十分明丽,笑道,“你不必否认,但凡修行之人,除了白玉城那些老古板,谁不想要五百年前白玉城掌门真人,玄素的长生录。”
“以往玄素在时,无人敢觊觎他的东西,白玉城的弟子更是不敢窥视老祖亲自封印的禁书,可如今玄素闭死关已百年,究竟能不能破关而出,早就无人可知,这长生录,自是有的是人想要,大家各凭本事罢了。”
这女子缓缓向方若华走过来,“我筹谋几十年,得了长生录上册,你运气比我好,宝物有灵,主动去找你,这下册竟轻而易举地落在了你的手中。”
“你已经看过了吧。”
女子目光幽暗,“但凡看过,就不可能不被它所迷,如何?我们二人没必要斗个你死我活,不如合作?”
“我虽然不喜欢和别人分享东西,但有些时候,妥协也是没法子的事,毕竟到了这最后一步,我一点也不想冒险。”
这女子伸手抚摸自己的脸,叹道,“女子韶华有限,能不浪费,还是不要浪费的好。”
方若华眨了眨眼,到真有点被说得动心的感觉似的。
这女子的声音娇俏的很,还带着一点儿野蛮劲,声音越来越近,显然是朝着他们这边过来。
方若华蹙眉,几个护卫瞬间摸刀。
洛风便摇头,吐出口气,细弱蚊蝇地道:“打发走。”
他们进山有正事在,忽然过来个外人,无论是相干的,还是不相干的,都是麻烦,能打发走自然最好。
至于怎么不着痕迹地把人打发走……
“和对方起点冲突?”洛风突发奇想,脑子里瞬间冒出几个纨绔子弟调戏良家女的主意,随口便笑道,“例如,由我来扮演采花大盗?”。
方若华莞尔:“要是采花贼是你这等模样,那也许人家会很乐意让你调戏调戏。”
洛风也笑,这是玩笑话。
两人不禁想起当年初见,那时候,仿佛洛风便是差点被当做采花贼,让方若华爆锤一顿。
“唉,还是别了,京城哪家的纨绔眼睛都不瞎。当着我们幻真观美人观主的面,谁还能有心思去调戏旁的女人。”
洛风轻笑。
真闹起来不妥当,这位观主的性格,便是别人不知,怕是那个神棍也早就清楚,如果她忽然无缘无故和人起冲突,一定很引人注意。
说话间,脚步声越来越近。
茂林中钻出来一队少男少女,有七八个人。
人人身穿猎装,英姿飒爽,为首的那个一身红衣,端是俏丽。
她身后跟着一人,素衣白纱,神色漠然,十分冷淡……竟是种灵。
看到这位,方若华也一怔。
想想到正常,虽说她在灵云观闹事,被御前侍卫抓了去,可以她的身份,想来也不可能被关押,只会交给种将军管教,如今露面,没什么稀奇的。
种灵一眼看到方若华,身体微微颤动,却是低下头,一言不发。
到是那红衣少女,双目圆瞪,像只炸毛的刺猬,恶狠狠地瞪过来,以她自己以为的小声,和种灵咬耳朵:“就是她,真她奶奶的不要脸,别人的男人也敢碰,不怕……啊!”
噗!
少女忽然吐出一口血,嘴肉眼可见地肿起老高,火辣辣的疼。
“呜。”
她显然是在家娇宠惯了,哪里受过这等委屈,眼睛通红,瞬间飙泪。
左右少男少女都吓了一跳。
种灵先是羞窘,此时却是脸上一片惨淡,怒瞪方若华:“你做什么!”
方若华伸手从眼前的火架子上拿起一串烤兔肉。
这兔肉烤得恰到好处,外焦里嫩,十分鲜美,她咬了一口,满足地眯了眯眼。
种灵紧紧握住身边长剑。
红衣少女更是暴怒,张牙舞爪地就要扑过去,只是她刚走一步,身体就僵住。
不只是她,种灵的脸色更难看。
一方玉石,一把剑,不必人操控,就凭空浮起,都是跃跃欲试,你挡我一下,我戳一下,仿佛是两只争宠的猫狗,都想做出点什么来讨好主人。
那把剑向前戳了戳,剑尖对着红衣少女的牙齿轻轻摆动,吓得她一缩头,随即委屈得呜咽出声,却又忍不住好奇。
其他人也不禁偷偷打量这剑和石头。
他们显然认得这两样东西,所以没有被吓得转头就跑,却不免有些敬畏。
唯独种灵冷着脸,牙齿将将要咬出血来,心中大恨,终于忍不住开口:“旁人的东西,你到拿来欺负人,好好的修行法宝……竟被人如此糟践,可悲复可叹!”
她话音未落,长剑和石头竟晃晃悠悠地转了一圈,在场的所有人居然都能从它们身上看出一丝谄媚,就像是特别殷勤地在向主人表忠心!
方若华莞尔:“它们是活的,存世至少也有千年,说它们是东西自无不可,但即便是东西,想来不属于任何人。”
两个小东西立时又飞回方若华身边,使劲往她身上贴,身体力行地表达自己想属于方若华的决心。
种灵这下子都气得眼前发黑。
洛风捧着茶水递过去让方若华润喉,转头叹道:“女孩子生在这世间本也艰难,更要谨言慎行,至少不要不明是非,随意就吐恶言恶语。”
“也就是方真人心胸宽广,又是前辈,不与你们一干小辈计较,快给她陪个不是,乖乖回家去吧。”
他这话特别理所当然。
那红衣少女都差点就当真照做,幸好下一刻回过神,顿足转身,就在方若华对面一屁股坐下,捂着脸,含糊不清地道:“吃饭!”
左右少年们连忙各自拿出干粮,小心递过去。
此时,洛风才压低声音道:“咳,这小姑娘应该是牛悦,镇国公牛清的小孙女。”
一说牛悦,她到想起来,那还是她当年还在康亲王府的时候,睿亲王妃举办了个小宴,邀了京城不少未婚的闺秀们来赏花,其实也是变相的相亲宴。
牛家这位小姐也在场,很让人印象深刻。
整个小宴上,她替两位好友和别的闺秀吵架十七次,还和睿亲王妃怄气,砸了睿亲王妃送给她的步摇。
要不是她父母和睿亲王妃的父母都是至交,恐怕当时王妃就把人给直接轰出去了事。
从那之后,牛悦就成了京城贵族宴席上的一大禁忌,别管是大宴小宴,除非迫不得已,否则没人愿意邀请她。
不过,方若华对她算是印象比较深刻,到更多是因为——原女主种灵的闺中密友之一,便是牛悦。
在原文里,牛悦也是非常重要的配角,几乎和种灵齐名,两人都是千金小姐里赫赫有名的人物,感情还特别好,可谓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记得文中,原主还在康亲王府的时候,就曾在花园里偶遇牛悦和种灵。
牛悦很随意地让她泡茶磨墨,等她强忍着不适应,各种事都做完,种灵却不喝茶,连碰也没碰茶杯,只是笑了笑。
看了原主两眼,牛悦便拿手帕垫着,直接丢了茶盏,只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是脏污得很,看来这王府的雅气,也不是什么人多待两日就能沾染得上。
原文里这一段描写的很微妙,也很有趣,还会给读者一点隐秘的爽感。
方若华却从这里面看出一件事,女主种灵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
牛悦是何等人?论身份,论地位,论才学,样样都不比种灵差,可在书中,牛悦仿佛就是种灵的一把枪,一面盾,种灵指哪,她就打哪。
无论这是不是她的偏见,两个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确实是种灵。
方若华到这小时空以后,康王府内部的戏份却是减少许多。
即便如此,种灵和牛悦还是很顺利地成为好友,两人还获得京城‘双侠’的美誉。
许是都被刺激得不轻,牛悦神色阴沉,咬干粮和咬仇人似的,气势汹汹。
方若华蹙眉,忽然道:“你二人与我,自来相看两相厌,何必非要凑在一起?凤凰山如此大,就没有其它地方能待了不成?”
种灵一愣。
牛悦怒瞪,张了张嘴,到底心有顾忌,把已经到了嘴边的怨气深重的话吞回,却还是呲牙:“原形毕露了?装得到似模似样,不知道怎么把康王他们全骗得稀里糊涂!”
“哼,你想让我走,我们就要走,凭什么?为什么不是你们走?”
方若华一时竟也有点无奈起来。
洛风一下子就笑了。
方若华叹了口气:“也罢,你们要是想就着我们的饭香解解馋,我们还是舍得的,到不至于小气到不让你们闻味!”
牛悦脸上大红,气道:“姑奶奶我什么山珍海味没尝过,稀罕你这点肉?”
她勃然大怒,被气得果然站起身就要走,只是刚站起来,东边的山道上便又有声音,众人不觉转头看去,一时竟呆住。
方若华心下叹息,却是闭口不言了。
东边一树野梅花后,钻出来一女子,那女子怀里抱着个孩子,低着头,显然没想到此处这么多人,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她离众人还有一段距离,其实看不清楚容貌,也看不出年龄,可是所有人都觉得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天地间只能看得到她这一人。
唯独清醒的只有方若华和洛风,洛风也摇头赞叹:“简直如雨后晴空,又似冬雪初融,山花次第开放。”
那女子立在不远处,轻轻拍哄孩子,脚下迟疑,似乎很意外这边人多,便只扬眉略一点头,不曾靠近,只倚着梅树坐下。
在场的男人很明显都叹了口气,显然是相当遗憾。
就是女子,也不免为其风姿所迷,暗暗羡慕,又自惭形秽。
牛悦刚刚还气得恨不得冲过去扒了方若华的皮,这会儿却有点提不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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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极美的女人哄着了孩子,把她放在一边,整理了下衣冠,忽然转过头,冲着方若华盈盈一笑。
“抱歉,最近遇见的庸人太多,都没心思梳妆,到是有些失礼。”
方若华慢慢抬起头。
那女子似是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也似有一种,自己说什么,别人都会驻足认真听的自信。
她拢了拢发,轻轻叹了口气:“我想过你是什么样的人,没想到,真人与我所想,大有不同。”
她又是一笑,一笑倾城之类的言语,众人也是常听,但总觉虚幻了些,今日见到这一笑,坐在一边的少年们神色登时恍惚,隐隐约约,却感觉虚幻的东西变得越来越真实。
这女子的笑意,却根本没入眼底,“我以为你是同道中人,不曾想,却如此心软。”
她转头看了看牛悦和种灵,幽幽一叹:“这样的俗人,看一眼都嫌眼累,她们把爪子都伸到你脸上去,你不卸了她们的爪子,到还担心她们留在这儿,会有什么危险,到一心把人支走。”
种灵和牛悦都有些迷糊。但这绝不是好话,她们可听得明白。
牛悦一向傲气,听人这般说她,哪里能耐得住性子,大怒,直接起身,抄剑朝着那女人的脸上抡去。
对方却连手都没动,牛悦就横飞回来,连滚了好几圈,栽在淤泥里,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脸色发白,额头冒汗,一句话也说不出。
若不是洛风及时伸手拦了拦,恐怕她便连喘气的力气都没有了。
种灵没她那么冲动,此时已隐约觉得不妙,全身紧绷,眼中闪过一抹不安和无奈。
那女人却连看都没有看她们,只盯着方若华:“罢了,不说这个,你还小,心软也不是什么大毛病。”
方若华坐直了身体,安抚地握住剑鞘,却是一蹙眉道:“凌空没来?”
“我在呢,你还问凌空做什么?”
那女子嗤了声,“一个没天赋,只会做白日梦的蠢货,哪里值得你我放在心上?”
她身体略略前倾,一脸认真坦然:“你叫方若华?小小年纪,如此修为,堪称天才了。”
眼神中一抹暗光流动,她又轻笑了声,声音神秘中带着一丝诱惑,“我知道你想要什么!”
说完,她便仔仔细细盯着方若华的脸。
方若华没说话。
这女子看了良久,眉眼舒展开来,十分明丽,笑道,“你不必否认,但凡修行之人,除了白玉城那些老古板,谁不想要五百年前白玉城掌门真人,玄素的长生录。”
“以往玄素在时,无人敢觊觎他的东西,白玉城的弟子更是不敢窥视老祖亲自封印的禁书,可如今玄素闭死关已百年,究竟能不能破关而出,早就无人可知,这长生录,自是有的是人想要,大家各凭本事罢了。”
这女子缓缓向方若华走过来,“我筹谋几十年,得了长生录上册,你运气比我好,宝物有灵,主动去找你,这下册竟轻而易举地落在了你的手中。”
“你已经看过了吧。”
女子目光幽暗,“但凡看过,就不可能不被它所迷,如何?我们二人没必要斗个你死我活,不如合作?”
“我虽然不喜欢和别人分享东西,但有些时候,妥协也是没法子的事,毕竟到了这最后一步,我一点也不想冒险。”
这女子伸手抚摸自己的脸,叹道,“女子韶华有限,能不浪费,还是不要浪费的好。”
方若华眨了眨眼,到真有点被说得动心的感觉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