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赶紧问道:“那歌名叫什么呢?”
“成都!”李志凡说。
主持人早已手握歌单,立即笑道:“那就请志凡为大家带来这首《成都》!”
看到李志凡从台侧拿了把吉他,台下记者开始咔咔的拍了起来。
观众席最右侧还有二十位邀请来的粉丝在场,即使在开始前被严格通知过会场的秩序,但此刻她们依然忍不住惊叫出声。
站在话筒前,李志凡向他们挥了挥手,一来打招唿,二来示意大家安静,然后开始弹了起来。
吉他声悠扬清脆,简单的分解和弦之后,出声唱到: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雨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
曲调有些90年代内地华语音乐萌芽时期的味道,歌词一开始就唱出了一丝离别的味道,面对岁月悠悠,曾说好携手白头,一转眼却成为最后的记忆。
当年陪你一起前行的人,在不知不觉中就渐渐的走散了,黑名单里的人,可能曾有过几十万句的畅谈,但身边的人总是不断更替,一段关系说断就断,甚至断得悄声无息,一回头才发现有些措手不及。
“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今天只是发布会的舞台,下面的记者也好,圈内人也好,都是带着审视的目光在看李志凡今天的表演。
和以往站在比赛舞台上不同,今天认真听李志凡唱歌的,可能一开始只有那二十位歌迷。
但随着歌曲的推进,全场所有人都带进了歌曲中。
这是歌的魅力,也是民谣的魅力。
在华夏,民谣可能是最能快速引起共鸣,但又很不被主流歌曲容纳的音乐风格。
在音乐性上,民谣和摇滚一样,被贴上了异类、穷、苦逼、闷骚、耍流-氓等标签,但在共鸣上,曲风也安逸舒适,只要歌词稍微像鸡汤一些,就能打动人,这一点比摇滚要有占优势。
有些民谣的火,是流行歌手用流行唱法演唱导致的,有些民谣能火,是本身质量上乘,旋律性吸引人。
前者轻易就让一首民谣,甚至一个民谣音乐人烂大街,后者则能成就一个音乐人,甚至靠这个吃一辈子的情怀都没问题。
李志凡不是刻意玩什么情怀,只是想为民谣音乐人发声。
之前唱过的《后青春期的诗》也属于民谣歌曲,但他的判断出了偏差,这歌根本没火,还不如《倔强》那流行摇滚。
这次的《成都》是他再次向民谣发起挑战之作,虽然嘴上没说,但心里很希望这首歌能够火一把。
……
网上。
发布会在几家tvlive平台联合直播。
网友们的弹幕,从发布会一开始就遮盖了全场。
到了这首《成都》,弹幕已经厚到看不出这是什么直播内容了。
“成都人前来报到”这句,是刷的最多的。
此外,还有不少鸡汤段子手出没:
“喜欢成都的阴晴不定的天气和小雨绵绵,喜欢成都喜欢随处可见的火锅店和小吃!”
“因为一首歌怀念一座城。曾经的天府广场武侯祠锦里杜甫草堂青羊宫春熙路宽窄巷子昭觉寺文殊院都成了回忆。”
“歌曲朴实无华,能引起共鸣,能找到生活的体会和领悟。能引起共鸣,第一次听这首歌,就深深爱上了这种温婉的旋律,没有华丽的词藻,只有淡淡的心酸和无奈。”
“不在成都,却置身成都。”
“知道自己痴情起来不是人,但我总是不会表达,什么都藏着掖着,越是喜欢的人面前就越讲不出话来。”
当然,也有不少搞笑的段子手:
“第一次去成都的时候我还是个处男,现在我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
“一张专辑都没发就红遍大江南北,那些拼了命想要红的都快气死了。”
“可以做朋友么这是故事的开始,还可以做朋友么这是故事的结尾。”
“……”
发布会现场。
吉他还在弹着,但李志凡不唱了。
音响里传出的是一个稚嫩的童声: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喔哦~!”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听到这童声,只感觉又可爱又不知为何想哭。
这牙牙学语的演唱,仿佛让人回到了最淳朴最单纯的时候。
也回到了故事的最开始。
如果李志凡知道大家这么猜测,那估计会苦笑一声,真是想多了。
不过他也觉得原曲这一段非常不错,可能有的人不喜欢,甚至觉得烦。
但李志凡却觉得,正是这童声让“成都”二字变得柔软起来,像是一段记忆中的过往,抓不住也回不来,却有别样的温情。
歌唱完了。
主持人走了上来:“哇!好好听的一首歌!”
“谢谢!”李志凡轻声说道。
“志凡,你可是京城人,怎么会唱一首成都呢?”
主持人好奇的问道,“难道跟你的恋情有关?”
“不是!”
李志凡摇摇头,面对这些问题,他早有准备,转而向主持人问道:“你看过于秋林先生的《再见成都》吗?”
“没有!”主持人老老实实的摇摇头,“难道这首歌跟这本书有关?”
“对!”李志凡信口雌黄,“这本书的主人公青春年少,让我代入很深,也很受感触,于是就写了这首歌!”
“哦!我还以为是你自己的故事!”主持人笑着眨了眨眼睛,“没想到是因为一本书,看来多读书还是有好处的,那么第二首你准备带给我们一首什么歌?”
既然是新专辑发布会,唱歌肯定是必须的,而且新专辑里的歌至少要唱七首以上,为了表示诚意,今天他准备唱的都是没有正式发表过的歌。
于是说道:“第二首是流行歌曲……”(未完待续。。)
“成都!”李志凡说。
主持人早已手握歌单,立即笑道:“那就请志凡为大家带来这首《成都》!”
看到李志凡从台侧拿了把吉他,台下记者开始咔咔的拍了起来。
观众席最右侧还有二十位邀请来的粉丝在场,即使在开始前被严格通知过会场的秩序,但此刻她们依然忍不住惊叫出声。
站在话筒前,李志凡向他们挥了挥手,一来打招唿,二来示意大家安静,然后开始弹了起来。
吉他声悠扬清脆,简单的分解和弦之后,出声唱到: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雨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
曲调有些90年代内地华语音乐萌芽时期的味道,歌词一开始就唱出了一丝离别的味道,面对岁月悠悠,曾说好携手白头,一转眼却成为最后的记忆。
当年陪你一起前行的人,在不知不觉中就渐渐的走散了,黑名单里的人,可能曾有过几十万句的畅谈,但身边的人总是不断更替,一段关系说断就断,甚至断得悄声无息,一回头才发现有些措手不及。
“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今天只是发布会的舞台,下面的记者也好,圈内人也好,都是带着审视的目光在看李志凡今天的表演。
和以往站在比赛舞台上不同,今天认真听李志凡唱歌的,可能一开始只有那二十位歌迷。
但随着歌曲的推进,全场所有人都带进了歌曲中。
这是歌的魅力,也是民谣的魅力。
在华夏,民谣可能是最能快速引起共鸣,但又很不被主流歌曲容纳的音乐风格。
在音乐性上,民谣和摇滚一样,被贴上了异类、穷、苦逼、闷骚、耍流-氓等标签,但在共鸣上,曲风也安逸舒适,只要歌词稍微像鸡汤一些,就能打动人,这一点比摇滚要有占优势。
有些民谣的火,是流行歌手用流行唱法演唱导致的,有些民谣能火,是本身质量上乘,旋律性吸引人。
前者轻易就让一首民谣,甚至一个民谣音乐人烂大街,后者则能成就一个音乐人,甚至靠这个吃一辈子的情怀都没问题。
李志凡不是刻意玩什么情怀,只是想为民谣音乐人发声。
之前唱过的《后青春期的诗》也属于民谣歌曲,但他的判断出了偏差,这歌根本没火,还不如《倔强》那流行摇滚。
这次的《成都》是他再次向民谣发起挑战之作,虽然嘴上没说,但心里很希望这首歌能够火一把。
……
网上。
发布会在几家tvlive平台联合直播。
网友们的弹幕,从发布会一开始就遮盖了全场。
到了这首《成都》,弹幕已经厚到看不出这是什么直播内容了。
“成都人前来报到”这句,是刷的最多的。
此外,还有不少鸡汤段子手出没:
“喜欢成都的阴晴不定的天气和小雨绵绵,喜欢成都喜欢随处可见的火锅店和小吃!”
“因为一首歌怀念一座城。曾经的天府广场武侯祠锦里杜甫草堂青羊宫春熙路宽窄巷子昭觉寺文殊院都成了回忆。”
“歌曲朴实无华,能引起共鸣,能找到生活的体会和领悟。能引起共鸣,第一次听这首歌,就深深爱上了这种温婉的旋律,没有华丽的词藻,只有淡淡的心酸和无奈。”
“不在成都,却置身成都。”
“知道自己痴情起来不是人,但我总是不会表达,什么都藏着掖着,越是喜欢的人面前就越讲不出话来。”
当然,也有不少搞笑的段子手:
“第一次去成都的时候我还是个处男,现在我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
“一张专辑都没发就红遍大江南北,那些拼了命想要红的都快气死了。”
“可以做朋友么这是故事的开始,还可以做朋友么这是故事的结尾。”
“……”
发布会现场。
吉他还在弹着,但李志凡不唱了。
音响里传出的是一个稚嫩的童声: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喔哦~!”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听到这童声,只感觉又可爱又不知为何想哭。
这牙牙学语的演唱,仿佛让人回到了最淳朴最单纯的时候。
也回到了故事的最开始。
如果李志凡知道大家这么猜测,那估计会苦笑一声,真是想多了。
不过他也觉得原曲这一段非常不错,可能有的人不喜欢,甚至觉得烦。
但李志凡却觉得,正是这童声让“成都”二字变得柔软起来,像是一段记忆中的过往,抓不住也回不来,却有别样的温情。
歌唱完了。
主持人走了上来:“哇!好好听的一首歌!”
“谢谢!”李志凡轻声说道。
“志凡,你可是京城人,怎么会唱一首成都呢?”
主持人好奇的问道,“难道跟你的恋情有关?”
“不是!”
李志凡摇摇头,面对这些问题,他早有准备,转而向主持人问道:“你看过于秋林先生的《再见成都》吗?”
“没有!”主持人老老实实的摇摇头,“难道这首歌跟这本书有关?”
“对!”李志凡信口雌黄,“这本书的主人公青春年少,让我代入很深,也很受感触,于是就写了这首歌!”
“哦!我还以为是你自己的故事!”主持人笑着眨了眨眼睛,“没想到是因为一本书,看来多读书还是有好处的,那么第二首你准备带给我们一首什么歌?”
既然是新专辑发布会,唱歌肯定是必须的,而且新专辑里的歌至少要唱七首以上,为了表示诚意,今天他准备唱的都是没有正式发表过的歌。
于是说道:“第二首是流行歌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