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都。
银色的迈巴赫离开帝都的嘉世分部,穿越过帝都的街道,来到帝都墓地。
车门打开,陆珩之修长的身影显露,他独自一人走下车,朝墓地的深处走去,手中,是一捧洁白的玫瑰。
一身黑色的西装,露出内里洁白的衬衣,将他衬托的更加沉稳内敛,流畅锐利的面部线条柔和下来,他却褪去了平时里的温和淡雅,只剩下无限的哀伤。
悲哀。
帝都墓园的两侧栽种着密集的国槐,已至深秋,树影斑驳,枯黄的落叶被寒风卷起,周围缭绕着寂寥无情的气息。
黑色的皮鞋停驻在一方摆放着枯败的干花的墓地面前。
是一束浅黄色的干枯玫瑰。
大概是江晚的粉丝吧,她曾经公开说过自己就喜欢那种俗气却美艳的花。
墓碑上镶嵌着一张黑白照片,是半年前江晚去世的时候,公司的高层选的,二十六岁的江晚,笑容明媚灿烂。
很难想象,江晚有笑的那么开心的时候,在陆珩之的记忆里,除了还没有出道时候的江晚总是眉开眼笑的,后来面临着繁重的学习生涯和各种繁琐的工作,她日渐失去了笑容,清清冷冷的,人淡如菊。
唯有触及到一些底线问题的时候,她严肃而执拗。
认真的时候,又那么的吸引人。
陆珩之有的时候会很庆幸江晚没有火爆大江南北,因为她就像是一个宝藏,没有人知道这个宝藏多么的完美迷人,只有他发现了。
可是更多的时候,他是会为她惋惜。
天生该活得耀眼的人,被硬生生的磨去了棱角,傲骨依旧,但笑容却回不来了。
陆珩之仍旧记得,江晚告诉他,她把练习生出道的名额让给自己的时候,说的每一句话。
江晚:“我从一开始就说过,比起演戏,我更享受唱歌的感觉,韩亦说过后半年会有乐心举办的选秀节目,我只是会比你晚出道半年。陆珩之,请你相信我的实力,我走每一步路,我都不后悔,所以你也不用愧疚,你本来就比我更适合做一个演员。”
“最重要的是,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我才会愿意帮助你实现自己的理想,这不是我让给你的,而是因为你是我的男朋友,我们本就是一起的。”
陆珩之蹲下身,坐在了墓前,被风吹落的黄叶飘散在他的脚下,露在他的肩头,他把干枯的花捧放到一旁,再把手里的玫瑰放到墓碑旁边。
墓碑上刻着的是:江晚之墓。
江晚,无父无母,无牵无挂,在南省的一个偏僻的孤儿院长大,唯一的女性朋友只有宋唯溪,唯一的男性朋友,只有陆珩之。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连墓碑上都没有任何前缀。
她走的太突然,人生中最美好的年纪,二十六岁,猝然长逝,甚至,没有给他和世人留下只言片语。
如果自己没有资格得到她的在意,那么为什么她连宋唯溪都不在意的走了?
陆珩之看着墓碑上的江晚,黝黑的双眸渐渐被哀痛覆盖。
他哪里还是她的朋友。
早就不是了。
“阿晚,你就是这么一个人,果断坚决,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你说,你怎么能说不喜欢,就不再喜欢我了呢?就好像,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过。”
陆珩之永远无法忘记,他第一次看见江晚的时候。
在公司的练习生里,许许多多的年轻男孩女孩混在一起,等待着命运的审判。
那个夏天,江晚站在女生的人群里,都是十六七岁的年轻女孩,但她生的实在好看的过分。
少女的皮肤白皙的近乎透明,青春飞扬的白衬衣和深色短裙,衬衣的下摆被塞进裙腰里,一双长腿又白又细,站在一群人中间,简直不能更抓人视线。
后来江晚告诉他,她最苦恼的就是十七岁的自己已经窜到了一米七的身高,在女生群里总是分外显眼,她说:我长得太好看,别人岂不是会忽略我的才华?
后来,一语成谶。
江晚的容貌更偏向于清疏秀美,并不是现在流行的美艳相貌,因此,她也没有凭借美貌而火爆。
一直被称为练习生中最高冷的陆珩之,在看见江晚的瞬间便怔住,推推搡搡之中,他走到了江晚的面前。
那时候的少年,英俊的过分的一张脸,黑色的瞳仁明亮,在阳光下干净纯粹,给江晚一种禁欲而清纯的感觉。
“我是这一届嘉世的代表,我叫陆珩之。”他慢慢的开口,耳根通红。
江晚轻笑了一下,唇角上翘着:“我叫江晚,江河湖海的江,晚风的晚。”
明媚耀眼的少女,和后来他记忆里的阿晚不太像,不像是后来人淡如水的阿晚,反倒是像......
姜绾。
江晚像是一团火,离去之后留下一片败落的灰烬,日日夜夜,难以忘记。
后来的他们,走着走着,就散了。
九年前的事情恍若一场梦,分手之后的陆珩之,再也没有再遇见过那样深刻而明确的爱意。
而姜绾的出现,像是一阵风,席卷他内心的灰烬,死灰复燃,炙热灿烂。
“阿晚,”陆珩之深深的望着江晚的照片,轻轻地抚摸着,“我真的决定放下你了。”
“我遇见了一个女孩子,她像是从前的你,我没有把她当成你的替身的意思,她真的很耀眼,也很纯粹......阿晚,我可能喜欢上别人了。”
“我仍旧该对你说,对不起。”
“在你面临那些流言蜚语的时候,我不但没有在你的身边保护你,甚至没有为你解释一言半句,并且,直到最近,我才知道自己错的有多离谱。”
“可是......阿晚,你明明是那么坚强的一个人,为什么这么傻?”
午后的墓园寂静无声,没有人会回答他的质问,只有斑驳的树叶枝丫沙沙作响,空气中似乎还回荡着一曲挽歌。
十年为期,陆珩之与江晚,再也不会一同出现。
许久,陆珩之站起身来,最后的看了一眼墓碑,忽然皱了皱眉,把自己带来的玫瑰又拿了起来。
他不应该再给她送玫瑰了,不好。
江晚的墓碑是嘉世的高层选的,在帝都墓园的最里层,这一条路也只有唯一一个墓碑。
陆珩之踱步在铺着鹅卵石的小路上,一阵“蹬蹬”的高跟鞋声音响起,他眯起双眸朝路的尽头望去。
一个年轻陌生的女人出现在他的面前,身着一身雪纺的白纱裙,一头黑发柔顺的披散在肩头,显得仙气飘飘。
女人手里捧着一束白菊,戴着一个巨大的墨镜,露出的面部轮廓清丽精致,红唇冷艳,隐隐约约给他一种熟悉的感觉。
女人看见他,也愣住了,随即若无其事的移开了视线。
擦肩而过的瞬间,陆珩之眼神骤然一凝,脱口而出:“小姐,我们是不是什么地方见过?”
女人墨镜后面的双眸冰冷如霜,脚步顿住,声线清冽:“我不认识你,这位先生,你搭讪的方式未免太低端了。”
陆珩之皱着眉,后退一步,微微颔首:“抱歉,我认错人了。”
他拧着眉,离开了墓园,坐上车的时候,陆珩之把手里的玫瑰放到副驾驶的位置。
电光石闪之间,陆珩之回过神,走那条路,终点只会通向江晚的墓碑。
那个女人是去看江晚的。
她之所以让他觉得面熟,是因为......她长得很像江晚。
而且,任何一个华国人,都不可能不认识自己。
白裙女人行至江晚的墓碑面前,将手里的白菊随意放到墓碑旁边,红唇轻轻地曳起妖冶而冰冷的弧度。
“江晚?”她看着空空如也的墓碑,笑的更加灿烂,显然,她并没有想到陆珩之是来看江晚的,因为她的碑前什么都没有。
“还真是,无父无母,无牵无挂,连你去世了,都没有一个人在意。”
“真是......可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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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色的迈巴赫离开帝都的嘉世分部,穿越过帝都的街道,来到帝都墓地。
车门打开,陆珩之修长的身影显露,他独自一人走下车,朝墓地的深处走去,手中,是一捧洁白的玫瑰。
一身黑色的西装,露出内里洁白的衬衣,将他衬托的更加沉稳内敛,流畅锐利的面部线条柔和下来,他却褪去了平时里的温和淡雅,只剩下无限的哀伤。
悲哀。
帝都墓园的两侧栽种着密集的国槐,已至深秋,树影斑驳,枯黄的落叶被寒风卷起,周围缭绕着寂寥无情的气息。
黑色的皮鞋停驻在一方摆放着枯败的干花的墓地面前。
是一束浅黄色的干枯玫瑰。
大概是江晚的粉丝吧,她曾经公开说过自己就喜欢那种俗气却美艳的花。
墓碑上镶嵌着一张黑白照片,是半年前江晚去世的时候,公司的高层选的,二十六岁的江晚,笑容明媚灿烂。
很难想象,江晚有笑的那么开心的时候,在陆珩之的记忆里,除了还没有出道时候的江晚总是眉开眼笑的,后来面临着繁重的学习生涯和各种繁琐的工作,她日渐失去了笑容,清清冷冷的,人淡如菊。
唯有触及到一些底线问题的时候,她严肃而执拗。
认真的时候,又那么的吸引人。
陆珩之有的时候会很庆幸江晚没有火爆大江南北,因为她就像是一个宝藏,没有人知道这个宝藏多么的完美迷人,只有他发现了。
可是更多的时候,他是会为她惋惜。
天生该活得耀眼的人,被硬生生的磨去了棱角,傲骨依旧,但笑容却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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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晚:“我从一开始就说过,比起演戏,我更享受唱歌的感觉,韩亦说过后半年会有乐心举办的选秀节目,我只是会比你晚出道半年。陆珩之,请你相信我的实力,我走每一步路,我都不后悔,所以你也不用愧疚,你本来就比我更适合做一个演员。”
“最重要的是,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我才会愿意帮助你实现自己的理想,这不是我让给你的,而是因为你是我的男朋友,我们本就是一起的。”
陆珩之蹲下身,坐在了墓前,被风吹落的黄叶飘散在他的脚下,露在他的肩头,他把干枯的花捧放到一旁,再把手里的玫瑰放到墓碑旁边。
墓碑上刻着的是:江晚之墓。
江晚,无父无母,无牵无挂,在南省的一个偏僻的孤儿院长大,唯一的女性朋友只有宋唯溪,唯一的男性朋友,只有陆珩之。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连墓碑上都没有任何前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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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没有资格得到她的在意,那么为什么她连宋唯溪都不在意的走了?
陆珩之看着墓碑上的江晚,黝黑的双眸渐渐被哀痛覆盖。
他哪里还是她的朋友。
早就不是了。
“阿晚,你就是这么一个人,果断坚决,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你说,你怎么能说不喜欢,就不再喜欢我了呢?就好像,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过。”
陆珩之永远无法忘记,他第一次看见江晚的时候。
在公司的练习生里,许许多多的年轻男孩女孩混在一起,等待着命运的审判。
那个夏天,江晚站在女生的人群里,都是十六七岁的年轻女孩,但她生的实在好看的过分。
少女的皮肤白皙的近乎透明,青春飞扬的白衬衣和深色短裙,衬衣的下摆被塞进裙腰里,一双长腿又白又细,站在一群人中间,简直不能更抓人视线。
后来江晚告诉他,她最苦恼的就是十七岁的自己已经窜到了一米七的身高,在女生群里总是分外显眼,她说:我长得太好看,别人岂不是会忽略我的才华?
后来,一语成谶。
江晚的容貌更偏向于清疏秀美,并不是现在流行的美艳相貌,因此,她也没有凭借美貌而火爆。
一直被称为练习生中最高冷的陆珩之,在看见江晚的瞬间便怔住,推推搡搡之中,他走到了江晚的面前。
那时候的少年,英俊的过分的一张脸,黑色的瞳仁明亮,在阳光下干净纯粹,给江晚一种禁欲而清纯的感觉。
“我是这一届嘉世的代表,我叫陆珩之。”他慢慢的开口,耳根通红。
江晚轻笑了一下,唇角上翘着:“我叫江晚,江河湖海的江,晚风的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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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他们,走着走着,就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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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姜绾的出现,像是一阵风,席卷他内心的灰烬,死灰复燃,炙热灿烂。
“阿晚,”陆珩之深深的望着江晚的照片,轻轻地抚摸着,“我真的决定放下你了。”
“我遇见了一个女孩子,她像是从前的你,我没有把她当成你的替身的意思,她真的很耀眼,也很纯粹......阿晚,我可能喜欢上别人了。”
“我仍旧该对你说,对不起。”
“在你面临那些流言蜚语的时候,我不但没有在你的身边保护你,甚至没有为你解释一言半句,并且,直到最近,我才知道自己错的有多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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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墓园寂静无声,没有人会回答他的质问,只有斑驳的树叶枝丫沙沙作响,空气中似乎还回荡着一曲挽歌。
十年为期,陆珩之与江晚,再也不会一同出现。
许久,陆珩之站起身来,最后的看了一眼墓碑,忽然皱了皱眉,把自己带来的玫瑰又拿了起来。
他不应该再给她送玫瑰了,不好。
江晚的墓碑是嘉世的高层选的,在帝都墓园的最里层,这一条路也只有唯一一个墓碑。
陆珩之踱步在铺着鹅卵石的小路上,一阵“蹬蹬”的高跟鞋声音响起,他眯起双眸朝路的尽头望去。
一个年轻陌生的女人出现在他的面前,身着一身雪纺的白纱裙,一头黑发柔顺的披散在肩头,显得仙气飘飘。
女人手里捧着一束白菊,戴着一个巨大的墨镜,露出的面部轮廓清丽精致,红唇冷艳,隐隐约约给他一种熟悉的感觉。
女人看见他,也愣住了,随即若无其事的移开了视线。
擦肩而过的瞬间,陆珩之眼神骤然一凝,脱口而出:“小姐,我们是不是什么地方见过?”
女人墨镜后面的双眸冰冷如霜,脚步顿住,声线清冽:“我不认识你,这位先生,你搭讪的方式未免太低端了。”
陆珩之皱着眉,后退一步,微微颔首:“抱歉,我认错人了。”
他拧着眉,离开了墓园,坐上车的时候,陆珩之把手里的玫瑰放到副驾驶的位置。
电光石闪之间,陆珩之回过神,走那条路,终点只会通向江晚的墓碑。
那个女人是去看江晚的。
她之所以让他觉得面熟,是因为......她长得很像江晚。
而且,任何一个华国人,都不可能不认识自己。
白裙女人行至江晚的墓碑面前,将手里的白菊随意放到墓碑旁边,红唇轻轻地曳起妖冶而冰冷的弧度。
“江晚?”她看着空空如也的墓碑,笑的更加灿烂,显然,她并没有想到陆珩之是来看江晚的,因为她的碑前什么都没有。
“还真是,无父无母,无牵无挂,连你去世了,都没有一个人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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