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回到洪门,庄重就接到了史密斯的电话,却是史密斯找庄重求救来了。
那个线人说时机成熟,可以前来查封毒品了。要是以前史密斯早就屁颠屁颠的去了,但是现在给史密斯十个胆子,史密斯也不敢去,不得已,只好找庄重求助。
庄重听罢,想都没想,直接道:“答应他。等明天行动的时候我跟你一起去。”
听庄重肯一起随行,史密斯顿时放下心来。且不说庄重是不是真的能够制服那个翻江尸,单凭庄重的身手就够了。
史密斯可是在格林街道十字路口的探头里,看见了庄重跟阮哲的交手,估计三五个特工都未必能够打得过庄重。
“好,明天晚上八点我去接你!”史密斯答应着,挂掉了电话。
庄重想了想,对付一只翻江尸而已,未必需要多少法器,只带着一把罗刹就够了。另外带点常用的符纸跟工具,能轻兵解决就轻兵解决。
一切准备好,就待明天晚上的行动了。
第二天晚上八点,史密斯果然依约来到。庄重上了他的车之后,赫然发现在车后座上摆着几个大家伙。
竟然是海军陆战队的标配武器,尤其是那两把m4突击步枪,让庄重看的眼热不已。
这玩意在华夏可是不容易接触到,据说是美国海军陆战队的主战武器,在最近的几场大战役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尤其是适合城市巷战。
这玩意要是到了黑涩会手里,那简直就是大杀器。
庄重随手拿起,顿时惊叹美帝的奢侈。只见枪托、护木与握把的材料全都是玻璃纤维增强尼龙制成。握把前面中段、在中指握持部位增加了一个握持牢靠的凸起。全枪的护木为圆柱形,上下两片可以互换使用。为增加热容量,降低护木外层的温度,护木内的隔热板也都是经过增厚的。
而更加让庄重艳羡的是,这枪除了在提把上装有瞄准机构外,还在导轨上安装了机械式瞄准机构和各种光学瞄准机构。机械式瞄准系统能同时调节风偏与射角。光学瞄准机构不需要多说,可以在各种不利于射击的环境下辅助射手完成高难度射击动作。
“我说史密斯,你不是偷出来的吧?这玩意能随便调用?”庄重狐疑道。
“枪库的那娘们对我有点好感,我说要执行一个大任务,自然就拿出来了。咱们今天面对的可是僵尸,我甚至都想个反坦克火箭筒出来。”史密斯道。
感情这家伙还是se诱出来的这些武器。看来他对那个翻江尸是真怕了,反坦克火箭筒都想带来。
两人一路先聊着,很快就到了史密斯跟那线人约定好的地点。
这是位于旧金山远郊的一个地方,位置十分的偏僻,深远的林海一望无际,里面不断传出种种怪异的叫声,让人心惊胆颤。
这种环境还真是有些可怖,换成庄重一个人来,庄重也不愿意来。未知的环境里随时可能发生危险。
“来了!”史密斯将车子停好,道。
却见森林里面传出一个灯光,灯光连续闪灭三次,想必是两人约定好的信号。
“走,拿上家伙!”史密斯将长短枪都佩戴上,还顺手摸了几颗手雷。
庄重则只提了一把ma跟自己准备的一些对付翻江尸的工具,跟着史密斯往森林里面走去。
走进森林,便见灯光传来处,史密斯那个线人正直愣愣站在一棵树旁。
庄重悄悄扫了一眼,没错,身无生气,确实是翻江尸,至于他为什么不仅能够自由行走,还会正常思考,那就有待研究了。
“怎么在这种地方?你确定不是在耍我?谁会将毒品藏在这种深山老林里。”史密斯不满的抱怨一句。
那线人不动声色的回答道:“我不会骗你的,跟我走。”
说完,就带头往森林深处走去。
史密斯看看庄重,见庄重点头,不由鼓起勇气,跟在那线人的身后前行。
三人一直走了十多分钟,庄重估摸着已经走入了森林腹地,才见那线人忽然驻足,将手中的手电一打,道:“就在那边。”
庄重跟史密斯顺着灯光看过去,果然在那个方向看见一个木屋,似乎真的有人居住一般。
只是木屋门紧闭,里面根本连半点灯火都没有,不像是有人的样子。而且,就把毒品藏在这里未免也太草率了吧?
正要质问那个线人的时候,史密斯一转身,却骇然发现线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
“他……他不见了!”史密斯恐惧的对庄重道。
谁知,庄重却像是没有听见一般,半晌才悠悠叹口气:“我知道,比起他来,我想那个东西可能更加值得我们关注。”
“什么东西?”史密斯疑惑的打开枪管上的射灯,只见灯光笼罩下,一具大红棺材竖着矗立在小屋的前面,在阴翳的夜色中显得异常可怖。
“棺……棺材!”史密斯吓得浑身一抖,枪都差点掉在地上。
这棺木出现的实在是太诡异了,刚才还没有踪影,这转眼的功夫竟然就出现在了木屋的门前。
“这就是立棺,是那个翻江尸的家。开枪,先毁掉这棺材再说。”庄重冷声道。
史密斯应一声,举起手中的m4就冲着大红棺材扫射过去。
然而让他惊讶的是,子弹打在棺材上竟然发出噗噗的声音,就像是击在一层层的皮革之上,根本就没有对棺材造成丁点的损坏。
“怎么打不穿?”史密斯颤声问道,本来他以为拿了这么多先进枪械,不说一定能够干掉翻江尸,至少也能起点效果吧。谁知道现在连一具棺材都打不穿。
“用这个。”庄重面色凝重的取出朱砂,将一颗子弹沾染上朱砂之后,递给了史密斯。
史密斯接过,上膛,随后击发。只听砰一声,朱砂被弹头的高温点燃,发出一股刺鼻的气味飞向棺木。
只听啵一声,就像是动物的皮层被穿透,射灯照耀下,棺木中枪的位置多出一个焦黑的孔洞。
见朱砂子弹起效,史密斯不禁信心大增,伸手冲庄重再要几颗,决定一鼓作气干掉这棺木。
“等等。”
随着庄重话音,却见立着的棺材忽然吱呀一声,棺盖滑开一道缝隙。
而透过缝隙看去,却见棺材里面赫然是一层层的皮革,油腻透亮,足足铺了上百层,一直铺到棺材顶沿,隔着远远的就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气味。
“不好,是人皮!这东西竟然是棺皮凶者!”庄重惊叫一声,道。
所谓棺皮凶者,最早是记载于一本古代民间怪谈小说《异语怪摘》中。
在乾隆二十五年,有一小村。村中本是人丁兴旺,然最近出一怪事,颇为恐怖。上月初五从河中流来一棺,红漆灌木,鲜如血红,棺材无盖,泊于村边小河。众村民皆往探之,恐栗胆寒,此棺中竟无尸无骸,只有层层人皮,布满棺内。无人敢近,过了几天,村中有一家三口惨死家中,皮皆被剥得一干二净,其法娴熟,屠户不能及也。众人皆想起那棺中皮,忙赶去瞧看,果然里面多了几张人皮,仔细瞧来竟是那一家三口轮廓。村民大惊失色,忙欲以火炬之,不料那棺盖不知从那出来盖在上面,火一触即灭,棺木森严,无法打开移动。更恐怖的是凡碰过棺木之人皆感寒冷,正值盛夏竟活活冷死在一旁,脸色红,如一摊冻肉。众人大骇,小村笼罩在一片恐惧之中,死气沉沉。
不到三日又出人命,一寡妇倒掉在自家门前,皮亦被剥掉,鲜血淋淋,滴哒地上。这时一个声音传来:“此是棺皮凶者。”众人一看是竟是乞丐模样,虽说是貌似乞丐,但模样十分犀利,环姵叮当,气宇不凡。腰中别着一把短刀,幽幽皓亮,蕴藏乾坤。村中长老知其不凡,忙上前询问,此人很是谦虚。先行礼而后说道:“我是峨眉术士,号苍麒麟,此妖乃剥皮凶者,化身乱发藏于棺中,喜剥人皮,若其剥到千张则上仙亦难降之。我追其多年,今天到此终于找到它了。”众人忙问可有方法破之,术士说:“可。”众人大喜,可此术士却低头自言:“方法有,可是……”众人接话:“先生有何难处,不妨直说。”
苍麒麟说道:“棺皮凶者虽性为木,但五行皆克,一般的法术治不了它,只有月圆之夜,其最为虚弱。可击杀,现我可用此斩魔匕首封住此棺,使其不能作祟,但只需一物十分麻烦。”村中长老忙说:“不妨直言。”苍麒麟说道:“需要处女之血在月圆之夜涂于我这把斩魔匕首上,方可在那时将其除之。”长老面露难色,苍麒麟不语,面看远方妖棺方向,说道:“若可以,必须从速,那妖不灭,必祸害一方。”正在此时,一青年跪于长老面前,说道:“我与您家女儿早有意,您老不同意,今遇此事正好成全晚辈。”遂而其女儿也在,忙跪下求情。长老一惊,虽不情愿,但也无他法,便只好答应,便准备月圆前夜成婚,苍麒麟和众人来到棺处,看那棺材越加鲜艳,苍麒麟大惊,说:“幸亏早来,否则大事坏矣。”苍麒麟遂用匕首插在棺木上,那棺材似乎嚎了一声,便又没了动静。这样一来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等两个晚辈成婚那天,本来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然而就在两晚辈成婚的头一天却出了件大事。
这事就发生在村中长老家,早上长老发现女儿惨死闺房,半个身体竟被剁成肉泥。其母看后昏死过去,长老痛哭,泪如雨下,苍麒麟和众人立马赶往妖棺处一看,大惊。匕首竟然不翼而飞,守棺的村民的尸体倒在四周,身体被撕裂,落得满地都是。十分恐怖,这时有有人数了一下,少了个人。长老说道:“守棺者有一人叫胡三,平时手脚不干净,莫不是他值岗之时偷走了匕首吧。”苍麒麟大怒:“怎可如此不小心用人。”长老苦叹:“守棺本无人愿来,我看他如此踊跃,便也没多想。”苍麒麟说道:“我感此匕首并未离去,可快快寻找。”
众人便在村内村外寻觅,找了一天,终于在河边找到胡三,可是却无法确认,因为其皮皆被剥净,血肉模糊,匕首却不在。这时天色已晚,众人无奈只好皆归缩回村集在长老家,苍麒麟一算,说道明天才是月圆,若躲过今晚,找到匕首,我们还有盼头。可现在形势如此危险,谁还敢去寻找。众人正在犯难的时候,一个声音传来:“不用找了,匕首在此。”众人一瞧,乃是胡三,手里拿着匕首。站在门外,几个村民上去欲擒之,没想到皆被其推到,力大无比。苍麒麟一看忙喊:“大事不好!”刚说完,只见胡三用手一扯,活生生的把自己脸皮扒了下来,扔在一边,露出一面,没有无官,只有一张嘴,竖着长在脸上,嘴中牙如刀锋,人人看完,惊恐万分,可门被其堵住,无人能逃。苍麒麟却豪无惧意,眼睛一眯说道:“棺皮凶者,我找你多时了。”那妖大吼起来,地颤土震,似有万兽其鸣,雷霆万均。长老大哭,自捶胸口:“此是我用人不善,害了一村的人啊!”苍麒麟仰天长啸:“此是我命归宿矣!”说完大喝一声,两眼怒睁,一口鲜血喷出,那血不落地上,凡升天空,突然此时天空电闪雷鸣,从空中一道火光落在地上,众人一看,乃是一火麒麟,火光闪耀,威武异常,那妖怪忙转身要逃,之间一道火光过去,那火麒麟冲上一口就将竟其活吞。跺了几下脚,便升空飞走消失了。风驰电掣,众人反应过来早已黑云消散了。众人忙去扶苍麒麟,苍麒麟说道:“此是我绝命血技,恐不能再多活几时,现在棺材可烧,快去焚掉,死掉之人好好埋葬,莫不要有孤儿苦命难活。此妖一除,我心愿已了。”说完就没了气息。众人无不流泪感激,皆跪在其面前,久久不起。不久之后,此村取名麒麟村建一墓铭苍麒麟,埋在村中央,似一麒麟守候村庄。村中人人皆改姓苍,世代相传。
这个故事虽然是志怪小说,却在一些麒麟村当地的县志中能够查到,想必是真的。
庄重万万没想到今天竟然会真的遇见这么一个东西,根本就来不及思考,庄重大喊一声:“跑!”
拉着史密斯拔腿就跑。
那个线人说时机成熟,可以前来查封毒品了。要是以前史密斯早就屁颠屁颠的去了,但是现在给史密斯十个胆子,史密斯也不敢去,不得已,只好找庄重求助。
庄重听罢,想都没想,直接道:“答应他。等明天行动的时候我跟你一起去。”
听庄重肯一起随行,史密斯顿时放下心来。且不说庄重是不是真的能够制服那个翻江尸,单凭庄重的身手就够了。
史密斯可是在格林街道十字路口的探头里,看见了庄重跟阮哲的交手,估计三五个特工都未必能够打得过庄重。
“好,明天晚上八点我去接你!”史密斯答应着,挂掉了电话。
庄重想了想,对付一只翻江尸而已,未必需要多少法器,只带着一把罗刹就够了。另外带点常用的符纸跟工具,能轻兵解决就轻兵解决。
一切准备好,就待明天晚上的行动了。
第二天晚上八点,史密斯果然依约来到。庄重上了他的车之后,赫然发现在车后座上摆着几个大家伙。
竟然是海军陆战队的标配武器,尤其是那两把m4突击步枪,让庄重看的眼热不已。
这玩意在华夏可是不容易接触到,据说是美国海军陆战队的主战武器,在最近的几场大战役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尤其是适合城市巷战。
这玩意要是到了黑涩会手里,那简直就是大杀器。
庄重随手拿起,顿时惊叹美帝的奢侈。只见枪托、护木与握把的材料全都是玻璃纤维增强尼龙制成。握把前面中段、在中指握持部位增加了一个握持牢靠的凸起。全枪的护木为圆柱形,上下两片可以互换使用。为增加热容量,降低护木外层的温度,护木内的隔热板也都是经过增厚的。
而更加让庄重艳羡的是,这枪除了在提把上装有瞄准机构外,还在导轨上安装了机械式瞄准机构和各种光学瞄准机构。机械式瞄准系统能同时调节风偏与射角。光学瞄准机构不需要多说,可以在各种不利于射击的环境下辅助射手完成高难度射击动作。
“我说史密斯,你不是偷出来的吧?这玩意能随便调用?”庄重狐疑道。
“枪库的那娘们对我有点好感,我说要执行一个大任务,自然就拿出来了。咱们今天面对的可是僵尸,我甚至都想个反坦克火箭筒出来。”史密斯道。
感情这家伙还是se诱出来的这些武器。看来他对那个翻江尸是真怕了,反坦克火箭筒都想带来。
两人一路先聊着,很快就到了史密斯跟那线人约定好的地点。
这是位于旧金山远郊的一个地方,位置十分的偏僻,深远的林海一望无际,里面不断传出种种怪异的叫声,让人心惊胆颤。
这种环境还真是有些可怖,换成庄重一个人来,庄重也不愿意来。未知的环境里随时可能发生危险。
“来了!”史密斯将车子停好,道。
却见森林里面传出一个灯光,灯光连续闪灭三次,想必是两人约定好的信号。
“走,拿上家伙!”史密斯将长短枪都佩戴上,还顺手摸了几颗手雷。
庄重则只提了一把ma跟自己准备的一些对付翻江尸的工具,跟着史密斯往森林里面走去。
走进森林,便见灯光传来处,史密斯那个线人正直愣愣站在一棵树旁。
庄重悄悄扫了一眼,没错,身无生气,确实是翻江尸,至于他为什么不仅能够自由行走,还会正常思考,那就有待研究了。
“怎么在这种地方?你确定不是在耍我?谁会将毒品藏在这种深山老林里。”史密斯不满的抱怨一句。
那线人不动声色的回答道:“我不会骗你的,跟我走。”
说完,就带头往森林深处走去。
史密斯看看庄重,见庄重点头,不由鼓起勇气,跟在那线人的身后前行。
三人一直走了十多分钟,庄重估摸着已经走入了森林腹地,才见那线人忽然驻足,将手中的手电一打,道:“就在那边。”
庄重跟史密斯顺着灯光看过去,果然在那个方向看见一个木屋,似乎真的有人居住一般。
只是木屋门紧闭,里面根本连半点灯火都没有,不像是有人的样子。而且,就把毒品藏在这里未免也太草率了吧?
正要质问那个线人的时候,史密斯一转身,却骇然发现线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
“他……他不见了!”史密斯恐惧的对庄重道。
谁知,庄重却像是没有听见一般,半晌才悠悠叹口气:“我知道,比起他来,我想那个东西可能更加值得我们关注。”
“什么东西?”史密斯疑惑的打开枪管上的射灯,只见灯光笼罩下,一具大红棺材竖着矗立在小屋的前面,在阴翳的夜色中显得异常可怖。
“棺……棺材!”史密斯吓得浑身一抖,枪都差点掉在地上。
这棺木出现的实在是太诡异了,刚才还没有踪影,这转眼的功夫竟然就出现在了木屋的门前。
“这就是立棺,是那个翻江尸的家。开枪,先毁掉这棺材再说。”庄重冷声道。
史密斯应一声,举起手中的m4就冲着大红棺材扫射过去。
然而让他惊讶的是,子弹打在棺材上竟然发出噗噗的声音,就像是击在一层层的皮革之上,根本就没有对棺材造成丁点的损坏。
“怎么打不穿?”史密斯颤声问道,本来他以为拿了这么多先进枪械,不说一定能够干掉翻江尸,至少也能起点效果吧。谁知道现在连一具棺材都打不穿。
“用这个。”庄重面色凝重的取出朱砂,将一颗子弹沾染上朱砂之后,递给了史密斯。
史密斯接过,上膛,随后击发。只听砰一声,朱砂被弹头的高温点燃,发出一股刺鼻的气味飞向棺木。
只听啵一声,就像是动物的皮层被穿透,射灯照耀下,棺木中枪的位置多出一个焦黑的孔洞。
见朱砂子弹起效,史密斯不禁信心大增,伸手冲庄重再要几颗,决定一鼓作气干掉这棺木。
“等等。”
随着庄重话音,却见立着的棺材忽然吱呀一声,棺盖滑开一道缝隙。
而透过缝隙看去,却见棺材里面赫然是一层层的皮革,油腻透亮,足足铺了上百层,一直铺到棺材顶沿,隔着远远的就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气味。
“不好,是人皮!这东西竟然是棺皮凶者!”庄重惊叫一声,道。
所谓棺皮凶者,最早是记载于一本古代民间怪谈小说《异语怪摘》中。
在乾隆二十五年,有一小村。村中本是人丁兴旺,然最近出一怪事,颇为恐怖。上月初五从河中流来一棺,红漆灌木,鲜如血红,棺材无盖,泊于村边小河。众村民皆往探之,恐栗胆寒,此棺中竟无尸无骸,只有层层人皮,布满棺内。无人敢近,过了几天,村中有一家三口惨死家中,皮皆被剥得一干二净,其法娴熟,屠户不能及也。众人皆想起那棺中皮,忙赶去瞧看,果然里面多了几张人皮,仔细瞧来竟是那一家三口轮廓。村民大惊失色,忙欲以火炬之,不料那棺盖不知从那出来盖在上面,火一触即灭,棺木森严,无法打开移动。更恐怖的是凡碰过棺木之人皆感寒冷,正值盛夏竟活活冷死在一旁,脸色红,如一摊冻肉。众人大骇,小村笼罩在一片恐惧之中,死气沉沉。
不到三日又出人命,一寡妇倒掉在自家门前,皮亦被剥掉,鲜血淋淋,滴哒地上。这时一个声音传来:“此是棺皮凶者。”众人一看是竟是乞丐模样,虽说是貌似乞丐,但模样十分犀利,环姵叮当,气宇不凡。腰中别着一把短刀,幽幽皓亮,蕴藏乾坤。村中长老知其不凡,忙上前询问,此人很是谦虚。先行礼而后说道:“我是峨眉术士,号苍麒麟,此妖乃剥皮凶者,化身乱发藏于棺中,喜剥人皮,若其剥到千张则上仙亦难降之。我追其多年,今天到此终于找到它了。”众人忙问可有方法破之,术士说:“可。”众人大喜,可此术士却低头自言:“方法有,可是……”众人接话:“先生有何难处,不妨直说。”
苍麒麟说道:“棺皮凶者虽性为木,但五行皆克,一般的法术治不了它,只有月圆之夜,其最为虚弱。可击杀,现我可用此斩魔匕首封住此棺,使其不能作祟,但只需一物十分麻烦。”村中长老忙说:“不妨直言。”苍麒麟说道:“需要处女之血在月圆之夜涂于我这把斩魔匕首上,方可在那时将其除之。”长老面露难色,苍麒麟不语,面看远方妖棺方向,说道:“若可以,必须从速,那妖不灭,必祸害一方。”正在此时,一青年跪于长老面前,说道:“我与您家女儿早有意,您老不同意,今遇此事正好成全晚辈。”遂而其女儿也在,忙跪下求情。长老一惊,虽不情愿,但也无他法,便只好答应,便准备月圆前夜成婚,苍麒麟和众人来到棺处,看那棺材越加鲜艳,苍麒麟大惊,说:“幸亏早来,否则大事坏矣。”苍麒麟遂用匕首插在棺木上,那棺材似乎嚎了一声,便又没了动静。这样一来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等两个晚辈成婚那天,本来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然而就在两晚辈成婚的头一天却出了件大事。
这事就发生在村中长老家,早上长老发现女儿惨死闺房,半个身体竟被剁成肉泥。其母看后昏死过去,长老痛哭,泪如雨下,苍麒麟和众人立马赶往妖棺处一看,大惊。匕首竟然不翼而飞,守棺的村民的尸体倒在四周,身体被撕裂,落得满地都是。十分恐怖,这时有有人数了一下,少了个人。长老说道:“守棺者有一人叫胡三,平时手脚不干净,莫不是他值岗之时偷走了匕首吧。”苍麒麟大怒:“怎可如此不小心用人。”长老苦叹:“守棺本无人愿来,我看他如此踊跃,便也没多想。”苍麒麟说道:“我感此匕首并未离去,可快快寻找。”
众人便在村内村外寻觅,找了一天,终于在河边找到胡三,可是却无法确认,因为其皮皆被剥净,血肉模糊,匕首却不在。这时天色已晚,众人无奈只好皆归缩回村集在长老家,苍麒麟一算,说道明天才是月圆,若躲过今晚,找到匕首,我们还有盼头。可现在形势如此危险,谁还敢去寻找。众人正在犯难的时候,一个声音传来:“不用找了,匕首在此。”众人一瞧,乃是胡三,手里拿着匕首。站在门外,几个村民上去欲擒之,没想到皆被其推到,力大无比。苍麒麟一看忙喊:“大事不好!”刚说完,只见胡三用手一扯,活生生的把自己脸皮扒了下来,扔在一边,露出一面,没有无官,只有一张嘴,竖着长在脸上,嘴中牙如刀锋,人人看完,惊恐万分,可门被其堵住,无人能逃。苍麒麟却豪无惧意,眼睛一眯说道:“棺皮凶者,我找你多时了。”那妖大吼起来,地颤土震,似有万兽其鸣,雷霆万均。长老大哭,自捶胸口:“此是我用人不善,害了一村的人啊!”苍麒麟仰天长啸:“此是我命归宿矣!”说完大喝一声,两眼怒睁,一口鲜血喷出,那血不落地上,凡升天空,突然此时天空电闪雷鸣,从空中一道火光落在地上,众人一看,乃是一火麒麟,火光闪耀,威武异常,那妖怪忙转身要逃,之间一道火光过去,那火麒麟冲上一口就将竟其活吞。跺了几下脚,便升空飞走消失了。风驰电掣,众人反应过来早已黑云消散了。众人忙去扶苍麒麟,苍麒麟说道:“此是我绝命血技,恐不能再多活几时,现在棺材可烧,快去焚掉,死掉之人好好埋葬,莫不要有孤儿苦命难活。此妖一除,我心愿已了。”说完就没了气息。众人无不流泪感激,皆跪在其面前,久久不起。不久之后,此村取名麒麟村建一墓铭苍麒麟,埋在村中央,似一麒麟守候村庄。村中人人皆改姓苍,世代相传。
这个故事虽然是志怪小说,却在一些麒麟村当地的县志中能够查到,想必是真的。
庄重万万没想到今天竟然会真的遇见这么一个东西,根本就来不及思考,庄重大喊一声:“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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