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8章
    姜英秀实在搞不明白姜大地心里头的弯弯绕:
    “这老姜家人是脑子有包吧?
    见天来烦你,这不是更得让六丫她们巴不得躲得远远地吗?”
    沈春柳却对姜大地和姜家人的想法了如指掌:
    “傻丫头,老姜家人不是脑子有包,是精明太过了。
    你爹想让你们这些孩子都回姜家,其实无非是看你们都出息了,眼瞅着再过两年就能挣钱了,不想将来都便宜了我这个外人罢了!
    肥水不流外人田啊。”
    姜英秀微微有几分无语。
    这几个“有出息”的孩子,哪个是他姜家人养大的?
    需要你付出的时候你不付出、该你养孩子的时候你不养,轮到你负责的时候你不负。
    现在看着果子快熟了,就把手伸得老长,想来轻松愉快地摘桃子?
    凭什么?
    就凭你脸比别人大么?
    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好在几个孩子还都算懂事儿,不会被他们的花言巧语迷惑。
    姜英秀深呼吸了几下,方才压下心头的怒火。
    看来,得找个机会回趟老宅露露脸了。
    是不是自己太久没在姜家人面前发威,让他们都忘记了自己的存在了?
    趁着自己不在,这帮人就敢这么正大光明地欺负沈春柳,过几年他们要是知道自己出海了,不得把沈春柳生吞活剥了呀?
    另一方面,姜英秀忍不住有点在意的是,原来姥家的亲戚,竟然与她印象中颇有不同。
    在姜英秀的成长过程中,姥姥家的亲戚,存在感一直都很微弱。
    她以前一直以为或者是风俗如此,或者是因为沈春柳在娘家不受待见。
    却没想到,这里面竟然还有这样一摊子事儿。
    原来姥家人不愿意与他们来往,竟然是因为姜家人做事儿太不给沈家人脸面。
    不过,这些都是陈年旧事了,过去了,也就过去了。
    姜英秀相信,六丫她们都大了,如果姥家亲戚值得交往,她们自然会处理好这方面的关系。
    别的不说,单论为人处世方面,说不定不仅不需要自己操心,还比自己这个一门心思离群索居的怪胎,更懂人情世故呢。
    ……
    姜英秀和沈春柳闲聊了一阵,说着说着,就问到这些日子书信少了的原因,谁曾想竟让她得到了个又好气又好笑的答案。
    原来竟然是因为沈春柳实在太“会过日子”了!
    沈春柳平日里节省惯了,觉得家里反正也没什么事儿,不如少写两回信,还能省些纸、墨、信封、邮票什么的。
    姜英秀听了这个理由,顿时无语到了极点,真心不知道该说点啥才好。
    转念一想,人的观念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自然也没法一朝一夕就轻易改变。
    姜英秀也不指望沈春柳能改掉这种节俭到接近悭吝的个性。
    随她高兴吧!
    姜英秀暗暗打定了主意,回头还得妥善安排一下,留下几个“小间谍”什么的,好能及时知道家里的动静。
    毕竟如果光指着从沈春柳这里得到消息,那可指不定得耽误多少事儿呢。
    姜英秀跟沈春柳聊了会儿天儿,就捋起袖子,准备帮沈春柳干活儿。
    沈春柳急忙把她捋起来的袖子放下来,按着她不让她起身:
    “傻丫头,快溜滴,上炕头呆着去。
    别说家里没啥活儿,就算有啥活儿也用不上你!
    这从头到脚裹着一身寒气,不赶紧暖和暖和,让它从里到外都暖和透了,岁数大了要坐病的。
    你年轻不理会,到老了就都找上来了!”
    姜英秀笑眯眯地听着沈春柳的唠叨,心里头酸酸软软的。她一把攥住沈春柳的手:
    “没事儿的娘,我早都暖和过来了!你看,我手都热乎了。”
    沈春柳的手很粗糙,遍布老茧和冻伤的裂口。
    姜英秀的一双手,却白白嫩嫩的,简直就像从小到大都在牛奶里泡着一般。
    沈春柳摩挲了一下姜英秀的手:
    “这小手可真滑溜。
    这是拿笔的手,可不是拿锄头的手。
    干啥活儿干活儿?再把这小手给磨粗了咋整?
    你可老实儿地听话歇着吧!”
    沈春柳还是坚持不许姜英秀帮她干活儿,只让姜英秀在炕头坐着,还拿了个笸箩过来,里面放着炒好了的瓜子:
    “这毛嗑儿是娘亲手种的,都一颗颗仔细挑过的,一颗坏的都没有。
    我估摸着今儿个你们姐弟几个,差不多都该回来了,这是我今天早上现炒出来的。
    你尝尝香不香。”
    沈春柳一边说着,一边又拿了个旧茶盘过来,摆在姜英秀跟前:
    “嗑完了把皮子吐到这里头就行。”
    姜英秀只觉得心里被填的满满的。
    在沈春柳面前,她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个小娃娃,时刻都被人惦记着、被人照应着,这感觉却出奇地美好。
    沈春柳看姜英秀乖巧听话地坐下了,越发忙忙叨叨:
    “你等着哈,娘给你拿好吃的去!”
    一转身,风风火火地出了门。
    没多大会儿顶着一身雪花儿进来了,手上拎着个补着补丁、鼓鼓囊塞的面口袋:
    “秀秀,你猜猜这里面是啥?”
    姜英秀摇摇头表示自己猜不出来,其实那口袋的形状已经泄露了内在的玄机。这袋子里起码有一半儿应该是装的花红,还有几个大点儿的突起,看个头应该是冻梨和冻大柿子。
    沈春柳看姜英秀猜不出来,越发兴高采烈,拎着面口袋又出去了,一转身进了外屋地。
    姜英秀在屋里听到一阵砰砰乓乓的脚步声、一阵锅碗瓢盆乒楞乓啷的声音、还有哗啦哗啦舀水倒水的声音、噼里啪啦敲打冰壳的声音,心里更是肯定了八九分。
    果然,没过多大会儿功夫,沈春柳就拿着个盆儿进来了,盆儿里堆着化好冻的花盖梨、花红,还有两个红彤彤的冻柿子。
    一见到这几样儿零嘴儿,姜英秀就忍不住觉得口舌生津。
    她拿起一个冻大柿子,咬开一小块儿表皮,就着那个咬破的小口儿,轻轻滴吸了一口。
    里面甜甜凉凉的汁液就顺着那个小口儿流进了嘴里,甜美又凉爽的滋味,一瞬间就传递到了每一个细胞。
    唔,真的是太好吃了!
    姜英秀两世为人,吃过的美食不计其数,天生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几乎就没有哪样有点名气的美食,是她没吃过的。
    然而这数九寒冬、漫天飞雪的日子里,坐在热烘烘的火炕炕头上,啃着冰凉甘甜的冻大柿子的滋味,却几乎可以说是无与伦比的。
    甚至可以说,比在酷热的夏天里、吹着空调、吃着冰激凌的滋味,更加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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