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英秀骑着“猪猪侠”一阵狂奔。
    直到一口气跑出了喀秋莎市,进入临近的米斯克市,才惊魂初定,停了下来,觉得能喘口气了。
    她刚刚在枪林弹雨之中,心情真是紧张得不得了,好几次都觉得自己似乎中弹了,但是进了空间一检查,都发现其实只是虚惊一场。
    姜英秀看四周无人,赶紧进了空间,把身上的衣服换了下来,跟手枪和子弹一起,重新收好。
    “猪猪侠”放回到暖玉山上去,这家伙今儿个立了大功,该好好犒劳犒劳它!不过她还没想好怎么犒劳它,只好先让它上暖玉山上溜达玩儿去。
    “猪猪侠”倒是压根儿没有劫后余生的觉悟。
    它载着姜英秀一路狂奔,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以前虽然它也帮姜英秀望过风,但是毕竟也有失手遇到人来的时候,然后它就发出声音提醒姜英秀该走了,姜英秀就会直接跳到它背上,让它快跑。
    俩人是默契度基本上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姜英秀随便一个动作,它就知道该转弯还是该直行,该加速还是该减速。
    姜英秀换了一身优雅大方的衣裳,用的是毛呢面料,颜色也是有点深的咖啡色。
    按说这种颜色,对于她这个年龄段来说,未免过于沉重了。然而这身衣裳是她自己设计,自己制作的,她知道这布料实在比较增龄,就故意把款式设计得比较青春一些。
    现在穿出来,效果果然不错。青春的款式配上沉稳的颜色和厚重的面料,反而达到了一种优雅大方的平衡感。
    只可惜这么好看的一套衣裳,平时基本上只能在空间里面穿着过过瘾,压根儿就不敢穿到外面来。
    这回到了米斯克市,她略一犹豫,就把它穿出来了。
    要说什么最容易暴露一个人的身份?
    当然是她的言谈举止和穿着打扮了。
    姜英秀不希望别人认出来她是华夏人。
    毕竟她之前刚刚混进了人家鄂苏国的钻石矿,还不厚道地大肆掠夺了一番。
    既然有这一茬在,她难免就会希望,所有的鄂苏国人,回忆起钻石矿遭遇窃贼的这段时间,记忆里绝对绝对不要出现华夏人的形象。
    而现在的华夏,穿衣服的风格,似乎没有任何人跟她是一样的。
    毕竟现在华夏最流行的女士服装,依然是列宁装之类的、颇具时代特色的衣裳。
    而她身上这一套,单看款式和做工,如果说是出自于某些欧美著名品牌,都有人会深信不疑。
    这个时代的华夏人还有一个特征,就是除了极个别的人物和某些极其特殊的行业,女士们往往都是不会化妆的。
    那些被阳光、雨露、汗水、风沙、霜雪等等因素充分侵蚀的面颊,时时刻刻都在提示着这一个事实——她们是辛勤的、伟大的劳动者。
    姜英秀要跟她们区分开来,当然要好好捯饬一下自己的小脸儿。
    好在,她前世带来的小包里,还有一些可以简单装扮一下自己的“武器”在。
    姜英秀细致地给自己画了个略微带点烟熏效果的妆容,又用毛巾加水,卷了卷自己的头发,造成一种持续时长很短暂的、波浪式卷发的效果。
    头顶精心修饰过的发型,戴着设计简约的铂金首饰,拎着上辈子的手包,穿着优雅动人的衣裳,脚下踩着韩天亮寄来的进口小皮鞋,漫不经心地走在米斯克市的大街上……
    姜英秀深信不疑,她此时此刻的这个模样,哪怕跟姜家人走个脸对脸,姜家人也认不出来她!
    至于那些老外,肯定打死也猜不到她是来自于华夏!
    唔,米斯克市有什么特产来着?
    姜英秀对米斯克市不是很熟悉,但是却有恍惚中觉得有几分印象。只是一时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对这个城市有印象呢?
    姜英秀漫不经心地漫步在街头,大概是因为刚刚死里逃生,心情过于放松,所以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正在靠近。
    她走着走着,忽然眼前一黑。
    一个麻袋从天而降,把她兜头罩住,然后一道绳子就把她捆了起来。
    姜英秀被人像条大鱼一样,抗在肩膀上,只有腰背部跟人家有接触,头和脚都悬空,等于对折了过来,脚朝下,头也朝下,整个世界都颠倒了。
    这个姿势,真特么的是很不舒服啊!
    姜英秀感觉自己都快被颠吐了!
    那个扛着自己的家伙,应该是个身材魁梧的大块儿头儿。
    她放出了意识力,很轻易地就感觉到自己的头和地面,有着相当长的一段距离。这说明,背着她的家伙,身高起码得有一米八或者一米九以上。
    而根据自己腰部的感觉来猜测,这家伙的肩膀也很宽阔,身材想必应该很粗壮。
    姜英秀略一琢磨,就猜到,大概是自己穿着打扮得太高级,给人过于富贵的印象。
    又偏偏是个单身一人的小女孩,周围也不见大人、不见保镖,难免会惹到那些不怀好意的坏蛋们,见财起意,对自己出手。
    呵呵,这还真是,大风大浪都过来了,却偏偏在小河沟里翻了船。
    这帮家伙的目的,无非就是劫财。
    至于说劫色么,除非是变态,不然不大可能对自己这么大的小女孩感兴趣吧!
    姜英秀十分淡定,也没着急忙慌地进空间。
    切!
    我是那么好捉的么?
    既然都把我捉来了,不跟你们好好玩儿玩儿,怎么能行?
    敢打劫我,就已经很不长眼了,竟然还敢偷袭我!
    不给你们点颜色看看,你们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姜英秀正在心里愤愤地吐槽,就突然感觉到身下的大汉停止了晃动,自己身上一轻,仿佛像一件包裹一样,被粗暴地扔了出去,咕噜噜地摔倒在地。
    特么的,这家伙也太粗暴了!
    难道这帮人抢劫不算,还要杀人么?
    姜英秀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她赶紧凝聚起意识力,往外发散出去,很快就模模糊糊地“看”到了周围的情景。
    自己似乎被扔到了一个幽暗的小黑屋的地板上,把自己扛过来的家伙,是个浑身毛发浓密,一头棕红色的红毛儿,全身肌肉块儿都很夸张的大块儿头儿。
    而这个大块儿头儿,此时似乎正在跟人说着什么。
    他的对面,是一个浓妆艳抹的鄂苏国女人,金发碧眼,皮肤粗糙,身材粗壮,看着像个装葡萄酒的那种大号橡木酒桶。
    姜英秀脑海中灵光一闪,她突然想起来米斯克市的特产是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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