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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娴儿自小便会骑马,当初和乐瑶幼时结怨,就是在马场。
    故而,叶朝歌的这个提议,得到了她的赞同。
    “墨慈,可以吗?”
    田娴儿问墨慈。
    墨慈的性子素来温软,对于骑马自是不曾有过。
    “可以,之前便听朝歌说骑马怎么怎么好,正好我也去体验一下。”
    顿了顿,墨慈又道:“不过,红尘不知何时过来,我们出门好吗?而且,朝歌,你这脸色委实不好看,要不,今日还是算了吧。”
    “或者等着红尘过来我们再去。”不忍心拂了好友的兴致,墨慈最后又添了一句。
    闻言,田娴儿急了,“朝歌,你不舒服啊?”
    “别紧张,没有不舒服,就是今儿个脸色不太好,我哥和墨慈太紧张了,硬要让红尘回来给我看看。”
    田娴儿点头,“看看好,放心些。”
    叶朝歌却等不及。
    自从之前卫韫带她骑过一次马之后,她便喜欢上了,后来他也答应过她会再带她去,只是许久以来,各种大事小情不断,再要么便是天公不作美,故而,一直搁置到了现在。
    今日难得天好,还有这么多人在,怎会舍得放过这次的机会?
    叶朝歌坚持要去,表示红尘那边还不知何时得空,不若他们先去,待红尘得空了,再让她把脉。
    墨慈终是没有拗过她。
    叶辞柏得知要去骑马,感觉自己的脑子不够使的。
    他出来前还苦兮兮的,怎么才这么会子功夫,便笑呵呵的要去骑马了?
    不得不说,这女人啊,当真是善变得很。
    小铃铛交给了奶娘,准备了物件一行人便出发。
    墨慈不曾骑过马,故而没有做骑马装,叶朝歌有,自从上次骑马回来后,她便做了五六套的骑装,两人的身段差不多,叶朝歌便将自己的一套给了墨慈。
    田娴儿则派了人回府去取。
    路上。
    “对了,咱们去哪儿骑啊?”
    田娴儿后知后觉的想到这个关键问题。
    叶朝歌想也不想道:“自是去志远侯家的马场。”
    上次卫韫便是带着她去的那里,自然而然的,志远侯家的马场是她的首选。
    一听去志远侯家的马场,田娴儿脸色变了几变,最终尽数化为尴尬。
    “要不,咱们换个地方吧。”
    叶朝歌刚要问‘怎么了’时,想起了田娴儿和志远侯家二公子宋峥崴之间的尴尬,想了想,说道:“其实没什么,马场虽然是志远侯家的,但主人并不在,上次我们过去便没见到,我还听马场的下人说过,宋家人不常过去的。”
    “放心吧,没有那么巧。”
    事实证明,还真就那么巧!
    一行人去了马场,下车之时便听不远处正热闹着,他们也没多想,毕竟马场是开放的,想来是旁人也来骑马。
    直到马场的管事见来人是太子妃,在请过安后便道:“我家二公子带着朋友也在,小的这便过去通报。”
    叶朝歌:“……”
    “朝歌,你说没有那么巧的!!!”田娴儿快要气死了。
    叶朝歌尴尬,“上次我们过来真没碰上过……”
    谁知这次就这么巧了呢。
    “我们现在走行不行?”田娴儿暗戳戳的想跑。
    “不好吧,方才管事都看到我们了,若是现在走人,有些说不过去。”墨慈小声说道:“其实也没什么,上京就这么小,遇上了也很正常,上次不是都说开了吗?没关系的。”
    说是没关系,可到底还是尴尬的。
    这种尴尬一直到宋峥崴带着几位好友过来,到达了顶峰。
    田娴儿低着头,如果有可能她恨不得就地挖个坑把自己埋进去。
    相较于尴尬的田娴儿,宋峥崴则镇定许多,在看到躲在叶朝歌和墨慈身后的田娴儿那一刻,只是愣了愣,然后回神请安行礼。
    “都起来吧,我们突然过来,没有扰了诸位的兴致吧?”
    叶朝歌说着场面话。
    众人的反应自然说没有。
    说了一会子场面话,叶朝歌便让他们自行继续,不必理会他们。
    虽说如此,但作为马场的主人之一,宋峥崴自是不好离开,只是让人带着其他人继续,自己则留了下来。
    同时留下来的还有楚家大公子楚天南。
    楚天南和宋峥崴是好友,今日便是受邀过来马场玩。
    叶朝歌和墨慈田娴儿去了客院换衣裳。
    原本兴致高昂而来,在遇到宋峥崴后,田娴儿便显得兴致缺缺,倒也不是讨厌人家,主要是不知怎么面对,而且,深觉尴尬。
    “好了,待会你就跟着我们,不接触不就好了。”
    墨慈不忍田娴儿情绪低落,如是宽慰道。
    他们此次过来马场骑马,本就是想要让她开怀,只不过,谁也没有想到,会如此之巧的遇到了宋峥崴。
    田娴儿兴致依旧不高,换好了骑马装,蔫头耷拉脑袋的跟在墨慈和叶朝歌的身后出去了。
    去到马场,便听远处传来欢快的叫好声。
    宋峥崴在旁解释道:“他们下注赛马赢彩头,太子妃若有兴趣,不妨过去瞧瞧凑个热闹。”
    叶朝歌看向自己兄长他们。
    墨慈和田娴儿还好一些,叶辞柏的眼睛几乎都要冒光了。
    眼巴巴的看着她,眼神之中写着‘去去去’。
    叶朝歌失笑,“那便去看看吧。”
    叶辞柏自小在军营里长大,武当弄棒,骑马狩猎皆是一把好手,这赛马自是于他来说觉得有意思,甚至跃跃欲试的想要参加。
    宋峥崴是个很有眼力见儿的人,看出叶辞柏的渴望,顺其意便请他参与。
    赛马分为两队,以马儿头上系着的彩绸颜色分辨。
    系红绸的便是红队,黄稠的便是黄队。
    彩头便是马场新到的一匹汗马驹。
    日子枯燥,宋峥崴便集合了交好好友前来马场,一来二去便有了这场赛事,他作为东家,自是把彩头定的大方一些。
    正好马场最近新来了一批马,其中有一匹汗马驹。
    故而,便拿出了做彩头。
    对彩头,叶辞柏并不感兴趣,他已经有疾风,在他眼里,这世上没有任何一匹马能比得上疾风,他感兴趣的是赛事的过程。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