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微心神一凛,忍不住放轻脚步,站在门外继续听。
    只听里面的人说:“我们用的是m国最先进的仪器,来检测这两样东西。秦先生你看,这是我们的研究结果。”
    屋内的男人递了份资料给秦仕华,声音十分惊奇:“这太神奇了,根据我们提取的冰蚕粪便提取液,实验证明,它就是毒素的克星,什么毒素遇见它,都会被分解消失。”
    说到这儿,那人的声音猛不丁提高:“最神奇的是续命丹,我用你从丹体上面,刮下来的那一点点丹屑,提取出来的精华液,就那么几微克,竟然能让一只立马死亡的小白鼠,多活了一天。这真的太神奇了,简直就是医学奇迹!”
    那人的声音从办公室传来,带来一股狂热:“能创造出这两样东西的人,简直就是神仙,我真的很想会一会那个小三爷。”
    “他们不是同一个人,但是师出同门。”秦仕华沉凝的声音传来:“冰蟾粪便是沈大夫给我的。”
    “就是那个治疗鼠疫的沈大夫?”
    “对。”
    “我现在可以去见她吗?我真的太崇拜她了,她和小三爷简直创造出了医学的奇迹。”
    那人欣喜若狂的往外冲,却被秦仕华拉住:“你先沉住气,那位沈大夫现在并没有完全信任我。”
    秦仕华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低沉,有些惆怅:“我曾经试探过她,可她什么都没告诉我。你如果现在冲出去,只会打草惊蛇。”
    “杜晔,你先沉住气,等你到了合适的时机,我会把她带到你面前。”秦仕华沉声说,嗓音里没有半分平日里带着的笑意:“你先回去,根据剩下的样品,试试能不能分析出续命丹和冰蚕粪便的具体成分,然后复制它们。”
    躲在墙角的沈微,听到这儿眉梢一挑。
    她一直知道秦仕华接近自己别有目的,但没想到秦仕华的终极目标,竟然是复制出续命丹和冰蚕粪便。
    刚才两人说用的是用m国最先进的科研仪器来分析的,七十年代最顶尖的医疗设备和科研设备,到底有多先进?能不能真的分析复制出续命丹和冰蚕粪便?沈微不知道。
    但她知道,自己以后面对秦仕华时,得多留一万个心眼儿。
    沈微听见有人拧开秦仕华办公室的门,朝外走的时候,连忙打开身边的休息间,躲了进去。
    休息间这会儿一个人都没有,护士们都去查房了。
    沈微躲在窗户后,见一个戴眼镜的年轻男人朝外走去。
    这男人她从没见过,穿着一件寻常的白衬衫和黑裤子,这是七十年代的男人,比较常见的一身打扮。
    如果从穿着上来看,这人文质彬彬,其实更像个教书匠。但他身上却有科研人员身上才有的沉默和专注,这种气质和谢延很像。
    大概是因为科研人员,经常需要集中精力的来研究东西,工作时间又长,所以看起来都比较沉默和内敛。
    杜晔。
    沈微把这个人的名字记在心里,又在脑子里搜索了一下,上辈子业界出名的药学家,发现并没有杜晔的名字。
    等杜晔走远了以后,沈微准备从休息室出来,却听见秦仕华办公室的门打开,她立马又躲了回去。
    秦仕华的脚步声渐渐靠近休息室,察觉到他的脚步声,停下休息室门口,沈微心里有些紧张地往桌下躲……
    秦仕华正要推门而入的时候,身后传来女护士的声音:“秦大夫,李翠芳的妈妈一直叫心口疼,你快去看看。”
    “马上就去。”秦仕华转身离开,听见他脚步声渐渐走远,沈微这才松了口气。
    李母年纪大了,平时就有轻微的冠心病。
    李翠芳喝农药寻死的时候,本来身体就有点支撑不住了,后来亲眼看见龚明凡拿刀差点砍在李翠芳身上,李母心里和身体都承受不了这个惊吓,吓出心脏病来了。
    好在秦仕华是心脏科方便的专家,李母的冠心病得到很好的治疗。
    李翠芳担心她妈的身体,所以没跟着沈微回去。
    当沈微坐着公共汽车,渐渐远离了喧嚣热闹的县城,回到贫穷落后的清溪镇时。
    沈微有种恍然如梦的感觉,在县城参加拍卖会,被人追杀,逃出溶洞遇见谢延……这一桩桩事件,就像是走马观花,让她总有种不真切的感觉。
    沈微打量着四周的环境,整个清溪镇,打眼望去,除了公社和卫生站两个地方是红砖房,其他的都是泥土房多。矮矮低低的房屋,用白色的石灰刷过,用红油漆写着各种时代的标语。
    街上全是衣衫褴褛的人,全都又黑又瘦,瘦的皮毛骨。
    和几十年后的发达比起来,贫穷落后到了极点。但比几十年后好一点的是人们眼里的鲜活气。
    贫穷并没有磨灭人们对生活的向往,他们脸上带着笑容是真切的,活生生的,这一点让沈微很欣慰。
    “沈大夫?”
    她刚从车上下来没多久,一个中年妇女背着背篓跑到她面前,一脸惊喜的说:“真是沈大夫,多久没见你上街了,来来来,我自己家种的南瓜,又甜又糯,你拿回去吃。”
    其他人一听中年妇女的话,也全都朝沈微跑过来,把背篓里、篮子里的小麦、花生、黄豆全都塞进沈微怀里,让沈微拿回去当口粮。
    自从沈微治好了鼠疫,救活了大家的命以后,沈微就是清溪镇最受欢迎的人。
    毫不夸张的说,到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程度。大伙儿都感激她的救命之恩,有啥好东西都想着往她家送点,不要也送。
    强迫着沈微收下,沈微不收,大半夜偷偷放她家门口。
    最夸张的是有一次,有人牵了一头羊拴在她家门口,沈微他们找了半个月都没找到羊的主人。最后沈微只能让沈元德把羊杀了,然后让陈璧君,炖成了羊肉汤,家家户户都分了一碗。
    这一次,大家久违的看到沈微,那是欢喜又激动。
    什么东西都往沈微怀里塞,沈微招架不住大家的热情,把怀里的东西往地上一放,拔腿不要命的朝前跑!
    “沈大夫,你别跑。”
    哐啷一大群人,也不要命的拿着各种东西追在沈微身后。黄橙橙的大南瓜、串在一起的玉米棒子,装在编织袋里的麦子、黄豆……
    各种五花八门的农作物,都是农村常见的,但对于各家各户来说,都是特别珍贵的口粮。
    大家平时舍不得吃,不够吃,可偏偏心甘情愿地要送给沈微,不要硬送,白送,只要沈微收下,她们比赚钱了还开心。
    有时候,大家的好心,反而给沈微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她后面跟着一大群人,全都追着她跑。
    大伙一开始还以为追哪个坏人?结果一看是沈微被追,巡逻的民警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沈大夫真受群众们的喜爱,只要沈大夫出现的地方,每回都会上演这种‘万人狂追’的一幕。
    沈大夫也是真能跑,每回被大家追着追着就跑不见了。
    “奇了怪了,明明看到沈大夫往这儿跑的,咋一转眼就不见人了呢?”抱着南瓜的中年妇女,有些纳闷。
    “可能沈大夫会飞。”抱着玉米棒子的男人,一脸肯定的开口:“沈大夫就是天上的神仙转世,会飞不奇怪,不然咱们咋每次都追不上她呢?”
    “哎,我这东西一回都没送出去。”背一口袋麦子的老头儿叹了口气,秋收以后,今年的口粮分下来了,他特意挑了一口袋颗颗饱满,粒儿大的麦子,准备送给沈大夫。
    本来想送沈大夫家去的,可自从那次,不知道谁牵了一头羊过去以后。沈大夫就放话了,谁再敢偷摸送东西,他们一家就搬走,再也不回来了。
    这世上有被人讨厌,当扫把星撵走的。哪有因为太受欢迎,而被人撵走的?
    大家都不愿意沈大夫离开,所以从那以后,只敢当面送东西,可每回沈大夫都能跑丢。
    真是奇怪,奇怪,太奇怪了。
    而这时候,被大家说是神仙下凡的沈微,正趴在镇上小学的房梁上,默默的看着大家议论纷纷后,一脸失望的背着各种农作物离开。
    等人群走散了以后,教室的门被人推开,沈灵拿着扫把和垃圾铲从外面走进来。
    今天星期五,只上半天课,轮到她值日打扫班级卫生。
    她刚进门,就听房梁上传来熟悉的声音:“灵灵,灵灵……”
    沈灵抬头,见自家老姐一脸狼狈的趴在房梁上,她都惊了:“姐,你咋上去的?”
    “我……”沈微有些尴尬的挠了挠脑袋,她也不知道自己咋上去。
    当时吧,被人追的跟狗一样。
    她想也想没,直接推门跑进来,然后‘嗖嗖’两下,跟猴子一样就爬上了房梁,现在回想自己上房梁的事儿,沈微自己也很懵。
    “灵灵,你把课桌给姐搭起来。”她笑的有些勉强:“姐下不来了。”
    “哦。”
    沈灵听话上前,农村孩子从小干活力气大,她一个人搭桌子完全没问题。
    沈微好不容易踩着搭好的桌子,从房梁上下来,接过沈灵递过来的水杯喝了几口,这才松了口气。
    到现在,她终于明白了那些热爱乡土文学大师,在文章里描写的田园风光,和老百姓的淳朴和热情是咋回事儿?
    这些父老乡亲们对她简直淳朴过了头,热情过了头,到了让人无福消受的地步。
    一想起被老百姓们拿着各种农作物,追赶的画面,沈微心里就有种恐惧。
    当然,这种恐惧是幸福的,是啼笑皆非的。
    和沈灵往回走的时候,沈微和她一直抄人少的小道,就怕又被人追。
    好在农村山多田多,到处都是小道,沈微也算‘有惊无险’的从镇上走到了乡下。
    回家之前,她先去黄四娘家给杜运辉治腿。
    沈微去的时候,黄四娘和她男人正在山上干活,根本不知道沈微到了家里。
    沈微也没通知两人,因为杜运辉一直在家,而且他还坐上了一辆木头轮椅。
    这轮椅是沈微画的图样,杜运辉爹砍木头,亲手做的。虽然粗糙,但轮椅效果一点也不差。
    杜运辉平时就坐着轮椅,还能帮爹妈喂鸡养鸭,烧火做饭什么的,很方便。
    他见沈微的时候,还有点紧张。
    这无关心动,纯粹是青涩小年轻正坐在院子里,用热水擦澡,还没穿好衣服,猛不丁就见年轻漂亮的女大夫笑盈盈走进来的场景,给吓的心跳加速。
    沈灵和沈微倒是很淡定,原因无他,乡下很多男人都是穿个大裤衩,在露天坝洗澡的。
    到了夏天的傍晚,去河边走一遭,随处可见的都是洗冷水澡的男人、女人。
    起初沈微也很不习惯,觉得辣眼睛,但看多了也就习惯了。
    在杜运辉慌里慌乱的穿衣服时,沈微还特别淡定的和沈灵说着关于她学习的事儿。
    等杜运辉穿好了衣服,她一脸淡然的走过去,说明了来意。
    “你没来的这阵儿,我娘天天给我按腿,我前几天还站起来了一小会儿。”杜运辉说到自己站起来的时候,高兴到了极点,脸上的表情都失去控制,那嘴角都快裂到耳后根了。
    “恢复的不错。”沈微一边给他施针,一边笑着说:“等你爹回来,我画一幅拐杖的图样给他。以后你就每天拄着拐杖,练习练习站立。”
    从夏天到秋天,也有三四个月了。
    杜运辉的腿也渐渐恢复了,现在也该让他试着站起来,再做些锻炼关节和肌肉的屈伸活动,恢复肌肉力量,对以后重新练习走路也有帮助。
    “但记住,不能操之过急。一开始,每天十几分钟然后半个小时、一个小时这样渐渐增长,否则你一下子锻炼的太狠了,反而会让肌肉受伤。”沈微很严肃的叮嘱杜运辉,等他爹妈回来了,也认真的叮嘱两人:“如果一下子练狠了,伤腿,以后反而不好走路了。”
    “沈大夫,你放心,我们一定听你的。”在黄四娘他们心中,沈大夫说的话就是圣旨,他们可不敢不听。
    毕竟这事儿关于儿子以后的腿能不能走路,他们也知道一口气吃不成大胖子,所以后来一直谨遵着沈微的医嘱,一分钟也不敢让杜运辉多练。
    杜运辉第一天,撑着拐杖站起来的时候,那真的是痛并快乐者。
    他的腿因为十几年没站立,刚一站起来,腿部好像承受了千钧重力,每多站一秒,双腿就像有千万只蚂蚁在啃咬他的骨头和肌肉。
    杜运辉痛的眼眶都红了,可嘴角却是笑着的。
    能挣脱一辈子的残疾,唯有痛!
    痛了才好,才证明他的腿恢复知觉了。
    黄四娘两口子也是热泪盈眶的看着杜运辉,狗蛋儿当了十几年残废,现在终于能站起来了。
    菩萨保佑,菩萨保佑,感谢菩萨把沈大夫送到了他们身边,感谢沈大夫治好了他们狗蛋儿的腿,他们一定要去城隍庙,给沈大夫立个长生牌才行。
    “阿嚏...”
    正在给沈灵施针的沈微,忽然打了个喷嚏。
    是谁在想她?
    她这几天怎么老打喷嚏?
    “阿嚏...”沈微又打了个喷嚏,沈灵忙让她离远点,别把口水喷她头上了。
    “好啊,你现在还嫌弃你姐了?”沈微装作生气的说:“当初是谁连我咬过的包子,都要吃?”
    “这不是被你教育的爱干净嘛。”沈灵调皮笑,她的病情恢复的差不多了,智商也是逐日渐涨,现在跟个十五六岁的大姑娘一点没区别。
    笑起来的时候,那双杏眼里光华流转,看着机灵又漂亮。
    沈灵在继承陈璧君温婉的长相时,又继承了沈元德的大眼睛,看着漂亮又活泼。
    年轻小姑娘身上的活力特别吸引人,光是看着就像花儿一样灿烂。
    沈灵对沈微嘻嘻一笑:“姐,你知道吗?我们班的同学特别羡慕我是你妹妹。我在学校,他们都围着我,想让我说你的英雄事迹。”
    以前的沈灵,是人人嫌弃的大傻子,走哪儿都被人用石头砸。
    现在的沈灵,是人人喜欢的小可爱,走哪儿都被人围着转。
    沈灵以前智商虽然不高,但事情其实全都记得。
    只不过以前因为傻,很多事情都想不明白。现在智商恢复了以后,原本雾蒙蒙的灵台,变得特别清晰。
    以前想不明白的事情,现在一想就明白,她太喜欢这种感觉了。
    不当傻子的感觉,真好。
    事事都能想明白的感觉,真好。
    能和大家正常交流的感觉,真好。
    在沈灵心中,沈微就是她的大英雄。是她一辈子都崇拜的大英雄。
    “姐,能当你妹妹可真好。”沈灵笑眼弯弯的看着沈微,眼里全是光。
    这灿烂明媚的样子,搞得沈微都想摸摸她的头。可手刚抬起来,一看她插着满头的银针,又默默的把手收了回去。
    在一旁打毛线的陈璧君,乐的直笑。
    明媚的阳光从天空洒下来,小院子里欢声笑语不断,多好,多幸福的日子啊。
    “沈大夫,沈大夫……”门口传来副镇长的声音,陈璧君连忙上前开门。
    副镇长带着他儿子林建国从外面走了进来,一看沈微正在给沈灵治病,副镇长立马笑了起来:“来的可真不是时候,没打扰到沈大夫吧?”
    “没有。”沈微笑着摇头,沈灵头上的银针得扎一会儿,刺激穴道和脑细胞才能收。
    “没有就好,你猜我和我爸找你干啥来了?”林建国一脸献宝的样子,惹得沈微笑了起来:“肯定是好事情。”
    “那肯定了。”林建国刚要抢着开口,就被他爹用手抽头:“就你话多,一边儿去。”
    副镇长走到沈微跟前,没靠近沈灵,沈灵满头扎针的样子看起来太危险了,离远点好。
    “是这样的,我听镇长说,你在县城参加表扬会的时候,是不是提了种植草药的事情?”
    “对。”沈微点头:“您今天来是说这事的?”
    副镇长点头:“对。”
    老实说,沈微提出草药种植这事儿,就现在这种时代而言,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所有人都不看好沈微,不对,不是不看好。而是根本就没考虑过她说的事儿,承包土地来种植草药,这咋可能?简直就是荒谬。
    沈微和副镇长长谈了一番,她把自己种植草药基地的蓝图和构思,全都说给了副镇长听。
    从带领当地人民种植草药,到供货给大型制药厂,既能解决现在市场药材的短缺,还能带领人民群众发家致富的思路,一字不漏的说了出来。
    副镇长听了,感觉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十分心热。
    这是改善人民生活的好事啊,可惜现在还缺少一个契机。
    不过副镇长觉得春天很快就会来,神州大地已经开始吹响改/革/开/放的号角。
    像沈微这种走在时代前沿的思想,虽然现在不被接受,但副镇长知道,要不了几年,沈微这个想法就能实现。
    因为这世上,总有些人思想卓越,永远走在时代前沿。副镇长觉得沈微就是这种人,总能比别人敏锐的发觉时代的变化。
    其实沈微不是这种人,她凭着的不过是自己从几十年后重生的见识。
    因为她知道时代会怎样发展,可副镇长不知道。但是副镇长却支持她的决定,并扬言会实现。
    像副镇长这种人,才是思想卓越,永远走在时代前沿的英雄人物。神州大地有这样的父母官,是百姓们的幸运。
    “沈大夫,你不要放弃,不出三年,不,不出两年,你这个蓝图一定会实现。”副镇长一脸热切的看着沈微:“我会帮你,竭尽我所能。”
    副镇长帮的不是沈微,因为副镇长知道,一旦沈微的草药种植基地实现,那么造福的就是一方百姓。
    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沈微的草药种植基地,能带动一个区gdp。
    能带着人民群众发家致富,走向小康生活的计划,他这个父母官是喜闻乐见的,自然会在一定的规则内,帮助沈微的。
    “谢谢你,林叔。”沈微和副镇长,袒露心扉的畅谈了一下午,她也打心底尊敬这位副镇长。
    这是一心为老百姓做事实的父母官,值得尊敬和推崇。
    在送副镇长出门的时候,沈微忽然对林建国说:“林建国,你好好跟着你爹学,你以后肯定有出息的。”
    林建国??
    看着一脸欣慰的沈微,他怎么有种沈微忽然变他姨的感觉?
    “他是个年轻人,应该多向你学习。你思想和觉悟都高,而且对时代变化抓的很准。”副镇长也一脸欣慰的看着沈微:“如果他能学到你三分,我就是祖上烧高香了。”
    “你们两互相夸奖就互相夸奖,可别带我啊。”林建国有些无语。
    他可看出来了,他爹和沈微就是彼此欣赏的忘年交。
    而他呢,就是夹在忘年交之间的小可怜:“放心吧。你们刚才谈的事情,我也听懂了。”
    林建国自己就是工农兵大学出来的,从小又被爹带在身边教导,所以无论是思想还是眼界,都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我以后多学学你们两,争取把你们两身上的优点都学会,融会贯通变成我自己东西,行了吧?”
    “你小子,尽说大话。”副镇长笑呵呵的开口,对儿子的觉悟还是很高兴的。
    沈微前脚刚送走副镇长和林建国,后脚就迎来李哥这个客人。
    “有件是好事儿也是坏事儿的大事情,我得跟你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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