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鸿远有挣钱的本事,就说明他有能力养活老婆孩子,以前家里穷那是因为被江鸿博吃药给吃的。
不过现在她来了,江鸿博会好起来的,江家的日子也会越过越好的。
林晚秋完全没注意到自己的变化,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将江家当成了自己家,随时就在为江家盘算了。
想到江鸿远有能力养活老婆孩子,她的脸莫名的烧了起来。
林晚秋有些迷茫,她的未来真的要跟这个糙汉子绑在一起么?
她看着江鸿远的侧脸,线条硬朗,钢铁直男。
可他对自己却有一颗柔软的心,不管怎么说,江鸿远说的话再不中听,可他做出来的举动和事情,真让林晚秋挑不出毛病来。
或许,跟他过一辈子也不赖。
毕竟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她是孤独的,而他给了她安全感和一个能落脚的地方。
这个想法在林晚秋的心里一闪而过。
“老子带你去下馆子,牛车就暂存在皮货行!”正胡思乱想着呢,江鸿远的声音就在林晚秋的耳边响起。
林晚秋忙收回思绪,小跑着跟在他身后撵着。
“瞧着点儿路,前头有坑。”江鸿远回头撇了眼林晚秋,冷哼哼的道。
他的手很痒痒,想去牵着小媳妇。
可这在大街上,他一个大男人没人说,小媳妇定要叫人指点着说不守妇道。
这个世道妇人的名节何其重要,他不想让小媳妇的身上背着污名。
村里那帮人给小媳妇泼脏水,还想将小媳妇沉塘,他就是想想就心疼。
不过……
敢欺负他媳妇。
嘿嘿……
这笔帐他记着呢,以后有的是时间和机会算。
江鸿远的块头大,但他的心眼儿小,比针尖还小。
他带着林晚秋到了一家叫百味居的酒楼,酒楼的伙计瞧见他也不害怕,反而笑着迎了他:“江大哥,今儿可是有好东西送来。”
这家酒楼是江鸿远的老主顾,他平常打的野味多半都送到这里来的。
“今儿没有,带着媳妇来吃饭,有没有清静些的地儿,我这样子坐大厅没得吓跑了客人。”
包间费银子,他觉得没必要。
“有的,有的,江大哥跟嫂子上后堂来,这会子我们吃饭的地儿清静没人。”
小伙计将江鸿远和林晚秋带到了后院儿他们平常吃饭的地儿,他们都是要过了饭点儿,客人们都走了才能吃饭,所以这会子诺大一个饭堂都是空荡荡的。
江鸿远带着林晚秋挑了一张干净的桌子坐下,伙计就跟江鸿远说:“江大哥要吃啥尽管点,掌柜的说过,您来吃饭这银钱比照着咱们店里的伙计收。”
百味居里的伙计如果带人来吃饭消费,是可以打八折的。
“来个回锅肉,一个小炒肉,一个豆腐丸子汤,半只烧鹅,一盆馒头,一份芙蓉炒饭。”
虽然跟林晚秋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江鸿远还是瞧出来梁婉秋喜欢吃米饭,所以他自己叫了能填饱肚子的便宜馒头,给林晚秋叫了这家店非常出名的芙蓉炒饭。
“好嘞,您等着!”
上菜的速度还是很快的,伙计走了不一会儿,一道道菜就上来了,分量足得不行。
林晚秋暗想,这酒楼还真实诚,换成现代,这一份菜起码得分成三份卖。
关键是,太多了,他们能吃完么?
算了,吃不完就打包回去给两个小的吃。
(若是换了江鸿宁跟着这会子一定会被吓死,这么多的肉菜得花多少银子!
败家啊!
嫂子败家,大哥也败家,这日子没法子过了!)
面对一桌子丰盛的吃食,林晚秋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惹得江鸿远深深的看了她一眼。
林晚秋的表现实在是令他意外,她淡定得好像吃饭就应该像现在这样有肉有汤才正常……让江鸿远有种错觉,觉得林晚秋应该是过惯了锦衣玉食的人,完全不像十几年都吃不饱饭,没见过肉星的小姑娘。
她身上……有秘密。
不过江鸿远不愿意去探究,她现在是自己的小媳妇,她的秘密愿意告诉他,他就听着,不愿意告诉他,他也不会追问。
像他自己,不也是有不能对人言的秘密么。
“这是灶上孙大师傅亲自掌勺的,分量比别人的多一半呢,孙师傅说,吃人的嘴软,吃了他的菜,以后您有好东西指定先想着他!”
伙计也没遮掩,直接就把灶上大厨给卖了,不过他也是跟江鸿远熟,故意显摆情分呢。
这县城里好几家酒楼呢,大家争得跟乌眼鸡似的,若是谁家不时有新鲜多样的野味,显然能更吸引顾客。所以,百味居从上到下对能耐的猎户态度都好得很。
“你让孙师傅放心,我心里有数呢!”江鸿远道,他脸上一点表情没有,若是陌生人来卖好他这个态度怕已经得罪人了。
可这伙计却不以为然,显然是跟江鸿远打交道不是一两天的事儿了,心里清楚他的为人。
“那您跟嫂子慢用,有事儿招呼一声。”
“成,你去忙吧。”
“快吃!”伙计出去之后,江鸿远就给林晚秋盛了满满一碗肉丸子耸在他面前。
声音也是硬邦邦的,一点儿都不温柔。
一大盘子芙蓉炒饭也让江鸿远给推倒了林晚秋的面前,金黄色的蛋包裹着米饭,期间零零散散嵌着些火腿粒和红色的萝卜粒以及青青翠翠的小葱粒,非常好看。
林晚秋尝了一口,味道非常好,难怪能成为这家店的招牌之一。
“远哥,我吃不了这么多。”一大盘饭上被江鸿远夹了不少菜垒上去,都垒成一座小山了。
林晚秋觉得自己就是一头猪也吃不了这么多。
“哼,弱鸡鸡的,不多吃点儿咋长肉?以后经不起老子折腾可是老子亏本!”
林晚秋:……
真想将这盘子东西全糊到他脸上去!
“吃不完就剩着……”江鸿远又补了一句,林晚秋简直怕了他说话了,忙夹起一块烧鹅塞他嘴里去了,然后便迅速埋头吃饭。
江鸿远盯着林晚秋的头顶,被塞满的嘴蠕动起来,眼底的笑意也溢了出来。
小媳妇给他喂肉了呢!
今儿这烧鹅真好吃!
嘿嘿嘿……
(林晚秋:汉子,你想多了!老娘只是想清清静静的吃顿饭而已!)
江鸿远有挣钱的本事,就说明他有能力养活老婆孩子,以前家里穷那是因为被江鸿博吃药给吃的。
不过现在她来了,江鸿博会好起来的,江家的日子也会越过越好的。
林晚秋完全没注意到自己的变化,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将江家当成了自己家,随时就在为江家盘算了。
想到江鸿远有能力养活老婆孩子,她的脸莫名的烧了起来。
林晚秋有些迷茫,她的未来真的要跟这个糙汉子绑在一起么?
她看着江鸿远的侧脸,线条硬朗,钢铁直男。
可他对自己却有一颗柔软的心,不管怎么说,江鸿远说的话再不中听,可他做出来的举动和事情,真让林晚秋挑不出毛病来。
或许,跟他过一辈子也不赖。
毕竟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她是孤独的,而他给了她安全感和一个能落脚的地方。
这个想法在林晚秋的心里一闪而过。
“老子带你去下馆子,牛车就暂存在皮货行!”正胡思乱想着呢,江鸿远的声音就在林晚秋的耳边响起。
林晚秋忙收回思绪,小跑着跟在他身后撵着。
“瞧着点儿路,前头有坑。”江鸿远回头撇了眼林晚秋,冷哼哼的道。
他的手很痒痒,想去牵着小媳妇。
可这在大街上,他一个大男人没人说,小媳妇定要叫人指点着说不守妇道。
这个世道妇人的名节何其重要,他不想让小媳妇的身上背着污名。
村里那帮人给小媳妇泼脏水,还想将小媳妇沉塘,他就是想想就心疼。
不过……
敢欺负他媳妇。
嘿嘿……
这笔帐他记着呢,以后有的是时间和机会算。
江鸿远的块头大,但他的心眼儿小,比针尖还小。
他带着林晚秋到了一家叫百味居的酒楼,酒楼的伙计瞧见他也不害怕,反而笑着迎了他:“江大哥,今儿可是有好东西送来。”
这家酒楼是江鸿远的老主顾,他平常打的野味多半都送到这里来的。
“今儿没有,带着媳妇来吃饭,有没有清静些的地儿,我这样子坐大厅没得吓跑了客人。”
包间费银子,他觉得没必要。
“有的,有的,江大哥跟嫂子上后堂来,这会子我们吃饭的地儿清静没人。”
小伙计将江鸿远和林晚秋带到了后院儿他们平常吃饭的地儿,他们都是要过了饭点儿,客人们都走了才能吃饭,所以这会子诺大一个饭堂都是空荡荡的。
江鸿远带着林晚秋挑了一张干净的桌子坐下,伙计就跟江鸿远说:“江大哥要吃啥尽管点,掌柜的说过,您来吃饭这银钱比照着咱们店里的伙计收。”
百味居里的伙计如果带人来吃饭消费,是可以打八折的。
“来个回锅肉,一个小炒肉,一个豆腐丸子汤,半只烧鹅,一盆馒头,一份芙蓉炒饭。”
虽然跟林晚秋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江鸿远还是瞧出来梁婉秋喜欢吃米饭,所以他自己叫了能填饱肚子的便宜馒头,给林晚秋叫了这家店非常出名的芙蓉炒饭。
“好嘞,您等着!”
上菜的速度还是很快的,伙计走了不一会儿,一道道菜就上来了,分量足得不行。
林晚秋暗想,这酒楼还真实诚,换成现代,这一份菜起码得分成三份卖。
关键是,太多了,他们能吃完么?
算了,吃不完就打包回去给两个小的吃。
(若是换了江鸿宁跟着这会子一定会被吓死,这么多的肉菜得花多少银子!
败家啊!
嫂子败家,大哥也败家,这日子没法子过了!)
面对一桌子丰盛的吃食,林晚秋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惹得江鸿远深深的看了她一眼。
林晚秋的表现实在是令他意外,她淡定得好像吃饭就应该像现在这样有肉有汤才正常……让江鸿远有种错觉,觉得林晚秋应该是过惯了锦衣玉食的人,完全不像十几年都吃不饱饭,没见过肉星的小姑娘。
她身上……有秘密。
不过江鸿远不愿意去探究,她现在是自己的小媳妇,她的秘密愿意告诉他,他就听着,不愿意告诉他,他也不会追问。
像他自己,不也是有不能对人言的秘密么。
“这是灶上孙大师傅亲自掌勺的,分量比别人的多一半呢,孙师傅说,吃人的嘴软,吃了他的菜,以后您有好东西指定先想着他!”
伙计也没遮掩,直接就把灶上大厨给卖了,不过他也是跟江鸿远熟,故意显摆情分呢。
这县城里好几家酒楼呢,大家争得跟乌眼鸡似的,若是谁家不时有新鲜多样的野味,显然能更吸引顾客。所以,百味居从上到下对能耐的猎户态度都好得很。
“你让孙师傅放心,我心里有数呢!”江鸿远道,他脸上一点表情没有,若是陌生人来卖好他这个态度怕已经得罪人了。
可这伙计却不以为然,显然是跟江鸿远打交道不是一两天的事儿了,心里清楚他的为人。
“那您跟嫂子慢用,有事儿招呼一声。”
“成,你去忙吧。”
“快吃!”伙计出去之后,江鸿远就给林晚秋盛了满满一碗肉丸子耸在他面前。
声音也是硬邦邦的,一点儿都不温柔。
一大盘子芙蓉炒饭也让江鸿远给推倒了林晚秋的面前,金黄色的蛋包裹着米饭,期间零零散散嵌着些火腿粒和红色的萝卜粒以及青青翠翠的小葱粒,非常好看。
林晚秋尝了一口,味道非常好,难怪能成为这家店的招牌之一。
“远哥,我吃不了这么多。”一大盘饭上被江鸿远夹了不少菜垒上去,都垒成一座小山了。
林晚秋觉得自己就是一头猪也吃不了这么多。
“哼,弱鸡鸡的,不多吃点儿咋长肉?以后经不起老子折腾可是老子亏本!”
林晚秋:……
真想将这盘子东西全糊到他脸上去!
“吃不完就剩着……”江鸿远又补了一句,林晚秋简直怕了他说话了,忙夹起一块烧鹅塞他嘴里去了,然后便迅速埋头吃饭。
江鸿远盯着林晚秋的头顶,被塞满的嘴蠕动起来,眼底的笑意也溢了出来。
小媳妇给他喂肉了呢!
今儿这烧鹅真好吃!
嘿嘿嘿……
(林晚秋:汉子,你想多了!老娘只是想清清静静的吃顿饭而已!)
不过现在她来了,江鸿博会好起来的,江家的日子也会越过越好的。
林晚秋完全没注意到自己的变化,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将江家当成了自己家,随时就在为江家盘算了。
想到江鸿远有能力养活老婆孩子,她的脸莫名的烧了起来。
林晚秋有些迷茫,她的未来真的要跟这个糙汉子绑在一起么?
她看着江鸿远的侧脸,线条硬朗,钢铁直男。
可他对自己却有一颗柔软的心,不管怎么说,江鸿远说的话再不中听,可他做出来的举动和事情,真让林晚秋挑不出毛病来。
或许,跟他过一辈子也不赖。
毕竟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她是孤独的,而他给了她安全感和一个能落脚的地方。
这个想法在林晚秋的心里一闪而过。
“老子带你去下馆子,牛车就暂存在皮货行!”正胡思乱想着呢,江鸿远的声音就在林晚秋的耳边响起。
林晚秋忙收回思绪,小跑着跟在他身后撵着。
“瞧着点儿路,前头有坑。”江鸿远回头撇了眼林晚秋,冷哼哼的道。
他的手很痒痒,想去牵着小媳妇。
可这在大街上,他一个大男人没人说,小媳妇定要叫人指点着说不守妇道。
这个世道妇人的名节何其重要,他不想让小媳妇的身上背着污名。
村里那帮人给小媳妇泼脏水,还想将小媳妇沉塘,他就是想想就心疼。
不过……
敢欺负他媳妇。
嘿嘿……
这笔帐他记着呢,以后有的是时间和机会算。
江鸿远的块头大,但他的心眼儿小,比针尖还小。
他带着林晚秋到了一家叫百味居的酒楼,酒楼的伙计瞧见他也不害怕,反而笑着迎了他:“江大哥,今儿可是有好东西送来。”
这家酒楼是江鸿远的老主顾,他平常打的野味多半都送到这里来的。
“今儿没有,带着媳妇来吃饭,有没有清静些的地儿,我这样子坐大厅没得吓跑了客人。”
包间费银子,他觉得没必要。
“有的,有的,江大哥跟嫂子上后堂来,这会子我们吃饭的地儿清静没人。”
小伙计将江鸿远和林晚秋带到了后院儿他们平常吃饭的地儿,他们都是要过了饭点儿,客人们都走了才能吃饭,所以这会子诺大一个饭堂都是空荡荡的。
江鸿远带着林晚秋挑了一张干净的桌子坐下,伙计就跟江鸿远说:“江大哥要吃啥尽管点,掌柜的说过,您来吃饭这银钱比照着咱们店里的伙计收。”
百味居里的伙计如果带人来吃饭消费,是可以打八折的。
“来个回锅肉,一个小炒肉,一个豆腐丸子汤,半只烧鹅,一盆馒头,一份芙蓉炒饭。”
虽然跟林晚秋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江鸿远还是瞧出来梁婉秋喜欢吃米饭,所以他自己叫了能填饱肚子的便宜馒头,给林晚秋叫了这家店非常出名的芙蓉炒饭。
“好嘞,您等着!”
上菜的速度还是很快的,伙计走了不一会儿,一道道菜就上来了,分量足得不行。
林晚秋暗想,这酒楼还真实诚,换成现代,这一份菜起码得分成三份卖。
关键是,太多了,他们能吃完么?
算了,吃不完就打包回去给两个小的吃。
(若是换了江鸿宁跟着这会子一定会被吓死,这么多的肉菜得花多少银子!
败家啊!
嫂子败家,大哥也败家,这日子没法子过了!)
面对一桌子丰盛的吃食,林晚秋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惹得江鸿远深深的看了她一眼。
林晚秋的表现实在是令他意外,她淡定得好像吃饭就应该像现在这样有肉有汤才正常……让江鸿远有种错觉,觉得林晚秋应该是过惯了锦衣玉食的人,完全不像十几年都吃不饱饭,没见过肉星的小姑娘。
她身上……有秘密。
不过江鸿远不愿意去探究,她现在是自己的小媳妇,她的秘密愿意告诉他,他就听着,不愿意告诉他,他也不会追问。
像他自己,不也是有不能对人言的秘密么。
“这是灶上孙大师傅亲自掌勺的,分量比别人的多一半呢,孙师傅说,吃人的嘴软,吃了他的菜,以后您有好东西指定先想着他!”
伙计也没遮掩,直接就把灶上大厨给卖了,不过他也是跟江鸿远熟,故意显摆情分呢。
这县城里好几家酒楼呢,大家争得跟乌眼鸡似的,若是谁家不时有新鲜多样的野味,显然能更吸引顾客。所以,百味居从上到下对能耐的猎户态度都好得很。
“你让孙师傅放心,我心里有数呢!”江鸿远道,他脸上一点表情没有,若是陌生人来卖好他这个态度怕已经得罪人了。
可这伙计却不以为然,显然是跟江鸿远打交道不是一两天的事儿了,心里清楚他的为人。
“那您跟嫂子慢用,有事儿招呼一声。”
“成,你去忙吧。”
“快吃!”伙计出去之后,江鸿远就给林晚秋盛了满满一碗肉丸子耸在他面前。
声音也是硬邦邦的,一点儿都不温柔。
一大盘子芙蓉炒饭也让江鸿远给推倒了林晚秋的面前,金黄色的蛋包裹着米饭,期间零零散散嵌着些火腿粒和红色的萝卜粒以及青青翠翠的小葱粒,非常好看。
林晚秋尝了一口,味道非常好,难怪能成为这家店的招牌之一。
“远哥,我吃不了这么多。”一大盘饭上被江鸿远夹了不少菜垒上去,都垒成一座小山了。
林晚秋觉得自己就是一头猪也吃不了这么多。
“哼,弱鸡鸡的,不多吃点儿咋长肉?以后经不起老子折腾可是老子亏本!”
林晚秋:……
真想将这盘子东西全糊到他脸上去!
“吃不完就剩着……”江鸿远又补了一句,林晚秋简直怕了他说话了,忙夹起一块烧鹅塞他嘴里去了,然后便迅速埋头吃饭。
江鸿远盯着林晚秋的头顶,被塞满的嘴蠕动起来,眼底的笑意也溢了出来。
小媳妇给他喂肉了呢!
今儿这烧鹅真好吃!
嘿嘿嘿……
(林晚秋:汉子,你想多了!老娘只是想清清静静的吃顿饭而已!)
江鸿远有挣钱的本事,就说明他有能力养活老婆孩子,以前家里穷那是因为被江鸿博吃药给吃的。
不过现在她来了,江鸿博会好起来的,江家的日子也会越过越好的。
林晚秋完全没注意到自己的变化,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将江家当成了自己家,随时就在为江家盘算了。
想到江鸿远有能力养活老婆孩子,她的脸莫名的烧了起来。
林晚秋有些迷茫,她的未来真的要跟这个糙汉子绑在一起么?
她看着江鸿远的侧脸,线条硬朗,钢铁直男。
可他对自己却有一颗柔软的心,不管怎么说,江鸿远说的话再不中听,可他做出来的举动和事情,真让林晚秋挑不出毛病来。
或许,跟他过一辈子也不赖。
毕竟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她是孤独的,而他给了她安全感和一个能落脚的地方。
这个想法在林晚秋的心里一闪而过。
“老子带你去下馆子,牛车就暂存在皮货行!”正胡思乱想着呢,江鸿远的声音就在林晚秋的耳边响起。
林晚秋忙收回思绪,小跑着跟在他身后撵着。
“瞧着点儿路,前头有坑。”江鸿远回头撇了眼林晚秋,冷哼哼的道。
他的手很痒痒,想去牵着小媳妇。
可这在大街上,他一个大男人没人说,小媳妇定要叫人指点着说不守妇道。
这个世道妇人的名节何其重要,他不想让小媳妇的身上背着污名。
村里那帮人给小媳妇泼脏水,还想将小媳妇沉塘,他就是想想就心疼。
不过……
敢欺负他媳妇。
嘿嘿……
这笔帐他记着呢,以后有的是时间和机会算。
江鸿远的块头大,但他的心眼儿小,比针尖还小。
他带着林晚秋到了一家叫百味居的酒楼,酒楼的伙计瞧见他也不害怕,反而笑着迎了他:“江大哥,今儿可是有好东西送来。”
这家酒楼是江鸿远的老主顾,他平常打的野味多半都送到这里来的。
“今儿没有,带着媳妇来吃饭,有没有清静些的地儿,我这样子坐大厅没得吓跑了客人。”
包间费银子,他觉得没必要。
“有的,有的,江大哥跟嫂子上后堂来,这会子我们吃饭的地儿清静没人。”
小伙计将江鸿远和林晚秋带到了后院儿他们平常吃饭的地儿,他们都是要过了饭点儿,客人们都走了才能吃饭,所以这会子诺大一个饭堂都是空荡荡的。
江鸿远带着林晚秋挑了一张干净的桌子坐下,伙计就跟江鸿远说:“江大哥要吃啥尽管点,掌柜的说过,您来吃饭这银钱比照着咱们店里的伙计收。”
百味居里的伙计如果带人来吃饭消费,是可以打八折的。
“来个回锅肉,一个小炒肉,一个豆腐丸子汤,半只烧鹅,一盆馒头,一份芙蓉炒饭。”
虽然跟林晚秋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江鸿远还是瞧出来梁婉秋喜欢吃米饭,所以他自己叫了能填饱肚子的便宜馒头,给林晚秋叫了这家店非常出名的芙蓉炒饭。
“好嘞,您等着!”
上菜的速度还是很快的,伙计走了不一会儿,一道道菜就上来了,分量足得不行。
林晚秋暗想,这酒楼还真实诚,换成现代,这一份菜起码得分成三份卖。
关键是,太多了,他们能吃完么?
算了,吃不完就打包回去给两个小的吃。
(若是换了江鸿宁跟着这会子一定会被吓死,这么多的肉菜得花多少银子!
败家啊!
嫂子败家,大哥也败家,这日子没法子过了!)
面对一桌子丰盛的吃食,林晚秋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惹得江鸿远深深的看了她一眼。
林晚秋的表现实在是令他意外,她淡定得好像吃饭就应该像现在这样有肉有汤才正常……让江鸿远有种错觉,觉得林晚秋应该是过惯了锦衣玉食的人,完全不像十几年都吃不饱饭,没见过肉星的小姑娘。
她身上……有秘密。
不过江鸿远不愿意去探究,她现在是自己的小媳妇,她的秘密愿意告诉他,他就听着,不愿意告诉他,他也不会追问。
像他自己,不也是有不能对人言的秘密么。
“这是灶上孙大师傅亲自掌勺的,分量比别人的多一半呢,孙师傅说,吃人的嘴软,吃了他的菜,以后您有好东西指定先想着他!”
伙计也没遮掩,直接就把灶上大厨给卖了,不过他也是跟江鸿远熟,故意显摆情分呢。
这县城里好几家酒楼呢,大家争得跟乌眼鸡似的,若是谁家不时有新鲜多样的野味,显然能更吸引顾客。所以,百味居从上到下对能耐的猎户态度都好得很。
“你让孙师傅放心,我心里有数呢!”江鸿远道,他脸上一点表情没有,若是陌生人来卖好他这个态度怕已经得罪人了。
可这伙计却不以为然,显然是跟江鸿远打交道不是一两天的事儿了,心里清楚他的为人。
“那您跟嫂子慢用,有事儿招呼一声。”
“成,你去忙吧。”
“快吃!”伙计出去之后,江鸿远就给林晚秋盛了满满一碗肉丸子耸在他面前。
声音也是硬邦邦的,一点儿都不温柔。
一大盘子芙蓉炒饭也让江鸿远给推倒了林晚秋的面前,金黄色的蛋包裹着米饭,期间零零散散嵌着些火腿粒和红色的萝卜粒以及青青翠翠的小葱粒,非常好看。
林晚秋尝了一口,味道非常好,难怪能成为这家店的招牌之一。
“远哥,我吃不了这么多。”一大盘饭上被江鸿远夹了不少菜垒上去,都垒成一座小山了。
林晚秋觉得自己就是一头猪也吃不了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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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晚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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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鸿远盯着林晚秋的头顶,被塞满的嘴蠕动起来,眼底的笑意也溢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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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嘿……
(林晚秋:汉子,你想多了!老娘只是想清清静静的吃顿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