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到时贷款或者向我借。”叶纤红大方地说道。“不要你利息,赚了再还我。”
经过两年时间的发展,她现在手上拿得出的钱,已经过千万了。
用来开小商品市场,肯定远远不够,需要向银行借钱。
所以还不如借些给沈德宗,让他尽早把工厂开起来。
“那我就不客气了。”沈德宗笑着道谢。
这件事计划好了,后面大家就轻松了。
苏思诗现在要经营农场,两个宝宝还小,所以没有精力去那边投厂。
蒋建光现在也被虞城的别墅项目拖着,没法去余杭投资。
反倒是蒋建辉计划去那边开一家工厂。
听他话里的意思,似乎这是代表蒋家走出虞城,踏出去余杭发展的第一步。
又过了两天,一家人离开虞城,去欣昌外公家。
今天是大表哥家宝宝满月的日子,他们得去喝满月酒。
叶知书忽然想到女儿考上大学后,还得读三年书,这时候肯定不能生孩子,又郁闷起来。
农村一直信奉早生孩子早享福的观念,等小红大学毕业,已经二十四岁了,同龄人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可是考上大学,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了不得的大事,她又不能反对。
带着纠结的心情,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到了娘家。
叶家已经到了很多客人,院子里有不少本家的亲戚,正在帮忙收拾食材。
因为天气热,院子上面搭了遮阳棚,不过效果并不怎么好。
在外面呆久了,照样出一身汗。
好在大家多是在太阳下干惯体力活的农民,倒没有人在意这点闷热。
看到叶知书一家到了,大家七嘴八舌地跟他们打招呼。
当初第一次过来,大家或许还想着她当初离家的丑事。
但是看着她娘家在她的帮助下,已经成为远近闻名的有钱人家,大家对她的态度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些嘴甜的小孩子,更是姑婆姑奶奶地叫着,就为了从她这里得到一些好吃的。
叶纤红每次过来,都会随身带着一大袋零食,谁乖巧懂事,就抓一把给她。
大人看到了,表面上没说什么,暗里还是很开心的。
这些零食,大多乡下买不到,对孩子们来说,是难得的美味。
这样几次之后,叶知书一家在娘家的地位,也越来越高。
董采玉现在已经出了月子,抱着儿子在楼下客厅跟女眷聊天,看到叶纤红进来,站起来迎上来。
“来,让姨抱一抱。”叶纤红从她手里接过孩子,笑着说道。
相比诗诗姐家的孩子,她对采玉的儿子似乎关心得少了点,今天过来了,她在考虑要不要用真气帮宝宝梳理一下筋脉。
一个孩子能不能健康长大,其实从娘肚子里出来,他的体质已经固定下来。
胎儿期间,如果没有受各种重金属或者其它药物毒害,发育正常,体质就会好得多。
相反,像国内九零后零零后的孩子,母亲怀孕期间,吃的很多食物都存在健康问题,想生出一个健康的宝宝,根本是天方夜谭。
所以七零后八零后,孩子不怎么管,也能长得很壮实健康。
再往后出生的孩子,就算父母再小心,身体依然有各种问题。
这个并不是什么高深的道理,而是经济越发展,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谁也无法幸免。
“宝宝,咱看看大姨给你准备了什么满月礼——”董采玉把孩子递过去之后,拉了拉皱巴巴地衣服,笑着调侃道。
人的性格一般都这样,婚前越古板害羞的人,有了孩子后,经常在人前解衣哺乳,就会变得越来越开放。
董采玉现在的情形,就差不多是这样。
其它人一听,也笑了起来。
“董采玉,你越来越不要脸了,居然借宝宝的由头,向我讨礼物。”叶纤红没想到她会这样说,愣了一下,笑骂道。
换成以前,打死她也不会相信,董采玉说得出这样的话。
“没办法,养儿子不容易,反正姨有钱,多给点就当劫富济贫了——”董采玉笑盈盈地回答,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模样。
给叶纤红打了一年多工,清楚她的性子,所以再怎么调侃她,也不会生气的。
“那我还不如抱回家自己算,反正你没钱养,我来帮你养好了。”叶纤红抱着宝宝往外走,一付准备带他回虞城的模样。
宝宝长得像小玉,五官非常秀气。
虽然皮肤依然有点皱巴巴的,但是将来肯定是个小帅哥。
“你抱去吧!”董采玉无所谓地挥挥手。“以后就给你当儿子了,反正你的干儿子干女儿又不少,多一个也养得起。”
小红认诗诗的宝宝为干儿子干女儿的事,她早知道了。
她或许不会在意这个,但是如果自己的儿子,还没有诗诗姐的儿子重要,她依然会吃味。
自己好歹是她的表嫂,公公这边就一个妹妹,两家的关系应该更亲近才对。
“你不会在吃诗诗姐的醋吧!”叶纤红这时候品过味来了。
以前章诗萍经常说这样的话,没想到连一向清冷的董采玉,也会这样想。
“我吃什么醋。”董采玉不承认。“这是叶家的孩子,我就随便问问你,宝宝跟你是不是姓同一个叶——”
说这些话,或许会让人觉得失礼,问题是两家因为隔得远,小红有时候确实更重视虞城的朋友。
既然她这么重视诗诗姐,说明是个重感情的人,自己这些话说出来,她应该也不会生气。
“你赢了。”叶纤红被她说得哑口无言。“我们确实是同一个叶。”
说完把宝宝还给董采玉,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玉,挂在宝宝的脖子上。
上次已经送过一把长命锁,原本打算包个红包就算了,不打算另外再送东西。
但是小玉的话确实有道理,自己对诗诗姐和茂琳姐她们都这么大方,外公下面就这么几个亲人,自己有什么理由吝啬呢?
“那我就代宝宝谢谢姨的礼物了。”董采玉一见,笑眯眯地说道。
嫁来这边后,因为公婆不擅长跟亲戚打交道,两家又二十年没有来往,所以表面上看关系似乎很亲近,实际上总隔了一层似的。
现在有老爷子在,两家还算亲近。
如果爷爷不在了,那两家的联系肯定会越来越少。
而她跟叶纤红有这层关系在,现在又成了表亲,这些话由她说出来,效果反而会更好。
人与人之间关系好不好,不是看嘴里说得是不是客气,而是看能不能随意怼人。
你骂她几句,也不会生气,才能说明两人是真正的死党。
越客气往往代表越疏远。
喜欢重生九二好生活请大家收藏:重生九二好生活全本言情小说更新速度最快。
经过两年时间的发展,她现在手上拿得出的钱,已经过千万了。
用来开小商品市场,肯定远远不够,需要向银行借钱。
所以还不如借些给沈德宗,让他尽早把工厂开起来。
“那我就不客气了。”沈德宗笑着道谢。
这件事计划好了,后面大家就轻松了。
苏思诗现在要经营农场,两个宝宝还小,所以没有精力去那边投厂。
蒋建光现在也被虞城的别墅项目拖着,没法去余杭投资。
反倒是蒋建辉计划去那边开一家工厂。
听他话里的意思,似乎这是代表蒋家走出虞城,踏出去余杭发展的第一步。
又过了两天,一家人离开虞城,去欣昌外公家。
今天是大表哥家宝宝满月的日子,他们得去喝满月酒。
叶知书忽然想到女儿考上大学后,还得读三年书,这时候肯定不能生孩子,又郁闷起来。
农村一直信奉早生孩子早享福的观念,等小红大学毕业,已经二十四岁了,同龄人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可是考上大学,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了不得的大事,她又不能反对。
带着纠结的心情,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到了娘家。
叶家已经到了很多客人,院子里有不少本家的亲戚,正在帮忙收拾食材。
因为天气热,院子上面搭了遮阳棚,不过效果并不怎么好。
在外面呆久了,照样出一身汗。
好在大家多是在太阳下干惯体力活的农民,倒没有人在意这点闷热。
看到叶知书一家到了,大家七嘴八舌地跟他们打招呼。
当初第一次过来,大家或许还想着她当初离家的丑事。
但是看着她娘家在她的帮助下,已经成为远近闻名的有钱人家,大家对她的态度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些嘴甜的小孩子,更是姑婆姑奶奶地叫着,就为了从她这里得到一些好吃的。
叶纤红每次过来,都会随身带着一大袋零食,谁乖巧懂事,就抓一把给她。
大人看到了,表面上没说什么,暗里还是很开心的。
这些零食,大多乡下买不到,对孩子们来说,是难得的美味。
这样几次之后,叶知书一家在娘家的地位,也越来越高。
董采玉现在已经出了月子,抱着儿子在楼下客厅跟女眷聊天,看到叶纤红进来,站起来迎上来。
“来,让姨抱一抱。”叶纤红从她手里接过孩子,笑着说道。
相比诗诗姐家的孩子,她对采玉的儿子似乎关心得少了点,今天过来了,她在考虑要不要用真气帮宝宝梳理一下筋脉。
一个孩子能不能健康长大,其实从娘肚子里出来,他的体质已经固定下来。
胎儿期间,如果没有受各种重金属或者其它药物毒害,发育正常,体质就会好得多。
相反,像国内九零后零零后的孩子,母亲怀孕期间,吃的很多食物都存在健康问题,想生出一个健康的宝宝,根本是天方夜谭。
所以七零后八零后,孩子不怎么管,也能长得很壮实健康。
再往后出生的孩子,就算父母再小心,身体依然有各种问题。
这个并不是什么高深的道理,而是经济越发展,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谁也无法幸免。
“宝宝,咱看看大姨给你准备了什么满月礼——”董采玉把孩子递过去之后,拉了拉皱巴巴地衣服,笑着调侃道。
人的性格一般都这样,婚前越古板害羞的人,有了孩子后,经常在人前解衣哺乳,就会变得越来越开放。
董采玉现在的情形,就差不多是这样。
其它人一听,也笑了起来。
“董采玉,你越来越不要脸了,居然借宝宝的由头,向我讨礼物。”叶纤红没想到她会这样说,愣了一下,笑骂道。
换成以前,打死她也不会相信,董采玉说得出这样的话。
“没办法,养儿子不容易,反正姨有钱,多给点就当劫富济贫了——”董采玉笑盈盈地回答,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模样。
给叶纤红打了一年多工,清楚她的性子,所以再怎么调侃她,也不会生气的。
“那我还不如抱回家自己算,反正你没钱养,我来帮你养好了。”叶纤红抱着宝宝往外走,一付准备带他回虞城的模样。
宝宝长得像小玉,五官非常秀气。
虽然皮肤依然有点皱巴巴的,但是将来肯定是个小帅哥。
“你抱去吧!”董采玉无所谓地挥挥手。“以后就给你当儿子了,反正你的干儿子干女儿又不少,多一个也养得起。”
小红认诗诗的宝宝为干儿子干女儿的事,她早知道了。
她或许不会在意这个,但是如果自己的儿子,还没有诗诗姐的儿子重要,她依然会吃味。
自己好歹是她的表嫂,公公这边就一个妹妹,两家的关系应该更亲近才对。
“你不会在吃诗诗姐的醋吧!”叶纤红这时候品过味来了。
以前章诗萍经常说这样的话,没想到连一向清冷的董采玉,也会这样想。
“我吃什么醋。”董采玉不承认。“这是叶家的孩子,我就随便问问你,宝宝跟你是不是姓同一个叶——”
说这些话,或许会让人觉得失礼,问题是两家因为隔得远,小红有时候确实更重视虞城的朋友。
既然她这么重视诗诗姐,说明是个重感情的人,自己这些话说出来,她应该也不会生气。
“你赢了。”叶纤红被她说得哑口无言。“我们确实是同一个叶。”
说完把宝宝还给董采玉,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玉,挂在宝宝的脖子上。
上次已经送过一把长命锁,原本打算包个红包就算了,不打算另外再送东西。
但是小玉的话确实有道理,自己对诗诗姐和茂琳姐她们都这么大方,外公下面就这么几个亲人,自己有什么理由吝啬呢?
“那我就代宝宝谢谢姨的礼物了。”董采玉一见,笑眯眯地说道。
嫁来这边后,因为公婆不擅长跟亲戚打交道,两家又二十年没有来往,所以表面上看关系似乎很亲近,实际上总隔了一层似的。
现在有老爷子在,两家还算亲近。
如果爷爷不在了,那两家的联系肯定会越来越少。
而她跟叶纤红有这层关系在,现在又成了表亲,这些话由她说出来,效果反而会更好。
人与人之间关系好不好,不是看嘴里说得是不是客气,而是看能不能随意怼人。
你骂她几句,也不会生气,才能说明两人是真正的死党。
越客气往往代表越疏远。
喜欢重生九二好生活请大家收藏:重生九二好生活全本言情小说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