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把桌上的东西,根据课程分类好,准备一门一门地啃。
    历史地理先放在一边,这两门相对来说,难度小一点,至少对叶纤红来说,全国以及世界的情况,前世经历多了,脑子里已经有一个大概的方向,到时再翻一翻课本,应该能记住大半。
    政治是重点,需要全神贯注读一遍,把内容全部记住。
    叶纤红打开课本,决定把它当作第一个需要攻克的难关。
    当她静下心来快速阅读时,发现一下子就读了十几页,而且读过的内容,全部记住了。
    这时候才发现,原来死记硬背的东西,对她来说反而最容易。
    因为有了信心,叶纤红更加认真的看起来,到了傍晚四点多,已经把高中政治的课本,将近看完了。
    这速度就有些恐怖了,都快抵得上以前看小说的一半速度了。
    叶纤红前世喜欢看武侠小说,一册金庸的《笑傲江湖》,应该有三十多万字,她三个小时就能全部看完。
    而手上的课本,差不多有十五万字,她用了四个小时,就全部看完了。
    如果照这样的速度看书,一个月时间,就能把要死记硬背的政治、地理、历史三门课,全部记住了。
    这样一来,年前就能把剩下三门课,记忆部分全部解决。
    过完年,再做一下题目,适应一下高考前的氛围,说不定考上大学的把握,就有七八成高了。
    晚上胡向阳回来,看到茶几的下一层,杂物全部被收走了,放的全是高中课本,不禁哭笑不得。
    “你单靠自学,行不行啊?要不要去上补习班?”他关心地问。
    胡向阳给人的感觉是痞痞的,坏坏的,但是在某些方面,却非常传统。
    对于女友重新拿起课本,考大学的事,他大力支持。
    如果她成了大学生,将来嫁给自己,也是涨面子的事。
    他倒不担心叶纤红考上大学后,会不会跟自己生份,从而喜欢上别人。
    倒是他自己,当初成绩虽然还不错,现在却忘得差不多了,肯定没希望了。
    一方面年纪到了,明年他就是二十四周岁,考上了将来分配,未必有现在的工作好。
    再说他相信自己没有小红的毅力,所以考上的可能性非常小。
    “过年前我准备把要背的内容记熟,明年再大量做题,如果到时搞不懂,再找人补习。”叶纤红回答道。
    说到底,找补习老师给自己上课,她多少有些羞耻感。
    “好。”胡向阳见她的计划非常有条理,就没有再劝。
    这件事她原本想低调一点,等明年高考前,再告诉大家,所以连家里也没告诉。
    没想到第二天所有朋友都知道了,也不知道是谁传出去的。
    “小红,你准备复习考大学?”这是温俊打来的电话。“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一个好的补课老师?”
    “小红,你准备去读大学,那农家乐的事,你准备放弃不搞了?”这是苏思诗的电话。“如果只有我一个人,那以后就麻烦了。”
    “小红,你明年报考浙大吧!如果分数差一点,我帮你想办法——”这是肖东胜,他已经准备帮她想联系相关的招生负责人了。
    ……
    叶纤红接了电话后,哭笑不得。
    明明自己只是想让爸妈开心一下,顺便重新体会一下当学生的滋味,为什么这些人要这样说,这不是给自己压力吗?
    这样一来,如果明年没考上,那真的丢脸丢到家了。
    最后连爸妈也知道,打电话过来鼓励了一番,让她好复习,别理会别人怎么说。
    至于公司上的事,能放一放,就先交给下面的人去做,钱以后可以慢慢赚,考大学机会不多,错过就永远错过了。
    叶纤红只好嗯嗯应着,表示自己一定尽力。
    到了这一步,她也死心了,只能全力以赴复习上了。
    嘴上虽然表示嫌弃,但是被这么多人关心,她的心里还是非常温暖的。
    不过对文科生来说,过目不忘的能力确实非常有用,当看过的内容能轻易记起时,那种感觉非常爽。
    倒是公司那些人,没有人打电话过来问。
    也不知道是没有人得知消息,还是他们怕自己尴尬,所以故意装不知道。
    叶纤红倒是希望他们一直装不知道,免得自己还要向他们解释。
    第二天下午,她正在看最后一册政治课本,门被敲响了。
    想到今天马丽莲要过来,她过去开门。
    “小红。”马丽莲一看到她,情绪激动地走进来,跟她抱了抱。“这次又麻烦你了。”
    以两人的关系,再说太多感谢的话,就显得虚伪了,所以只简单说了一句,就走进屋里。
    她今天穿了一件略显夸张的波西米亚长款裙子,下面一双暗红色的半高根鞋,非常时尚。
    叶纤红一眼认出来了,这裙子一看就是从自家的店里买的,配上她略显狂野的穿衣风格,倒是非常搭。
    “没事。”叶纤红回房拿出歌词,递了过去。“你回去抓紧时间把歌录出来,安安他们打算用这两首歌用来参加元旦文艺比赛。”
    她相信近两个月的时间,足够马丽莲把这些事办好了。
    九十年代初的录歌方式和设备,复杂程度肯定比不上二千年后,一般来说歌手拿到歌,一个月内就能录完了。
    像香江四大天王,几乎每个月都有新歌要录制,参加当月的新歌打榜。
    印象中他们四人,九三九四年的时候,一年出四五张唱片,是很平常的事。
    反倒是重生前,录一首歌时间变得非常长。
    倒不是设备的问题,而是录歌的人,唱功根不上,必须唱无数遍后,一点点调音。
    “没问题。”马丽莲对这个信心很足,爽快地回答。
    叶纤红于是拿着歌词,先唱了一遍《小苹果》。
    “咦,这歌怎么这么怪?”马丽莲看到歌词时,已经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听到叶纤红唱出来,那种感觉更强烈了。
    前面两首歌,走的是都市舞曲风,抛开舞蹈不谈,单听歌也非常动听。
    而这首《小苹果》,不但歌词直白,曲调也特别简单,让人一听就记住了。
    只是这样的歌,感觉像八十年代的西北风,带着股难以言述的土味。
    因为是叶纤红给自己的,她也不好意思说这歌不好听,心里的失望却是难以避免。
    “是不是觉得这歌太一般了。”叶纤红哪里不知道她心思的变化。“你别小看这首歌,如果说前面两首歌能让你成为明星的话,这首歌唱好了,你就能够家喻户晓了——”
    这不是她吹牛,而是这歌太洗脑,任何人听过两遍,基本上就记住了。
    如果再加上舞蹈,那流行的速度,只怕会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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