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叶纤红给了弟弟一百块钱,叫他跟同学去玩时,喜欢什么自己买,等他吃了早饭离开,叶纤红也出门去美容会所。
    这几天忙着家里的事,都没时间去那边看一看。
    一楼的接待处,董采玉依然尽责地守在那里。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双方的性格都有些了解,见面不再需要客套,双比以前多了些默契。
    “这几天天热,客人来得比较少。”看到叶纤红进办公室坐下,董采玉把这几天的营业数据拿过来,先说了一句。
    “这很正常,接下来一个月可能会更清淡。”叶纤红接过本子打开,对里面的数据并不觉得意外。“你们辛苦了。”
    叶纤红的心目中,做美容行业,最赚钱的时机还没有到来。等过几年经济发展了,虞城多了大量土老板,那些有钱却无所事事的老板娘,才会天天泡在美容院里。
    只要自己能提供优质的服务,不用担心赚不到钱。
    现在相对来说,客源比较少,毕竟出门化妆的人都不多,所以很少人有人愿意花钱在脸部保养上,更不用说花大价钱做全身保养了。
    美容店现在主要的收入来源,是婚嫁喜事的新郎新娘,做造型和化妆。
    又去楼上看了看,跟两个美容师和几个助理打了个招呼。
    从美容院出来,叶纤红开车到章诗萍家的服装厂。
    章诗萍不在,估计去店里了,只有章妈妈在车间里巡逻。
    听了叶纤红的来意,章妈妈客气地说没问题,向叶纤红要了那张图纸后,两人来到设计部,找了一件纯色t恤样品,确定图案印刷的位置和大小。
    叶纤红照前世见过的大嘴猴风格,把这只羊的图案印在t恤正面中间偏上的位置,图案选择白红两个颜色,这样看起来比较显眼。
    至于t恤底色,叶纤红选择了白色、黑色、灰色、橙色四个颜色,基本可以满足年轻人对色系的要求了。
    这订单量这么小,正常做自然会亏本,章妈妈也是考虑到叶纤红对自家的帮助,才接下了这个活。
    答应五日后加工完成,让她当时来取货,叶纤红笑着道谢。
    事情谈完,章妈妈邀请叶纤红留下来,吃了午饭再走。
    叶纤红拒绝了,把弟弟今天要跟同学回来吃午饭的事告诉她。
    见她真的有事,章妈妈没有再挽留,一直把她送到门口。
    上车前还一再提醒,要她下次有机会,一定过来做客。
    见她这么热情,叶纤红只好答应了。
    章妈妈会这么热情,自然跟叶纤红的身份变化有关。
    昨天女儿喝喜酒回来,把叶纤红认了一门干亲的事跟她说了。
    章妈妈在香港呆了这么多年,这种事情看得多了,明白一门高亲对一个普通人的影响。
    本来这个小姑娘就比普通人出色,现在有了这样的机会,肯定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今非昔比了。
    以前自己母女还自恃身份,在她面前有点优越感,以后只怕要反过来了。
    照叶纤红这样的成长速度,双方的差距还会越来越大。
    所以她一再提醒女儿,千万不要任性,要跟叶纤红处好关系。
    两人能相识于微时,这份交情非常珍贵,不能白白浪费了。
    回家路上,叶纤红在农贸市场那边停了一下,买了些新鲜的海鲜。
    蔬菜空间有,不用浪费钱买了,肉食昨天家里带了一些过来,处理一下就可以吃,何况昨天刚吃了酒席,现在再买肉食,也嫌油腻。
    拐过人民路,快到小区的时候,来了个红灯。
    叶纤红停下车子,等绿灯到来。
    忽然注意到前面人行道上,有个中年男人手里拿着什么,在向路边一家小店的老板娘打听什么?老板娘一直摇着头,似乎在说不知道。
    叶纤红在深圳呆久了,对陌生人有习惯性的警惕,所以不像其它人一样,伸出头去凑热闹,反而竖起了车窗玻璃,跟外面的人隔绝开来。
    等绿灯跳转,车子一打,直接进了小区。
    在深圳那些年,因为开始在关外工作,治安相对差一些,上街时经常看到路边打电话的小姑娘,手机被骑摩托车的人夺走,项链被人扯断抢走,放在自行车上的包包被人拎走,反正各种不安全。
    甚至有同事回家过年,在车站被问路的人接近,就意识不清,身上的钱也全部给了人。
    后来换到关内上班,这些情况才基本绝迹,但是有些习惯养成后,就很难改变。每当有陌生人接近,她就会下意识地避开。
    回到家里,看时间已过十点,就开始做饭。
    空间里的马兰头不知道怎么回事,长得飞快,每天都可以摘一大筐。叶纤红怀疑它是不是也变异了,所以长会长成这样。
    进去摘了满满一塑料筐,洗干净后用开水烫熟,切碎放了调料拌好,做中午的主要凉菜。
    买来的虾潺,准备煎一下后加豆腐煮,这个比较清淡鲜美,又没什么刺,吃起来也方便。
    几条肉质洁白的剥皮鱼,最适合的做法是红烧,调料可以放重一点,反而会更香。
    它最吸引叶纤红的地方,就是肉质坚实q弹,几乎没什么刺,吃起来特别有劲道。
    不过海鱼好像刺都少,叶纤红忽然注意到这一点。
    可惜空间那条河是淡水环境,养不了海鱼,否则就更完美了。
    做好午饭,弟弟还没回来,叶纤红也不着急,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等。
    夏天嘛,菜放凉了也没事。
    这一等就等到十二点半,外面才传来敲门声。
    打开门,看到弟弟满头大汗地站在那里,脸晒得红红的,神情却非常兴奋,也不知道他们去哪里了?怎么玩得这么疯?
    那两个同学情况也差不多,头发都跟汗粘在一起了,嘴里还叽叽喳喳地说着什么,似乎意犹未尽。
    “去哪里了?搞得一头汗?”叶纤红心疼地问。
    夏天没防晒在太阳下玩,脸晒黑事小,搞不好会脱皮,那就很难受了。
    “姐,我们今天运气好,居然偷偷混进了春辉中学——”弟弟脸上全是得意的笑。“里面真的好大,我们走了半天,才逛了几个地方,如果不是肚子饿了,真的不想出来,实在太过瘾了——”
    难怪。叶纤红暗想。
    “看你们一头汗的——快去洗个脸吧?既然肚子饿了,洗好我们马上吃饭。”叶纤红笑着催他们进屋,一边打开吊扇,让他们先凉快一下。
    说完,去厨房把菜端出来,放在桌上,又去盛饭。
    春晖中学,是虞城人的骄傲,也是浙省人的骄傲。
    每个在那里就读过的人,不管毕业多久,都会由衷地为这个学校感动自豪。
    前世网上的知乎也好,其它分享网站也好,大量春晖学子在那里诉说曾经的求学经历,想念一方白马湖,想念白墙黑瓦红栏杆,想念一树一树不败的合欢树。
    就算离开多年,还是有人想把所有的记忆定格在春晖,觉得没有一个地方能够替代它。就算遇到再多的人,也不会觉得有比那里更可爱友善的人。
    就叶纤红所知,全国这么多中学,比它有文化有内涵的学校,真的寥寥无几。
    单是提起丰子恺、朱自清、蔡元培、李叔同这些名字,就让就读的学生与有荣焉,国内名校很多,但是有哪一所学校能做到这样群星璀璨,群贤毕至?又有哪一所学校能有这么悠久的历史,依然生机勃勃。
    到春晖中学就读,也是叶纤红前世最向往的事,可惜成绩不够好,没考上。
    对弟弟他们来说,想必也是怀着同样的心情去的吧?所以才会这么兴奋和激动。
    从卫生间清洗好出来,看到桌上丰盛的饭菜,安安的两个同学有些不好意思。
    昨天刚去同学家吃了酒席,今天又得到叶纤红这样招待,他们不是不识好歹的人,所以才更觉得惭愧。
    经过几次碰面,两个孩子现在跟叶纤红也熟了,开始大方地叫她小红姐。
    “坐吧,想吃什么自己夹,别客气。”叶纤红随意地劝了一句,就拿起筷子开动。
    安安咧嘴对姐姐笑了笑,也拿起筷子飞快地夹菜吃。
    今天上午一刻没歇,走了几个小时的路,现在是又累又饿,吃什么都香。
    叶纤红见弟弟还没学会当主人,招待同学,只能自己动手了,根据两人的喜恶,夹了一些菜给他们。
    农村出生的孩子,就吃这一套,夹菜越勤,就表示越欢迎他们来。如果自己什么都不做,或许他们会觉得自己并不愿意他们来呢?
    “谢谢小红姐。”张建盛接过叶纤红递过来的菜,礼貌地道谢。“给你添麻烦了。”
    “不用客气。”叶纤红笑道。“你们是安安最好的朋友,好朋友之间不用见外,像在自己家就行。”
    安安和两个同学,年纪虽然一样,这个张建盛无疑要比其它两人成熟得多。
    弟弟的动手能力比较出色,但是人情世故方面比较嫩,估计跟张建盛这样的朋友多走走,会有好处。
    叶纤红很喜欢这种懂事的孩子,不需要大人操心,懂得自律,做什么事有自己的目标,不像弟弟,还过得糊里糊涂,对将来没有一点打算。
    如果不是自己一直在引导,说不定再过几年,他也会听从大人的安排,读书工作,结婚生子,看着一切顺利,却像一潭死水,生活没有一点激情。
    叶纤红希望主宰自己的生活,同样希望弟弟也能过自己想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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