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众人来到院子里。
    这时候太阳还没落山,阳光依然灿烂,不过西边高大的龙山,把院子里的阳光全遮挡住了。院子边又种满花草树木,甚至闻得到花的清香,在这里用餐,感觉比在室内用餐更清雅。
    在院子里办自助餐的主意,是肖东灿提出来的,他出过国,看过欧洲人在院子里办沙龙的场景,觉得这样比较有酒会的气氛。
    选择自助餐,也是同样的原因,在他看来,酒会的主要作用是交际,不是大吃大喝,何况大多数女宾穿着礼服,也不适合多吃,用自助餐就比较随意。
    有同样观念的人还真不是少数,叶纤红看到大多数人穿着得体礼服的女孩子,只是夹了一点点食物意思一下,好像对食物不感兴趣。
    见这些人装模作样地磨蹭,叶纤红没有客气,在台子上拿了盘子,去挑食物了。
    因为拿的食物比较多,为了不被人当怪物看,叶纤红找了个安静的角落用餐,吃的也比较斯文。
    苏思诗拿好食物后,也走到她身边坐下来,看到叶纤红面前放了两只盘子,一只装了二十几只大河虾和十来只扇贝粉丝,另一只装了牛肉酱排等肉食,不由笑了。
    全场这么多人,估计也只有她敢这么率真,想吃就吃,想喝就喝。连她自己也不能免俗,装腔作势地只夹了几样甜点。
    她这样做,无非是怕牛肉鸡肉吃了会塞牙,鱼虾吃了后会留腥味,加了蒜的更是不敢碰,怕跟人说话一股味道,只有西点最安全了。
    叶纤红望了苏思诗一眼,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其实也不能怪她们,对大多数人来说,自助餐也好,酒会也好,都是新鲜事物,以前只有在电影里见到过,改革开放后,大家条件好了,也开了洋荤,不过经历得少,缺少自信,所以放不开,就怕自己失礼。
    叶纤红前世吃得多了,又没有打算在这里认识新朋友,所以才放得开。
    至于口腔有异味,吃完后去一趟卫生间,漱漱口就行了,再不行就嚼几片口香糖,反正她口袋就放了两包。
    出来吃个饭,都怕这怕那的,这不是因噎废食吗?
    她已重生一次,很多事看开了,不愿意像前世一样,活得那么累。
    而胡向阳那几个京城来的男孩子,现在连吃东西的时间也没有,不时有人端着酒杯过来跟他们打招呼,他们不得不挤出笑脸应付。
    是男的还好,说上几句,碰个杯喝口酒就完事了,那些女孩子却不肯这样放过他们,一旦缠上后,身体就主动靠过去,仿佛不占点便宜,不让人误会一下,就不放他们离开。
    其中胡向阳和肖东胜身边的女孩子特别多,大概两人长得最帅,又值适婚年龄,所以最招蜂引蝶。
    “小红,你怎么还吃得下?”苏思诗见叶纤红只顾吃东西,没看到胡向阳身边那个女孩子,都快要扑到他身上了,忍不住用手肘轻轻撞了一下叶纤红,向她使了个眼色,小声叫道。
    作为过来人,叶纤红跟胡向阳互有好感的苗头,她一眼就看出来了。
    可胡向阳是京城人,长得又这么帅,都这个时候了,叶纤红还大大咧咧,仿佛什么都没看到,她真的为好姐妹担心,怕她最后被辜负,受到伤害。
    “为什么吃不下?”叶纤红不在意地回答。“如果这点姿色的女人,也能把他的魂勾走,这样的男人,我要他干什么?”
    这倒不是她嘴硬,那一幕叶纤红早就看到了,不过她没放在心上。
    以胡向阳的条件,被女人盯上实在太正常了。
    不过她相信胡向阳,认定他不是那种随便的男人,如果他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来虞城干什么?,在京城做他的二代,天天花天酒地不是更好?
    “死鸭子嘴硬。”苏思诗撇撇嘴,认定叶纤红在硬撑。
    她才不相信叶纤红小小年纪,就能把感情看得这么透彻。
    “我是说真的。”叶纤红放下筷子,剥了一只虾放进嘴里。“男人如果要变坏,怎么管得住,唯一能做的,就是睁大眼睛,找一个可靠的人。不要等嫁过去之后,才发现对方有问题再去管。”
    “说的你好像很有经验似的。”苏思诗见她一本正经地样子,忍不住气乐了。
    她承认叶纤红很聪明,在某些方面也很有天赋,但是男女之事,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子,能懂多少?
    最多是看过一些书,把上面的理论拿出来现学现卖。
    如果这些理论有用,世上就没有那么多痴/男怨女了。
    等她真正爱上一个人,就会明白这个道理了。
    “你别光说我,围在姐夫身边的美女也不少——”叶纤红注意到蒋建光身边也多了个妖/艳的少妇,此时正对着他放电。
    苏思诗转过头,关注地望着男朋友身边的女人。
    那人大概三十来岁的样子,衣服穿得很暴露,最让人讨厌的是,说话就说话,她偏偏每句话都拉着长音,身子还扭个不停,时不时地拿胸去蹭蒋建光的胳膊。
    “贱人。”苏思诗气得小声骂了一句。
    她是要强的人,就算再气恼,也不会在这种公开场去跟女人撕破脸,让男友下不了台,成/人别人的笑柄。
    男人的面子不能丢,丢了就再也捡不起来了,苏思诗从小就受这样的教育,所以就算再不甘心,她也得忍下来。
    就在两人窃窃私语的时候,一声啊的惊叫打破了现场的气氛。
    两人一齐转头,只见一个穿着黑色西装西裤的高挑女孩子,面无表情地走到一个男孩子身后,在他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将一杯红酒淋在他头上。
    西装女孩淋完酒,冷冷地望了男孩子一眼,拿着空酒杯回到座位,像没事人一样继续吃东西。
    她面前的盘子上,也放了各种各样的吃食,数量一点不比叶纤红拿得少。
    “厉害。”苏思诗暗暗握了握拳头,解气地说道。
    虽然明知道这些男人,是在逢场作戏,未必会跟旁边的女人发生点什么。
    没看到没关系,当面看到了,那滋味真的不好受。
    她也很想像那个女孩子一样,在那个狐狸精的脸上泼一杯酒,却没有这个勇气。
    叶纤红望着那个被淋酒的男孩子,记得他叫温俊,是肖东灿的好兄弟,没想到他也是个渣男。
    刚才温俊跟身边的女孩子,聊得忘乎所以,脸靠得那么近,都差不多要亲上了,难怪西服女孩会大怒。
    温俊被人淋了酒,一时有点懵,等酒从头发上滴下来,落在西服上,才匆忙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擦了擦。
    恼怒地朝西装女孩瞪过去,似乎想扳回些面子,但是西服女孩似乎未卜先知,此时屁/股朝他坐在那里,根本不给他发作的机会。这让他的一拳砸到空气里,非常难受。
    旁边的肖东灿看到了,连忙从服务员手里拿了块口布,递到温俊手里,让他擦头发,嘴里小声地埋怨着。
    因为两人靠得近,说话声音比较轻,别人也听不到。
    至于引起西装女孩怒火的那个女孩子,此时彻底傻了。
    她也算是家里娇纵着长大的,平时也这样对付过追求她的男孩子,可是今天在座的大多非富即贵,借她几个胆子,也不敢这么放肆。
    刚才她打听过,这个叫温俊的男孩子,是粤省某大家族的子弟,有长辈在省里当高官,他本人还没结婚,是个值钱的金龟婿。而她也来自粤省,所以很快盯上了他,希望能跟他擦出点火花。
    但是很显然,盯上他的女孩子不止她一个,那个敢当众泼酒的女孩子,肯定也是其中之一。
    她敢这样做,显然不怕温俊翻脸,所以她的身份肯定也不低,不是自己惹得起的。
    想到这里,她讪讪地笑了笑,在众人把注意力集中在温俊的时候,悄悄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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