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院子里的奶奶和小婶,大概也闻到香味了,走进厨房,自然也尝了一块。
    几乎人人赞不绝口。
    叶纤红记得,这个绍兴酥鱼后来像鸡排奶茶一样,也成了一道加盟美食,江浙很多菜市场门口的店铺,都开了专门的店。
    就这一道美食,像沙县小吃一样,养活了很多普通人。
    如果爸妈感兴趣,不知道可不可以开一家这样的店?叶纤红忽然闪过这样的念头。
    她自己倒没想过做这个,或许是因为眼高了,总想正经开一家店或办一家厂。
    做好酥鱼,接下来就是红烧泥鳅黄鳝,因为分开做太费功夫,她直接做在一起了。
    等出锅时,望着几乎熬干汁,已炖得酥烂的泥鳅和黄鳝,那股鲜香味和葱香混在一起,馋得人直想流口水。
    叶纤红猜测苏思诗没有吃过这种农家的做法,就拿来一只小碗,装了些进去,递给她。
    苏思诗接过,像个孩子一样,小心地夹了段黄鳝咬了咬,那滋味真是无法形容的鲜。
    因为应酬,她去过很多高档酒店,黄鳝这道菜肯定吃过,什么响油鳝糊,宁式鳝糊,清炒鳝糊等等,味道确实也很鲜香,可是跟这小火慢炖出来的红烧泥鳅黄鳝比,她觉得这样做更好吃。
    接连尝了两道菜,味道都比自己想像得好,苏思诗对叶纤红其它菜的期望也高了。
    绍兴一带,喜欢鱼头跟豆腐一起烧,最好把汤炖得像牛奶一样,才显真功夫。叶纤红并不喜欢那个味道,她更愿意用微酸的芥菜炖鱼头。
    将鱼头在油锅里煎黄,加水没过鱼头后,再放入芥菜和其它调料,烧开后一样用小火慢慢煮。
    等到鱼头差不多要化开了,才可以起锅,这个汤颜色虽然没有酒店的漂亮,可是味道确实更好。
    叶纤红舀了一勺汤给苏思诗尝,她果然直赞鲜。
    鱼头出锅后,她要做的菜就完成了,昂刺已蒸在饭锅里,饭熟后端出来加点调料就行,不用另外做了。
    至于新鲜杀的鸡,已放在煤球炉里煮了,本地人一般喜欢做成白斩鸡,熟了切盘就行,觉得这样吃更鲜。
    叶纤红想到现在还没有鲜酱油,这样的话味道总归差了点,就打算自制鲜酱油。
    在锅里倒了半瓶酱油,加了小碗水,放进葱姜蒜和茴香花椒,煮开后又加进一点白糖、盐和味精,小火煮着。
    等到鸡都煮熟了,叶纤红才把自制的鲜酱油汁舀起来,装在一只大碗里,至于葱姜等调料,自然滤出来不要了。
    叶妈妈又炒了一盆青菜,中午的菜算是齐了。
    将菜端上桌,六菜一汤都用大碗大盘装着,将一张小圆桌摆得满满的,看起来特别丰盛。
    乡下人不习惯吃饭前还喝什么饮料,就直接盛饭来吃,郑建国一个人喝酒也不好意思,就一起吃饭了。
    家养的鸡,肉质本来就鲜美,又蘸了鲜酱油,初次吃到这个味道的人,都不知道如何形容了。
    至少苏思诗长这么大,还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白切鸡。
    “小叶,以你做菜的水平,都可以开一家饭店了。”苏思诗笑着说道。
    土鸡肉,苏家的饭桌上从来不缺,隔三岔五的就买一只来吃,可能大家都习惯了蘸酱油吃,不像叶纤红这样,在蘸料上也下了功夫,所以才会让她这个挑剔的人,也觉得大开眼界。
    “还是算了。”叶纤红撇撇嘴,“请朋友来吃饭,烧几个菜倒没关系,叫我天天在厨房闻油烟味,还是饶了我吧——”
    在苏思诗面前,她不介意说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她还真的没有考虑过,从事这个行业赚钱。
    对厨房她倒没有偏见,也乐意做些好吃的,招待朋友,但也仅限于偶然玩一玩,
    专职做厨师,那实在太辛苦了。
    作为重生者,如果要靠这个谋生,那她真的无能到极限了。
    除非开家私人菜馆,招个能力出色的师傅平时顶着,偶尔上一次厨房,这还可以考虑。
    小婶今天留下来吃饭,原本想着多吃几块肉,这样就赚到了。等真的上了桌,看到其它菜都这么美味,于是碰都没有碰一下红烧肉,筷子光顾着在其它菜上下手了。
    这酥鱼,这红烧泥鳅,这鱼头汤,这白切鸡,她觉得每道菜都好吃得不得了,就算年三十吃的年夜饭,也比不上这顿丰盛。
    老大是好心有好报啊!把这个没有血缘的姑娘养这么大,现在她长本事了,他们就可以享福了。
    她一边忙着夹菜,一边心里这样想着。
    反倒是郑奶奶,还是一脸镇定,吃东西的速度也不快,这让叶纤红不得不佩服。
    她不知道的是,郑奶奶只是表面平静,心里早已乱成一团。
    早知道这个孙女这么能干,以前就应该对她好一些,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啊!
    等大家都吃撑了,不得不放下筷子,桌下还留了近一半的菜。
    不过没关系,晚上可以继续吃,农村人不在意这个。
    等收拾完桌子,奶奶和小婶先回去了,她们家里也养了鸡鸭和猪,得回去喂食。
    苏思诗今天不赶时间,所以也没急着回去。两人站起来,打算在村子周围随便走走,顺便消消食。
    经过一户人家时,院子里的小狗叫声吸引了两人的注意力。
    两人顺着低矮的院墙朝里望,靠墙的屋檐下,有三只黑底白花的小狗趴在纸箱里,圆/滚滚的身子大概吃饱了,正用刚长出的乳牙在撕咬纸板,嘴里发生呜呜的声音。
    “这些小狗好可爱。”看到这几只狗崽,叶纤红想起了前世养过的那只叫麦花的斑点狗。
    在深圳稳定下来后,她想养只狗陪伴自己,正好有个本地同事,养的狗生了窝狗崽,就送了一只给她。
    那只狗同样是白底黑花,不过白得不纯,有点类似米色,黑色斑点也大小不一,乱糟糟地点缀在身上,跟纯正的斑点狗比,外形差了很多,更像是一只土狗。
    叶纤红第一眼看到,就喜欢上了,她才不管这斑点狗的血统纯不纯正呢?
    “你想养狗啊!”苏思诗看叶纤红的样子,应该是真心喜欢小动物,“我有个朋友,她家上个月正好生了一窝小狗,你喜欢的话,我帮你要一只过来!”
    “好啊。”叶纤红欣喜地叫道。
    现在虞城租的房子足够大,养只狗应该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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