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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09章  为什么?
    胡子也刮得颇为干净,但气质一如既往地冷沉、阴郁。
    “哦,202。”棕发青年毫不客气地拿过了钱,还丢出了一把钥匙。
    作为近乎“黑旅馆”的地方,经常有各种乱七八糟的人住这里,什么帮派分子,躲债人之类的,也时常有人找上他们。
    “损坏什么东西,按三倍赔偿。”青年还提醒了一句。
    嬉皮女人拿过钥匙,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懒洋洋地朝着二楼走去。
    身后棕发青年双眼死死盯着她的臀部,似乎期待看到小短裙下面的风景。
    只可惜,直到完全消失在视线中,棕发青年也没有得偿所愿。
    刚刚脱离视线,嬉皮女人的原本懒洋洋的脸色瞬间消失,变得神色凛然,气质冷厉。
    她从衣服中取出一把精致的银色小手枪,撞上消音器。
    踩在那年久失修的地板上,竟然连一点声音都没有传出。
    来到202室,没有用钥匙开门。
    枪口抵在门上,嬉皮女人直接扣动了扳机,如同拔出瓶塞一般的声音,女人连开数枪后,猛地一撞,撞进了房间内。
    身子一矮,就地一滚,规避了可能会有的偷袭后再抬枪,动作干脆利落,飒爽无比。
    只是,房间内空无一人,她这番举动,完全是做了无用功。
    “跑了?”嬉皮女人站起来,打量着空无一人的房间。
    “咚咚。”
    两下敲门声传来。
    嬉皮女人猛地转身,枪口对准了门。
    “看来我来晚了?”敲门的是一个男子,被枪口指着,也没有流露出任何紧张、害怕的情绪。
    嬉皮女人没有说话,倒是把枪收了起来问道:“还有多少人知道他在这里?”
    两人看上去不认识,但表现得相当清楚对方的“身份”和目的。
    “全都知道了,我找到他行踪后就卖出去了,啧,真赚钱啊。”男子笑着说道,“这里马上就热闹起来了。”
    “妈—的!”嬉皮女人直接骂出了声。
    “其实我应该算是在救你,小东西。”男子笑着说道,“他可是‘死亡信使’,当年杀人的时候,你估计还在玩泥巴。”
    “他已经老了。”
    嬉皮女人不屑一顾。
    “呵。”男子笑了起来,抵上一张名片,“我叫皮特,有需要情报的时候,你可以来找我。”
    “你为什么不动手,反而卖情报?”嬉皮女人问道。
    “因为,我觉得活下去赚钱更重要。”皮特笑着说道,转身离开,“而且,我也想要动手,只不过没有遇上人罢了。”
    嬉皮女人把名片收起来,也同样离开了房间。
    公园中。
    郑云坐在长椅上,旁边的哮天犬正在跟盒子里面的烤鸡作斗争。
    他眯起眼睛,感受着温暖的阳光。
    世界如此和平,就跟度假似的,这个生存任务感觉很简单啊。
    难不成过个29天,最后关头天空中突然掉下来一枚陨石?或者,最后一天漫天核弹乱飞?
    这个任务世界,太过正常了,反而显得有些不正常。
    一个流浪汉拿着一顶破帽子走近郑云,开口说道:“先生,我已经三天没有吃饭了……”身上散发着一股酸臭味。
    郑云拿出一枚硬币,丢进流浪汉的帽子中。
    流浪汉把帽子收回怀里,躬着身子,表示感谢。
    下一秒,“黑光”一闪,他握着一把黑色的匕首,抹向郑云的脖子。
    “被人追杀的生存任务?”
    郑云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抓住流浪汉的手腕,随意一折。
    清脆的骨裂声音和经过消声器后,像是人闭着的嘴巴猛地张开的枪声同时响起。
    流浪汉原本拿着帽子的手,在收回怀里的时候,不知何时握住了一把手枪。
    几乎是在被郑云握住手腕的时候,扣动了扳机。
    郑云脑袋一侧,子弹贴着耳朵擦过,击中了背后的一棵树。
    “能问一下,为什么要杀我吗?”左手一拉,流浪汉瞬间失去平衡,被郑云按在了椅子上。
    “为什么?”
    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话,流浪汉瞪大眼睛,“你居然问为什么?”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昨天晚上洗澡摔了一跤,撞到脑袋,失忆了,连自己是谁都忘记了。”郑云一本正经。
    另一边的哮天犬也跟着“汪”了一声。
    作为一个听派,郑云还是挺有兴趣挖掘一下现在的自己背后的故事,没什么目的,只是无聊。
    流浪汉一只手拿着枪,被压在小腹位置,枪口还对准自己,不敢乱动。另一只手断掉,也不能动。
    郑云手掌随意地按在他背上,却有千钧之力。
    将其彻底按在长椅上,让流浪汉呼吸都觉得有些困难,更别说反抗了。
    “绝杀令,你活不了多久。”流浪汉说道。
    “绝杀令?”郑云说道,“怎么感觉跟江湖武林似的?”
    突然冒出来的乞丐杀手,绝杀令。
    这感觉是古龙江湖的风格啊——
    随便路边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都会随时掏出一把匕首来上去就是一通乱捅,对,就是这种风格。
    “所以你是杀手,我被人发布了绝杀令,很多杀手都会来杀我还有我的狗?”郑云问道。
    “没错。”流浪汉说道,“你逃不了多久了。”
    他的语气没有任何快意,也没有怨恨,只是简单地在描述一件事情,平淡无比,就好像在说一门生意。
    “可是,杀我就算了,为什么还要杀我的狗?”郑云摸了摸哮天犬的脑袋问道。
    “你的狗?”
    流浪汉扭头,看到一只哈士奇,脸上流露出古怪的表情,“没有人要杀你的狗……上一个这么做的人,已经死了,这是你复出的原因。不是吗?”
    “等等。”
    郑云突然想到了什么。
    他想起来,自己穿越前看过一部电影。
    电影的主人公是一个退休的杀手,当杀手时很厉害,完成了各种别人都办不到的暗杀任务。
    而且,最重要的是,居然躲过了“干完这一票我就回老家结婚”的诅咒,成功退休,跟老婆结婚,过上了虐狗的日子。
    只可惜,命犯天煞孤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