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臭屁,自大的话,要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江若晨早翻白眼咆哮了,可她是康乐乐的女儿,和她的妈咪,真的是如出一辙,江若晨被逗笑了。
“欢欢,也就你跟着这样的妈咪,才能后天养成这么完美!要不你现在跳槽跟着干妈吧,干妈绝不会给你穿朋克装,干妈把你打扮成美丽优雅大方的公主怎么样?”
“好啊!”欢欢一口应允。
江若晨笑的好不开心,一把揽过欢欢,“既然如此,那呆会儿欢欢就跟着干妈回家吧!”
“干妈,你要带欢欢去买漂亮的衣服吗?”小家伙渴望的眨着眼睛。第一时间更新
啧啧,那灵动的大眼,真是不能让人拒绝啊!
江若晨本来就有这打算,立马就答应了,“买,当然买,欢欢想要多少,干妈就买多少, 整个商场的包来都可以!”
“那干妈要给妈咪买吗?”欢欢再问。
江若晨瞪了康乐乐一脸,不爽的道:“不给你妈咪买,她那个拉仇恨的女人!”
“靠!”
康乐乐在一边实在是听去了,简直就是误交损友,白生了女儿了!
“那好吧,干妈,那你给欢欢买几件就可以了,把剩买商场的钱全部给欢欢吧!”欢欢继续天真无邪的说话。第一时间更新
江若晨的心都被软化了,笑着再问:“好啊,不过你要告诉干妈,你要拿余的钱干嘛?”
“交给妈咪呀!”
晕……
一句话,让江若晨直接晕死在沙发上。
“噗,江若晨,你的脑袋真是抽了,傻子一样,她可是我十月怀胎生来的,不要抢人啊!”
“干妈,不要生气呦,现在妈咪没钱,欢欢要先养妈咪,等欢欢长大了,欢欢也要养干妈的!”欢欢用她可爱的方式安慰着心碎的江若晨。第一时间更新
后者立马如打了欢鸡血一样瞬间从沙发上跳起来,不敢相信,“真的吗?你真的要养干妈吗?”
“嗯!”
欢欢郑重的点点头。
“唉呀,干妈好感动,来香一个!”
“恶心!”
康乐乐一脸的嫌弃瞪着那一大一小,脸上不爽,心里却是美滋滋的,这一生,能有这么个朋友,真的是很满足了。
知道他们回国没钱,江若晨不但悄悄的替她们租房子,而且还付了一年的房租,并且还要帮她找工作什么的。
唉。
时间有些晚了,加上长途机,在沙发上和江若晨玩了没一会儿就睡着了,把她带进去睡觉后,康乐乐和江若晨的神情才从高兴,慢慢变的深沉。
开心背后,总有一些让不想去提及的话题。
“你走的这几年,阿姨他们挺想你的,虽然表面不说,但我感觉他们挺在乎的。”江若晨不停的摇晃着杯中的红酒,思绪*到偶然的碰面上,康伯母他们表面仍是继续坚强的生活,但人后,她见到好几次康阿姨偷偷的掉泪,因为康爸的思想比较古板,在得知她已经生小孩后根本不同意她回家,康妈没办法,只得悄悄问过她几次。
生在那种一人一辈子的古板家庭里,父母一直觉得只怕没感情,只要一起生活了有小孩了照样可以一辈子,因为她和母亲就是那样过来的,母亲又是十足的小女人,父亲说一她绝不说二,当自己怀孕坚持要生来的时候,康乐乐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这也是为什么在离国近七年的时间,才选择回来,并且还是瞒着他们的。
“唉。”有些落寞的叹了口气,虽然不想谈这个话题,但康乐乐还是无奈的道:“再看吧,我能先在顾好我和欢欢的情况,再去求他们原谅了,毕竟我父母的思想,你知道的,我不听他们的话意外的人有了一夜,然后几年过后带了这么大的孩子,我爸妈只会觉得我给他们丢人了,不可能让我回家的,就这样先吧!”
“话是这样说没错,可是孩子还那么小,该上学了吧!你如果要找工作的话,谁来照顾欢欢?”康乐乐即将面对的现实问题,也让江若晨心里一沉。
今天看到孩子,是那么的天真可爱,而且她和康乐乐的闺蜜感情又在那里,她也是担心的不行,就算她能帮,但亲情这种东西,还是不能顶替的啊。
更何况,这种情况,她更不可能把欢欢带到自己家去,两家的家长是认识的,欢欢和康乐乐又那么像,只要有心,一想便会知道,到时候康爸不喜欢小孩伤了欢欢那样才不好。
“这个倒不担心,我把学校给她找好后,看她的放学时间,以及我到时的上班时间,实在不行,我就请一钟点工,到时候去帮我接孩子也是可以的嘛。”
“这样行吗?”
毕竟还是不太了解欢欢,江若晨把欢欢当一般的小女孩,只会哭闹着找妈妈,害怕那样子欢欢肯定不答应。
对于这个,康乐乐倒是不担心,“放心吧,你要相信我家欢欢,这点小事,两岁的时候她都明白了。”
“……”
江若晨无言以对,她可是真的不能想象,一个小孩在两岁的时候就能乖乖呆在家里等妈咪回来的场景。
虽然,这真的是事实,但还是小小的震惊了她一。
见江若晨的脸色仍是十分沉重,康乐乐不喜欢不轻松的气氛,主动举起和她碰杯,“来吧,姐妹们,我们走一个!”
“来吧!”两人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为了感谢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等姐找到工作,一定好好的犒劳你一顿!”康乐乐将话题往别的地方扯。
毕竟是个欢乐的妹子啊,江若晨一听便转了思想,眼一翻,不屑道:“大哥,就你这几年没有在公司上过班的妹纸,现在想去呆公司过朝九晚五,你确定你的功课还没忘记?你确定,你工作了会毫无压力?”
“打击,我成绩可是比你优秀好吗?我这几年虽然没在公司吧,但我也接触了不少白领金领的,多少也知道一些嘛!而且,你现在都是个部门经理了,怎么说,我就算去做个小打工妹,应该还可以吧?”
“切,打工妹有什么意思,你不是成绩好嘛,做一点有挑战的职位吧!”
“什么职位?”对于江若晨的刺激,康乐乐也来了兴致,虽然她现在目标不大,但是,每个人都有挑战的心理是不错的嘛,而且职位不一样,待遇也不一样。第一时间更新
如果她一去就能有个好一点的职位,那她养欢欢更是客无压力嘛。第一时间更新
“我们公司的董事长要给少爷找一个新助理,待遇好到爆,就是要求高,要不,你去试试?”
“你在哪个公司啊?”
康乐乐只听说江若晨在一个跨国大企业,但具体的并不知道。
“晕,拜托,给我记好了,我在雷鸣集团!”
“雷鸣是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看你还一副引以为豪的样!”出国几年,康乐乐真的是对国内的公司不知道。
对于她来说都一样,只要有钱,待遇还可以没什么公司大小的差别,丝毫不能体会江若晨那种自豪的感觉。
对此,江若晨真有一种想把她掐死的冲动,“大姐,雷鸣集团啊,世界各地都有我们的子产业啊,就连你呆的美国我们也是占了一方土的啊!我们公司应聘的高层全是留学回来的高材生啊,你竟然不知道!你就直说,你有没有能力去应聘吧?!”
“留学,你不是没留学嘛!不也当了部门经理么,有什么了不起!”康乐乐依旧不以然, 她的思想啊,算是有些改不过来了。
江若晨差点没晕过去,“我的姐,我就一个小小的部经经理,在雷鸣总部里面就是一个小虾米,我让你去应聘的这个助理才是大拿,多少高材生,留学生,各国人材都想挤进来做少爷的助理啊,而且,就算你有心去挑战,也不一定能让少爷瞧的上你,说不定排号都排不到就结束了。”
“你说的那么夸张,你们那少爷是个多厉害的人物?应聘个小助理还能这么大的阵势?”
不知道是她太落后了还是江若晨说的太夸张了,反正她感觉比古代皇帝选妃还厉害的样子。
“唉,我们家少爷啊啊啊啊啊啊!”某女讲到这里一脸的桃心,双手捧心状,眼里还激动的泛着泪光,那模样,简直就是超级大花痴的状态。
这是他们在读书时专有的表情,成天对着课本无聊啊,只要外出看到大帅哥,他们就是这副标准的捧心状,显然就是哈帅哥哈的。
显然,康乐乐已经把这个毛病传给了欢欢,她自己倒是非常淡定,无语的一翻眼,“拜托你,矜持一点,现在说正事呢!”
“讨厌。”娇嗔一声,江若晨开始形容她的白马王子般夸张的介绍了起来,“我们少爷,啧啧,简直可以说是童话里走出来的王子,虽然留着板寸头,但丝毫不影响他的帅气!人又高,身材又好,最重要的是他三百六十度十无死角,每次进公司一只手插裤袋,一只手随意的晃荡的模样,真的是迷翻了众人。”
“欢欢,也就你跟着这样的妈咪,才能后天养成这么完美!要不你现在跳槽跟着干妈吧,干妈绝不会给你穿朋克装,干妈把你打扮成美丽优雅大方的公主怎么样?”
“好啊!”欢欢一口应允。
江若晨笑的好不开心,一把揽过欢欢,“既然如此,那呆会儿欢欢就跟着干妈回家吧!”
“干妈,你要带欢欢去买漂亮的衣服吗?”小家伙渴望的眨着眼睛。第一时间更新
啧啧,那灵动的大眼,真是不能让人拒绝啊!
江若晨本来就有这打算,立马就答应了,“买,当然买,欢欢想要多少,干妈就买多少, 整个商场的包来都可以!”
“那干妈要给妈咪买吗?”欢欢再问。
江若晨瞪了康乐乐一脸,不爽的道:“不给你妈咪买,她那个拉仇恨的女人!”
“靠!”
康乐乐在一边实在是听去了,简直就是误交损友,白生了女儿了!
“那好吧,干妈,那你给欢欢买几件就可以了,把剩买商场的钱全部给欢欢吧!”欢欢继续天真无邪的说话。第一时间更新
江若晨的心都被软化了,笑着再问:“好啊,不过你要告诉干妈,你要拿余的钱干嘛?”
“交给妈咪呀!”
晕……
一句话,让江若晨直接晕死在沙发上。
“噗,江若晨,你的脑袋真是抽了,傻子一样,她可是我十月怀胎生来的,不要抢人啊!”
“干妈,不要生气呦,现在妈咪没钱,欢欢要先养妈咪,等欢欢长大了,欢欢也要养干妈的!”欢欢用她可爱的方式安慰着心碎的江若晨。第一时间更新
后者立马如打了欢鸡血一样瞬间从沙发上跳起来,不敢相信,“真的吗?你真的要养干妈吗?”
“嗯!”
欢欢郑重的点点头。
“唉呀,干妈好感动,来香一个!”
“恶心!”
康乐乐一脸的嫌弃瞪着那一大一小,脸上不爽,心里却是美滋滋的,这一生,能有这么个朋友,真的是很满足了。
知道他们回国没钱,江若晨不但悄悄的替她们租房子,而且还付了一年的房租,并且还要帮她找工作什么的。
唉。
时间有些晚了,加上长途机,在沙发上和江若晨玩了没一会儿就睡着了,把她带进去睡觉后,康乐乐和江若晨的神情才从高兴,慢慢变的深沉。
开心背后,总有一些让不想去提及的话题。
“你走的这几年,阿姨他们挺想你的,虽然表面不说,但我感觉他们挺在乎的。”江若晨不停的摇晃着杯中的红酒,思绪*到偶然的碰面上,康伯母他们表面仍是继续坚强的生活,但人后,她见到好几次康阿姨偷偷的掉泪,因为康爸的思想比较古板,在得知她已经生小孩后根本不同意她回家,康妈没办法,只得悄悄问过她几次。
生在那种一人一辈子的古板家庭里,父母一直觉得只怕没感情,只要一起生活了有小孩了照样可以一辈子,因为她和母亲就是那样过来的,母亲又是十足的小女人,父亲说一她绝不说二,当自己怀孕坚持要生来的时候,康乐乐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这也是为什么在离国近七年的时间,才选择回来,并且还是瞒着他们的。
“唉。”有些落寞的叹了口气,虽然不想谈这个话题,但康乐乐还是无奈的道:“再看吧,我能先在顾好我和欢欢的情况,再去求他们原谅了,毕竟我父母的思想,你知道的,我不听他们的话意外的人有了一夜,然后几年过后带了这么大的孩子,我爸妈只会觉得我给他们丢人了,不可能让我回家的,就这样先吧!”
“话是这样说没错,可是孩子还那么小,该上学了吧!你如果要找工作的话,谁来照顾欢欢?”康乐乐即将面对的现实问题,也让江若晨心里一沉。
今天看到孩子,是那么的天真可爱,而且她和康乐乐的闺蜜感情又在那里,她也是担心的不行,就算她能帮,但亲情这种东西,还是不能顶替的啊。
更何况,这种情况,她更不可能把欢欢带到自己家去,两家的家长是认识的,欢欢和康乐乐又那么像,只要有心,一想便会知道,到时候康爸不喜欢小孩伤了欢欢那样才不好。
“这个倒不担心,我把学校给她找好后,看她的放学时间,以及我到时的上班时间,实在不行,我就请一钟点工,到时候去帮我接孩子也是可以的嘛。”
“这样行吗?”
毕竟还是不太了解欢欢,江若晨把欢欢当一般的小女孩,只会哭闹着找妈妈,害怕那样子欢欢肯定不答应。
对于这个,康乐乐倒是不担心,“放心吧,你要相信我家欢欢,这点小事,两岁的时候她都明白了。”
“……”
江若晨无言以对,她可是真的不能想象,一个小孩在两岁的时候就能乖乖呆在家里等妈咪回来的场景。
虽然,这真的是事实,但还是小小的震惊了她一。
见江若晨的脸色仍是十分沉重,康乐乐不喜欢不轻松的气氛,主动举起和她碰杯,“来吧,姐妹们,我们走一个!”
“来吧!”两人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为了感谢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等姐找到工作,一定好好的犒劳你一顿!”康乐乐将话题往别的地方扯。
毕竟是个欢乐的妹子啊,江若晨一听便转了思想,眼一翻,不屑道:“大哥,就你这几年没有在公司上过班的妹纸,现在想去呆公司过朝九晚五,你确定你的功课还没忘记?你确定,你工作了会毫无压力?”
“打击,我成绩可是比你优秀好吗?我这几年虽然没在公司吧,但我也接触了不少白领金领的,多少也知道一些嘛!而且,你现在都是个部门经理了,怎么说,我就算去做个小打工妹,应该还可以吧?”
“切,打工妹有什么意思,你不是成绩好嘛,做一点有挑战的职位吧!”
“什么职位?”对于江若晨的刺激,康乐乐也来了兴致,虽然她现在目标不大,但是,每个人都有挑战的心理是不错的嘛,而且职位不一样,待遇也不一样。第一时间更新
如果她一去就能有个好一点的职位,那她养欢欢更是客无压力嘛。第一时间更新
“我们公司的董事长要给少爷找一个新助理,待遇好到爆,就是要求高,要不,你去试试?”
“你在哪个公司啊?”
康乐乐只听说江若晨在一个跨国大企业,但具体的并不知道。
“晕,拜托,给我记好了,我在雷鸣集团!”
“雷鸣是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看你还一副引以为豪的样!”出国几年,康乐乐真的是对国内的公司不知道。
对于她来说都一样,只要有钱,待遇还可以没什么公司大小的差别,丝毫不能体会江若晨那种自豪的感觉。
对此,江若晨真有一种想把她掐死的冲动,“大姐,雷鸣集团啊,世界各地都有我们的子产业啊,就连你呆的美国我们也是占了一方土的啊!我们公司应聘的高层全是留学回来的高材生啊,你竟然不知道!你就直说,你有没有能力去应聘吧?!”
“留学,你不是没留学嘛!不也当了部门经理么,有什么了不起!”康乐乐依旧不以然, 她的思想啊,算是有些改不过来了。
江若晨差点没晕过去,“我的姐,我就一个小小的部经经理,在雷鸣总部里面就是一个小虾米,我让你去应聘的这个助理才是大拿,多少高材生,留学生,各国人材都想挤进来做少爷的助理啊,而且,就算你有心去挑战,也不一定能让少爷瞧的上你,说不定排号都排不到就结束了。”
“你说的那么夸张,你们那少爷是个多厉害的人物?应聘个小助理还能这么大的阵势?”
不知道是她太落后了还是江若晨说的太夸张了,反正她感觉比古代皇帝选妃还厉害的样子。
“唉,我们家少爷啊啊啊啊啊啊!”某女讲到这里一脸的桃心,双手捧心状,眼里还激动的泛着泪光,那模样,简直就是超级大花痴的状态。
这是他们在读书时专有的表情,成天对着课本无聊啊,只要外出看到大帅哥,他们就是这副标准的捧心状,显然就是哈帅哥哈的。
显然,康乐乐已经把这个毛病传给了欢欢,她自己倒是非常淡定,无语的一翻眼,“拜托你,矜持一点,现在说正事呢!”
“讨厌。”娇嗔一声,江若晨开始形容她的白马王子般夸张的介绍了起来,“我们少爷,啧啧,简直可以说是童话里走出来的王子,虽然留着板寸头,但丝毫不影响他的帅气!人又高,身材又好,最重要的是他三百六十度十无死角,每次进公司一只手插裤袋,一只手随意的晃荡的模样,真的是迷翻了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