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做菜需要用的食材已经被人送过来了,方娘子来的也早,铺子里的杂役们开始摆放桌椅,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史俊伸着懒腰从后院走出来,看见秦苏,想起昨天说好的事儿,赶忙凑过来跟她打听消息。
    “少奶奶,我们阿梨进学堂有希望不?”
    “没有,”秦苏耿直摇头,“我昨晚问过相公了,他说镇上的学堂每年招纳的都是男童,偶有几个女娃娃,还都是富贵人家的小姐,寻常人家根本就进不去。”
    史俊闻言,顿时失望地垂下眸子。
    “这样啊......嗨,没事儿,反正我本来也没想过阿离能顺利进学堂的,万一她在里面被人欺负了怎么办,这么想想,还是待在我身边最安全,反正进了学堂也不外乎读书识字嘛,让她留在铺子里跟着沈掌柜学也是一样的。”
    秦苏启唇淡笑,“沈遇每天那么忙,哪有功夫教阿梨,相公昨晚跟我说好了,以后由他当阿梨的先生。”
    史俊喉中一噎,俨然是被这话吓到了。
    “陆、陆少爷要教我们阿梨?”
    “怎么,你不同意?”秦苏挑眉看他。
    “不是不是,我哪敢不同意呢,”史俊连连摇头,“不过陆少爷出身金贵,和我们毕竟是不同身份的人,由他教阿梨,会不会不太好啊?”
    “有什么不好的,阿梨是人,他也是人,更何况他的学识可比学堂里的夫子高多了,由他教阿梨,你都该偷着笑了,顾忌那么多做什么。”秦苏不以为然道。
    史俊见她俨然是没听明白自己的意思,默默叹了口气,干脆认命了。
    “既然陆少爷都没意见,那我也没什么可不放心的,不过我得跟阿梨好好说道说道,陆少爷的身份非同常人,她若是没大没小的,怕是会惹出什么祸端来。”
    秦苏敛眸淡笑,“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阿梨年纪虽小,但却比同龄孩子聪明的多,自会懂得礼数。”
    史俊还是不太放心,当爹的总有一份瞎操心的命,垂着头奔后院找阿梨去了。
    他们阿梨打小就没了娘,他心疼啊,如今命好碰上了陆少奶奶,他感激都来不及,但是也不能因此生出什么不该有的心思来。
    他别的倒是不担心,就怕阿梨恃宠而骄,不懂得感恩,到时候才要出大事了。
    秦苏见他一脸郑重的样子,摇摇头,干脆随他去。
    这货没事儿就喜欢瞎想,这些年虽然和阿梨相依为命,可是论起对阿梨的了解,只怕还没她这个外人清楚。
    临近正午时分,铺子里的客人渐渐多起来,秦苏今日做了两道新菜,一道是秘制烧蹄膀,还有一道则是烧汁茄。
    烧汁茄很好做,将晒好的茄干泡发后夹上肉馅儿,裹上薄糊糊下锅炸透,再下锅用汤煨入味。
    接着用萝卜雕出孔雀头摆在顶端,四周用切得极薄的萝卜片铺开成孔雀开屏状,再摆上收汤后的茄片,最后将泡发的枸杞点缀其上。
    一口咬下去,肉汁和煨的汤汁一起迸发出来,口中顿时被浓郁的香味所占领。
    大堂莫名的安静,宾客们全都在埋头吃菜,竟然连称赞的功夫都腾不出来。
    沈遇在柜台那儿看着,越看越激动。
    这些全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哪家食肆能有他们家的生意好,他们少奶奶真是神了,这一手的好厨艺到底是怎么练出来的!
    正吃着吃着,大堂内突然飘出一股特别的香味儿,香气扑鼻,馋的人直流口水。
    “这是什么味道,好香啊,我顿时觉得自己眼前的菜都失去了味道。”
    “沈掌柜,去问问你家少夫人在做啥,给我来一盘,简直太香了!”
    食客们纷纷放下了筷子,全翘首看着灶房的方向。
    沈遇也纳闷儿的很,这味道比起之间的佛跳墙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实在是太馋了。
    见有人点菜,他强忍着口水走进灶房,见秦苏神色淡淡地站在灶台前,步子不由得加快。
    “少夫人,这是什么啊?”
    “蜜汁烧蹄膀。”秦苏言简意赅。
    这道蜜汁烧蹄膀不同于传统做法,是师父改进了广式做法而来的,前后一共需要经过焯水、上红曲酒、抹蜂蜜、油炸等七道工序,同时还需要加入十几味药材一并炖煮。
    最后在文火慢炖的过程中,还需要有人一直在锅前守着,时不时地将锅里的汤汁往蹄膀上浇,足足炖上两三个时辰菜能起锅。
    如果刚刚那道烧汁茄考验的是刀工,那这道烧蹄膀考验的就是人的耐性了。
    宋大壮离开之后,秦苏就钻进灶房开始做这道硬菜了,先将蹄膀放入沸水中焯烫,等猪皮稍稍收紧时,再拔光上面所有的猪毛,接着抹上一层捣碎的红曲,再刷一层雪花蜜,最后小心翼翼放入油锅中烹炸。
    等炸至筷子可以穿透时,再把蹄膀从油锅中捞出,放入早就准备好的高汤锅中,加入调料和十几味药材,用旺火烧开。
    等锅中的汤汁煮沸后,再在蹄膀表面盖上一张豆皮,用来保证蹄膀的肉皮完整而不会破损,最后再抽柴改火,用小火慢慢炖煮。
    沈遇过来的时候,蹄膀已经煮的差不多了,就等着起锅了。
    秦苏耐心估算着时间,见蹄膀表面的豆皮咕噜噜地往上翻起,拿了一条抹布将锅端下来。
    沈遇闻见这味道,口水不停地往肚子里吞咽。
    “不行了不行了,我快忍不住了,太馋人了!”
    秦苏笑着瞥他一眼,顺手拿来三只盘子。
    她总共就煮了三块蹄膀,本来就是想试试水的,毕竟这菜做的太费时,万一这镇上的人吃不惯这个,难免浪费。
    沈遇垂眸看着,皱眉,“这不太够吧?总共就三盘,若是端出去,外面的人估计要打起来。”
    “没事,他们若想吃,明日再来,我又不是不做了。”秦苏不以为然地笑道。
    沈遇心想也是,他们这铺子里的回头客很多,都是冲着他们少奶奶的厨艺来的,今天吃不到,明天再来不就行了,天天生意都红火,他们看着也有干劲儿啊。
    想到这儿,他顺手招来两个小二,让他们把菜端了出去。
    结果刚到了外面,果然引来食客们的哄抢。
    沈遇牙一咬,干脆把一道蹄膀定价五两银子,这么高的菜价,果然吓退了不少人,最后三道菜被镇上三家铺子的掌柜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