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继安低头一看,上头写的乃是京中不少书铺情况,除却名字,在哪一条街上,掌柜的一般什么时间在铺子里,又怎么结算,另有开店、关店的时间,俱是清清楚楚,得这一份材料,能叫自己省掉许多时间。
他心中十分熨帖,道了谢,忽的想起一件事,忙把手边放了许久的一个荷叶小包放在桌上,道:“今日回来的时候见得边上烧鸡子的铺子没关,热腾腾才出了一批,因想着婶娘从前爱吃,念禾多半也没吃过,就带回来给你们尝尝。”
一面说,一面看了一眼对面的沈念禾,还给她把荷叶打开了。
里头果然热气腾腾的,是一只油光水滑的嫩鸡。
沈念禾今日同郑氏走了一天路,晚上其实也没什么心思好好吃,此时自裴继安这一处得了些消息,虽然也没有什么用处,心中却是安定了许多,此时一闻得味道,又见了那黄得诱人的嫩鸡,眼睛都放光了。
裴继安看得好笑,取了荷叶隔着帮她撕了鸡腿、鸡翅下来,因怕她嫌脏,想了想,还是没有自己把鸡腿肉扯开,又把肉托在荷叶上,先给了郑氏一份,另那一份轻轻推得过去给沈念禾,道:“快吃,凉了就有腥气了。”
沈念禾这才想了起来,道:“三哥,我们给你带了酥黄独!”
口中说着,忙去一旁也取了个荷叶包过来。
只是这一包放久了早已凉得透透的,那小香芋也又冷又硬,上头的咸蛋黄不但不香,还泛出淡淡的腥味。
沈念禾一闻就觉得不对,忙道:“我拿火热一热。”又把自己面前那一半鸡让过去,“三哥先吃罢,我一个人吃不完。”
裴继安笑道:“你先吃你的,我吃了才回来的。”
又伸手拿了那酥黄独,道:“我小时候也喜欢这个,凉了嚼起来很有芋香。”
沈念禾也没有想太多,听他说话,便也信了,老实低头吃东西。
那鸡不知怎的做的,感觉像是蒸出来,又像是拿炭略烤了一会子,味道极为出挑,若要褒奖,当得了最好的一句夸——“有鸡味”。
鸡是没长大的小鸡,一只只有不到两斤重,鸡皮又紧又脆,不软不韧,里头的肉嫩而不柴,并不肥腻,却又富有油脂,更妙的是,那肉汁还被皮肉牢牢锁死,一口下去,就顺着嘴巴滑到舌头上,又滑进肚子里,把肠胃都填得暖了。
沈念禾吃得香,裴继安也不说话,只微笑着拿余光看她,又拿筷子搛了芋头块慢慢嚼着吃。
郑氏在一旁坐着,手中鸡腿还没吃两口,已是快要笑得呛咳出声来。
等她见裴继安几乎是面不改色把那凉透的酥黄独吃得下去,那笑声更是快要憋不住。
如果不是她看着这侄儿长大,简直要被他这一副一本正经的模样给唬了!
还说什么“凉了嚼起来很有芋香”,胡诌得有模有样的——小时候这一位明明挑剔得很,回回嫌弃芋头噎嗓子,莫说凉了的,便是遇得热的也很少有肯吃的时候。
她白日间留了个心眼,特地没有拦着人另买一份带回来,谁知当真连夜都不用过,立时就能见到侄儿这大转弯。
郑氏也不多话,只做不知,口中吃着肉,一会看一眼这个,一会瞄一眼那个,只觉得虽然没有酒,那这两个来下肉,却也有滋有味的。
裴继安只稍坐了一会就回了房,临走时还特地同两人商量好了时间,又约定了地方,说好明日在那一处碰面。
一夜无话。
次日一早,沈念禾同郑氏两人收拾妥当,各自穿得严严实实地出了门。
一上午就是去一间一间寻书铺,这些都是极费功夫的事情,听起来仿佛很简单,真正做起来,两三个时辰也未必能得多少有用的信息。
两人顺着大道,时停时问,走着走着就到了一处巷子边上。
还没走得近,只见得巷口处一个大大的牌坊,上头写了“粱门”二字,牌坊旁边则是栽了许多榕树,棵棵都有一二百年的样子。
榕树树干上生有许多假根须,一条条垂下来,远远看去,十分有趣。
沈念禾见得那字,足下一顿。
郑氏见她盯着看牌坊上头的字,便介绍道:“这就是梁门大街了——其实原本乃是因为这‘粱门’牌坊得名,只是久而久之,众人就叫做‘梁门’。
沈念禾出了好一会的神,心中已是有了七八成的把握,只是仍旧有些不敢确定,便问道:“不知道这是谁人的字,写得不甚好看……”
郑氏笑道:“是前朝太宗皇帝的字。”
沈念禾这一回却是没有说话,只上得前去,先看那几棵大榕树,再看一旁的牌坊,另又看巷子里的房舍。
郑氏犹豫了一下,还是道:“既是走到此处了,不妨去瞧一瞧冯府?”顿一顿,又道,“这一整个巷子都是前朝的老宅子,算起来有两三百年的年岁了。”
她了一眼沈念禾,笑道:“你们沈姓惯出人才,我听得老人说过,好似燕朝初年也有一个沈家,生意做得极大,富贵了百余年,后头才慢慢衰败,据说鼎盛时这一条街都是他家的,当时燕太宗皇帝还特题了字,拿牌匾竖在门口,说是‘题字所在之处,俱是沈家产业’,还叫子孙不许去收回。”
说到此处,郑氏还特地指了指远处的一处屋檐,道:“除却潘楼街,此处距离大内最近,听闻前朝时在这里站得高了,还能看见皇宫里头样子。”
此处能看见皇宫,自然从皇宫也能看到这里。
沈念禾微微触动,一时竟不知要做何感想,只慢慢跟着郑氏走进了那梁门牌坊。
一走进巷子,她就觉得熟悉起来。
沿路的许多处宅邸虽然都分别修缮过,可墙也好,屋子也好,大体的框架都没有变,仍旧是数百年前的模样。
——这就是从前自己住的“沈宅”。
走着走着,沈念禾就有一种庄周梦蝶,黄粱一梦的感觉,甚至分不清自己究竟是生在哪一朝。
但是很快,前头就有人吵闹起来。
“冯家挖出东西了!”
一群人聚在前头某处地方嚷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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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中十分熨帖,道了谢,忽的想起一件事,忙把手边放了许久的一个荷叶小包放在桌上,道:“今日回来的时候见得边上烧鸡子的铺子没关,热腾腾才出了一批,因想着婶娘从前爱吃,念禾多半也没吃过,就带回来给你们尝尝。”
一面说,一面看了一眼对面的沈念禾,还给她把荷叶打开了。
里头果然热气腾腾的,是一只油光水滑的嫩鸡。
沈念禾今日同郑氏走了一天路,晚上其实也没什么心思好好吃,此时自裴继安这一处得了些消息,虽然也没有什么用处,心中却是安定了许多,此时一闻得味道,又见了那黄得诱人的嫩鸡,眼睛都放光了。
裴继安看得好笑,取了荷叶隔着帮她撕了鸡腿、鸡翅下来,因怕她嫌脏,想了想,还是没有自己把鸡腿肉扯开,又把肉托在荷叶上,先给了郑氏一份,另那一份轻轻推得过去给沈念禾,道:“快吃,凉了就有腥气了。”
沈念禾这才想了起来,道:“三哥,我们给你带了酥黄独!”
口中说着,忙去一旁也取了个荷叶包过来。
只是这一包放久了早已凉得透透的,那小香芋也又冷又硬,上头的咸蛋黄不但不香,还泛出淡淡的腥味。
沈念禾一闻就觉得不对,忙道:“我拿火热一热。”又把自己面前那一半鸡让过去,“三哥先吃罢,我一个人吃不完。”
裴继安笑道:“你先吃你的,我吃了才回来的。”
又伸手拿了那酥黄独,道:“我小时候也喜欢这个,凉了嚼起来很有芋香。”
沈念禾也没有想太多,听他说话,便也信了,老实低头吃东西。
那鸡不知怎的做的,感觉像是蒸出来,又像是拿炭略烤了一会子,味道极为出挑,若要褒奖,当得了最好的一句夸——“有鸡味”。
鸡是没长大的小鸡,一只只有不到两斤重,鸡皮又紧又脆,不软不韧,里头的肉嫩而不柴,并不肥腻,却又富有油脂,更妙的是,那肉汁还被皮肉牢牢锁死,一口下去,就顺着嘴巴滑到舌头上,又滑进肚子里,把肠胃都填得暖了。
沈念禾吃得香,裴继安也不说话,只微笑着拿余光看她,又拿筷子搛了芋头块慢慢嚼着吃。
郑氏在一旁坐着,手中鸡腿还没吃两口,已是快要笑得呛咳出声来。
等她见裴继安几乎是面不改色把那凉透的酥黄独吃得下去,那笑声更是快要憋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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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说什么“凉了嚼起来很有芋香”,胡诌得有模有样的——小时候这一位明明挑剔得很,回回嫌弃芋头噎嗓子,莫说凉了的,便是遇得热的也很少有肯吃的时候。
她白日间留了个心眼,特地没有拦着人另买一份带回来,谁知当真连夜都不用过,立时就能见到侄儿这大转弯。
郑氏也不多话,只做不知,口中吃着肉,一会看一眼这个,一会瞄一眼那个,只觉得虽然没有酒,那这两个来下肉,却也有滋有味的。
裴继安只稍坐了一会就回了房,临走时还特地同两人商量好了时间,又约定了地方,说好明日在那一处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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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沈念禾同郑氏两人收拾妥当,各自穿得严严实实地出了门。
一上午就是去一间一间寻书铺,这些都是极费功夫的事情,听起来仿佛很简单,真正做起来,两三个时辰也未必能得多少有用的信息。
两人顺着大道,时停时问,走着走着就到了一处巷子边上。
还没走得近,只见得巷口处一个大大的牌坊,上头写了“粱门”二字,牌坊旁边则是栽了许多榕树,棵棵都有一二百年的样子。
榕树树干上生有许多假根须,一条条垂下来,远远看去,十分有趣。
沈念禾见得那字,足下一顿。
郑氏见她盯着看牌坊上头的字,便介绍道:“这就是梁门大街了——其实原本乃是因为这‘粱门’牌坊得名,只是久而久之,众人就叫做‘梁门’。
沈念禾出了好一会的神,心中已是有了七八成的把握,只是仍旧有些不敢确定,便问道:“不知道这是谁人的字,写得不甚好看……”
郑氏笑道:“是前朝太宗皇帝的字。”
沈念禾这一回却是没有说话,只上得前去,先看那几棵大榕树,再看一旁的牌坊,另又看巷子里的房舍。
郑氏犹豫了一下,还是道:“既是走到此处了,不妨去瞧一瞧冯府?”顿一顿,又道,“这一整个巷子都是前朝的老宅子,算起来有两三百年的年岁了。”
她了一眼沈念禾,笑道:“你们沈姓惯出人才,我听得老人说过,好似燕朝初年也有一个沈家,生意做得极大,富贵了百余年,后头才慢慢衰败,据说鼎盛时这一条街都是他家的,当时燕太宗皇帝还特题了字,拿牌匾竖在门口,说是‘题字所在之处,俱是沈家产业’,还叫子孙不许去收回。”
说到此处,郑氏还特地指了指远处的一处屋檐,道:“除却潘楼街,此处距离大内最近,听闻前朝时在这里站得高了,还能看见皇宫里头样子。”
此处能看见皇宫,自然从皇宫也能看到这里。
沈念禾微微触动,一时竟不知要做何感想,只慢慢跟着郑氏走进了那梁门牌坊。
一走进巷子,她就觉得熟悉起来。
沿路的许多处宅邸虽然都分别修缮过,可墙也好,屋子也好,大体的框架都没有变,仍旧是数百年前的模样。
——这就是从前自己住的“沈宅”。
走着走着,沈念禾就有一种庄周梦蝶,黄粱一梦的感觉,甚至分不清自己究竟是生在哪一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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