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兰笑,这回信不错。
她想了想,觉得自己还有很多话想问他,但此刻不是时候,无论哪句话,一问出来,就必定会牵扯出很多别的枝节,一言难尽,不如一句话也不问了。
“我进去了。”
“清兰。”卫长钧低声唤,凝眸看她,目光深情,饱含相思之苦,见她回首,却只是淡淡一笑,又俯身过去,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
沈清兰低着头,一个字也没回,把门一闩,走了。
卫长钧站在门口,似乎还在想着刚才关门时那一瞬可见的满脸红霞,笑得失神。
情小说里笑声依旧。
沈清兰拿着个小布兜回来,笑道,“薛扬来下聘了,碧玉,你快收着。”把布兜往碧玉怀里一塞。
“哟,聘礼?快打开,让我们也见识见识。”秋月带头起哄。
碧玉轻啐,“你们只管笑,早晚也有轮到你们的时候,我定要还回来的。”说归说,目光却含着甜蜜的笑黏在布兜上,她自是不信这真是下聘,但,就算真是下聘,哪怕只有一个布兜,她也不嫌少。
大家都凑过去看,碧玉打开,却是几个瓶瓶罐罐。
冬梅没见过,不知什么东西,其他人都清楚,连秋月昨天也看到过,知道是专给碧玉敷伤的药。
秋月一瓶瓶拿着端详,笑,“我记得昨天那药还没用完吧,今儿又送来了,这是多心疼我们碧玉呢?”
转眼数日,碧玉手腿上的擦伤、摔伤已经结痂生肌,衣裙遮着,全然看不出来,唯有脸颊那一道,痂还没掉,很是刺眼。
沈清兰看着心疼,每天催着碧玉抹药,碧玉自己倒不太在意,只要腿不那么疼了,她就立即蹦下床,和以往一样,该干嘛干嘛,还亲自去给林氏磕头谢恩。
林氏对这门亲事本身并没意见,也觉得薛扬这小伙子配泼辣又沉稳的碧玉很合适,唯一的反对是因为薛扬是卫长钧的亲卫,而卫长钧对沈清兰势在必得,让她隐隐担忧,现在木已成舟,再计较这些就没有意义了。
“当年,我把你买回来时,你才六岁,还是个娃娃,那么小,自己的衣裳还穿不利索呢,哪里会照顾人?我也没指望你小小年纪服侍兰儿,只想让你陪着她长大,给她做个伴儿,这一晃啊,都十年了,你们都长大了,挺好。”
碧玉泪流满面。
林氏起身从抽屉里拿出个巴掌大的小盒子来,接着往下说,“这些年来,你虽名义上是个丫头,但兰儿待你如同亲姐妹,我知道你忠心护主又勤快心细,心里也很是喜欢你,薛扬那孩子……我看了他这么久,是个心正可靠的人,你跟着他,我们都很放心。”
碧玉抑制不住,哭出声来。
林氏把小盒子推给她,笑道,“女大当婚,这是喜事,我就是再舍不得,也不能太自私,强留你一辈子守在兰儿身边,薛扬送来一双镯子你也收了、也看到了,东西贵重,可见他心里看重你,没拿你当丫头看待,这很好!你是沈家的人,从沈家出嫁,沈家更不会轻看你。”
“你看看。”
碧玉泪眼朦胧,满脸水光,听了林氏的话,困惑地打开盒子,看一眼,愣住,像是没看清,抬袖子擦去泪水,再看,又是一愣,突然,把盒子又往林氏面前推,自己再度跪倒,匍匐在地,失声痛哭。
“你这是做什么?快起来。”林氏嗔责,俯身去扶。
碧玉却“咚咚咚”重重地连磕三个响头,用力之猛,生生将白净的额头磕破一层皮,渗出一片血来,吓得林氏变脸,叫秋月、春兰强行把她拉起。
“你这孩子……”
碧玉哭道,“太太,您的大恩大德,碧玉下辈子都会记得,下辈子还要做沈家的丫头,继续伺候您和小姐,这份卖身契,婢子不要。”
林氏讶异,“怎么不要?给了你,你就脱离了奴籍,从此是自由身了。”
“婢子不愿自由身,婢子的卖身契在沈家一日,就一日是沈家的丫头,若是还给了婢子,婢子就不是沈家人了,太太这是不要婢子了吗?”
“这……我并非这个意思,我只想你去了奴籍,堂堂正正的出嫁。”林氏被她哭声感动,心软得一塌糊涂,拉过她坐在自己身边,像教育自己孩子一样开导,“薛扬虽然现在没有功勋,但她跟在宜威将军身边,将来总有建功立业的机会,就算天下太平,无需动干戈,只要时日到了,熬出资历,宜威将军也会提携,自有光明前途,你去了奴籍,将来才好与他一起高升,他也委屈不了你,你是个聪明人,个中道理何必要我多说?”
碧玉明白了,点点头,伏地又拜,哭得几度气噎。
林氏被她感恩之心感染,也忍不住潸然,又温言宽慰了好一番,让春兰、秋月送回去。
进了门,见到沈清兰,碧玉又是纳头就拜,吓得沈清兰跳开,将她拉起来询问原因,得知母亲还了卖身契,也欢喜得手舞足蹈。
“从此后,我便当你做姐姐看。”
碧玉连忙拒绝,坚持仍做主仆,沈清兰没奈何,由着她去。
又过两天,薛扬下聘,聘礼十分厚重,沈家也知道,薛扬自己是断断拿不出这么多值钱东西的,定是卫长钧的资助,看破不说破,摆席招待,定下吉日,就在半年后。
消息传到小院,沈清兰指着梢间里一大摞裁好的布料打趣碧玉,“半年时间有点紧了,新娘子要抓紧时间绣嫁衣才是。”
碧玉愕然,“这些布料是给小姐准备的,婢子怎能占用?”
“谁说是给我的?”沈清兰得意地笑,“当初让你和翡翠去挑,本意就是给你们俩的,翡翠那根姻缘线还不知系在哪里,你这倒是落实得快。”
碧玉恍然大悟,难怪当时总觉得怪异。
正说话,外面传来燕雀吵闹般的叫喊声,既喜庆又呱噪,沈清兰和碧玉却是对这个声音习以为常,对视一眼,笑道,“回来了!”
她想了想,觉得自己还有很多话想问他,但此刻不是时候,无论哪句话,一问出来,就必定会牵扯出很多别的枝节,一言难尽,不如一句话也不问了。
“我进去了。”
“清兰。”卫长钧低声唤,凝眸看她,目光深情,饱含相思之苦,见她回首,却只是淡淡一笑,又俯身过去,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
沈清兰低着头,一个字也没回,把门一闩,走了。
卫长钧站在门口,似乎还在想着刚才关门时那一瞬可见的满脸红霞,笑得失神。
情小说里笑声依旧。
沈清兰拿着个小布兜回来,笑道,“薛扬来下聘了,碧玉,你快收着。”把布兜往碧玉怀里一塞。
“哟,聘礼?快打开,让我们也见识见识。”秋月带头起哄。
碧玉轻啐,“你们只管笑,早晚也有轮到你们的时候,我定要还回来的。”说归说,目光却含着甜蜜的笑黏在布兜上,她自是不信这真是下聘,但,就算真是下聘,哪怕只有一个布兜,她也不嫌少。
大家都凑过去看,碧玉打开,却是几个瓶瓶罐罐。
冬梅没见过,不知什么东西,其他人都清楚,连秋月昨天也看到过,知道是专给碧玉敷伤的药。
秋月一瓶瓶拿着端详,笑,“我记得昨天那药还没用完吧,今儿又送来了,这是多心疼我们碧玉呢?”
转眼数日,碧玉手腿上的擦伤、摔伤已经结痂生肌,衣裙遮着,全然看不出来,唯有脸颊那一道,痂还没掉,很是刺眼。
沈清兰看着心疼,每天催着碧玉抹药,碧玉自己倒不太在意,只要腿不那么疼了,她就立即蹦下床,和以往一样,该干嘛干嘛,还亲自去给林氏磕头谢恩。
林氏对这门亲事本身并没意见,也觉得薛扬这小伙子配泼辣又沉稳的碧玉很合适,唯一的反对是因为薛扬是卫长钧的亲卫,而卫长钧对沈清兰势在必得,让她隐隐担忧,现在木已成舟,再计较这些就没有意义了。
“当年,我把你买回来时,你才六岁,还是个娃娃,那么小,自己的衣裳还穿不利索呢,哪里会照顾人?我也没指望你小小年纪服侍兰儿,只想让你陪着她长大,给她做个伴儿,这一晃啊,都十年了,你们都长大了,挺好。”
碧玉泪流满面。
林氏起身从抽屉里拿出个巴掌大的小盒子来,接着往下说,“这些年来,你虽名义上是个丫头,但兰儿待你如同亲姐妹,我知道你忠心护主又勤快心细,心里也很是喜欢你,薛扬那孩子……我看了他这么久,是个心正可靠的人,你跟着他,我们都很放心。”
碧玉抑制不住,哭出声来。
林氏把小盒子推给她,笑道,“女大当婚,这是喜事,我就是再舍不得,也不能太自私,强留你一辈子守在兰儿身边,薛扬送来一双镯子你也收了、也看到了,东西贵重,可见他心里看重你,没拿你当丫头看待,这很好!你是沈家的人,从沈家出嫁,沈家更不会轻看你。”
“你看看。”
碧玉泪眼朦胧,满脸水光,听了林氏的话,困惑地打开盒子,看一眼,愣住,像是没看清,抬袖子擦去泪水,再看,又是一愣,突然,把盒子又往林氏面前推,自己再度跪倒,匍匐在地,失声痛哭。
“你这是做什么?快起来。”林氏嗔责,俯身去扶。
碧玉却“咚咚咚”重重地连磕三个响头,用力之猛,生生将白净的额头磕破一层皮,渗出一片血来,吓得林氏变脸,叫秋月、春兰强行把她拉起。
“你这孩子……”
碧玉哭道,“太太,您的大恩大德,碧玉下辈子都会记得,下辈子还要做沈家的丫头,继续伺候您和小姐,这份卖身契,婢子不要。”
林氏讶异,“怎么不要?给了你,你就脱离了奴籍,从此是自由身了。”
“婢子不愿自由身,婢子的卖身契在沈家一日,就一日是沈家的丫头,若是还给了婢子,婢子就不是沈家人了,太太这是不要婢子了吗?”
“这……我并非这个意思,我只想你去了奴籍,堂堂正正的出嫁。”林氏被她哭声感动,心软得一塌糊涂,拉过她坐在自己身边,像教育自己孩子一样开导,“薛扬虽然现在没有功勋,但她跟在宜威将军身边,将来总有建功立业的机会,就算天下太平,无需动干戈,只要时日到了,熬出资历,宜威将军也会提携,自有光明前途,你去了奴籍,将来才好与他一起高升,他也委屈不了你,你是个聪明人,个中道理何必要我多说?”
碧玉明白了,点点头,伏地又拜,哭得几度气噎。
林氏被她感恩之心感染,也忍不住潸然,又温言宽慰了好一番,让春兰、秋月送回去。
进了门,见到沈清兰,碧玉又是纳头就拜,吓得沈清兰跳开,将她拉起来询问原因,得知母亲还了卖身契,也欢喜得手舞足蹈。
“从此后,我便当你做姐姐看。”
碧玉连忙拒绝,坚持仍做主仆,沈清兰没奈何,由着她去。
又过两天,薛扬下聘,聘礼十分厚重,沈家也知道,薛扬自己是断断拿不出这么多值钱东西的,定是卫长钧的资助,看破不说破,摆席招待,定下吉日,就在半年后。
消息传到小院,沈清兰指着梢间里一大摞裁好的布料打趣碧玉,“半年时间有点紧了,新娘子要抓紧时间绣嫁衣才是。”
碧玉愕然,“这些布料是给小姐准备的,婢子怎能占用?”
“谁说是给我的?”沈清兰得意地笑,“当初让你和翡翠去挑,本意就是给你们俩的,翡翠那根姻缘线还不知系在哪里,你这倒是落实得快。”
碧玉恍然大悟,难怪当时总觉得怪异。
正说话,外面传来燕雀吵闹般的叫喊声,既喜庆又呱噪,沈清兰和碧玉却是对这个声音习以为常,对视一眼,笑道,“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