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真的很无语,一直捧在手心里的女儿,从小到大每一步都为她计算好了。
    偏偏她就是不听,为了一个男人什么都不顾了。
    楚家那小子要是还在部队混,她绝对不会阻拦她去把人给抢回来。
    可他都已经退伍了,你再去抢还有什么意思?何况他还结婚了。
    别的不说,就从刘小琴的言语里她也听出来了,她对自己那个农村来的儿媳妇很满意。
    简直满意的不得了。
    不但会读书,还会医术,也的确是让人羡慕的。
    人家话里话外都已经说过了,全大院都找不出一个她那么好的儿媳妇,你还好意思贴上去把楚为先给抢回来?能抢得到吗?
    不是她看不起自己的女儿,的确是她跟那农村来的土包子相差的太远。
    刘晓琴和楚博明都不是傻子,人家会那么轻易的同意楚为先跟他的儿媳妇离婚?
    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王娟一听自己的妈妈都不帮她,简直气炸了。
    顿时双眸充血,披头散发,不管不顾的大声吼叫,一点都没有往日的乖巧模样。
    比那农村里出来的泼妇还凶。
    “我不管你用什么手段,你一定要把楚为先还给我。我的婚约是你去退掉的,我不管,你要把他给我找回来。
    找不回来我就再也不理你了,就当没有你这个妈,你也没有我这个女儿。我们以后两个见面都不要说话,谁也别理谁。”
    这一招可是致命的杀手锏,王娟心里很清楚,她的妈妈绝对忍不了一天不跟她讲话。
    不管她是同意还是不同意,把要说的话都说完,回了自己的房间,王娟很用力的把门“砰”的一声摔上了。
    脑子一片空白,站在那里完全呆住的王娟妈妈被吓了一跳。
    她的女儿是怎么啦?魔怔了吗?
    为什么心心念念的就在楚为先身上打转,就不能把眼界放宽一点?只要考上了好的大学,以后还会找不到好的男人?
    楚为先到底有什么好的?再好他也只是窝在一个省城里的,能跟京都那些大家族的贵公子相比吗?
    女儿怎么就看不明白呢?怎么就看不深透呢?
    苦口婆心的说了那么一大堆话都白说了?
    王娟的妈妈无力地瘫倒在沙发上,觉得自己养的不是一个女儿,而是个祖宗。
    没错,楚为先的婚约是她去楚家退的,当时也是问过她的呀,现在来反悔,要她把楚家那小子给抢回来还给她。
    老天,她要怎么抢?抢回来也是个二婚头,还有什么意义吗?如果办不到就不理她,这不是要了她的命了吗?
    难道儿女真是上辈子欠下的债,这辈子来还她的?
    屋里的王娟可不这么想,不管妈妈是不是能够把楚卫先抢回来,她都必须要让她做到。
    她就是看不惯夏雨那个贱人,凭什么她能站在楚为先的身边?凭什么她能接替自己的班儿,而且还接替的那么顺遂?
    一个农村出生的土丫头,凭什么处处压她一头?成绩成绩比她好,才艺才艺比她好。
    她不服。
    她就是要想尽办法把那个贱人拉下来赶走,再也不要让她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王家母女似如水火的大吵大闹,对于楚家来说根本就没有半点影响。
    夏雨到家就把夏雨娟给她的红包拿出来交给了婆婆刘晓琴。
    然后把男人按坐在椅子上,开始给他的腿做按摩。
    走了太长时间的路,就怕肌肉承受不住会引起痉挛。
    按摩一下能够很好的缓解这种痛苦。
    接过夏雨递来的红包,刘小琴的脸上笑开了花。
    边打开红包边问:“雨儿!你这又是给谁看病啦?怎么给了这么大一个红包?里面钱可不少呢?我估计得有2000块。”
    “是我的那个同桌。”夏雨边给男人做按摩边回答,“她得了一种肥胖的病,我给她治好了,顺便连她妈妈的不孕不育也治好了。”
    “哈!难怪。人家给你封了这么大一个红包。”
    刘晓琴掏出红包里面的钱来数了数,真的是2000块,他猜测的一点没错。瞧着自己的这个儿媳妇儿,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她那双手啊就是搂钱的耙子。
    “雨儿!这钱你还是自己留着吧,快要到年底了,你也该置办点衣服啊什么的。”刘晓琴把桌上的钱又装进了红包里,递给夏雨,“等你放假了,我给你一些布票,你去买点布来做几件新衣服。顺便也帮你父母弟弟们都做一身,大过年的希望个个都能穿上新衣服。”
    夏雨没有伸手接红包,她的手忙着呢,在给自家男人按摩腿。
    “妈!做新衣服的事不急。该拿的钱您也拿着,不要觉得有什么心理负担。往后家里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我和香香都得上大学,这笔费用可不少。
    一个家庭要负担两个大学生,压力还是很重的。我能挣多少您就拿多少,我爸妈那里我会想办法的,您别操心。”
    听了儿媳妇儿掏心窝子的话,刘小琴的眼眶又红了。
    并不是她不想拿这个钱,而是觉得每一次都拿,好像有点贪得无厌。
    当初花了1500的彩礼,儿媳妇早就挣回来了。
    这她自己上学的费用和儿子吃药的花销,哪怕她一分钱不掏都花不完儿媳妇挣的。
    孩子这么懂事,她本来应该高兴。可高兴之余又有点担心,还有点害怕,这孩子将来必定不是池中之物。儿子的腿是好了不少,也有可能会跟正常人一样。
    只是他已经转业了,以后的单位不一定有之前那么好。要是儿媳妇将来觉得儿子配不上她怎么办?
    所以就需要她这个当婆婆的对儿媳妇好一点,再好一点。不把她当外人看,就把她当做自己的亲生女儿。
    即使将来有那么一天,也希望她能看在诸多的原因上,跟儿子好好地白头到老,相守一生。
    刘晓琴为什么会这么悲观想的这么多?说来说去那还不是王娟给闹的。
    连王娟那么个没什么本事不怎么会读书的女人都能把她的儿子给丢弃了。
    何况是儿媳妇这么能干的人。
    在省城或许还没有什么忧虑的,一旦去了京都,那可就难说了。
    见多识广的,保不齐儿子就会被儿媳妇给嫌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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