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周末,司空绝难得一整日都呆在家中看孩子,陪着两个孩子玩耍了半日,晚饭是厨房送来的,也勉强吃了几口,但总觉得没有夏锦华做的好吃。
    眼看着时间不早了,夏锦华还不曾归来,司空绝有些着急了,当即便将孩子给丫鬟照料,他飞快出了府去,在车棚里寻到了和马车放在一起的自行车,一路蹬着去寻夏锦华。
    为了让自己显得不这么落伍并且古板,最近司空绝也跟着那去大学物理系深造回来的北极学习鼓捣那些个新鲜玩意。
    家里的电灯灯泡坏了,他都能自己修理了。
    这些新鲜玩意在那些个番邦人眼中,简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番邦人多感叹,天朝就是不一样!多出来的东西一个比一个精巧。
    夏锦华那个时代里,都是天朝人看那些西洋玩意惊奇,现在风水轮流转了。
    那自行车司空绝自然也是不能落下了,他学习了几日,已经能骑得稳稳当当了。
    一路骑着自行车去了青楼,看见夏锦华的自行车还锁在停车场里面,她还不曾离开,当下仍不敢放松。
    上一次,就是这般的情形,她被唐教所虏。
    他还不曾将自行车停稳,便看见夏锦华从青楼的侧门出来,直接入了停车场,看见司空绝,她颇为诧异:“绝哥,你怎么来了?”
    司空绝上前,道:“来接你。”
    夏锦华似乎是深受打击的模样,二话不说,一屁股坐上了司空绝骑来的那辆自行车的后座上,抱了他的腰,闷声道:“走吧。”
    司空绝敏锐地感觉出了什么,关切问道:“怎么了?”
    “回府再说。”
    司空绝便也不多问了,骑着自行车载着夏锦华回了城主府,她停在青楼的自行车让他们有时间送回来。
    回了府,夏锦华还如往常那般,入了卫生间匆匆洗漱,顺便将那糙汉两只也洗干净了,监督他们自己刷牙、洗脸。
    忙完一切,天色已晚了,夏锦华匆匆地将几身衣服洗了晾了,进屋看见糙汉两只自顾自地抱成一团玩耍。
    电灯似乎是坏了,司空绝正点亮了许久不曾点的蜡烛,拿着扳手钳子去修,还修得有模有样的。
    夏锦华则是静悄悄地上了床,夫妻俩都不说话,只剩下那糙汉欢乐的笑声。
    夏锦华看着那水蓝色的床帐,闻到了淡淡的花露水的味道,席子十分柔软,而且还凉爽,她忍不住蹭了蹭背。
    房中忽然亮起了灯,洒下了一层层的光亮,照得糙汉嘻嘻哈哈地笑,电灯已经修好了。
    司空绝将工具收好了,吹了灯,洗了手才上了床来。
    他今晚兵书也不看了,搂了夏锦华,轻声问道:“怎么了?”
    夏锦华看了他一眼,似乎是带着某些怪异的神色。
    良久,才问道:“你跟那傲来国的羲凤公主,可曾发生过什么?”
    司空绝莫名其妙:“我能和她发生什么,娘子又不是不知晓,为夫这残废身子,还是娘子妙手给‘捂’活得。”
    那手还不正经起来了。
    “去去去,跟你说正事呢!”夏锦华推推他。
    “你说,我听。”
    夏锦华翻个身,对着他,低声道:“今日,我去青楼,福元公主找上门来了。”
    这个时候司空绝才正视起来,咬牙切齿道:“她可曾将你如何了?”
    “那倒不曾,只是她跟我说了一些事情。”
    “什么事?”
    夏锦华犹豫了一丝,觉得还是该和司空绝说一说。
    “你娘在生你之后的第二年,是不是曾经怀了一胎,但是孩子生下来就夭折了?还是早产。”
    “是!”说起此事,司空绝便不得有些愤恨了,道:“当年,是那皇后从中作梗,买通了她身边的人,将那一胎害得腹死胎中,她八月小产,孩子落下来的时候,已经快要成型了,此事牵连了不少宫中嫔妃入了冷宫,但那皇后却安然无恙。”
    夏锦华只想笑:“福元公主今日对我说,她当年并不是遭受暗害早产,孩子也是足月而出,所谓的早产只不过是为了掩盖一个天大的秘密!”
    “什么!”司空绝大惊。
    糙汉两只爬过来,玩他的头发他顾忌不了了。
    “什么秘密?”
    夏锦华本想保密,怕司空绝听了伤心,但觉得还是得说一说:“她要掩盖的秘密是,她早就给你父皇戴了绿帽子了!”
    司空绝惊得坐起,吓得糙汉打了个滚儿,他眼疾手快地将那肥滚滚的糙汉给拖到了怀中来,面色是极端的不好看。
    “娘子的意思,福元公主她那一胎,并非早产,而是足月而出?早产只是掩人耳目?”
    “是的。”夏锦华点头:“她其实是产下了一对龙凤胎,连夜派心腹送出宫去,送到了生父那处,并且还寻了一个早产夭折的胎儿回来充数。”
    提到那龙凤抬,司空绝和夏锦华似乎都是不约而同地想起了某一对兄妹。
    他此时的心情大概是和方才夏锦华听到这消息的时候是一模一样的——真是日了狗了!
    “我曾听说,在我出生后不久,便就是那万国公会,那一年是在我武安皇宫之中,四方来朝,傲来国的皇帝还亲身前来……”
    说到此处,便也说不下去了。
    那傲来国皇帝曾经求娶过福元公主,但是福元公主拒绝了。
    但因为发生了某些事情,福元公主的心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于是,那一次万国公会之后,就在傲来国皇帝离去的第二个月,福元公主发现自己有身孕了……
    “草!”
    夏锦华第一次听见司空绝骂了粗话。
    羲凤和羲凤竟然都是福元公主所生!
    这女人还真是强悍无比,两年两胎两个皇帝爹,四个宝!
    如今这十几年过去了,还居然一副十七八岁的模样!
    强悍!
    司空绝听闻了这消息,那几乎是咬牙切齿了。
    天知道,自己还有多少弟弟妹妹?
    反正夏锦华消化了这么几个时辰,已经淡定了,继续与司空绝道:“那福元公主当真是心眼多啊,先是与我声泪俱下地说她这些年的不容易,让我来鼓动你加入唐国,为他们所用,将来天下已定,给你和成叹月异姓王做做,也让她弥补多年不能照料你们的过错。”
    “后来,她见我不上她的当,就换了个条件来诱惑我。”
    “什么条件?”
    夏锦华兴致勃勃地翻了个身来,与司空绝道:“你还记得我曾经与你说过,在我那个时空里面,有一个女皇帝的事儿吧!”
    “我记得,武瞾。”
    武瞾,即武则天,当听夏锦华说起这个人的时候,司空绝还真是跌破眼镜,没想到这世上还真是有女人能做皇帝。
    此时,他心一动,道:“你娘的意思,她要做下一个武瞾……”
    在和夏锦华声泪俱下地演了一番苦情戏之后,见夏锦华居然不为所动,福元公主也不得已改变了自己的策略。
    夏锦华将今日福元公主与自己说的,与司空绝说了,连那口气都模仿得惟妙惟肖。
    “世间男儿皆是薄幸,自古便没有那一心一意之人,男人,都是贪恋你的容貌和姿色,等你年长色衰的时候,他定对你不屑一顾,将你弃之如草芥,所以,我们女人该是联合起来,以这些臭男人为敌,用我们女人的力量,打造一个属于我们女人的皇朝,女人当皇帝,女人做官,女人三夫四侍,让那些男人来尝尝我们女人受过的苦!”
    用夏锦华的话说,福元公主就是个极端的女权主义者,大概是因为她吃过的苦头不是夏锦华所能想象的,所以才造就了她如今这偏激的性格。
    的确,这个世道之中,女人的地位实在是低贱,男人不将女人当人看,女人可以随意打杀,可以随意糟践,糟践的不只是女人的身,还有那颗真心。
    是该有个人去好好地改变了。
    或许福元公主对于这个男权社会的抗争是有意义的,但道不同不相为谋!
    司空绝的立场,就是夏锦华的立场,而福元公主,始终站在他们的对立面!
    明显的,司空绝也被这番话给惊艳住了,楞了半晌。
    他知道福元公主是个有野心的女人,但是他认为的野心,只是那一个皇后的位置而已。
    却不知晓,她想要的,可不是皇后,而是那九五之尊的位置!
    但知晓那武则天的存在,也不觉得福元公主的这点野心匪夷所思了。
    良久,司空绝才说话了。
    “她大概事不知道,这夏城,大半的铺子是你的,城外的千顷良田是你的,运河是你的,研究中心是你的,绿军是你的,我这甩手城主还能有什么,若是有一日咱们闹分家了,那肯定也是你嫌弃我这老男人年长色衰,到时候净身出户的可是我……”
    当然,司空绝只是嘀咕一阵,夏锦华也不曾当真,但这夏城,还真就是一人一半。
    “福元公主看中的是我的能力,不是我的身家!”夏锦华强调道。
    这夏城能有如今的模样,夏锦华是功不可没的,这一点福元公主也是清楚。
    这夫妻俩,都不是省油的灯!
    “她为了拉拢我,自然是要拿出她的优势来的……”
    夏锦华继续与司空绝道。
    从重生的那一刻起,福元公主便开始筹划了。
    首先,用自己的美貌勾搭上了那缙云山庄的老庄主,那可是个人物,而且神通广大,帮了福元公主不少忙。
    听到此处,司空绝一惊,惊得都坐起身来。
    难不成,他和成叹月都是福元公主和那老庄主偷生的。
    “你放心,那福元公主自己都承认了,和那老庄主没什么,那老庄主被她的美貌迷得团团转,但福元公主却不让他得逞。”夏锦华冷笑一声,继续道:“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福元公主就是要让那老庄主动心,却不让他尝到她的半点香,让那老庄主日思夜想,甘愿为她鞠躬尽瘁。”
    有了那老庄主的帮忙,福元公主想将刚出生的成叹月给偷出皇宫便就是轻而易举了。
    如此,才有了今天的成叹月。
    福元公主很是聪明,他让老庄主将他的儿子培养成澶州首屈一指的大人物,待他日为她所用。
    这是第一步,第二步,用同样的方法,勾引了前来参加万国公会的傲来国皇帝。
    这一步,她做出了牺牲,给那老皇帝生了对龙凤胎,却不随他去傲来,让那老皇帝思想了一辈子而得不到。
    所谓,得不到的才是最好,才是最让人无法遗忘的。
    老庄主和那傲来国老皇帝都是这般对那福元公主念念不忘。
    福元公主还在武安之中暗暗地培养自己的势力,苍洱是她的娘家,那里自然是少不了她的势力。
    如今福元公主的势力遍布天下,苍洱、武安暗中不少,她是唐国贵妃,掌握了唐国实权,一个儿子是傲来国太子,另外两个是澶州名震一方的城主,她可算是即将掌握这天下了!
    和她所掌握的权势一比,这夏城这澶州都似乎是不值一提了。
    那羲凤和羲风应该还是不知道他们的娘是个如此牛叉轰轰的人物,若是不然,羲凤那小婊砸便不会总想着以身相许给司空绝了。
    “……她答应了我,若是我劝动了你去投靠她,咱们夫妻一同为她效力,事成之后,她成了女皇,你是王,我就是女王!”
    城主夫人做腻了,若是能做个女王大人调调口味,那还真是个不错的选择!
    夏锦华差点就答应了。
    司空绝听了,倒是异常冷淡,反而是饶有兴致地道:“女王大人,你为何不将那女皇大人给抓来,那个时候,你自己也可以当女皇了!”
    夏锦华惋惜,“我倒是想啊,就差一步了!”
    当福元公主将她的手中的势力抖落给夏锦华知晓,本以为夏锦华是吓住了,已经被那势力所折服,该是乖乖为她所用而来。
    没想到夏锦华掏出了一个燧发枪……
    “你还是没抓住。”司空绝笃定地道。
    夏锦华也挫败,道:“我才掏出枪,忽然卷来一阵风,一个白衣服的男人进来将她给救走了。”
    说起这事儿,夏锦华还十分不痛快,那男人的轻功实在是高强,甚至能和司空绝一较高下了。
    青楼是夏锦华的地盘,对方伤不得她,但未料到,在有枪的情况下,对方还能从容而去。
    福元公主果然是有些手段啊!
    “临走之前,她还说,你必定负我,女王的位置永远为我留着!”
    听见夏锦华唉声叹气,司空绝反倒是笑了:“福元公主不愧为是福元公主,若是就这么轻松的被你给抓来了,她就不是福元公主了。”
    “屁!”夏锦华立马反击道:“你的手段不都是跟那福元公主学的,当年若不是我将你救活了,你早就死在那荒郊野外了,那福元公主有什么厉害的,只是今日我没有做好准备,若是我做好了准备,她早就被我一绳子给捆来了!”
    “好好好,你行你行,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司空绝道,抱了孩子过来睡。
    那孩子睡相实在是不好,蹬来踢去的,直到司空绝狠了心,给了那嫩屁股一巴掌,才算是安定了。
    半夜,风声微微。
    夏锦华忽然幽幽地道:“我今日要是跟你娘走了,我跟她混了,等她当了女皇,我就是女王,我再略施小计,谋朝篡位,我就是女皇了!”
    说起那勾心斗角宫廷争斗,夏锦华还欠缺了些火候,司空绝不禁怀疑道:“你行吗?”
    “不是还有你嘛!”夏锦华道,不由得沾沾自喜:“等我当了女皇,我儿子就是太子,朕给你赐予个‘皇夫’的名号,保证每个周有三天睡在你那里。”
    “其余四天呢?”
    “朕还有二皇夫,三皇夫……”
    “那本皇夫就让皇上您那四日都下不了床!”
    ……
    夫妻夜话很是愉快。
    但夏锦华却忧虑了,那福元公主是经历过了彻骨疼痛的人,其心性非同一般,又是准备了这么多年,四国之中身子还是澶州都有她的势力,她和司空绝该拿什么来跟她斗呢?
    军,对方的军队数量和阵容远在夏城之上;
    民,对方的民是夏城的上百倍不止;
    财,夏城就算是拥有三国的宝藏,但也怕是有些勉强。
    想了半天,除了火车轮船洋枪大炮,夏锦华已经想不出这夏城还有什么能帮助他们与福元公主一决高下了。
    当下,夏锦华决定,无论花多少钱,也要将夏城的军事工业给搞起来!
    夏城要成为世界一流高科技城池!
    夏城表面赚了钱,但其实一直都穷。
    最开始来的时候,要钱没钱,要人倒是不少,几万口士兵等着开饭,入驻城主府的时候倒是搜出了不少金银,但是都被还回去了,没有还回去的,也拿去修路修桥了。
    新生的夏城处处都需要钱,大批量的难民安置,需要钱;建公租房,需要钱;修桥修路修运河,需要钱;那个时候,夏锦华真是恨不得一个钱能分成两半用,连司空绝都要抛头露面的赚钱,实在是可怜。
    运河修好了,夏城逐渐的富了,不省心的夏锦华又开始鼓捣学校的事情。
    学校的创办需要大量的资金,也是处处都需要钱。
    眼看着学院修好了,运河修好了,夏城经济活了,外国商人都慕名而来了,资金也回笼了,夏锦华又开始鼓捣研究中心这个无底洞。
    钱钱钱,命相连。
    夏锦华有大计划,需要大量的资金,三国的宝藏都快填不住这无底洞了,但司空绝还是乐呵呵地掏钱。
    她被迫将学院的事情都暂时放下了,专心地在研究中心里面鼓捣,不造出轮船火车,她绝对不会罢休!
    若是没有自己的手段,如何能在这四国纷争之中立足?
    研究中心里的其他人也是憋着一口气,不成功便成仁,要对得起夏锦华的钱,更对得起那一筐筐的土豆!
    这一下可好了,夏锦华奋发图强了,司空绝连面儿都见不着了,她甚至是几日几日的不回家,偶尔回来,抱抱孩子,吃点水,又背着她的小背包骑着自行车匆匆地走了。
    每次司空绝去研究中心里寻她,见她不是在低头画图纸,就是跟着众人一起鼓捣那些个钢铁东西,忙得昏头转向,连他都顾及不了了,或者是累了,直接一头倒一边便睡了。
    睡在空置的钢铁材料上,睡在火车头上,睡在尚在修建的轮船里,研究中心哪里都是她的床,有次司空绝去了,发现她睡在一堆煤炭里。
    当从那煤炭堆里将自己那黑得发亮的媳妇给刨出来,司空绝差点心疼得哭了,但夏锦华似乎什么都不知道,睁开眼,瞧了一眼司空绝,默默无声地起身继续去干活。
    司空绝当机立断,搬来研究中心的职工宿舍里,和夏锦华一起住,可他的事情也多,也就是晚上,或者是周末偶尔能有个空闲,但就算是晚上,夏锦华也不见得会回来,研究中心里,电灯彻夜不歇,周末更是从来不见她休息。
    那研究中心里面的人个个都变样了,威廉王子长出了金黄金黄的络腮胡,他都没时间去割了,将那胡子扎了个小辫子,异常带感,唐淌也是满面憔悴却神采奕奕却忙着发明创造,夏锦华更是瘦成了人干。
    多少次,司空绝将夏锦华抱住,苦劝道:“咱们回去,休息几日再来。”
    夏锦华头也不抬,“闪开,我要工作。”
    “孩儿要娘了!”
    “闪开,我要工作!”
    “我想你了!”
    “闪开,我要工作!”
    “……”
    “闪开,我要工作!”
    ……
    府里糙汉又哭着要爹娘,没娘都习惯了,没爹可习惯不了,一个月不见娘,习以为常,但两日不见爹,那必定是哭成狗了。
    司空绝又心慌慌地回府照顾娃娃。
    上一次夏锦华回家,已经是两个周之前了,抱了一个所谓的风扇回来,给司空绝示范了一番,便又走了。
    那风扇里面装了发条,发条是什么,司空绝也不知道,反正上了发条,拿‘风扇’的铁片子能转好久,凉风扑面,可是舒服了。
    但司空绝如何能舒服得起来!
    他还得几头忙,眼看着学院要放假了,期末工作还得做,还要组织期末考试等。
    那一日,司空绝正走在学院之中,又是许久不见夏锦华了,或者见到的只有一个后脑勺,他寻思着放学之后去研究中心给夏锦华送点小龙虾去,看着天色不早了,便往校门口去了,但走到一半,忽然听见一声惊喜的呼喊:“大哥二哥!”
    他下意识地回头,却见自己的身后,站着一个似曾相识的女子。
    一双带笑的明媚双眼,一张如同春光般的娇俏小脸,像极了几年前那出嫁的夏锦华。
    形不是最似,但神却神似!
    就算曾经那易容得天衣无缝的假货站在自己面前,司空绝也不曾有这种感觉。
    似乎觉得,那就是夏锦华!心目中的那个永远年轻的夏锦华!
    ------题外话------
    回学校领毕业证,学校好大的雨,踩在水里几小时,脚泡怀了,嗷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