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锦华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彻骨的疼痛已经逝去,整个身体变得无知无觉,自己还似乎是轻飘飘地漂在半空之中,随风而动,不知道是要去何处了。
    这就是死的感觉吗?
    夏锦华突然有种解脱的快意,在那一瞬间,自己生平似乎都被忆起了。
    她出生军人世家,她爹、她爸、她妈、她姐、她弟都是军人,就连她家里的狗都是退役军犬。
    别人的童年是五彩缤纷,夏锦华的童年连同青年除了军绿色还是军绿色。
    小时候被退休在家的爷爷带着训练,别人家的孩子学说话时肯定是先喊爸妈,唯独她夏锦华学的第一个字——到!
    成年之后,顺理成章地进了特警队,开始了特警生涯。
    她也不辜负家人的希望,成了特警之花,扬名警界!
    当恐怖分子引爆炸弹的时候,就近的夏锦华脑子一片空白,已经知道,自己完了。
    只是可惜了,这二十七年的光阴,自己甚至连个男朋友都没有,想是自己手上沾染的血腥,注定要含冤而去吧。
    现在是要去哪儿?
    夏锦华飘飘忽忽,似乎耳边传来了一个男人温润的声音。
    “可怜见的,你自小便正义凌然,没想到,年不足三十便死了,唉——”
    那一声叹息在自己耳边环绕着,但夏锦华却找不到那声音的来处,“你是谁?”
    “我是谁不用管了,你这一生除暴安良,本该是安度晚年的,却得了这般的下场,我心中不忍,有心让你重生一次,如何?可应?”
    “好!”夏锦华一口便答应了。
    那人道:“与现世平行的异世界中,苍洱国有女,与你同名姓,本该长命百岁,年方十二却惨遭横死,魂魄无踪,她阳寿未尽,你正好去替补她活下去。”
    “不去。”未料到这么好的事情摆在眼前,夏锦华一口便回绝了。
    “为何?”那人的声音之中带着几许着急和不可置信。
    夏锦华听那口气,心中已经有数了,道:“好处!”
    那声音停顿了一会儿,似乎没想到一个无主的游魂野鬼还敢跟自己讲条件。
    可现在他唯有让夏锦华去那生气未退的身子之中,若是等那身子彻底死了,便无用了。
    也怪自己工作疏忽,叉错了魂,这下可好,若是不寻个幽魂入那夏锦华的尸身之中,怕是上头的查到了,自己不好交代。
    而眼前这刚死的夏锦华最适合不过。
    “你可知道,那夏锦华可是高门出生,父亲封侯,母族为皇亲且还是一等诰命夫人,本人更是嫡女出生,这意味着她将荣华一生,让你这无主的幽魂去替她,你可算是捡了天大的便宜了。”
    “我要好处!”夏建华果断无比。
    那声音染上了怒气,“你这无礼的孤魂,岂不知道我是看你功勋一身,愿赐你重生,才让你去顶替她,别不识抬举!”
    “我阳寿已尽,下了阴曹地府,阎王看我有功,或许还能赏我个鬼差当当,何苦为了一个无赏的差事断送了我在阴间的前程。”夏锦华言之凿凿。
    侯门嫡女?
    不错,反正自己已经死了,唯有死的时候,才会知晓这生的可贵,若是让自己能重生一次,莫说是侯门,就算是街边小乞丐也行!
    但这人,似乎是有求于自己——
    听她这么一说,那人明显的心虚了,但仍旧是不死心地道:“世上孤魂千万,你若是不愿,自是大把的孤魂愿意重生去过那锦衣玉食钟鸣鼎食的豪门生活,我自去寻别人便罢!”
    “好走,不送。”
    那人简直气炸了,狠狠道:“好、好、好!果然是将门女子,此等魄力,我白无常佩服!”
    夏锦华得意,原来那人便是白无常!
    白无常道:“你这一生杀孽太多,现在入不得阎王殿,注定了要做孤魂野鬼,此番你正好去替补那夏锦华,功成之后,我定然保你来生为人。”
    他又道:“我不过法力低微的鬼仙,不能赐你什么,便赐你一项能让你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异能,你去了那异世,也能有个生存之能。”
    “成交!”夏锦华终于是答应了。
    白无常也松了一口气,此番自己也好交差了。
    “你若是想使用异能,只需要静心冥想便可。”
    夏锦华答应下来,一阵鬼风卷着她那轻飘飘的魂魄往那未知之地去了。
    路上,夏锦华静心冥想,想看看那所谓的异能是什么。
    但见自己静气凝神之后,脑海之中浮现了几行大字和再熟悉不过的猫爪logo!
    坑爹呢!
    就算是处于灵魂状态的夏锦华也差点咆哮!
    这所谓的上天天文下知地理的异能,就是度娘!
    竟然是度娘!打开电脑就能用的度娘!
    容不得她愤怒,她便往下一坠,摔得她眼冒金星,浑身似乎都摔成了几段,疼得她差点再次灵魂出窍。
    就算她拥有坚强的意志,此时也不禁呻吟出口。
    “啊——”
    她呻吟了一声,不由得卷了卷身子,这一动,身子各处更是痛入骨髓。
    很好,知道疼了,那说明是真的重生了。
    还是侯门嫡女,以后生活定然热闹无比!
    想必这嫡女之下,还有无数虎视眈眈的庶女庶子姨娘,或许原身的死就是他们弄的!
    很好,夏锦华已经做好了宅斗的准备了,这度娘虽然坑爹,但好歹也是汇聚了现代人的智慧,凭借度娘,自己定然在这异世界之中混的风生水起。
    她艰难地坐起了身子,睁眼就看见自己衣衫褴褛,自己身处的似乎还是个柴房之中,手脚之上还拴着绳子。
    很好,宅斗文的万用开端,嫡女受欺辱被困柴房的戏码,相信马上定会进来一个仗势欺人的小婊砸,看自己如何弄死她!
    但没想到,小婊砸没出现,这柴房之中,还有个七八来岁的小男孩,穿着一身粗布麻衣,手中拎着一个粗粗的棒子,毫不客气地便往夏锦华身上招呼而来。
    那小男孩力气不足,打在夏锦华身上也不痛不痒,但却令她震惊当场。
    “三升,你是我爹娘用了三升米粮换来跟我做媳妇的!你要给我传宗接代生儿育女,你若是再敢跑,我娘说了,让我打死你!”
    衣衫褴褛披头散发的夏锦华坐起了身,凌乱的发丝之中露出了一双明亮且呆滞的眸。
    这剧情,不对啊……
    一晃十日过去了。
    夏锦华总算是接受了现在自己的身份了。
    她是夏锦华没错,她是苍洱国侯府嫡女,母族为皇亲且还是一等诰命夫人也没错,但没想到,母族通敌叛国,全族抄斩,母亲虽然逃过一劫,但也一病不起,她这嫡女一夕之间,地位一落千丈,姨娘更是使坏,诬赖娘亲与花丁通奸,她从高高在上的嫡女成了低贱的孽种,父亲忘恩负义,急于想摆脱他们母女,不分青红皂白便宣判了她们母女的死刑,请旨一道,将她与母亲一道贬为奴籍,流放蛮荒之地。
    所谓的蛮荒之地就是南方,这个时代生产力有限,南方还未被完全开发,又酷热无比、蛇虫横行,自古便是流放之地,可怜长途漫漫,母亲在途中便病死,她本就是奄奄一息离死不远,到了南方更是水土不服,被牙婆贱卖给了这小山村里柳家的小儿子做童养媳。
    “唉——”
    夏锦华此时正坐在一户普通的农居之前,看着远山的重重叠叠的山发呆,屋前一条小溪已经干涸,不远处是一大片农田,这是山脚之下,土地还算是平整,稀稀拉拉的坐落着几户人家,正当冬日,大多数田都空着,但也有少数的几处载着青青的菜,虽然已经冬日,这南方还是满目青翠。
    夏锦华再次长叹了一口气,那坑爹的白无常,竟然将自己流放到了这个蛮荒之地!
    可怜,真有种被拐卖深山的感觉。
    这几日她算是乖巧的,不逃不闹,吃饭也勤快,还知道自己找活干,手脚上的绳索都去了,那原身也真是傻,竟然想着跟村里的土财主儿子私奔,未曾想被那土公子给欺瞒了一遭,没跑掉,还被柳家人给抓回来打个半死。
    她接受了原身的记忆,知道自己身处一个未知的时空,在一个名为苍洱国的国度,国分十二州,她身处凉州、宁山县的柳水镇,此地是离镇子十分近的萝村。
    买她的这户人家姓柳,户主家中排行老三,人称柳三,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有出息,去了镇上读书,小儿子大名不知道叫什么,只是大家都唤他狗子,今年才八岁。
    不知道谁说这狗子生来命薄活不过二十,得娶一个命硬的女人来给他做老婆,尽早成婚才能逃脱厄运。
    柳三可是着急了,到处去寻命硬的女子,张罗着给狗子娶媳妇,但柳家本就穷,这狗子还小,命又薄,说不定过来就当寡妇了,谁家愿意?
    可是把柳家人给急的,幸好此时镇上来了一批被流放的罪人,被交给了牙婆,其中就有夏锦华。
    这克死母族,克死母亲的女人算是命硬吧?
    本来夏锦华便已经要死了,一路颠簸之后成了一只瘦猴,卖也卖不出去,柳家人用了三升米粮的跳楼价便从牙婆手中换来了,柳家人给她取了个新名字——柳三升!
    想那夏锦华千金之身,怎么可能甘心在这村中做一个村妇,于是偷偷地勾搭了本村的土财主公子准备逃,但那土财主公子将她出卖了,柳家人来将夏锦华给痛打一顿,拖了回来,那土财主公子还在一边笑嘻嘻地看着。
    此时,夏锦华看着那一边立着,手中依旧拿着棒子的狗子,他跟普通的农家孩子一般,黑黑瘦瘦的,兴许是营养不良,长得不高,夏锦华便不禁笑道:“狗子,我不会跑的。”
    那狗子握紧了棒子,但那握着棒子的手都有着颤抖了,想他心中还是怕的,但依旧假装勇敢,“我娘说了,你们城里人花花肠子最多,你说的话,我半个字都不能信!”
    夏锦华耸耸肩,现在她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只是这具身子太单薄了,以前的战斗力完全发挥,但好在才十二岁,还有提升的空间,但若是以她的能力逃跑还是绰绰有余的,但现在她无处可去,也不想逃了。
    身为特警,身体素质只是一部分,最重要的还是要有过硬的心里素质,但现在,这心理素质成了关键所在。
    就算是身份和时空都变换了,但夏锦华那不甘平庸的心,却不会变!
    自己有度娘在手,那可是现代人的智慧结晶,什么东西都能在那上面寻到答案,有了它,自己在这异世之中也能活下去。
    正思考着问题,便见几个粗壮的男子从那远处的小路往柳家气势汹汹地来了。
    看见那领头之人,夏锦华的嘴角不禁勾起了一阵冷笑。
    正是那欺骗过她的土财主公子!
    那土财主公子一来,便令了左右之人前来抓捕夏锦华。
    “好你个柳三升,竟然敢偷我银钱!还不快给我交出来!”
    ------题外话------
    女主叫柳三升好,还是夏锦华好?我觉得是柳三升比较好!下一章之后一律柳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