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兰又握住欢欢的爪子,冲夏雨琳点了点:“十一姐,谢谢你信我。”
夏雨琳忍不住摸摸她的头:“我是我的亲妹妹嘛,不信自己的亲妹妹,还能信谁?”
她自己就有一个弟弟和妹妹,她还是标准的妹控,她觉得家里人多,一大家子热热闹闹的很好,像夏家这般自相残杀,于她是很难理解的事情。
夏兰笑得像个孩子:“有你这样的姐姐真好。”
夏雨琳也笑了,意味深长地道:“我以前也不是什么好姐姐,也是经常受人欺负,不过你看我现在不是挺好的吗,勇敢一点,乐观一点,努力一点,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的。”
“喔……”夏兰低头,摸着欢欢的小脑袋,也不知道她到底听进夏雨琳的话没有。
夏兰真的不擅言辞,说了几句后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夏雨琳不断找话题也觉得有点累,当下,两人都不说话了,只是慢慢地喝茶。
忽然,夏雨琳转了转眼珠子,轻轻拍了拍桌子,对夏兰道:“小兰,你想不想出去逛逛?”
她总觉得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需要她去做,但她一时间又想不起来,刚才看到墙壁上挂着的水墨风景画,这才想起来她要做的是什么事了。
夏兰愣了一下,小嘴微张:“出去?出哪里……去?”
夏雨琳往外头指了指,兴奋地道:“去京城玩啊!去不去?现在还早着呢,咱们一定能在天黑之前回来的!去吧去吧,京城很好玩的!”
除了几天前那次丢人的跑路过程中她路过京城之外,,她还没有真正看过京城呢,京城毕竟是一国的首都,那种繁华气派真不是坐在家里能想象的,她天天闷在夏府,早就憋坏了。
夏兰的小嘴张得更大了:“去、去京城?可是家里不让咱们随便出去的……”
她小时候跟母亲住在京城,但搬进夏府后就再没有去过京城了,就去过镇上几次而已,没经过母亲的同意就外出,在她看来是想都不敢想的。
“唉,走吧走吧。”夏雨琳觉得逛个街而已,没必要想太多,拉起夏兰就走,“放心吧,出了事全部由我担当,我担当得起。”
夏兰还是觉得不妥,但她从来不懂得拒绝别人,被夏雨琳这么有气势地拉着,她就乖乖地跟出去了。
夏雨琳刚跑出葵园,肉肉就抱着大白兔回来了,一看到夏雨琳就很可爱地跑过来,挥着小手:“十一十一,你要去哪里?”
夏雨琳急着赶路,说漏了嘴:“十一要去京城买点东西。”
肉肉的眼睛立刻亮了,很努力地追在她身后:“好哦好哦,京城好多吃的,肉肉也要去。”
上次跟十一逃跑,他在京城吃了好多东西,现在想到就流口水。
夏雨琳不得不放慢脚步:“路太远,十一要赶时间,不能带肉肉去了。”
肉肉眨巴着眼睛看她几眼后,眼睛一红,嘴角一垮,居然坐在地上,呜呜哭起来:“十一去玩不带肉肉,十一不爱肉肉了,呜呜呜呜……”
夏雨琳一脸黑线,弯下腰来:“喂,十一只是去买东西而已,好快回来的。”
“不要不要不要!”肉肉蹬着两条小肥腿,大哭,“京城有好多吃的,十一去玩不带肉肉,没有义气,明明说好要有福共享有难同当的,十一说话不算数,呜呜呜,十一不爱肉肉了……”
在他看来,去京城玩是很大的事情,这么大的事情十一不带他去,他觉得不被重视和疼爱了。
“汪汪,汪汪汪——”这时,夏兰怀里的欢欢受到这哭声的影响,叫起来。
听到狗叫声,肉肉立刻停止哭声,一脸惶然地看着夏兰怀里的小狗狗,四眼相触,小狗伸着舌头,叫得更欢了,肉肉却脸色发白,看起来可怜兮兮的。
夏雨琳眼珠子转了一转,拦在他和小狗之间,摸摸他的头:“小狗狗病了,十一要送小狗狗去京城看病,你不是怕狗狗吗,所以十一才不能带你去。你乖乖呆在家里等十一,十一买很多好吃的给你。”
“汪汪汪——”小狗叫得很欢。
肉肉咬了咬唇,眨了好几下眼睛后才爬起来,躲到入娣身后,伸出五根手指:“记得买口口香的蟹黄包子给肉肉哦,买多多的哦,起码要买十个,不,起码要十五个。”
他对吃的永远记得那么清楚啊,连那么偏僻的小街上的店名都记得住!
夏雨琳无奈地笑笑:“是是是,十一一定会买多多的给你。”
肉肉的手往外挥:“那十一你快点去,快点回来,肉肉想快点吃口口香的蟹黄包子。”
夏雨琳给他抛了一个飞吻,拉着夏兰往门口走。
夏兰回头看肉肉,很羡慕地道:“四弟好幸福,被十一姐这样疼爱着……”
夏雨琳笑笑:“有什么好羡慕的呢?我可以疼你啊。”
夏兰落寞地看向前方:“可我过了年就要出嫁了,没这个福气了……”
因为她这句话,气氛忽然就觉得沉默了,夏雨琳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不管她说什么,都不可能会让夏兰觉得好受,而她其实并没有能力拯救任何人。
走了一会儿,夏兰忽然又问:“十一姐,咱们要怎么去?兰儿身上没带钱哦……”
夏雨琳笑道:“没事,我身上带有钱,够咱们用了。咱们出了门,在镇上雇一辆车就行。”
夏兰一脸佩服:“十一姐,你真的好聪明,难怪大家都说你比七姐还聪明呢。”
夏雨琳道:“嗯嗯,我是蛮聪明的,你要努力动脑筋,争取以后也像我这么聪明。”
两人说说笑笑的走到夏府大门,夏府的家规是小姐们出门之前要跟夏夫人说一声,获得应允后才能出去,但事实上,受宠或有地位的小姐们如夏繁缕、夏木蓝等可以随时出去,门卫不敢阻拦,但未及笄和不受宠的小姐们没有夏夫人的应允,门卫是不敢放出去的。
夏兰不受宠,门卫敢拦,但有夏雨琳在,门卫们就犯难了。
“十一小姐,您看这个,您准备嫁给侯爷了,现在还单独出去,没有人保护,咱们担心您出事啊。您看咱们去跟夫人说一声,请夫人派几个人保护你出府……”门卫们小心翼翼地道。
夏雨琳抬头挺胸,看都没看他们一眼,拉着夏兰大刺刺地走出去:“我是高手,一个顶十个,不用别人保护,我能自己保护自己。你们敢拦我试试看!”
几名门卫面面相觑,都苦下脸来,真不敢拦她,想拦也拦不住啊……
夏雨琳轻轻松松地出了夏家大门后,放开夏兰的手,举起双臂,来回跑了几圈,又跳了几跳:“出门的感觉太棒了,我要庆祝一下!”
夏兰看着她的样子,笑出声来:“十一姐你好有意思喔!”
夏雨琳边原地跑步,边笑眯眯地道:“是吧?我很好玩吧?跟我在一起很开心吧?”
夏兰使劲点头:“嗯,我只要看着十一姐,就会觉得很开心了。”
夏雨琳冲她挤眼睛:“那你今天一定要开开心心的啊。”
夏兰跟上她的脚步:“嗯,我今天一定会玩得很开心的。”
两人走到巷口,夏雨琳豪气地掏出一小锭银子,挑了一辆最好的马车:“去京城。”
马车辘辘地往京城小跑而去。
窗帘没拉,夏兰怀里抱着欢欢,目不转睛地看着窗外,显然被外头的世界给深深地吸引住了。
夏雨琳也就没有跟她说话,在心里盘算着去京城后要做的事情。
其实,她现在并没有什么玩乐的心情,婚事在即、凶手的挑战、黑猫的秘密、面具男的图谋……一件件令她的脑袋忙不过来,她光是思考这些问题就累得跟头耕牛似的,真没有什么心情享受。
出门大概一个小时后,马车驶进了京城的大门,前头不太远的地方就是全京城最热闹和繁华的地方,再过去不太远的地方,就是雄伟气派的皇宫,落云镇是京城权贵和富豪的汇聚之地,很多朝廷官员每天都要进城、进宫上班,所以从落云镇到皇宫的路程不能太远。
正常情况下,从落云镇坐马车出发,快的话,一个小时左右就能抵达皇宫了,当然,像她们这样的女孩儿想去京城玩也方便得很。
入城不久,夏雨琳拉着夏兰下车,在城中心的商业区闲逛起来。
夏兰的眼睛忙不过来了,但夏雨琳却是目标明确,直奔全京城最大、最有名的字画店——鹤墨轩。
鹤墨轩?听这个名字就猜得出来了吧?没错,这就是夏家开的,以夏墨清、夏鹤清兄弟俩为卖点的店铺,据说生意非常火爆,利润非常高,是夏家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且由夏鹤清亲自管理,连主管夏家生意的夏绚都不能插手。
这会儿,夏雨琳站在这高达三层,修建得很气派但又相当有品味的字画店前,心里想的是:喵的,夏鹤清这老混蛋,居然把他的名字写在夏墨清面前,难道他觉得他比夏墨清强?
虽然她没见过夏墨清,夏墨清又是几十年前的人了,但她却对这个传说中几百年难得一见且清高孤傲、我行我素、完全不懂得人情世故的绝世天才非常有好感,至少,她觉得夏墨清比夏鹤清强一百倍!
如果两兄弟的命运调换过来,夏落葵她老爹是夏墨清就好了,唉唉,她摇着头,踏进鹤墨轩的大门。
夏雨琳忍不住摸摸她的头:“我是我的亲妹妹嘛,不信自己的亲妹妹,还能信谁?”
她自己就有一个弟弟和妹妹,她还是标准的妹控,她觉得家里人多,一大家子热热闹闹的很好,像夏家这般自相残杀,于她是很难理解的事情。
夏兰笑得像个孩子:“有你这样的姐姐真好。”
夏雨琳也笑了,意味深长地道:“我以前也不是什么好姐姐,也是经常受人欺负,不过你看我现在不是挺好的吗,勇敢一点,乐观一点,努力一点,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的。”
“喔……”夏兰低头,摸着欢欢的小脑袋,也不知道她到底听进夏雨琳的话没有。
夏兰真的不擅言辞,说了几句后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夏雨琳不断找话题也觉得有点累,当下,两人都不说话了,只是慢慢地喝茶。
忽然,夏雨琳转了转眼珠子,轻轻拍了拍桌子,对夏兰道:“小兰,你想不想出去逛逛?”
她总觉得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需要她去做,但她一时间又想不起来,刚才看到墙壁上挂着的水墨风景画,这才想起来她要做的是什么事了。
夏兰愣了一下,小嘴微张:“出去?出哪里……去?”
夏雨琳往外头指了指,兴奋地道:“去京城玩啊!去不去?现在还早着呢,咱们一定能在天黑之前回来的!去吧去吧,京城很好玩的!”
除了几天前那次丢人的跑路过程中她路过京城之外,,她还没有真正看过京城呢,京城毕竟是一国的首都,那种繁华气派真不是坐在家里能想象的,她天天闷在夏府,早就憋坏了。
夏兰的小嘴张得更大了:“去、去京城?可是家里不让咱们随便出去的……”
她小时候跟母亲住在京城,但搬进夏府后就再没有去过京城了,就去过镇上几次而已,没经过母亲的同意就外出,在她看来是想都不敢想的。
“唉,走吧走吧。”夏雨琳觉得逛个街而已,没必要想太多,拉起夏兰就走,“放心吧,出了事全部由我担当,我担当得起。”
夏兰还是觉得不妥,但她从来不懂得拒绝别人,被夏雨琳这么有气势地拉着,她就乖乖地跟出去了。
夏雨琳刚跑出葵园,肉肉就抱着大白兔回来了,一看到夏雨琳就很可爱地跑过来,挥着小手:“十一十一,你要去哪里?”
夏雨琳急着赶路,说漏了嘴:“十一要去京城买点东西。”
肉肉的眼睛立刻亮了,很努力地追在她身后:“好哦好哦,京城好多吃的,肉肉也要去。”
上次跟十一逃跑,他在京城吃了好多东西,现在想到就流口水。
夏雨琳不得不放慢脚步:“路太远,十一要赶时间,不能带肉肉去了。”
肉肉眨巴着眼睛看她几眼后,眼睛一红,嘴角一垮,居然坐在地上,呜呜哭起来:“十一去玩不带肉肉,十一不爱肉肉了,呜呜呜呜……”
夏雨琳一脸黑线,弯下腰来:“喂,十一只是去买东西而已,好快回来的。”
“不要不要不要!”肉肉蹬着两条小肥腿,大哭,“京城有好多吃的,十一去玩不带肉肉,没有义气,明明说好要有福共享有难同当的,十一说话不算数,呜呜呜,十一不爱肉肉了……”
在他看来,去京城玩是很大的事情,这么大的事情十一不带他去,他觉得不被重视和疼爱了。
“汪汪,汪汪汪——”这时,夏兰怀里的欢欢受到这哭声的影响,叫起来。
听到狗叫声,肉肉立刻停止哭声,一脸惶然地看着夏兰怀里的小狗狗,四眼相触,小狗伸着舌头,叫得更欢了,肉肉却脸色发白,看起来可怜兮兮的。
夏雨琳眼珠子转了一转,拦在他和小狗之间,摸摸他的头:“小狗狗病了,十一要送小狗狗去京城看病,你不是怕狗狗吗,所以十一才不能带你去。你乖乖呆在家里等十一,十一买很多好吃的给你。”
“汪汪汪——”小狗叫得很欢。
肉肉咬了咬唇,眨了好几下眼睛后才爬起来,躲到入娣身后,伸出五根手指:“记得买口口香的蟹黄包子给肉肉哦,买多多的哦,起码要买十个,不,起码要十五个。”
他对吃的永远记得那么清楚啊,连那么偏僻的小街上的店名都记得住!
夏雨琳无奈地笑笑:“是是是,十一一定会买多多的给你。”
肉肉的手往外挥:“那十一你快点去,快点回来,肉肉想快点吃口口香的蟹黄包子。”
夏雨琳给他抛了一个飞吻,拉着夏兰往门口走。
夏兰回头看肉肉,很羡慕地道:“四弟好幸福,被十一姐这样疼爱着……”
夏雨琳笑笑:“有什么好羡慕的呢?我可以疼你啊。”
夏兰落寞地看向前方:“可我过了年就要出嫁了,没这个福气了……”
因为她这句话,气氛忽然就觉得沉默了,夏雨琳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不管她说什么,都不可能会让夏兰觉得好受,而她其实并没有能力拯救任何人。
走了一会儿,夏兰忽然又问:“十一姐,咱们要怎么去?兰儿身上没带钱哦……”
夏雨琳笑道:“没事,我身上带有钱,够咱们用了。咱们出了门,在镇上雇一辆车就行。”
夏兰一脸佩服:“十一姐,你真的好聪明,难怪大家都说你比七姐还聪明呢。”
夏雨琳道:“嗯嗯,我是蛮聪明的,你要努力动脑筋,争取以后也像我这么聪明。”
两人说说笑笑的走到夏府大门,夏府的家规是小姐们出门之前要跟夏夫人说一声,获得应允后才能出去,但事实上,受宠或有地位的小姐们如夏繁缕、夏木蓝等可以随时出去,门卫不敢阻拦,但未及笄和不受宠的小姐们没有夏夫人的应允,门卫是不敢放出去的。
夏兰不受宠,门卫敢拦,但有夏雨琳在,门卫们就犯难了。
“十一小姐,您看这个,您准备嫁给侯爷了,现在还单独出去,没有人保护,咱们担心您出事啊。您看咱们去跟夫人说一声,请夫人派几个人保护你出府……”门卫们小心翼翼地道。
夏雨琳抬头挺胸,看都没看他们一眼,拉着夏兰大刺刺地走出去:“我是高手,一个顶十个,不用别人保护,我能自己保护自己。你们敢拦我试试看!”
几名门卫面面相觑,都苦下脸来,真不敢拦她,想拦也拦不住啊……
夏雨琳轻轻松松地出了夏家大门后,放开夏兰的手,举起双臂,来回跑了几圈,又跳了几跳:“出门的感觉太棒了,我要庆祝一下!”
夏兰看着她的样子,笑出声来:“十一姐你好有意思喔!”
夏雨琳边原地跑步,边笑眯眯地道:“是吧?我很好玩吧?跟我在一起很开心吧?”
夏兰使劲点头:“嗯,我只要看着十一姐,就会觉得很开心了。”
夏雨琳冲她挤眼睛:“那你今天一定要开开心心的啊。”
夏兰跟上她的脚步:“嗯,我今天一定会玩得很开心的。”
两人走到巷口,夏雨琳豪气地掏出一小锭银子,挑了一辆最好的马车:“去京城。”
马车辘辘地往京城小跑而去。
窗帘没拉,夏兰怀里抱着欢欢,目不转睛地看着窗外,显然被外头的世界给深深地吸引住了。
夏雨琳也就没有跟她说话,在心里盘算着去京城后要做的事情。
其实,她现在并没有什么玩乐的心情,婚事在即、凶手的挑战、黑猫的秘密、面具男的图谋……一件件令她的脑袋忙不过来,她光是思考这些问题就累得跟头耕牛似的,真没有什么心情享受。
出门大概一个小时后,马车驶进了京城的大门,前头不太远的地方就是全京城最热闹和繁华的地方,再过去不太远的地方,就是雄伟气派的皇宫,落云镇是京城权贵和富豪的汇聚之地,很多朝廷官员每天都要进城、进宫上班,所以从落云镇到皇宫的路程不能太远。
正常情况下,从落云镇坐马车出发,快的话,一个小时左右就能抵达皇宫了,当然,像她们这样的女孩儿想去京城玩也方便得很。
入城不久,夏雨琳拉着夏兰下车,在城中心的商业区闲逛起来。
夏兰的眼睛忙不过来了,但夏雨琳却是目标明确,直奔全京城最大、最有名的字画店——鹤墨轩。
鹤墨轩?听这个名字就猜得出来了吧?没错,这就是夏家开的,以夏墨清、夏鹤清兄弟俩为卖点的店铺,据说生意非常火爆,利润非常高,是夏家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且由夏鹤清亲自管理,连主管夏家生意的夏绚都不能插手。
这会儿,夏雨琳站在这高达三层,修建得很气派但又相当有品味的字画店前,心里想的是:喵的,夏鹤清这老混蛋,居然把他的名字写在夏墨清面前,难道他觉得他比夏墨清强?
虽然她没见过夏墨清,夏墨清又是几十年前的人了,但她却对这个传说中几百年难得一见且清高孤傲、我行我素、完全不懂得人情世故的绝世天才非常有好感,至少,她觉得夏墨清比夏鹤清强一百倍!
如果两兄弟的命运调换过来,夏落葵她老爹是夏墨清就好了,唉唉,她摇着头,踏进鹤墨轩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