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暗卫回来禀报说,夜斯文被剁手指时,鬼哭狼嚎的,吓破了胆。
    可是现在端翌看着夜斯文,觉得他还是挺生猛的,活蹦乱跳,一点也看不出昨天晚上被吓破胆的样子。
    端翌思量着是不是自已吩咐切的小指太短了,其实也就削了层肉,并没有切掉指骨。他只是想给夜斯文一个教训罢了。
    毕竟他是夜萤的亲哥哥,让他生生弄出个手指残疾来也不好。
    现在看来,这个教训还是不够啊?
    夜斯文一门心思扑在算计那头野山羊身上了:皮可以剥了做双皮靴子,肉的话至少也能卖一分银子吧?马上要入冬了,秋补羊肉可是镇上宽裕人家的最爱啊……
    他倒丝毫没有小指会不会再被切断一段的危机感。
    若是他知道端翌在肖想他的小指,估计吓得连请端翌吃饭的心情也没有了。
    “哟,夜姑娘,做的什么菜?这么香?”
    男人都是无肉不欢,一看到八仙桌上绿绿的小葱、如白玉般透明的肉片,端翌不知道怎么就胃口大开。
    “爆炒回锅肉,可惜了,没有豆瓣酱,否则更下饭。端大哥,一起吃饭吧?”
    夜萤嘀咕了一句,可是端翌是什么耳力,自是听得一清二楚。
    他把豆瓣酱记在了心里。
    夜萤因为哥哥在家里,再说乡下农家也没有城里那般严防死守,所以便招呼端翌道。
    “好,恭敬不如从命,夜姑娘,我可是个大肚汉啊!”
    端翌一顿饭能吃一斤大米,自诩为大肚汉倒是不为过。当然,往常他带兵领将,厮杀于敌阵中,饭量更大。
    “没问题,你尽管放开肚子吃吧,我再现蒸一盆米饭,挺快的。”
    夜萤说着,手脚利落地淘了米,果然又蒸了一盘米饭。
    三个人就着之前夜萤蒸的米饭先各自扒拉了一碗饭。
    虽然没有放了夜萤说的豆瓣酱,但是端翌却觉得,这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炒肉。
    肥中有瘦,油嫩中还有嚼头,油而不腻,宫里的厨师都没有夜萤炒得好吃。
    吃完饭,又稍等了会,第二盆米饭也蒸熟了,夜萤怀念地道:
    “若是有个大木桶就好了,木桶蒸饭可好吃了,米饭中还带着木桶的清香,而且木桶蒸出来的米饭,米候控制得好的话,颗颗结实紧致,再佐以回锅肉、红烧猪脚什么的,真是天下无敌、让人不得不饱餐一顿的美食!”
    夜斯文听得吸溜着口水道:
    “妹妹,你不如试试做做?不要说米饭了,光是听到红烧肉什么的就让人垂涎三尺。”
    其实不光是夜斯文,就连端翌也有这种感觉。
    光是听夜萤的描述,就觉得那肯定那很吃。
    “呵呵,行啊,回头去找赵家箍个木桶,我可以试着做做。”
    木桶蒸饭,在后世一些山区还比较流行,夜萤是下乡采访时见过,也吃过,不过却没有亲自动手做过,所以有点没把握。
    “我一会就让赵家箍个新桶。端大哥,回头你也来吃啊!”
    夜斯文热情地发出了邀请。
    “好的,不知道夜姑娘可欢迎我来叨扰?”
    端翌似笑非笑地看着夜萤。
    他对于自已的外貌有着十足的自信。
    不过,让他讷闷的是,就算他现在不是以王爷的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但是到了集镇上,冲着他暗投朱果的姑娘也屡有出现,偏偏夜萤面对着他时,似乎毫无感觉。
    端翌哪里知道,夜萤已经把他和傅太医划为好基友,既然人家是幸福的一对,夜萤自然不可能做一个破坏别人幸福的第三者。
    而且以夜萤后世的经验,她明白,往往好基友的感情是更边牢不可破的,女子想要介入,那简直是自讨没趣,自找死路。
    所以面对端翌的绝世容颜,夜萤虽然也有心旌摇荡的时候,但是却还是牢牢坚守住了底线。
    “欢迎,自然欢迎。端大哥,记得到时带点野味,什么山鸡野兔的,到时候做红烧兔肉给你们吃。”
    夜萤这一说,立即得到了端翌的支持:
    “成,没问题。我这几天去山上多下几个套,山鸡还是很好逮到的。野兔比较猾,要看运气了。”
    “哟,端大哥,你有这门手艺,何不教我呢?要是能时不时逮个山鸡野兔去卖,我也不愁吃穿了。”
    夜斯文一听端翌说得打猎好象很简单似的,顿时就两眼发亮了。
    “成啊,不过在山上做活套什么的,一般都在深山老林里,凶兽很多,你要有防身能力才行,要不然,山鸡没吃到,说不定被虎狼给吃了。”
    端翌笑笑道。
    他算是看出来了,夜斯文就是个挑肥拣瘦的主,要教会他打猎,估计比教一个营的士兵打仗更辛苦,再说夜斯文没有一点本事的话,进山真的有可能被猛兽弄死,所以他故意这么说道。
    “哎,那就算了。既然有虎狼,我可打不过。还是等端大哥时不时弄点野味吃吧!”
    夜斯文果然立即软了。
    “好啦,吃饭啦,再说下去,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夜萤催促道。
    一盆米饭端上来,不一会儿,又被三个人吃光了。
    “端大哥,你今天怎么有空来我家?”夜萤有点好奇,又顺嘴关心地道,“傅大夫怎么没来?”
    端翌心内微酸,咦?怎么问起傅太医了?
    “呵呵,这不是正好打到肥美的野山羊嘛,我还要多谢你上一次帮我处理伤口的恩情。要不然,就象你说的,说不定就感染、破伤风什么的……”
    端翌满嘴胡扯。
    他在北疆战场上受过的刀伤比这还深还长,也没见他怎么样了,当然,发热发烧也是有过的,不过最后也仍然痊愈了。
    不过,以夜萤对刀伤医术贡献之功,别说一头野山羊了,就算给她一个封赏或者百亩良田都不为过。
    夜萤倒是不以为然,不就是一个缝合术吗?她还缝得歪歪扭扭的,还好端翌的伤口在秘处,一般见不得人,否则,以她的技术,若在后世,早就被医闹闹上门了。
    “端大哥,你太客气了,上回的野猪,就足以做医资了。”
    夜萤不好意思地道。
    “哟,斯文啊,你们还在吃午饭啊?”
    就在几个人聊天的时候,突然,一个低沉带着一些阴郁的声音在院子里响了起来。#####每天码完字,看大家的留言是作者君的一大享受,感觉到大家浓浓的支持之意,多谢了。每天码字七八个小时,能换来大家的喜欢,也是非常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