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觉睡得酣畅淋漓,竟然一夜无梦,待夜萤睁开眼睛醒来,才发现天亮了,而身边的男人早就没了踪影,若不是身体的疼痛提醒着她,昨晚的遭遇就象一个恶梦!
夜萤动弹了一下,发现年轻就是好啊,睡了一觉,现在身体已经不象死鱼了,竟然能慢慢爬起身来。
不过脖子还是疼,不能轻松自如地转动,下身也疼,好象被一块烙铁刺穿过一样,火辣辣地疼,里面应该是受了伤,摩擦伤。
也不知道这里现在是什么季节,总之清晨起来天气还是蛮凉快的,就象江南市的初秋一样,微凉的风打在皮肤上,十分舒服。
夜萤慢慢穿戴,还好原主也是穷家小户,并没有什么千金大小姐身上复杂的服饰佩戴,夜萤摸索着把该扎的带子扎好,勉强算是穿戴整齐,头发按照原主的记忆,随便挽了个发髻。
扫了一眼室内,就知道这个家清贫如斯了。
好歹也算一间闺房了,屋内竟然只有一床一桌一凳,精简至极,连姑娘家应该有的黄铜镜子梳妆台都没有。
就在夜萤打量之际,突然,“吱嘎”一声,一直关着的木门徐徐被拉开,门闩发出沉重的喘息声。
接着,一个女高音破空杀入夜萤的耳朵:
“萤儿,我的乖女儿,你起来了哇!看,娘给你蒸了鸡蛋甜羹,快吃了补补身子吧!”
配合大嗓门进来的是一个肥硕身子的农妇,头上扎着块麻花乎乎的帕子,脸上的肉因为强挤出笑容而颤动着。
田喜娘自是心中有愧,若不是天杀的夜斯文欠了一屁股赌债,她何至于把如花似玉的闺女许给吴大牛?
吴大牛什么人?和她差不多同辈份的,她都是两个娃的娘了,吴大牛却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平时赶牛路过女人堆,吴大牛就会嘻嘻傻笑着看着女人们,故意让牛在路边吃草,留连不去,眼睛贼溜溜地看着那些娘们,一付垂涎欲滴的模样。
田喜娘再粗鄙,也能看出吴大牛是借此发泄对自已打光棍的欲求不满。
可是谁想到,时势比人强,这个让她都看不起的吴大牛,竟然成了她的女婿。
田喜娘只能努力多疼女儿,把对她许给吴大牛的亏欠补上,这样心里似乎才能好受一些。
“放着吧,我一会吃。”
夜萤对田喜娘一时间说不出好恶,只能淡淡地道。
喉咙竟然能发出声音了?虽然不能高声说话,但这也算是一喜了,夜萤还怕自已从此会变成哑巴了呢!
“哎,好,这是头生蛋,大补啊,你哥我都没给他吃,放凉了一会吃啊!”
田喜娘一听女儿没有不理她,心中稳妥了一些,赶紧殷勤地把那碗香喷喷的蒸蛋羹放在了看不出原色的木桌上,然后才去审视女儿现在的模样。
见女儿脸上无波无喜,但是却没有了昨天一心求死的模样,田喜娘又放下一些心。
作为农妇,田喜娘的脑回路并不复杂,见女儿没事,就当成满天阴云散去,乐呵呵地走到女儿的床边,揭开薄薄的被褥后,脸上露出了喜色。
“娘,你这是干嘛?”
那是昨晚上和吴大牛用力耕耘后的床,见田喜娘凑近脸去查看什么,夜萤十分尴尬。
“呵呵,女儿,这是落红啊,要拿到村里‘示红’的,不然,你一辈子在村里都抬不起头来。”
田喜娘嘴里说着,手上利索地把铺在下面的粗布床单扯了下来,还向夜萤展示那一摊已经略略发黑的鲜血泅染之处。
夜萤一阵瀑布汗。
什么鬼?示红?不是把床单珍而重之秘密收藏到衣箱里吗?
田喜娘已经拿着粗布床单喜孜孜地出门了。
夜萤受困于身体的疼痛,根本就追不上她。
不一会儿,夜萤已经听到田喜娘的女高音在村头村尾响起,大意就是:大家来看看啊,这是我女儿昨天走亲第一夜的成果。她是如假包换的处子,见红喽!
村民们跟着一阵挺热烈的议论,群众们都是大嗓门,也不加收敛,看来“示红”这一出在古代就是和看戏一样重要的娱乐活动,于是议论的内容一句半句传到了夜萤的耳朵里,大意就是:
哟,夜家的女儿果然是个贞洁女子!
吴大牛那老光棍有福了!捡了个大便宜。
没想到吴大牛不用则矣,一用惊人!那看血痕,啧啧啧,大出血啊!吴大牛真是勇猛!
诸如此类!
点评科学、客观,言语竟然准确地拿捏到了狎呢不下流的境界。
看来,经过不知道几百年的熏陶,每一位村子里的贞洁妇女都经历这一遭之后,村人点评“示红”的水准一直居高不下。
我的天啊!原来古代这么开放?真是民风彪悍啊!
夜萤觉得万分羞耻的事情,可是经过田喜娘这么一宣扬,怎么就如此喜感呢?
而且村里人竟然也如此热衷倾情参与!
夜萤耳膜微痒,听着这些村人的议论声,她怎么有在刷微博和微信朋友圈的感觉?
好吧,吃饱了才有精神好好思量今后的生存之路。
夜萤认命地拿起那碗鸡蛋甜羹,用木勺子舀了一口放进嘴里。
哎,古代天然无污染的柴鸡蛋味道真好,香浓可口,完胜什么超市的绿色生态鸡蛋,食欲顿时被挑逗起来,夜萤三五口就把这碗鸡蛋羹吃完了。
随之,一段被原主压抑的记忆也跟着活跃起来。
夜萤这才明白,为什么天亮阀挞了一夜的吴大牛就消失了,这和村子里祖上沿袭下来的走婚制有关。
村子里也不知道哪代祖宗抽了,订下了走婚的规矩,即:
下聘礼后,一对新人不能马上举行婚礼,而是先行洞房之礼,直到女方怀孕,生下第一个孩子,才举办婚礼,搬到男方家住。
在顺利生下孩子之前,女方还和姑娘时候一样,必须留在娘家。
而且男方只能夜里出现,白天虽然能见面,但却不能住在对方家里。
当然,如果女方这辈子都怀不上孩子,也就不可能和男方结婚,三年期满,婚事自动取消,男方也不能要回聘礼,男女各自婚嫁,互不干预。
坑爹的,好现代、好时髦的规矩,这不是现代人的试婚吗?或者通俗一点叫婚前同居?#####
夜萤动弹了一下,发现年轻就是好啊,睡了一觉,现在身体已经不象死鱼了,竟然能慢慢爬起身来。
不过脖子还是疼,不能轻松自如地转动,下身也疼,好象被一块烙铁刺穿过一样,火辣辣地疼,里面应该是受了伤,摩擦伤。
也不知道这里现在是什么季节,总之清晨起来天气还是蛮凉快的,就象江南市的初秋一样,微凉的风打在皮肤上,十分舒服。
夜萤慢慢穿戴,还好原主也是穷家小户,并没有什么千金大小姐身上复杂的服饰佩戴,夜萤摸索着把该扎的带子扎好,勉强算是穿戴整齐,头发按照原主的记忆,随便挽了个发髻。
扫了一眼室内,就知道这个家清贫如斯了。
好歹也算一间闺房了,屋内竟然只有一床一桌一凳,精简至极,连姑娘家应该有的黄铜镜子梳妆台都没有。
就在夜萤打量之际,突然,“吱嘎”一声,一直关着的木门徐徐被拉开,门闩发出沉重的喘息声。
接着,一个女高音破空杀入夜萤的耳朵:
“萤儿,我的乖女儿,你起来了哇!看,娘给你蒸了鸡蛋甜羹,快吃了补补身子吧!”
配合大嗓门进来的是一个肥硕身子的农妇,头上扎着块麻花乎乎的帕子,脸上的肉因为强挤出笑容而颤动着。
田喜娘自是心中有愧,若不是天杀的夜斯文欠了一屁股赌债,她何至于把如花似玉的闺女许给吴大牛?
吴大牛什么人?和她差不多同辈份的,她都是两个娃的娘了,吴大牛却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平时赶牛路过女人堆,吴大牛就会嘻嘻傻笑着看着女人们,故意让牛在路边吃草,留连不去,眼睛贼溜溜地看着那些娘们,一付垂涎欲滴的模样。
田喜娘再粗鄙,也能看出吴大牛是借此发泄对自已打光棍的欲求不满。
可是谁想到,时势比人强,这个让她都看不起的吴大牛,竟然成了她的女婿。
田喜娘只能努力多疼女儿,把对她许给吴大牛的亏欠补上,这样心里似乎才能好受一些。
“放着吧,我一会吃。”
夜萤对田喜娘一时间说不出好恶,只能淡淡地道。
喉咙竟然能发出声音了?虽然不能高声说话,但这也算是一喜了,夜萤还怕自已从此会变成哑巴了呢!
“哎,好,这是头生蛋,大补啊,你哥我都没给他吃,放凉了一会吃啊!”
田喜娘一听女儿没有不理她,心中稳妥了一些,赶紧殷勤地把那碗香喷喷的蒸蛋羹放在了看不出原色的木桌上,然后才去审视女儿现在的模样。
见女儿脸上无波无喜,但是却没有了昨天一心求死的模样,田喜娘又放下一些心。
作为农妇,田喜娘的脑回路并不复杂,见女儿没事,就当成满天阴云散去,乐呵呵地走到女儿的床边,揭开薄薄的被褥后,脸上露出了喜色。
“娘,你这是干嘛?”
那是昨晚上和吴大牛用力耕耘后的床,见田喜娘凑近脸去查看什么,夜萤十分尴尬。
“呵呵,女儿,这是落红啊,要拿到村里‘示红’的,不然,你一辈子在村里都抬不起头来。”
田喜娘嘴里说着,手上利索地把铺在下面的粗布床单扯了下来,还向夜萤展示那一摊已经略略发黑的鲜血泅染之处。
夜萤一阵瀑布汗。
什么鬼?示红?不是把床单珍而重之秘密收藏到衣箱里吗?
田喜娘已经拿着粗布床单喜孜孜地出门了。
夜萤受困于身体的疼痛,根本就追不上她。
不一会儿,夜萤已经听到田喜娘的女高音在村头村尾响起,大意就是:大家来看看啊,这是我女儿昨天走亲第一夜的成果。她是如假包换的处子,见红喽!
村民们跟着一阵挺热烈的议论,群众们都是大嗓门,也不加收敛,看来“示红”这一出在古代就是和看戏一样重要的娱乐活动,于是议论的内容一句半句传到了夜萤的耳朵里,大意就是:
哟,夜家的女儿果然是个贞洁女子!
吴大牛那老光棍有福了!捡了个大便宜。
没想到吴大牛不用则矣,一用惊人!那看血痕,啧啧啧,大出血啊!吴大牛真是勇猛!
诸如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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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经过不知道几百年的熏陶,每一位村子里的贞洁妇女都经历这一遭之后,村人点评“示红”的水准一直居高不下。
我的天啊!原来古代这么开放?真是民风彪悍啊!
夜萤觉得万分羞耻的事情,可是经过田喜娘这么一宣扬,怎么就如此喜感呢?
而且村里人竟然也如此热衷倾情参与!
夜萤耳膜微痒,听着这些村人的议论声,她怎么有在刷微博和微信朋友圈的感觉?
好吧,吃饱了才有精神好好思量今后的生存之路。
夜萤认命地拿起那碗鸡蛋甜羹,用木勺子舀了一口放进嘴里。
哎,古代天然无污染的柴鸡蛋味道真好,香浓可口,完胜什么超市的绿色生态鸡蛋,食欲顿时被挑逗起来,夜萤三五口就把这碗鸡蛋羹吃完了。
随之,一段被原主压抑的记忆也跟着活跃起来。
夜萤这才明白,为什么天亮阀挞了一夜的吴大牛就消失了,这和村子里祖上沿袭下来的走婚制有关。
村子里也不知道哪代祖宗抽了,订下了走婚的规矩,即:
下聘礼后,一对新人不能马上举行婚礼,而是先行洞房之礼,直到女方怀孕,生下第一个孩子,才举办婚礼,搬到男方家住。
在顺利生下孩子之前,女方还和姑娘时候一样,必须留在娘家。
而且男方只能夜里出现,白天虽然能见面,但却不能住在对方家里。
当然,如果女方这辈子都怀不上孩子,也就不可能和男方结婚,三年期满,婚事自动取消,男方也不能要回聘礼,男女各自婚嫁,互不干预。
坑爹的,好现代、好时髦的规矩,这不是现代人的试婚吗?或者通俗一点叫婚前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