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搬到山坳,叶知秋很少回小喇叭村。有那么一两次,也是为了办事,匆匆来,匆匆走。算一算,已经一年多没有到过成家老宅了。
刚才去刘家,隔着两家中间的矮墙看了几眼,院子里铺满了枯草树叶。西厢房早就倒了,没了烟火的滋养,正房的椽子和茅草已经腐烂,歪歪斜斜,怕是也支撑不了多久了。
她并不心疼那几间茅草房,只是故地重游,不由自主地想起在这里生活时的情景,想起那个远赴重洋、出使在外的人,心下止不住生出几分落寞来。
一转眼,他已经离开半年之久了。这期间她没有收到任何与他有关的消息,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不知道飘向哪里,会停到何处。
夜里睡不着,思念得狠了,她偶尔会有那么一点儿后悔,当初没听沈长浩的话,去京城见他一面。悔过之后,她依然觉得自己的做法是对的。
她坚信,只要心中的牵绊还在,他很快就会回来,平安无事地站在她面前。
听到多寿问话,她赶忙敛了思绪,“你跟鹏达是好朋友,还不了解他吗?他的自尊心那么强,如果我直接跟他说,让他去学堂当先生,他会认为我在可怜他。
你透信儿给他,他去应聘,争取到那个职位,是他自己的本事,不会有被人施舍的感觉。找到自己的位置,有了盼头,他一定会重振旗鼓的。”
多寿不懂那些弯弯绕绕的东西,有一件事他很清楚,那就是她做这些都是为了刘鹏达好,不禁唏嘘道:“费这么大劲帮他们,他们也不一定领情。知秋姐,你就是心眼儿太好使了。”
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一笑,“刘叔和刘婶做的那些事的确有点儿过分了,可那不都过去了吗?都是些鸡毛蒜皮、门牙碰嘴唇的小事,不伤财不害命,难道要记一辈子啊?
他们闹腾了这么长时间,得着什么好处了?经了这些事,他们也该吸取教训了。大家乡里乡亲,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没必要搞得跟有深仇大恨似的。
再说我帮忙也不是冲他们去的,是看了梅香和鹏达的面子,他们姐弟俩有什么错啊?”
多寿嘿嘿地笑了起来,“知秋姐,说道理呢我说不过你,反正我知道你做啥事儿都是对的。我跟阿福一个心思,这辈子谁都不信,就信你。”
叶知秋探究地瞄着他的神色,“今天嘴巴怎么这么甜啊?是不是有事求我?”
“没……哪有?”多寿遮掩着。
“真没有?”
“真……真没有。”
他说话底气不足,神情躲闪,要是相信他没事就有鬼了。叶知秋眼睛盯着他,板起脸道:“多寿,你到底有什么事,说吧。你要是现在不说,那就永远都别说了。”
多寿见躲不过了,只好支支吾吾地开了口,“前些日子我送阿福进城谈生意,认识了震威镖局的一个镖头,姓于。于大叔的武功可厉害了,比张师傅差不了多少。
我闲着没事儿,跟他学了两手。他说我根骨挺好,就是年纪大了些,错过了练武的好时候。他还说,现在开始也不晚,可光靠练的不行,得真刀实枪,好好摔打摔打。
知秋姐,我……我想去跟于大叔走镖。”
他一有空就往学堂跑,跟孩子们一块儿练武,私下里也时常跟张弛讨教。叶知秋早就看出他有习武之心,是以听他提出这样的要求,丝毫不感觉意外。
只要他有兴趣有志向,她没有理由反对。可走镖跟在学堂里习武不一样,她不得不思量思量。
“这件事,你跟家里说了吗?”
多寿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我爹、我娘和多禄哥一准儿不答应,我没跟他们说。就跟阿福提了提,她让我来问知秋姐,说只要你点了头,他们就没话说。”
叶知秋眸色微微一沉,“我不能点头。”
多寿一听这话有些急了,把驴车停在路边,转过身来面对她,“知秋姐,你为啥不能点头啊?”
“走镖太危险了,那些镖师看着威风,哪一个不是刀口舔血,提着脑袋过日子?武功练成了还好,可你现在不过是花拳绣腿,连防身都做不到,你去走镖不等于去送死吗?”
“知秋姐,我死不了,于大叔会护着我的……”
“多寿。”叶知秋表情和语调同时严肃起来,“生死关头,连自保都困难,谁还顾得上你?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跟老牛叔他们交代?你想让我跟你们家反目成仇吗?”
她出面说话,或许能让他如愿以偿。可一旦他出了事,牛婶一定会找她拼命。牛家的其他人即便口头上不会怪她,心里也会留下疙瘩。别人她可以不理,但是阿福,她不能不在乎。
多寿自然明白这个道理,沮丧地低下头,一时无言以对。
叶知秋缓和了神色,“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阿福会做生意,多禄会盖房子,葫芦会做饭,田根会做罐头,刘鹏达会教书,同龄同辈的人都在做自己喜欢或者擅长的事,而你只能赶赶车跑跑腿儿。
你觉得自己没用,想做点儿什么来证明自己,对不对?”
被她说中心事,多寿的脸腾地一下红了,把头垂得更低了些。
叶知秋伸手,在他肩上重重地按了一下,“多寿,有志气是好事,但是要量力而行。就跟盖房搬石头一样,有多大的力气,就搬多大石头。明明搬不动,还要逞强,砸伤了脚是轻的,赔上性命就什么都完了。
这两年让你赶车跑腿儿,的确委屈你了。”
多寿赶忙解释,“知秋姐,我不是嫌弃你派给我的活儿……”
“我明白。”叶知秋笑着止住他的话茬,“你是想学点儿本事,将来更好地帮我。这样吧,我回去仔细想想,给你安排一个合适的位置。”
走镖的念头已经在心里扎了根,一时半会儿很难拔除。多寿对她所说的“合适的位置”提不起兴趣,驱车回到山坳,仍然闷闷不乐。
晚上阿福从城里回来,听说了这件事,托腮叹气,“我可怜的哥啊,两眼一抹黑地活了十几年,好不容易找到人生的目标,又被知秋姐姐一巴掌拍死了。”
叶知秋好笑地瞪了她一眼,“我有你说的那么恶劣吗?他的人生目标不一定非要靠走镖来实现吧?”
“这倒是,不过我觉得他出去闯荡闯荡没什么坏处。”
“那也要循序渐进,光是满腔热血、万丈豪情有什么用?他那三脚猫的功夫,跑去押镖,就是当炮灰的货。”也许在和平年代待久了,又死过一次,叶知秋格外惜命。如非必要,她从不鼓励冒险,而是提倡以和为贵,以平安为重。
在她看来,不珍惜生命,就没有资格谈人生谈理想。
阿福也不希望多寿做危险的事情,便按下这个话头不提,转而打探道:“知秋姐姐,你打算给我哥安排个什么活儿啊?”
“我叫你们来就是商量这件事的。”叶知秋将目光转向一直沉默的龚阳,“这一阵子牧场丢过牛羊吗?”
她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牧场投入使用的前两个月,负责放牧的人不熟悉牛羊的习性,加之地域广阔,人手不足,隔三差五就会丢一只羔羊或小牛,加起来足足损失了近百两的银子。
“我在那边加派了人手,把黑风和踏雪都牵过去了,这段时间已经没有牛羊丢失了。”龚阳停顿了一下,补充道,“不过这几天有好几个人借看病的机会,到作坊附近窥探。”
正如他们事先预料,今年桃李成熟的季节,清阳府先后出现了两家制作罐头和果酒的作坊。味道和品质远不及咸喜售卖的好,包装方面处处效仿,而且价格十分低廉,给坊市造成不小的混乱。
娄掌柜及时贴出声明布告,并请官府介入,才将那两家作坊的势头弹压下来。还有几家小作坊,并未仿效包装,生产的数量少,零做零卖,也抢去了咸喜一部分中低层消费水平的顾客。
春末夏初到现在,前来盗经偷艺的人屡见不鲜。
山坳的作坊,现今除了制作罐头和果酒,还添了松花蛋、咸鸭鹅蛋、奶制品、新鲜的蛋奶以及精品包装蔬菜这几项,生产量大,雇工多。刺探的人乔装打扮一下,混在来往运输的人工车马之间,很难识别。
叶知秋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新盖的菌棚上,对牧场和作坊的事情很少过问。听龚阳这么说,略一沉吟,“我想咱们是时候建一个巡护队了。”
另外两人对视了一眼,便由阿福开口问道:“知秋姐姐,什么叫巡护队啊?”
“咱们的产业越来越多,人员也越来越复杂。树大招风,难保没有人浑水摸鱼,做一些对咱们不利的事。为了确保安全,有必要组织一队人,专门负责巡逻警戒。”
龚阳点头表示赞同,“就算不防人,也要防野兽偷吃牛羊。这个巡护队里面,最好有一两名猎手。”
这一点叶知秋已经想到了,“猎手不难找,村里就有不少擅长打猎的,找几个可靠的人,给他们配上弓箭猎叉,防范野兽偷袭不在话下。
关键的问题是,这个巡护队还要对付人。一不小心,就会闹出流血事件,甚至人命官司。所以,必须选一个有威望,能服众,明事理,懂律法,知道轻重的人来做领头人。
你们心里有合适的人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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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去刘家,隔着两家中间的矮墙看了几眼,院子里铺满了枯草树叶。西厢房早就倒了,没了烟火的滋养,正房的椽子和茅草已经腐烂,歪歪斜斜,怕是也支撑不了多久了。
她并不心疼那几间茅草房,只是故地重游,不由自主地想起在这里生活时的情景,想起那个远赴重洋、出使在外的人,心下止不住生出几分落寞来。
一转眼,他已经离开半年之久了。这期间她没有收到任何与他有关的消息,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不知道飘向哪里,会停到何处。
夜里睡不着,思念得狠了,她偶尔会有那么一点儿后悔,当初没听沈长浩的话,去京城见他一面。悔过之后,她依然觉得自己的做法是对的。
她坚信,只要心中的牵绊还在,他很快就会回来,平安无事地站在她面前。
听到多寿问话,她赶忙敛了思绪,“你跟鹏达是好朋友,还不了解他吗?他的自尊心那么强,如果我直接跟他说,让他去学堂当先生,他会认为我在可怜他。
你透信儿给他,他去应聘,争取到那个职位,是他自己的本事,不会有被人施舍的感觉。找到自己的位置,有了盼头,他一定会重振旗鼓的。”
多寿不懂那些弯弯绕绕的东西,有一件事他很清楚,那就是她做这些都是为了刘鹏达好,不禁唏嘘道:“费这么大劲帮他们,他们也不一定领情。知秋姐,你就是心眼儿太好使了。”
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一笑,“刘叔和刘婶做的那些事的确有点儿过分了,可那不都过去了吗?都是些鸡毛蒜皮、门牙碰嘴唇的小事,不伤财不害命,难道要记一辈子啊?
他们闹腾了这么长时间,得着什么好处了?经了这些事,他们也该吸取教训了。大家乡里乡亲,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没必要搞得跟有深仇大恨似的。
再说我帮忙也不是冲他们去的,是看了梅香和鹏达的面子,他们姐弟俩有什么错啊?”
多寿嘿嘿地笑了起来,“知秋姐,说道理呢我说不过你,反正我知道你做啥事儿都是对的。我跟阿福一个心思,这辈子谁都不信,就信你。”
叶知秋探究地瞄着他的神色,“今天嘴巴怎么这么甜啊?是不是有事求我?”
“没……哪有?”多寿遮掩着。
“真没有?”
“真……真没有。”
他说话底气不足,神情躲闪,要是相信他没事就有鬼了。叶知秋眼睛盯着他,板起脸道:“多寿,你到底有什么事,说吧。你要是现在不说,那就永远都别说了。”
多寿见躲不过了,只好支支吾吾地开了口,“前些日子我送阿福进城谈生意,认识了震威镖局的一个镖头,姓于。于大叔的武功可厉害了,比张师傅差不了多少。
我闲着没事儿,跟他学了两手。他说我根骨挺好,就是年纪大了些,错过了练武的好时候。他还说,现在开始也不晚,可光靠练的不行,得真刀实枪,好好摔打摔打。
知秋姐,我……我想去跟于大叔走镖。”
他一有空就往学堂跑,跟孩子们一块儿练武,私下里也时常跟张弛讨教。叶知秋早就看出他有习武之心,是以听他提出这样的要求,丝毫不感觉意外。
只要他有兴趣有志向,她没有理由反对。可走镖跟在学堂里习武不一样,她不得不思量思量。
“这件事,你跟家里说了吗?”
多寿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我爹、我娘和多禄哥一准儿不答应,我没跟他们说。就跟阿福提了提,她让我来问知秋姐,说只要你点了头,他们就没话说。”
叶知秋眸色微微一沉,“我不能点头。”
多寿一听这话有些急了,把驴车停在路边,转过身来面对她,“知秋姐,你为啥不能点头啊?”
“走镖太危险了,那些镖师看着威风,哪一个不是刀口舔血,提着脑袋过日子?武功练成了还好,可你现在不过是花拳绣腿,连防身都做不到,你去走镖不等于去送死吗?”
“知秋姐,我死不了,于大叔会护着我的……”
“多寿。”叶知秋表情和语调同时严肃起来,“生死关头,连自保都困难,谁还顾得上你?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跟老牛叔他们交代?你想让我跟你们家反目成仇吗?”
她出面说话,或许能让他如愿以偿。可一旦他出了事,牛婶一定会找她拼命。牛家的其他人即便口头上不会怪她,心里也会留下疙瘩。别人她可以不理,但是阿福,她不能不在乎。
多寿自然明白这个道理,沮丧地低下头,一时无言以对。
叶知秋缓和了神色,“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阿福会做生意,多禄会盖房子,葫芦会做饭,田根会做罐头,刘鹏达会教书,同龄同辈的人都在做自己喜欢或者擅长的事,而你只能赶赶车跑跑腿儿。
你觉得自己没用,想做点儿什么来证明自己,对不对?”
被她说中心事,多寿的脸腾地一下红了,把头垂得更低了些。
叶知秋伸手,在他肩上重重地按了一下,“多寿,有志气是好事,但是要量力而行。就跟盖房搬石头一样,有多大的力气,就搬多大石头。明明搬不动,还要逞强,砸伤了脚是轻的,赔上性命就什么都完了。
这两年让你赶车跑腿儿,的确委屈你了。”
多寿赶忙解释,“知秋姐,我不是嫌弃你派给我的活儿……”
“我明白。”叶知秋笑着止住他的话茬,“你是想学点儿本事,将来更好地帮我。这样吧,我回去仔细想想,给你安排一个合适的位置。”
走镖的念头已经在心里扎了根,一时半会儿很难拔除。多寿对她所说的“合适的位置”提不起兴趣,驱车回到山坳,仍然闷闷不乐。
晚上阿福从城里回来,听说了这件事,托腮叹气,“我可怜的哥啊,两眼一抹黑地活了十几年,好不容易找到人生的目标,又被知秋姐姐一巴掌拍死了。”
叶知秋好笑地瞪了她一眼,“我有你说的那么恶劣吗?他的人生目标不一定非要靠走镖来实现吧?”
“这倒是,不过我觉得他出去闯荡闯荡没什么坏处。”
“那也要循序渐进,光是满腔热血、万丈豪情有什么用?他那三脚猫的功夫,跑去押镖,就是当炮灰的货。”也许在和平年代待久了,又死过一次,叶知秋格外惜命。如非必要,她从不鼓励冒险,而是提倡以和为贵,以平安为重。
在她看来,不珍惜生命,就没有资格谈人生谈理想。
阿福也不希望多寿做危险的事情,便按下这个话头不提,转而打探道:“知秋姐姐,你打算给我哥安排个什么活儿啊?”
“我叫你们来就是商量这件事的。”叶知秋将目光转向一直沉默的龚阳,“这一阵子牧场丢过牛羊吗?”
她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牧场投入使用的前两个月,负责放牧的人不熟悉牛羊的习性,加之地域广阔,人手不足,隔三差五就会丢一只羔羊或小牛,加起来足足损失了近百两的银子。
“我在那边加派了人手,把黑风和踏雪都牵过去了,这段时间已经没有牛羊丢失了。”龚阳停顿了一下,补充道,“不过这几天有好几个人借看病的机会,到作坊附近窥探。”
正如他们事先预料,今年桃李成熟的季节,清阳府先后出现了两家制作罐头和果酒的作坊。味道和品质远不及咸喜售卖的好,包装方面处处效仿,而且价格十分低廉,给坊市造成不小的混乱。
娄掌柜及时贴出声明布告,并请官府介入,才将那两家作坊的势头弹压下来。还有几家小作坊,并未仿效包装,生产的数量少,零做零卖,也抢去了咸喜一部分中低层消费水平的顾客。
春末夏初到现在,前来盗经偷艺的人屡见不鲜。
山坳的作坊,现今除了制作罐头和果酒,还添了松花蛋、咸鸭鹅蛋、奶制品、新鲜的蛋奶以及精品包装蔬菜这几项,生产量大,雇工多。刺探的人乔装打扮一下,混在来往运输的人工车马之间,很难识别。
叶知秋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新盖的菌棚上,对牧场和作坊的事情很少过问。听龚阳这么说,略一沉吟,“我想咱们是时候建一个巡护队了。”
另外两人对视了一眼,便由阿福开口问道:“知秋姐姐,什么叫巡护队啊?”
“咱们的产业越来越多,人员也越来越复杂。树大招风,难保没有人浑水摸鱼,做一些对咱们不利的事。为了确保安全,有必要组织一队人,专门负责巡逻警戒。”
龚阳点头表示赞同,“就算不防人,也要防野兽偷吃牛羊。这个巡护队里面,最好有一两名猎手。”
这一点叶知秋已经想到了,“猎手不难找,村里就有不少擅长打猎的,找几个可靠的人,给他们配上弓箭猎叉,防范野兽偷袭不在话下。
关键的问题是,这个巡护队还要对付人。一不小心,就会闹出流血事件,甚至人命官司。所以,必须选一个有威望,能服众,明事理,懂律法,知道轻重的人来做领头人。
你们心里有合适的人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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