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芳吞了口口水,在金钱的怂恿下,硬着头皮,顶着压力,艰难问:“那合同……”
    “合同放下,”简澈看着明姝,唇角笑意更盛,“只要明小姐今晚能让我们尽兴,合同没问题。”
    “好好好!”郁芳从另一个副经理手中取过合同,放在简澈眼前,和简澈客气几句,倒着身子往后退。
    经过明姝身边时,郁芳小声说:“明副经理,简少现在是我们公司最大的客户,你小心招待,别扫了简少的兴。”
    明姝回头看向守在门口的两个保镖,思考着打倒那两个保镖,夺路而逃的可能性。
    然后,她看到了两个保镖身后数不清的保镖。
    明姝:
    这几个货这是做过多少伤天害理的事情,怕死成这样!
    郁芳带着另一个副经理退出去,房门被关上,逃跑无门,明姝反而淡定了。
    既来之,则安之。
    她倒要看看,叶启寒那只白眼狼,还能玩儿出什么鬼花样。
    她在简澈对面坐下,灿烂一笑,“简大少好久不见,风采更盛从前啊!”
    简澈双腿优雅交叠,手中晃着红酒,漫不经心的看她,“我风采更盛从前,明小姐却是落架的凤凰不如鸡,真是可喜可贺!”
    明姝呵笑:“那是托了您简少爷的福呢!我明家落魄成这样,简少爷居功至伟,您对明家的大恩大德,姝姝记您一辈子!”
    简澈,叶启寒国外留学时的同学,和叶启寒一样,长着一张好看的过分的脸,还有一副比男模还要傲人的好身材。
    父亲和母亲都是国画巨匠。
    据说夫妻二人联手创作的一幅画,拍卖出过亿的天价,至今仍是业内传奇,无人可破。
    外公是西方某富得流油的小国的华裔首富,母亲是他外公唯一的女儿,他是他外公唯一的继承人。
    最可气的是,明明躺在家里啃老,啃上几十辈子都啃不完的人,自己是华尔街有名的“战神”。
    十几岁进入华尔街,做什么赚什么,从无败绩,比他爹妈还传奇。
    就这么一招人恨的家伙,叶启寒救过他两次命,是叶启寒生死之交。
    叶启寒能那么快把明家搞垮吞掉,其中一多半是简澈的杰作。
    如果说,叶启寒是明姝最恨的人,那排名第二的,绝对是简澈。
    从她认识简澈那天起,简澈就看她不顺眼。
    简澈狂,她傲。
    简澈见了她就没好脸。
    而她示好了几次,见人家瞧不上她,她也便和他针锋相对。
    他俩见面就掐,掐的叶启寒后来根本不敢让他们见面。
    她一直以为,简澈瞧不上她,是因为他天才的通病,恃才傲物,眼里没凡人。
    可后来,简澈帮着叶启寒把她家整垮,她才明白,简澈之所以看她不顺眼,那是因为简澈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叶启寒的仇人。
    这样一想,简澈倒是比叶启寒可爱的多,至少是喜欢还是厌恶,一目了然。
    而叶启寒……
    呵……
    简澈不屑的看着明姝,嗤笑了一声,“家底不在了,架子还在,我还以为我已经教会了你做人的规矩,没想到你还是这么牙尖嘴利。”
    “牙尖嘴利是天生的,钱没了,牙还在,”明姝冲他妩媚一笑,“简少要是瞧着不顺眼,要不干脆拔了我的牙?”
    自从明家倒闭,简澈就没见过明姝。
    他一直以为,从首富千金到丧家之犬,明姝现在一定特别狼狈。
    可他没想到,今晚他所见到的明姝,娇艳更胜从前。
    以前的明姝,喜欢休闲装,马尾辫,空灵出尘,飘然若仙。
    今晚的明姝,海藻般的卷发,妩媚妖冶的妆容,眼波一扫,像个祸国殃民的妖精,风情无限,哪有半分的落魄狼狈?
    他气不打一处来,猛地将酒杯扔在桌上,冷笑,“你以为我不敢?”
    “怎么会?”明姝娇娇的笑,眼波欲流,媚态横生,满室生情,“简少爷伤天害理的事情都敢做,拔掉姝姝几颗牙算什么?姝姝就在这儿坐着,您来拔?”
    简澈是华尔街战神,却不是打架中的战神。
    明姝三脚猫的功夫,非常一般,但是打倒一个简澈,却绰绰有余。
    简澈自己也是知道的,冷冷瞥她,“你的合同不想签了?我听说,你很缺钱。”
    明姝拿起茶几上的果汁,轻轻啜了一口,抬眼笑看他,“那要看简少您给不给这个机会啊!”
    从进门到现在,明姝只在进来时看了叶启寒一眼,然后,就视房间里除简澈之外的三个人如无物,让叶启寒心里格外不爽。
    “不用阿澈给你机会,”叶启寒看着她,唇角微勾,笑的妖孽:“过来伺候我几个皮杯儿,多少合同都不是问题。”
    所谓皮杯儿,就是嘴对嘴的喂酒。
    明姝歪头看向他,长睫卷翘,笑颜娇媚,“叶少,咱们确定恋爱关系三年多,唾手可得的香吻您不要,如今分手了,您倒是想起占姝姝的便宜来了,您说,您是不是有病?”
    说来也是好笑,她和叶启寒从小一起长大,她十七岁那年和叶启寒恋爱关系,到二十岁分手,两人恋爱三年多,顶多搂搂抱抱,牵牵小手,连嘴都没亲过。
    以前她认为叶启寒是觉得她年纪小,将她视若珍宝,不忍亵渎。
    真相大白后才知道,叶启寒从始至终都拿她当仇人,不想和仇人之女,有任何过于亲密的关系。
    分手之后,她一直以为以前叶启寒不亲她,是觉得她是仇人之女,亲她恶心。
    可今晚叶启寒却让她看不懂了。
    恋爱时名正言顺他不亲,现在他没资格亲了,又提这种要求。
    或许……他觉得,恋爱时的接吻,是他的耻辱。
    而现在的皮杯儿,就是他口中的“伺候”。
    他要的不是亲吻,是对她的羞辱。
    “有病没病,你试试不就知道了?”叶启寒拍拍大腿,“来,宝贝儿,过来坐。”
    明姝笑笑,站起身,走到叶启寒近前,真的垮坐在他腿上,抬手环住他的脖子。
    笑盈盈看他一眼,明姝扭头拿过酒瓶,仰头喝了一口,转回身,勾着叶启寒的脖子,眉眼弯了弯,纤腰一软,娇柔俯身,莹润欲滴的唇缓缓朝叶启寒的唇靠近……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