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你接着说!”沈千寻提醒他,“那一带有没有不为人知的特别隐蔽的地方?”
    “不为人知的隐蔽的地方?”猎户刘缓缓摇头,“那一带以前我们这些老猎户常去,隐蔽的地方是有,但基本大家都知道!估计凌云峰的人也都知道,不然,他们不会也把那一带封锁了!”
    “你把那几个地方说一说吧!”沈千寻拿出一支炭笔一张纸,上面已将凌云峰的大致地形画了出来,她拿给猎户刘看,边看边解释,当初她为逃跑,曾对凌云峰进行过一番细致的考察,加之记忆力绝佳,很多细节都记得清楚,有她解释,猎户刘也很快过入状况,依次给她讲解那里的地形地貌,沈千寻用心的做着标记,心里大致有了方向。
    “哦,这里最近他们好像建了一个羊圈!”猎户刘又指着蛇潭下面的一处空地说。
    “羊圈?”沈千寻愕然,“他们建羊圈做什么?”
    “吃羊啊!”猎户刘撇嘴,“守凌云峰的最近换了个人,天天穿一身红衣裳,长得丑得要命,他爱吃羊肉,一开春就养上了!那人不光丑,心眼也坏,可比不上原来那个后生,那后生人俊俏,脾气也好,在青城山这么多年,与我们这些猎户相安无事,从未占我们半点便宜,这个丑鬼可好,还没待几天,我们村那些养羊的人啊,全都遭了殃!”
    “怎么了?”沈千寻问。
    “连人带羊都被他霸占了!”猎户刘恨恨道,“羊给白抢去了,一个大子儿不给不说,你人还得给他养着羊,白给他出力,照样没一分钱!就这样,你还得感谢他呢,感谢他给你留了条命!我们村的王麻子现在还在那羊圈里给他出苦力呢,也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出来!”
    猎户刘愤愤不已,沈千寻脑子里却转开了,她想了想,问:“那每回那丑货要吃羊,也是王麻子把羊送上去吗?”
    “可不是?”猎户刘忿忿道:“他得把羊赶上去,到峰顶现杀现炖!哦,你不说我倒忘了,青城镇烧羊肉汤的那个老忠,现在也被抓了夫,在上面专门给他们做饭!前阵子王麻子媳妇去看他,还被那丑鬼给糟蹋了,这伙王八羔子,不光爱羊骚,心更骚,真是群祸害啊!”
    沈千寻心里一动,又问:“那王麻子一个人在那里养羊吗?他还有没有什么亲人?”
    “他还有个弟弟!上次王麻子生病,他曾过去帮过忙!”猎户刘回答。
    “那你能带我去见他吗?”沈千寻看着他。
    猎户刘微怔:“你见他做什么?”转而又恍然,小声道:“你想扮成他弟弟,混入凌云峰?”
    “嗯!”沈千寻点头。
    “那可真是太危险了!”猎户刘看着她,“你这细皮嫩肉的,哪像我们山里的后生啊!万一被他们发现,可不是羊入虎口?”
    “没事,我会想办法的!”沈千寻说,“现在,请带我去见他!”
    猎户刘拗不过她,只得带她去了。
    王麻子的弟弟叫王二亮,约摸十七八岁的样子,小身板瘦骨嶙峋的,倒与沈千寻差不了多少,只是脸黑,此时见猎户刘带个陌生人进来,只是愣愣的看着他们。
    沈千寻说明来意,王二亮踌躇难决,张口便唤嫂子,屋里头有人闷闷的应了一声,挑帘出来,却是个年轻妩媚的年轻妇人,只是,形容憔悴,显然便是王麻子的媳妇了。
    听说沈千寻上凌云峰的目的,王氏灰扑扑的眼睛陡然亮了起来。
    “我带你去!”她一口答应下来,“我不管你是谁,只要你是跟他们不对付的人,我就帮你!你最好能宰了那群禽兽,他们都不是人养的!那伙贱贼!”
    王氏哽咽着恶骂一阵,亲自动手给沈千寻换衣,一边换一边把凌云峰上面的事说给沈千寻听。
    “二亮胆子小,每回去凌云峰,都缩头缩脑的,又都是天还没亮就送羊,他们也未必记得他长什么样,所以你不用怕,只是这脸要抹黑些!”
    她倒是个细心人,当即去锅底抹了灰,往沈千寻脸上抹了抹,又把头发抓乱,弄了些草屑泥土往头上撒了撒。
    妆扮停当之后,沈千寻往镜前一站,自己先吓了一跳,王氏却仍不满意,对她说:“你回头上了山,可别盯着人瞧,你这双眼睛太精灵,一瞧就露了相!”
    沈千寻点头。
    有了王氏的帮衬,事情进行得十分顺利,而王麻子对于刁世贵一伙也是恨之入骨,立时应允下来。
    次日早,天刚蒙蒙亮,便有人来踹门,说让送羊上去,沈千寻在王麻子的带领下,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了凌云峰。
    只是,越往上走,她的心越凉。
    凌云峰的防卫之森严,令她瞠目结舌。
    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还有流动哨在峰顶转来转去,凌云峰本就不算大,这回感觉到处都是巡逻放哨的人,别说只鸟儿,就算只苍蝇也飞不进来吧?
    只为三公子阿呆等人,好像不至于这么兴师动众吧?他们也不是什么大人物,至于搞得这么紧张吗?
    她倏地想起酒馆里听到的话。
    那个壮汉说,曾在夜里看到过好几辆囚车,那囚车里的人,到底是谁?
    她远离龙都日久,在青城镇的这段时间,也刻意不去打听那边的消息,现下只觉得消息闭塞,完全是一头雾水。
    这么跟着王麻子身后,心里竟然是从未有过的紧张,她倒不担心自己的命,她只怕连累了这本就灾难深重的山里人。
    好在王麻子和王二亮是惯常来去的,这些人倒也不起疑心,只让他们去后厨,帮老忠一起收拾羊,沈千寻装模作样的帮了一会忙,见看守的士兵走了,便飞快的溜开了。
    借着林木的掩护,她径直去了凌云峰上的天坑。
    天坑是一个天然的大山洞,只是,这山洞是凹下去的,所以都叫他天坑,沈千寻在凌云身待的那段时间,闲着无聊,曾下去探过险,天坑洞口极窄,仅容两三人同时进出,可越往里头走,越是宽敞。
    这样一个地方,简直是就是一个天然的监狱,真正的易守难攻,洞口放几个人就守住了,里头的人别想出来。
    如果是她,一定会选择这儿关押那些要犯。
    果不其然,还未到天坑,已发现那里人影绰绰,都是些佩着刀剑的士兵,看那装束,还不是普通的士兵,是龙潜门的精英,足足有数十人,牢牢的守在洞口,而天坑上面,也不像以前那样空着,已经装上了铁栅栏。
    沈千寻越发好奇,除了三公子他们,这里面到底还关着什么人?这么费心费力劳师动众的,可不符合龙天若的个性。
    龙天若不喜欢关人,他不喜欢折磨人,他的敌人,如果他看得中,他会想法收服,收服不了的,就痛痛快快的送别人去死,当然,也有一些人,无法收服,可是罪不至死,他也会关着,但也只是送入普通的监狱看管而已,她实在想不出,有什么样的要犯,值得他这样大费周折,从龙都运到青城山,又这么严密看管。
    想不通,也无法近前打探,沈千寻只得悻悻而归,继续帮忙剁羊肉,边剁边听老忠有一句没一句的跟门口的士兵攀谈。
    老忠的个性与王麻子不同,他是生意人,心眼活络,虽同样是被抓夫抓上来的,但他显然比老实木讷的王麻子吃得开,跟那些士兵也混得烂熟,士兵待着无聊,也愿意跟他穷侃。
    “哎,小兄弟,原来在这山上的那些人,怎么都走了?”老忠乐呵呵的说,“我记得这里有一对姐妹花,叫什么碧萝碧英的,生得那叫一个水灵,跟早晨的花骨朵似的,去我那羊肉馆一回,把我俩儿子看得眼都直了,非托我到这儿来求亲,你说这不扯嘛,人家可是皇族的人!能看中咱们这小老百姓?”
    “唉!别提了那俩姐妹了!”士兵摇头叹息,“这回啊,可不是花骨朵了,是残花败柳了!”
    “嗯,她们嫁人了?”沈千寻粗着嗓子问。
    “嫁人?”士兵呵呵了两声,“是啊,嫁人了,还不只嫁了一个呢,嫁了几十个,一个女人,几十个丈夫,惨哪!”
    沈千寻心里咯噔一声,却还装作不知道,好奇问:“这一人怎么能嫁这么多人?”
    “行了,干好你的活儿,别乱问!”另一个士兵一直默不作声,此时突然开口,“我说兄弟,你也少跟人说这些事,祸从口出不知道吗?若是……咱们头儿,那可是狠角色!”
    先前说话那士兵倏地噤声,大家都不再说话,只听见刀剁得骨头喀嚓响。
    沈千寻心头的疑云更甚。
    这碧萝碧英两个丫头,是当初照顾她的,想来也该是龙天若的心腹,龙天若怎么竟容得刁世贵那群人肆意蹂躏?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想得脑袋都快炸开了,仍是不得其解,遂又借着去打水的机会,转去她曾住过的那个小院。
    因为天色未明,她又拎着只水桶,也并不引人注目,而这个小院显然不是什么重地,只零落四五个人守着,都窝在墙边打磕睡,而她曾经住过的那个房间里,此时却传来压抑无助的哭泣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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