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一番生死,再不通透,岂不白活?”沈千寻目光烔烔,直视李百灵,“婶娘呢?婶娘看透了吗?”
    李百灵沉默,半晌,道:“看不透,浮云太多碍了眼,所以才想叫你来,看看你有没有什么好的法子,可以确证你的推断。”
    “法子是早就想好了!”沈千寻回,“就看婶娘舍不舍得了!”
    “舍得?什么意思?”李百灵困惑的问。
    “我听说,婶娘的儿子,我那个哥哥,与伯伯生得十分相像,是吗?”沈千寻答非所问。
    “是,那相貌体形,跟他年轻时一模一样,就连脾气性情也一样!”提到儿子,李百灵唇角微弯,转瞬间又忽地下垂,紧张问:“你要做什么?”
    沈千寻耸耸肩:“我想用一个老掉牙的法子,要用到哥哥作主要演员!”
    她附在李百灵耳边一阵轻语,李百灵轻叹:“这法子……确实够老的!”
    “可只要演得好,真相便会水落石出,婶娘觉得呢?”沈千寻看着她。
    “好是好,可是,贤儿一向敬重沈庆,若是让他知道这人的真面目……这……”李百灵欲言又止。
    沈千寻笑:“哥哥比我年长四岁,又是个男人,婶娘是想把他关在温室里长大吗?不管是男子还是女子,早点知晓这世间丑陋和人心险恶,又有什么不好?难不成要像我这样,被人害得命都快没了,才想起来反抗吗?”
    李百灵倏地一震,随即飞快点头:“就依你说的办!”
    次日清晨,李百灵再次出现在沈庆的书墨轩。
    “嫂嫂,有事?”沈庆拿起衣服,一幅行色匆匆要出门的模样,“我还正赶着上早朝,若不是什么要紧的事,便等我回来再说吧!”
    “是要紧事!”李百灵哀伤道:“是关于你哥哥的!”
    “哥哥的尸骨不是已经做过法事,只待运往家乡,还有什么事?”沈庆略有些耐烦。
    若是往日,看到他这幅模样,李百灵早将话咽回了肚子里,寄人篱下,自然要看人的脸色,她虽然自恃聪明,可是,说到底她也不过是个瘫痪的女人。
    可这一次,她却固执的将话说了下去。
    “那法师说,你哥哥的魂魄尚未聚齐,还有一缕,在他出事的那片湖心里,被那里水草困得迷了路!”李百灵的声音低沉却清晰,“法师说,要至亲的人,于他丧命之时,在湖边叫他的名字,他便会找到回家的路。”
    “无稽之谈!”沈庆愤愤的甩袖,“嫂嫂,人死如灯灭,不过一堆枯骨伴黄土,还有什么?你不要听那些法师胡说八道!快把哥哥的尸骨送回故里安葬才是!”
    “我也不想听的!可是……”李百灵抽抽噎噎的哭起来,“可我昨儿晚上回来,你哥哥就给我托梦,说被那河里的水草绑了十九年,日夜受那些鱼虾蟹蚌欺负,他哭得那样凄惨,我听得好心酸哪!”
    “那是你日有所想夜有所思!”沈庆拔高了音调,大声道:“快别胡思乱想了!回去好好休息!我还有事要办,实在没法再耽搁了!”
    他说完大步往外走,他走得那么急那么快,简直就像在跑一样,很快人就没了影儿,李百灵歪头看着,唇角微勾,露出再诡秘难看不过的笑容。
    虽然沈庆不想去,可是,如果李百灵想让他去,他基本是没办法不去的。
    下午刚下朝,便被自家老娘阮氏叫了过去,一顿声泪俱下的猛批。
    阮氏其实并不算太喜欢大儿子沈安,因为沈安不像沈庆那样贴心,当然,说白了,沈安不像她和她的二儿子沈庆那样没脸没皮只认权势,为了荣华富贵,什么都可以出卖。
    同样是妓女养大的儿子,沈安是个异类,可能,他骨子里遗传那个早逝的父亲更多一些。
    但再怎么不喜欢,终究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又年纪轻轻死得早,阮氏自然心疼的不得了,经李百灵一哭诉,立时便要沈庆妥协。
    一番闹腾之后,沈庆只得点头答应,当日晚,一行人稍作准备,便前往千碧湖。
    韩伯的兴隆客栈就建在千碧湖的湖边,要等到夜半招魂,少不了便得在客栈落脚。
    经过十九年的岁月变迁,兴隆客栈已有了很大的变化,故人再次相见,韩伯却再不敢像十九年前那样,对他又叫又骂,只耷拉着眉眼不出声,沈庆十分得意。
    这就是权势的重要,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处于底层的人,就只有受人欺凌的份儿,所以,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要努力往上爬!
    只是,唯一令沈庆不舒服的是,他住的房间,竟然还是十九年前自己和沈安同住的那一间,连里面的陈设似乎都没怎么变,打开那窗斑驳的小窗,也正好可以看到满湖飘摇的荷叶。
    荷叶碧绿荷花娇艳,景色其实很不错,只是,沈庆只掠了一眼,便将窗户牢牢的关上了。
    “就没有好一点的房间了吗?”他不满的皱眉,“小二,给我换一间房!”
    小二笑嘻嘻的答:“爷,就这一间房了!左右您只是住个大半夜,爷就将就一下吧!”
    李百灵在一边低劝:“是啊,小叔,这会儿正好赶上举子应试,店店爆满,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沈庆烦躁的摆摆手:“好了,知道了,去吧去吧!”
    但在这样的房间待着,让他浑身不舒服,只在屋子里来回的走,隔壁的沈千寻对着李百灵挑挑眉毛,问:“婶娘看出问题来了吗?”
    李百灵垂下眼敛,绞着手中的帕子,一言不发。
    夜,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来了。
    千碧湖边,一排排红通通的灯笼亮起来,举子们三五成群的聚在河边乘凉喝酒,喝到兴起处,便开始诗兴大发,大声笑闹,那声音透过窗棂,钻进沈庆的耳朵里,让他恍惚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可年轻时的岁月,其实十分不堪,虽然爱慕他的女人众多,可是,兜中的银钱却甚少,穷书生的日子是最难熬的,尤其,他的银钱,都从身为暗娼的娘亲处得来,便越发令人羞恼郁闷。
    往事不堪回首,他拿手搓搓脸,打开门走了出去。
    “嫂嫂,眼瞅着都半夜了,能招魂了吧?”他不想待在这闷热的客栈。
    “得再候一阵呢!”李百灵的声音闷闷的传来,“你哥哥是在子时去的,还差一个时辰呢!”
    沈庆咬咬牙,只好再等,等着等着,他就觉得眼前有些发粘,外面似是有人在燃烧薰蚊的药草,气味清苦而混沌,让他的意识也模糊起来,他趴在桌上睡了一阵,听到敲门声响,便木然走了出去。
    子夜的千碧湖,一片清凉寂静,红灯笼都已熄灭,留下了淡淡的影子随风飘荡,薄而淡的月光洒在水面上,微风徐徐拂过湖面,泛起的,却是暗黑色的波浪,那黑波一圈圈向四周荡漾开来,激起水花阵阵,弄湿了他的鞋袜。
    沈庆觉得脚下的浮桥有些异样,那黑色的水浪似乎一直在涨,而水里,又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慢慢蠕动,他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下意识的加快了脚步。
    可脚底好粘,他迈不动步,心里越发惊惶,遂对着前面的李百灵和沈千贤大声叫嚷,他自以为叫得声音足够大,可李百灵却像没听到一样,仍不紧不慢的往前走,边走边抛洒着纸钱,沙哑的嗓音低低召唤:“阿安,回家了!回家了!阿安!”
    阿安,沈安,哥哥……
    沈庆的心跳得厉害,眼前不断闪现出一些混乱的画面,那画面闪得他都快要喘不过气来,脚步也跄踉起来,一个不慎,他摔倒在浮桥上,指间触到一物,滑而湿粘,他放在眼前一看,一片鲜红,是血,腥而粘的血粘了他一身,同时,耳边有缥缈诡异的声音响起来:阿庆,阿庆……不要走……阿庆,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哗啦”一声,湖心之中突然涌出一个浮肿的人影,被泡得发白的脸上,有腐烂的皮肉外翻,那人影旋风一般向他掠了过来,瞬间已扼住他的脖颈,他看到那腐尸的脸,吓得尖声大叫,那眉眼,那五官,不是他的哥哥沈安是谁?
    他拼命的挣扎着想逃,可是,他逃不掉,腐尸张嘴,有腥臭难闻的液体流了下来,滴滴答答的打在他脸上,让他毛骨悚然。
    “为什么杀我?为什么杀我?”腐尸烂糊的嘴一张一合,白而肿的眼眶死死的盯着他看,沈庆终于承受不住,双膝一软跪在了浮桥上。
    “哥,对不起!”他捣头如捣蒜,“我是混蛋,我是畜牲,我猪狗不如我罪该万死,可是,哥哥,看在嫂嫂和侄儿的份上,你饶了我吧!我要是死了,就再也没有人能照顾他们了!我求你了,好哥哥,下辈子弟弟给你做牛做马……”
    他一径苦求,那腐尸却步步紧逼,它的手缓缓伸过来,掐住了他的脖子,腐肉那种粘腻的触感和腥臭令沈安毛骨悚然,他拼命的挣扎着,那腐尸的双手却越缩越紧,那双泡得发白的眼珠子脱离了眼眶,和着腥粘混浊的液体,向他大张的嘴直直的落了下来,沈庆闭眼已然不及,“咕嘟”一声,那烂眼珠已坠落在他口中,他唬得厉声嚎叫,口齿之间的腥臭令他想疯狂呕吐,可是,腐尸却诡异一笑,伸手捂住了他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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