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儿的田园生活 正文 第四百一十八章、余氏的小心思
子晴想了想,便说道:“确实是没缓过来,不过,素日在家,我娘常说我,‘都赖女婿惯的毛病,这成亲后反倒比做女儿时还松快,亏的你没有家婆,不然,该多嫌弃你呢。’”
“你说的家婆是婆婆吗?”马氏问了一句,看了余氏一眼。
余氏沉着脸,本来,昨日见林康平张罗要带老头去京城看病,和几个儿子均摊药费,她想着,林康平毕竟还是念几分旧情的,不如就此把他拿住了,当个儿子看待,不吃亏,谁知子晴一点也不买账,想吃顿媳妇饭也不成。
“嗯。对了,大娘,今日咱们在家要做什么吗?怎么没见书兴几个?”子晴问道。
余氏的脸松了几分,说道:“康平不是还有一个大姐吗?昨日匆忙,也没接来看一眼,她还不知你们回来了,这不,让书兴几个去接他大姑一家回来住几天。”
子晴一听,敢情还惦着自己的见面礼呢?
想到了子晴的见面礼,余氏的神色好了很多,说道:“他大姐这些年也没见过康平,心里惦记着呢。康平倒是回来过两次,可每次连半个时辰也不待够,这孩子,也不知在忙些什么?”
子晴笑道:“大娘不说我还忘了,是我的疏忽,早该去接的。”这见面礼,该给的还是要给,还不如主动点,让余氏高兴些,至于想做子晴的家婆,那是不可能的。
子晴还没来得及放下碗筷,就见院子里进来了一大堆人,子晴猜出了那个年龄最大的就是林家大女儿。什么名字子晴一时还没想起来,好在也不用叫名字,直接唤了一句:“大姐好。”
谁知林红英几步上前,一把拉住子晴。十分亲热地笑道:“三弟妹还是这么白净,我时常念叨,这三弟可是有福气的。娶了一个这么白嫩水灵的媳妇。”
白嫩水灵就叫有福气?子晴还真不能理解,林红英的手上都是老茧,摩挲着子晴的小手还真有几分硌的慌,最主要的是,好像是刚喂过猪过来的,米糠样的东西还粘在手上,一股猪食味。子晴刚抽出来,又被对方握住了。
子晴一看对方,想是来的匆忙,也没换件见客的衣裳,就是那种自己织的土蓝布。头上的银簪也没有了,子晴仿佛记得她家的条件还算好的,第一次见面,人又利落孩子们也看着不错,这一看,可是比第一次见面差了不少。
子晴可不知道对方的心思,第一次见面,这林红英存着几分比试的心思,自然要好生穿戴一番。十年过去。林红英又生了两个孩子,老大娶亲,花费了不少,日子比起子晴第一次见,确实是差一些。倒也没像子晴看到的这样落魄,主要是这一次。林红英自知自己比不过,还不如装个穷,兴许,还能多捞些好处呢?所以,就把自己家常在家做活的衣裳穿了来。
林红霞一家也来了,原来这余氏,见小紫他们买了这些肉和骨头,还有鱼,便想着庄户人家一年也吃不上几顿这样的好饭,便把自己的两个女儿都喊了来,也算打打牙祭。
子晴见这些小辈都不认识,不过,有两个男人还是应该招呼一声的,一个是林姐夫,一个是林妹夫,子晴赶紧跟小紫使了个眼色,小紫进屋取了东西,子晴趁机把自己的手解放了,有了这些花洋布,林红英也不用再拉着子晴的手了。
也不知林耀祖那怎么样?要是能撑个一两个月,子晴还是带着孩子们进京吧,真受不了。
不是子晴矫情,嫌弃农村人,子晴本身也是从农村出来的,子晴的认知是,你可以穷,可以破,但是,要干净,做人要勤劳,有的是农村的孩子穿的打满补丁的衣服,可是,这衣服,补得干净整齐,外人一样看重你。这一点,沈氏就做的不错,子晴几个小的时候,那些旧衣服,沈氏都补好洗干净,邻居们见了,谁不夸沈氏的手巧?
因为大家都穷,一个村子里,富的不过是两三家,有几家的孩子不穿带补丁的衣服?故而,还真没有因为衣服带补丁而受歧视的,只有因为脏,因为邋遢被人说闲话的。
林红英和林红霞两家因为赶路,便没有吃早饭,余氏端上了昨日的红烧肉,估计是胡氏特地留的,想必是早算计好了的。
马氏的眼睛也是狠狠地剜着这碗红烧肉,昨日她几个儿子可是没吃够呢,哪知道这胡氏还藏起来一碗,便嘟囔了一句:“倒是便宜了外人。”
偏生余氏的耳朵尖,听见了,想骂她几句,看见自家的两个女儿,还是把话吞了回去,暗想,这老二媳妇是越来越跟她离心了。
不过,林家的孩子规矩好,即便再怎么想吃,下了桌,也不会去抢的,带着书睿他们出去玩去了。
子晴抬头看看太阳,真的快日上中天了,也不知林康平他们这会在做什么呢?
其实,林康平他们正在往回赶,大夫看过了,也开了方子,抓了药,说是什么风寒久治不愈引发的嗽疾,又引发了咯血,肺虚,总之,背了一通医书,林家几个也没大听懂,不过,倒是确定了林耀祖不会立刻归西的,只是,想好,也是不可能的。只能拖着,养着。
当然,大夫也没对林家兄弟几个说实话,这人命关天的事情,谁也不敢妄断,只说是好生养着。
林家兄弟几个欢欢喜喜地把林耀祖送了回来,余氏一听老头有治,能好,喜的忙念“菩萨保佑”,林家的众儿女媳妇听了,也纷纷换上了喜庆的表情,独马氏一人似有些闷闷不乐。
马氏想的是,这能治,还不得三天两头进京拿药,这银子还不得跟流水似的?马氏可是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的,这老大,今年十七了,也该说亲了,大女儿也十五了,哪里不要用银子?
这一趟,拿了十天的药,大夫说要是见好了,再吃二十天,这四十两银子的药钱,应该是蛮够了,几个女人一听,均暗自松了口气。
林耀祖见家里来了这些人,有些讶异,余氏忙解释了几句,无非是来看林康平和子晴的等等,林耀祖看了余氏一眼,说道:“都家去吧。地里的活都忙着呢,哪能在咱家闲着?”
其实,吃过早饭,这林家的两个女婿便走了,说是要下地做农活的,子晴也不知这边的季节如今都有些什么农活,也没张口问。
余氏说道:“姑爷们下地了,闺女也没啥大事,这不正好,康平家的几个孩子要上族谱了,家里要摆酒,正好接了他们过来,帮着忙乎忙乎。”
老头听了不做声,也没力气说话了,知道了余氏的那点小心思,也懒得揭破了,这一趟,已经把他折腾得够呛,不过,听说病能治好,老头倒是强打了几分精神。
下午做饭,因家里人多,都跟着吃大米饭,子晴便不让小紫单独做小灶了,总归是不大合群的。主要是子晴听了老头子的病,没有大碍,意味着他们很快就能进京了,就这么几天,怎么也能对付过去的。
饭菜上桌了,这季节,北方能吃的菜还真不多,一盆旧年剩的大白菜,一盆腌萝卜炖肉,一盆鱼,书睿他们几个,倒也不是特挑剔的,有大米饭,再有几样菜,也能凑合吃饱的,只是嫣然差了些,毕竟,她还小,子晴没对她特别训练过,故而,每一口菜,都咽的十分费劲。
余氏她们几个见了嫣然的吃饭的神情,都笑道:“这孩子,注定是个有福的,可是一点委屈也不受的。”
吃过饭,林耀祖把几个儿子喊了进去,说是要商议给书睿几个入族谱的事情。
子晴则和几个妯娌和大姑子小姑子的在院子里闲聊,这才知道,这个庄子就叫林庄,有一百多户,也有外姓人,比较少,是后搬来的。
这边的习俗是上族谱一般是在正月初五,要用三牲祭拜,不过,林康平这个特殊,故而,要去单请族里的老人、族长还有里正等商议,看能不能单为林康平开次祠堂。
晚上临睡前,子晴和林康平商量,既然都打算在京城住个两三年,不如就等着明年正月再入也是一样的,何苦来让众人为难?
“那倒也行。这事,本来就是宽我大爷的心,想赶在他走之前办了。如今既知道他没事,自然是依着规矩办最好。如果知道我们在京城要住一段日子,只怕,他会更高兴的。只是,该拜访的人,我们明日还是先走一趟,等完事了,我送你们去京城,这几日辛苦你了。”林康平想了一会,说道。
次日一早,林康平带着林兴去了趟镇里,买了些东西,一家两包点心两匹布,外带五斤猪肉,在林康健的带领下,挨个走访了村里的五大长老,族长,里正等,商定好了明年正月上族谱的事情。
林耀祖虽说有些失望,不过,得知了林康平一家要在京城逗留几年,倒是真的开心了不少,问了些林康平的家事,林康平想了想,只是说,子晴的父母兄弟这会都在京城,是去投奔他们。(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子晴想了想,便说道:“确实是没缓过来,不过,素日在家,我娘常说我,‘都赖女婿惯的毛病,这成亲后反倒比做女儿时还松快,亏的你没有家婆,不然,该多嫌弃你呢。’”
“你说的家婆是婆婆吗?”马氏问了一句,看了余氏一眼。
余氏沉着脸,本来,昨日见林康平张罗要带老头去京城看病,和几个儿子均摊药费,她想着,林康平毕竟还是念几分旧情的,不如就此把他拿住了,当个儿子看待,不吃亏,谁知子晴一点也不买账,想吃顿媳妇饭也不成。
“嗯。对了,大娘,今日咱们在家要做什么吗?怎么没见书兴几个?”子晴问道。
余氏的脸松了几分,说道:“康平不是还有一个大姐吗?昨日匆忙,也没接来看一眼,她还不知你们回来了,这不,让书兴几个去接他大姑一家回来住几天。”
子晴一听,敢情还惦着自己的见面礼呢?
想到了子晴的见面礼,余氏的神色好了很多,说道:“他大姐这些年也没见过康平,心里惦记着呢。康平倒是回来过两次,可每次连半个时辰也不待够,这孩子,也不知在忙些什么?”
子晴笑道:“大娘不说我还忘了,是我的疏忽,早该去接的。”这见面礼,该给的还是要给,还不如主动点,让余氏高兴些,至于想做子晴的家婆,那是不可能的。
子晴还没来得及放下碗筷,就见院子里进来了一大堆人,子晴猜出了那个年龄最大的就是林家大女儿。什么名字子晴一时还没想起来,好在也不用叫名字,直接唤了一句:“大姐好。”
谁知林红英几步上前,一把拉住子晴。十分亲热地笑道:“三弟妹还是这么白净,我时常念叨,这三弟可是有福气的。娶了一个这么白嫩水灵的媳妇。”
白嫩水灵就叫有福气?子晴还真不能理解,林红英的手上都是老茧,摩挲着子晴的小手还真有几分硌的慌,最主要的是,好像是刚喂过猪过来的,米糠样的东西还粘在手上,一股猪食味。子晴刚抽出来,又被对方握住了。
子晴一看对方,想是来的匆忙,也没换件见客的衣裳,就是那种自己织的土蓝布。头上的银簪也没有了,子晴仿佛记得她家的条件还算好的,第一次见面,人又利落孩子们也看着不错,这一看,可是比第一次见面差了不少。
子晴可不知道对方的心思,第一次见面,这林红英存着几分比试的心思,自然要好生穿戴一番。十年过去。林红英又生了两个孩子,老大娶亲,花费了不少,日子比起子晴第一次见,确实是差一些。倒也没像子晴看到的这样落魄,主要是这一次。林红英自知自己比不过,还不如装个穷,兴许,还能多捞些好处呢?所以,就把自己家常在家做活的衣裳穿了来。
林红霞一家也来了,原来这余氏,见小紫他们买了这些肉和骨头,还有鱼,便想着庄户人家一年也吃不上几顿这样的好饭,便把自己的两个女儿都喊了来,也算打打牙祭。
子晴见这些小辈都不认识,不过,有两个男人还是应该招呼一声的,一个是林姐夫,一个是林妹夫,子晴赶紧跟小紫使了个眼色,小紫进屋取了东西,子晴趁机把自己的手解放了,有了这些花洋布,林红英也不用再拉着子晴的手了。
也不知林耀祖那怎么样?要是能撑个一两个月,子晴还是带着孩子们进京吧,真受不了。
不是子晴矫情,嫌弃农村人,子晴本身也是从农村出来的,子晴的认知是,你可以穷,可以破,但是,要干净,做人要勤劳,有的是农村的孩子穿的打满补丁的衣服,可是,这衣服,补得干净整齐,外人一样看重你。这一点,沈氏就做的不错,子晴几个小的时候,那些旧衣服,沈氏都补好洗干净,邻居们见了,谁不夸沈氏的手巧?
因为大家都穷,一个村子里,富的不过是两三家,有几家的孩子不穿带补丁的衣服?故而,还真没有因为衣服带补丁而受歧视的,只有因为脏,因为邋遢被人说闲话的。
林红英和林红霞两家因为赶路,便没有吃早饭,余氏端上了昨日的红烧肉,估计是胡氏特地留的,想必是早算计好了的。
马氏的眼睛也是狠狠地剜着这碗红烧肉,昨日她几个儿子可是没吃够呢,哪知道这胡氏还藏起来一碗,便嘟囔了一句:“倒是便宜了外人。”
偏生余氏的耳朵尖,听见了,想骂她几句,看见自家的两个女儿,还是把话吞了回去,暗想,这老二媳妇是越来越跟她离心了。
不过,林家的孩子规矩好,即便再怎么想吃,下了桌,也不会去抢的,带着书睿他们出去玩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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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氏想的是,这能治,还不得三天两头进京拿药,这银子还不得跟流水似的?马氏可是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的,这老大,今年十七了,也该说亲了,大女儿也十五了,哪里不要用银子?
这一趟,拿了十天的药,大夫说要是见好了,再吃二十天,这四十两银子的药钱,应该是蛮够了,几个女人一听,均暗自松了口气。
林耀祖见家里来了这些人,有些讶异,余氏忙解释了几句,无非是来看林康平和子晴的等等,林耀祖看了余氏一眼,说道:“都家去吧。地里的活都忙着呢,哪能在咱家闲着?”
其实,吃过早饭,这林家的两个女婿便走了,说是要下地做农活的,子晴也不知这边的季节如今都有些什么农活,也没张口问。
余氏说道:“姑爷们下地了,闺女也没啥大事,这不正好,康平家的几个孩子要上族谱了,家里要摆酒,正好接了他们过来,帮着忙乎忙乎。”
老头听了不做声,也没力气说话了,知道了余氏的那点小心思,也懒得揭破了,这一趟,已经把他折腾得够呛,不过,听说病能治好,老头倒是强打了几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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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菜上桌了,这季节,北方能吃的菜还真不多,一盆旧年剩的大白菜,一盆腌萝卜炖肉,一盆鱼,书睿他们几个,倒也不是特挑剔的,有大米饭,再有几样菜,也能凑合吃饱的,只是嫣然差了些,毕竟,她还小,子晴没对她特别训练过,故而,每一口菜,都咽的十分费劲。
余氏她们几个见了嫣然的吃饭的神情,都笑道:“这孩子,注定是个有福的,可是一点委屈也不受的。”
吃过饭,林耀祖把几个儿子喊了进去,说是要商议给书睿几个入族谱的事情。
子晴则和几个妯娌和大姑子小姑子的在院子里闲聊,这才知道,这个庄子就叫林庄,有一百多户,也有外姓人,比较少,是后搬来的。
这边的习俗是上族谱一般是在正月初五,要用三牲祭拜,不过,林康平这个特殊,故而,要去单请族里的老人、族长还有里正等商议,看能不能单为林康平开次祠堂。
晚上临睡前,子晴和林康平商量,既然都打算在京城住个两三年,不如就等着明年正月再入也是一样的,何苦来让众人为难?
“那倒也行。这事,本来就是宽我大爷的心,想赶在他走之前办了。如今既知道他没事,自然是依着规矩办最好。如果知道我们在京城要住一段日子,只怕,他会更高兴的。只是,该拜访的人,我们明日还是先走一趟,等完事了,我送你们去京城,这几日辛苦你了。”林康平想了一会,说道。
次日一早,林康平带着林兴去了趟镇里,买了些东西,一家两包点心两匹布,外带五斤猪肉,在林康健的带领下,挨个走访了村里的五大长老,族长,里正等,商定好了明年正月上族谱的事情。
林耀祖虽说有些失望,不过,得知了林康平一家要在京城逗留几年,倒是真的开心了不少,问了些林康平的家事,林康平想了想,只是说,子晴的父母兄弟这会都在京城,是去投奔他们。(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