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蔼见水有点深,便说:“你这水太多了,倒掉一些吧,不然,小鸡掉进来了,可不好。”
    洛于恒听了,赶紧端出去,将水倒掉了一些,再端回来。
    “它们会自己喝水吗?”洛于恒问。
    “渴了会自己喝的,把水放这里就好。”李小蔼说。
    洛于心让洛于恒与李小蔼在那里看鸡,自己先出来了,青云跟着过来,说:“你此前,说啥了?”
    洛于心看他,眼里透着莫名其妙,说:“什么此前?”
    青云转了转眼睛,说:“就是……我宰杀鼬獾的那个时候?”
    洛于心吸了口气,想了想,说:“忘了。”
    晚上,做的是鼬獾肉。
    因为青云经常打些野味回来,所以,洛于心也就慢慢地摸索出怎么做了,有了自己的一套方法。
    她的厨艺,相比之前,也明显增长了不少。
    第二天。
    计划之中,是帮秋菊家收割稻谷。
    吃过早饭,就立刻过去了。
    秋菊家的田,一共两块,一块五分的,一块七分的,一共一亩二。
    上午,先割那块七分的。
    秋菊家除了叫她,还叫了隔壁家。
    所以,一共是三家。
    那隔壁家,洛于心也认得,见过几次,只是平时交流不多。
    “前天,你们去帮彩玉家割了?”秋菊问她,还看到了她手上、脸上的痕迹,见了,都有些隐隐心疼。
    一时间,有点后悔叫她来帮忙了。
    洛于心点头,说:“是啊,她先找的我,所以,就先帮她家了。”
    秋菊看着她脸上、手上的那些痕迹,抿了下唇,说:“于心,你……要不,不用帮我家割了,我们人手够的。”
    洛于心看了看田中的稻谷,说:“都来了,怎么忽然说这个?”
    秋菊默然了一下,支吾着说:“你的手……”
    有点不知该怎么说。
    洛于心便看了自己的手,一下恍然,跟着笑,说:“这有什么关系?又不是受伤,就一些痕迹而已,过阵子就消了。”
    昨天,秋菊在村里见过郑彩玉。
    郑彩玉的肤色,在村里也算是比较白的了,但是,秋菊是听说前天她也下地干活了,然而看她样子……
    都不像是干过活的样子。
    真下了地,手上、脸上,能一点痕迹也没有?
    呃,确切说,是有点痕迹的,但就那么几条,隐隐约约,没仔细看还看不出来。
    与洛于心此刻的情况比起来,那就是差远了。
    很显然,肯定是偷懒了。
    只是想想,她就有点气。
    洛于心是来帮忙干活的,都那么尽心尽力。田是你郑彩玉家的,却那么懒懒散散?活都没认真干?
    村里大部分人的肌肤,都是比较黝黑而且粗糙的,所以,即使被稻叶割了,痕迹也不会那么明显。
    秋菊在前天也去帮隔壁收割稻谷了,不过,此刻看起来,好像一点事也没有,跟平时没什么差别。
    这就与皮肤有关了。
    其实,她受到的稻叶切割,不见得比洛于心少。
    然而,她的状况,看起来却比洛于心好了很多。
    洛于心一是肤色较白,二是肌肤较嫩,一被稻叶割到,基本都会留下痕迹。所以,此刻看起来,她的手、还有脸,就像是有很多伤痕一样,给人一种伤痕累累的感觉。
    事实上,这只是表象而已。
    她并无什么问题。
    除了看起来不太好之外,她身体很好。
    秋菊知道劝不了她,也就不再多劝,便说:“你随便割割就好,割得多少是多少,不用那么卖力的。”
    赵大婶也说:“是啊,我们那么多人,田也不是很多,不用那么赶的,割完就行。”
    赵家就有四个人了,隔壁家来的是两个,再加上洛于心与青云,八个!随随便便,都能在一天之内把这两块田割完。
    洛于心也就顺着他们的意点头了,说:“我会注意点的。”
    秋菊还是很担心她。
    其实,当初,都可以不叫她的。
    只是想在她家割稻谷的时候也能帮忙一把,才叫了她的。
    青云也知道说不动洛于心,所以,从头到尾,都没说啥。
    因为人多,很快,这块七分田,就割完了,接着就去下一块,把那块五分田也割了。等把田割完,便是正午了。
    秋菊邀洛于心去她家吃饭,洛于心推辞了。
    “行,那明天,我们去帮你家割?”秋菊说。
    “好,明天见!”洛于心告辞离开。
    青云跟着她一块离开。
    “这洛小姐可真是能吃苦啊?”他们走后,隔壁那对夫妇不由讨论,“若非亲眼所见,真的很难相信,一个侯府出来的小姐,居然能够在这么炎热的天气之下下田割稻谷,还一点也不怕辛苦,感觉和村里的女娃都差不多。”
    “我看,不是差不多,而是,比村里不少女娃都要强!”那妇人说。
    丈夫点了点头,说:“确实,村里能像她这么吃苦的,不是很多。”
    ……
    六月十五。
    这天,本来是去县城取衣服的。
    不过,因为要割稻谷,洛于心就先不管那几套衣服了。
    因为天气炎热,人们出门干活一般都很早。
    洛于心看了一眼天空,今天注定还是烈日悬空的日子,却也没想太多,背上背篓,拿了镰刀,就出门了。
    也不用等李家、赵家、郑家过来,因为都约好了先割七分的那块,所以,直接去田里就好了。
    来到田边,让洛于心意外的是……
    贾嵩居然在那里!
    腰间,还别了一把镰刀。
    洛于心愣了一下,走了过去,问:“贾公子,你怎么在这里?”
    贾嵩本来是背对他们的,站在田边看着田里的稻谷,听得洛于心的声音,这才回头,笑了笑,说:“洛小姐,你来啦?”
    跟着解释:“昨天,我帮刘明家割了稻谷,因为忙得较晚,晚上就直接在他家睡了,听说你家今天要割稻谷,闲着无事,就过来瞧瞧,看看能不能帮上一些忙。”
    腰间的这把镰刀,也是跟刘家拿的。
    洛于心听了,赶紧说:“贾公子,我家今天叫了不少人来帮忙的,你……”
    贾嵩不等她说完,就说:“没事的,我就是来打发时间而已,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而且,人多热闹好啊!”
    “我就喜欢热闹!”
    刚说完,就听得有声音说:“贾嵩?”
    是李家的人来了。
    李家来的,是李大叔与李小川。
    刚刚说话的,是李小川。
    贾嵩看了过去,嘿嘿一笑,说:“小川,好久不见!”
    李小川看了看他,见他腰间别着把镰刀,问:“你也是来帮忙的?”此前,可没听洛于心说邀请了贾嵩。
    贾嵩点头,说:“是啊,刚好在你们村,而且这田以前也是我家的,想怀念一下小时候收割稻谷的那种感觉,所以就来了。”
    说得好像是回来找寻记忆一样。
    “原来如此。”李小川神色自若,语气淡淡,“不过,人长大了,小时候的那种感觉,可没那么容易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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