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走。”
    青云不想搭理他们了。
    洛于心觉得留下来也是尴尬,便与青云一块走了。
    等他们走后,一小厮说:“公子,这人,也太不把您放眼里了吧?”
    祝跃凡眼里有冷光闪烁,说:“无妨,回去吧!”
    另一名小厮说:“公子,要不要……我去跟踪他们,看看他们是哪里的?”
    祝跃凡说:“算了,没这个必要。”
    说完,走了。
    那两小厮对望一眼,赶紧跟了过去。
    从城里出来,洛于心吐了口气,说:“青云,人家与我们无冤无仇,此前祝公子还帮过我,你针对他干嘛?”
    青云淡淡说:“我没针对他。”
    洛于心斜眼看他,说:“你都那样了,还不叫针对?”
    青云说:“不叫。”
    洛于心:“……”
    走了两步,才说:“好吧。”
    走了一会,她又忍不住说:“你这样,很容易得罪人的。”
    某人却说:“得罪就得罪了,反正,又不熟。”
    洛于心彻底无语了。
    想了想,她还是说了:“我说你,以后,能不能……别这样子?”
    某人转着眼睛看她,问:“怎样?”
    洛于心说:“就今天这样啊!”
    某人默然了一下,说:“好。”顿了一下,又问:“那你希望我怎样?”
    洛于心一边走,一边琢磨,说:“呃……”
    呃了好一会儿,才说:“不管对谁,只要人家对我们没有恶意,你尽量和气一点,好不好?”
    睁大一双眼睛看他。
    某人犹豫了一下,看着她的那双眼睛,点了点头,说:“好。”
    洛于心松了口气,看着前方,说:“这只是我个人的希望,我也没有强求你啊!你要是不想,我也不会为难你。”
    青云说:“你没有为难我。”
    “那就好。”洛于心轻声说。
    回到家,洛于心把今日的账记了。
    加上今日卖药的这二两三百三十八文,现在手中的积蓄已经有十一两三百八十二文了。其中,两个以前剩下的官银,七个两次卖药获得的碎银,剩余的二两三百八十二文,都是铜钱。
    截止目前,累计开支为九两四百六十九文。
    看着这账目,洛于心还是挺开心的。
    她觉得,可以考虑送弟弟去私塾了。
    不过,想了想,她还是觉得明年再送吧。主要是觉得他年纪还小,而且,她也想将他留在身边一阵。
    现在就把他送去读书,实话说,她也有点不舍。
    此外,一般开学,都是在“正月望后”,也就是春季的一月十五之后。如果现在送阿恒去读书,那就等于是中途入学了。当然,这样也是可以的。毕竟,对私塾而言,只要付得了学费,什么时候入学都行。
    私塾其实是比公立学堂贵的。
    但是,公立学堂只招收秀才以上的人才。
    没考上秀才,是不能去就读公立学堂的。
    这样的学堂,每个县城只有一所。
    宁武县的公立学堂,就在秀才街。
    正因为有门槛,在没考上秀才之前,人们只能读私塾。像那种大户人家,则是直接请家教。
    ……
    这些天,洛于恒都在看《蒙典》,还背了其中的好几篇文章。
    有时候,兴致来了,还背给洛于心听。
    经过一阵子的观察,洛于心发觉,弟弟还挺有读书天赋的。文章多读几遍,基本就能背下了。
    李小蔼跟洛于恒学了一阵子的字,已经识得十几个字了,还都会写。洛于恒经常考她,让她默写,她也总能写出来。不过,《蒙典》上的字,她一眼看去,能认得的,还是寥寥无几。
    “这书上的字,我感觉一辈子都学不完。”李小蔼叹息。
    “没事的,慢慢学。”洛于恒安慰她。
    他其实也不怎么会教,就一笔一划的教,反反复复,李小蔼也就一笔一划地跟他学,学得了一个,熟练了,再学下一个。
    洛于恒也很有耐心。
    话说,秋菊跟洛于心学字比李小蔼跟洛于恒学字还早,现在也就只学得了几个,这也与她没那么多的闲空有关。
    要知道,李小蔼可是天天跟洛于恒待一块的。
    秋菊则是隔三差五才能来找洛于心学习一次。
    家里的山鸡、兔子,洛于心都是不怎么管的,因为,洛于恒把此事包办了。喂兔子的兔子草,在山脚附近就有,洛于恒每天都会去采摘。山鸡嘛,吃的东西很杂,草啊、昆虫啊、菜叶啊什么的都吃,也并不难找。
    所以,喂养它们,还挺容易的。
    如此,洛于心也就很放心地把这个任务交给弟弟了。
    这会,两只山鸡都已经开始孵蛋了。
    而且已经孵了一阵子了。
    其中,最先下蛋的那只,下了十七个蛋,晚下的那只则下了二十个蛋。
    见鸡孵蛋之后,洛于恒就天天去瞧,而且每天还瞧好几次,看看什么时候能够孵出小鸡来。
    养的那三只小兔子,也比此前大了很多。
    见兔子一天天长大,洛于恒也有点担心,担心姐姐把它们宰杀吃了,听他说了,洛于心不由笑,说:“这三只兔子,咱们不杀,就这么一直养着它们好了。”
    听姐姐这么说了,他才放下心来。
    在这期间,青云也曾逮过野兔回来,不过都杀掉吃了。
    洛于恒倒也不是那种同情心泛滥的,对于青云抓回来的那些兔子,杀就杀了,他也没太大反应,吃肉的时候还吃得津津有味的。
    有时候,青云还调侃他:“你不是喜欢兔子吗?怎么还吃兔子肉?”
    洛于恒回答说:“我跟它们又不熟,吃就吃了。”
    家里养的这三只,天天跟它们一块玩,他自然是不舍得杀掉吃了。
    转眼,就到了收割稻谷的日子。
    每家每户都在忙着。
    在村里,收割稻谷一直都有个习惯,就是几家几户组队——今天我帮你家,明天你帮我家。
    郑彩玉早就打好了算盘,在还没开始的时候,就跟洛于心谈好了,到时候两家互助,还定好了日期。
    当然,这种互助,并不局限于两家,可以是几家联合。
    除了跟郑家互帮互助,洛于心也跟李家、赵家谈好了。
    因为郑彩玉是最先找的她,所以,收割稻谷的季节一开始,洛于心就最先去帮她家了。
    去了之后,洛于心才发现,郑彩玉就只请了她家,没再请别的人。
    “我们家三个,加上你与青云,五个,一亩三的田,够了!”到了田里,郑彩玉微笑着解释。
    见了洛于心与青云,郑海石、郑二婶都很热情地跟他们打了招呼。
    “郑二叔、二婶好!”洛于心也向他们打了招呼。
    郑二婶看着洛于心,将她打量了一下,说:“洛小姐,要不,你别割了,让青云帮割就行了?”
    她还是有点忌惮洛于心身份的。
    洛于心笑了笑,说:“没事,互帮互助嘛,既然是来帮忙的,怎么可以不干活?要是在旁边看,下次我也不好叫你们来帮我家的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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