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惑之间,他看了看姐姐,又看了看青云。
    洛于心默然了一下。
    她也不知道男人应该是怎样的。
    不过,青云刚刚说的,她觉得说得有所欠缺。
    想了一下,她说:“我觉得嘛,这个不应该设立什么标准,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你觉得自己想成为怎样的人,就去成为怎样的人。同时,也要有自己的判断,不要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说到这儿,还看了青云一眼。
    青云被她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脸上依然挂着笑容,一副好似根本不在意的样子,很是淡定地夹着菜,吃着饭。
    洛于恒则是略略茫然地“哦”了一声。
    睡前,洛于心翻出账本,看了一下以前的账。
    已经很长时间没做账了。
    距离上一次做账,过去了十八天!
    截止目前的最长零开销记录!
    她拿出笔,一笔一笔地将今日的账登记入册。
    大靖三二一年三月初八,与青云入城,购买秧苗二百八十把,每把一文,共计二百八十文。市集购买面粉五斤,每斤两文,共计十文;八角、香叶、桂皮等香料各抓些许,合计十文;草鱼一条,称重三斤二两,八文每斤,合计二十六文。以上,今日开销,共计三百二十六文。正月二十七抵达桑竹村至今,累计开销七两二百二十四文,剩余可用资金为三两五百零二文。初始资金,为十两。后卖黑灵芝,收入七百二十六文。故,总资金为十两七百二十六文。
    这次记账,算是一个小小总结。
    平日做账,她也是比较随意的。
    ……
    三月初九。
    这天的安排,是插秧。
    先插那块七分的。
    早上起来,吃了早饭,就用箩筐、背篓装着昨日买的秧苗出门了。来到田间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出来劳作了。
    看见他们,不少人也打了招呼:“洛小姐,今天也来插秧啊?”
    洛于心点头,也都给了回应。
    同时,看到别人在插秧,也停下来,看了一会。其实,每家之间插秧的间隔,都不太一样,有行列之间近一些的,也有远一些的。
    不过,相差也不会太大。
    以前,牛大叔跟她说,行与行之间是三寸,列与列之间是九寸。
    今天看到的,行与行间有两三四寸的,列与列间有七八九寸的,基本这样。
    青云问她:“我们怎么插?”
    洛于心想了想,说:“还是按牛大叔说的那个方法吧。”吃早饭的时候,她已经跟他说过了方法。
    “行,那就按牛大叔的方法吧!”青云说着,就进入泥塘一般的田中了。
    穿的水靴高度倒是合适,没有让水灌入鞋中。
    这种水靴,设计的初衷除了雨天,也是为了方便插田。
    洛于恒个头较矮,穿的水靴高度自然也就矮了些许。要是进入田中,水定然能够灌入他的鞋中。
    他还没下田,洛于心就看出了这个问题,便不让他下田插秧了,而是让他在田边给他们甩秧苗。
    这样,手中的秧苗插完了,也就不用回到田边拿了。
    于是,分工之后,洛于恒就负责给他们甩秧苗,洛于心与青云则负责插秧。
    行与行间,三寸。
    列与列间,九寸。
    按着这个矩阵,每穴四五株的秧苗,就这么插种着。
    当然,所谓距离,在插种的时候,也不会那么标准,全凭感觉,没人会拿着尺子去刻意地测量。
    青云动作很快,一手拿着秧苗,弯着腰一手插秧,嗖嗖嗖几下,本来与他一起开始的洛于心不出片刻间就被他甩在了后面。
    当洛于心插得一列的时候,他已经插了两列。
    当洛于心插了两列的时候,他已经插了五列。
    而且,这样的距离,越往后,她落后得越多。
    洛于恒站在旁边,见他们手中秧苗快要完了,就从背篓里抓了一把朝他们甩去。他人儿虽小,气力却还行,能甩出还算可以的一段距离。
    因为任务轻,他也比较闲,就在田边东瞧瞧、西看看,然后看到田里有一种形如蟋蟀的动物,看起来还挺好玩的,就抓了一只出来玩了。
    话说,这东西,像蟋蟀,又不像蟋蟀,与蟋蟀相比,都是六条腿,但是后面两条没蟋蟀的长,而且,整体上看,样貌比蟋蟀更可爱一些。
    这样的玩意,并不止一只,田里还有。
    他一下抓了好几只,就在田边玩起来。
    “阿恒,你在这里做什么?”
    正玩得起劲,身边就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转头一看,就见李小蔼站在自己身后。
    他即刻起身,手上还抓着几只“蟋蟀”,惊讶地看着李小蔼,说:“小蔼,你怎么来啦?”
    李小蔼嘻嘻笑了一下,说:“听说你们在这边插秧,我没事干,就过来瞧瞧。”跟着看向他的手,就见他手上抓着几只蝼蛄。
    见她看着自己的手,洛于恒就将手往前一伸,说:“小蔼,瞧,我抓了什么?”还一脸兴奋。
    “蝼蛄啊!”李小蔼瞧了瞧说,“又叫土狗子,专门啃食秧苗的,最好弄死了!不然,会祸害秧苗的!”
    听了,洛于恒不由“啊”了一声,说:“祸害秧苗?”
    李小蔼点头,说:“这玩意,一般白天不出来的,因为插田,人在田里活动,影响到了它们,这才跑出来的。”
    洛于恒看了看手中抓着的蝼蛄,看上去觉得挺可爱的,不由喃喃:“要弄死啊?”一副于心不忍的模样。
    见了,李小蔼不由笑,说:“不忍心啊?给我,看我一脚踩死它们!”说着,朝他伸手。
    洛于恒犹豫了一下,没把蝼蛄给她,说:“除了踩死,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李小蔼说:“有啊,你若不舍,那就带回去养着,反正,不能放了。”
    “怎么养?”洛于恒眼里光芒闪了闪。
    “我也不知道啊,没养过!”李小蔼摇头,“以前,我抓到,不是踩死了,就是抓回去喂鸡了。这是害虫,专门祸害庄稼的,没人会没事养着它们。”
    见他沉默,还是不舍,便又说:“我跟你说,也别不忍心,这不是什么好东西,别被它们外表迷惑了!”
    “你看,老鼠长得其实也不算差吧?有时候见了,我都觉得有点儿可爱,但是,坏东西就是坏东西,没有人会对它们手下留情!”
    末了,略显有力地说:“我也不会!”
    李小蔼毕竟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女娃,与洛于恒相比,自然不会有那么多莫名其妙的同情心。
    呃,也不能说没同情心,她只是对这种有害的东西不会怀有同情心而已。
    面对这种有害的东西,对她来说,就如面对坏人没啥差别。
    对于坏人,要啥同情心?
    善良,也不是这么用的。
    “阿恒,你不会觉得我……”
    “心狠吧?”
    见他没有吭声,她不由皱了下眉。
    听她这么说,洛于恒赶紧摇头,说:“没、没有!我没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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