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他说的这一番话,李小蔼略略一怔,旋即咯咯地笑起来,脸上是一个甜美的笑容,说:“我有那么厉害吗?”
    洛于恒坚定着语气,说:“当然厉害了!”
    就在这时,洛于心过来叫他们吃饭了。
    今晚吃的,是炒兔肉,还有一份瘦肉青菜汤。
    “我也是第一次做兔子肉,不知道好不好吃,你们尝尝。”坐下之后,洛于心笑着让他们动筷子。
    “兔子肉啊?我好久没吃过啦!”李小蔼看着桌面上正散发着热气与芳香的兔子肉,不由舔了一下嘴唇,“我就几年前吃过,是我爹进山打的一只野兔!现在是什么味道,我都快忘了!”
    洛于心便说:“那你尝尝!”
    李小蔼“嗯”了一声,就动筷子夹了一块兔子肉,轻轻地咬了一口,咀嚼了一下,说:“好吃!”
    洛于恒也跟着尝了一块,也说好吃。
    见他们都说好吃,洛于心这才动筷。
    在做的时候,她自然也是尝过的,觉得还不错。看来,自己的手艺,还是及格的,做出来的东西不至于难吃。
    至于好不好吃,她觉得自己没有发言权,所以,才问他们两个。
    他们两个都说好吃,那就是真的做得不错。
    如果只是自己觉得好吃,那么,呃呃呃……
    这一餐,他们吃得都很知足!
    而且,还有一种暖暖的幸福感!
    在送李小蔼回去的时候,洛于心还塞了一把糖果给她。
    回到家,李小蔼就高高兴兴地把糖果拿出来,分发给家里的人。
    李大婶见了,不由皱眉,说:“你怎么能拿洛姐姐的糖果?真是不懂事!”
    洛于心这会还在,就说:“婶婶,就几颗糖而已,没什么的。”
    李大婶转过头来,说:“这、这怎么好?”
    她还是觉得挺不好意思的。
    总觉得小蔼不懂事。
    洛于心温和着神情,说:“相较于小蔼这几天帮的忙,这些糖果不算什么的。婶婶,别往心里去啊!你们家,最近也是帮了我们家很多忙的。没有你们帮的忙,有些事情,我自己都不知该怎么办呢!”
    对此,李大婶便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了。
    李大叔就问:“洛姑娘,菜地打理得怎样了?”
    洛于心说:“明天还割一天的草,应该就差不多了。”
    李大叔点了下头,说:“行,等你们割完了草,我就去给你们翻地。”
    洛于心说了声谢,就回家了。
    和往常一样,洗完了澡,睡觉前,都要做做账,把今天花的钱算一遍:
    大靖三二一年,二月初五,县城购置物品,镰刀一把二十文,布鞋四双六十文,水靴两双四十文,猪肉、兔肉、萝卜、青菜、花菜等五十六文,面粉两斤四文,糖果一把十文,总共合计一百九十文。
    除去所有开销,包括未支付的六十五文,剩余为:
    四两三百三十四文。
    除掉那五两算是意外开支的治疗费,至今,她真正花掉的,是六百六十六文。这笔钱,其实,也不少了。
    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她觉得,还是得谨慎地花。
    不然,花着花着,哪天就没了。
    考虑到这些,她就意识到赚钱的紧迫性了!
    听说再过几天蚕季就要开始了,她打算找家养蚕的看看,看看他们是怎么养蚕的,然后再决定以后自己要不要也走这条路。
    这个晚上,因为胡思乱想着,便又没有睡好。
    第二天,割了一天的草,在弟弟与李小蔼的帮忙下,总算在天黑前把菜园子的野草割干净了,整个菜园子一下变得开阔起来。
    晚上吃的,是瘦肉炖萝卜!
    洛于心现在也是变着花样做菜,虽然免不了重复,但是,她还是能够保证不天天都吃一样的。
    至少,每几天会变一次菜式。
    这天,李大婶倒没有过来叫李小蔼了。显然,是因为经过了前面两次,让她觉得没这个必要。
    女儿若想回来,会自己回来;若不想回来,叫也没用。而且,有洛于心在,总能把她说服。所以,她也就不过来了,一切让女儿自己做主吧。
    转眼,就到了二月初七。
    洛于心把弟弟留在家,然后去了县城。
    说是拿此前定做的衣服。
    洛于恒已经习惯姐姐去县城不带他了,而且在家有李小蔼跟他玩,所以,也就不怎么在意了。
    花了一个半时辰,洛于心来到了县城。
    她最先去的,还是医馆,看看那个男子怎么样了。
    见洛于心过来了,黄大夫就说:“你来得正好,半个时辰前,他才醒来,现在还是醒着的。”
    “不过,不好的消息就是,他果然记不起以前的事情了!”
    “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总之,脑袋空空的!”
    他也是直白,一见面就把话题说开了,跟着问:“这个事,你打算怎么处理?”目光看着她。
    洛于心沉默了一下,说:“我先去看看。”
    黄大夫就将她领过去了。
    进了病房,就见那人坐在病椅上,仰着头,看着上方,动也不动,一副发呆的模样,跟石雕似的。
    洛于心走了过去,来到男子旁边,将他打量了一下,抿了抿嘴唇,问:“这位公子,你还记得我吗?”
    好一会儿,男子才有反应,转过眼睛看她。
    这么一看,就看了半晌,而且目不转睛的。
    被他这么看着,洛于心都有点不大自在,又问:“公子,你认得我吗?”
    她应该是他昏迷之前见过的最后一个人。
    男子嘴唇动了动,目光落在她的身上,说:“我见过你。”
    声音,很轻,却也很清晰。
    洛于心“咦”了一下,不是说失忆了吗,怎么还记得她?不由惊诧,睁大着一双眼睛,问:“你、你认得我?”
    男子点头,目光依然在她身上,说:“你不就是那日被那三个混混欺负的小丫头吗?”
    洛于心转过眼睛去看一旁的黄大夫。
    黄大夫开口,问男子:“在遇到她之前的事情,你可还记得?”
    男子摇头,说:“忘了。”
    看他样子,身子恢复得挺好的。
    黄大夫便又问:“那你还记得什么?”
    男子说:“我就记得我打了那三个混混,然后就啥也不知道了,醒来后就在这里了。”
    黄大夫盯着他看,问:“你怎么知道那三个是混混?”
    听黄大夫这么问,洛于心也是奇怪。既然是失忆,不该是什么都忘记了吗?怎么还有这种辨别能力?
    就听男子说:“我知道他们三个是混混,就和知道我是男的一样,这有什么稀奇的?”
    说着,还盯着黄大夫。
    听他的这个比喻,洛于心:“……”
    黄大夫没有再继续问,而是把洛于心叫了出来。
    出来后,黄大夫严肃着神情说:“依我看,他应该是在遇到你之前就已经失忆了,所以才记得你。此外,他的失忆,只是把过去的事情忘记而已,很多常识性的东西,他应该还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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