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倩
    红袖此番打扮出来,有些忐忑,低声的道,“公子,奴家这身打扮,可还好?”
    傅容儿轻笑,道,“姑娘此身打扮,当真的曼妙无比,完全把姑娘的美貌展现了出来。”
    “公子夸奖了。”
    “可惜,还少几件首饰。”,顿了顿,傅容儿对一旁的傅一道,“下人可把首饰送来了?”
    傅一想着傅容儿平日里也是一副娇娇俏俏的模样,此身扮起男子来,当她调戏女子的时候,竟比他这真男人还要豪爽的模样,啧啧,人家一出手就送的是价值万金的珍珠首饰,点名就要花魁相陪,可不是比真男人还要豪迈?
    傅一心里的想法,自是不会表露,只道,“属下这就去看看。”
    傅一走出去片刻,捧回来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这样的珍珠首饰礼盒,里面有淡水珍珠耳环,淡水珍珠项链,淡水珍珠珠钗发簪等。
    淡水珍珠是养殖珍珠,价格便宜,在古代,珍珠难得,珍珠可不是普通人戴得起的。
    傅容儿送来这一盒子珍珠首饰,在古代可以说是价值万金,当首饰打开,便是一旁的见多识广的花魁,
    也恍了一下神。
    傅容儿对红袖道,“过来!”
    红袖回神,乖乖走到傅容儿身边。
    “姑娘坐好,我重新为姑娘梳个发。”
    听了这话,便是一旁的花魁和小月,都非常的震惊,传言这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密斯公子,可是海外某国的王子啊,出生也是极高贵的,且密斯公子作为神秘的富贵得流油的神秘富商,身边肯定不缺美女的,倒是没有想到,此时竟为她一个青楼女子梳妆。
    红袖诚惶诚恐,道,“不,不,不可,公子身份高贵,万万不可做这样的事。”
    傅容儿道,“红袖姑娘这般的美貌和才气,为姑娘梳妆也是一件乐事,姑娘且坐好就行了。”
    傅容儿当即把红袖的头发重新梳直,再在头顶挽起来一个发鬓,别的头发则直接垂散在了肩膀。
    这样的发型完全把红袖的五官体现出来,而头上,本来想别一只珍珠发簪的,傅容儿感觉这样一张清水芙蓉一般的,冰肌玉骨一般的容颜,别了任何发饰都多余,便拿起一对水滴珍珠耳环,轻轻给红袖戴上。
    女人是花,需要人怜惜,才能越发的盛开的美丽。
    原本满目哀怨带清愁的红袖,此时看向傅容儿的时候,在傅容儿不知道的时候,一种复杂的情绪一闪而过。
    傅容儿在珍珠盒子里挑挑拣拣,最终,又选了一对珍珠手链给红袖戴上,随后,她把盒子放在一旁,端详红袖的脸,良久,满意的点头,道,“很好,很好,没错,这就是我要的小倩!”
    没错,傅容儿打算排的第一出剧,便是倩女幽魂。
    她的运气不错,这红袖便是除了王祖贤外,她想要的小倩。
    啧啧,那清绝冷艳之中带着的娇媚天真,那一举一动之间,带着的书卷气,还真的是一个极品美女呢。
    听见傅容儿说了一句小倩,一旁的花魁红袖道,“小倩?公子可是把我当做她人的替身?”
    说话之间,眉欲颦未颦,一双眸子欲语还休,又是一番撩人的风情。
    傅容儿还没有见过红袖楼新捧的新人清莲,不过为了物色人才,她送了同样的礼物给清莲,只是她礼物送过去以后,礼物人家收了,人却没有见一面。
    当然,人没有见,但是却传了一张清莲姑娘用的手帕给她,上面写了几个字,说什么清莲虽出生风尘,但卖艺不卖身,她一个闺阁女子家,不便见外人云云,意思就是,要想见她清莲,得砸重金才行,你这点礼物,只能得到一个手帕。
    傅容儿是个男人的话,也许因着男人的劣根性,会被钓上胃口。
    但是她是个女人啊。
    当即的,对清莲这个传言的清倌人便失去了很多的兴趣,又因如今找到了红袖,自是不耐烦去看什么清莲了,当即,便对红袖道,“红袖姑娘,实不相瞒,我打算排演一出剧本,而姑娘,正是我想要的女主角小倩。”
    “这,这,公子来找我,是为了排演话本吗?”,红袖不由惊讶的道。
    傅容儿道,“是的。现在,请容许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密斯容,得陛下赐名富贵,封赏为子爵,虽然我是个外国人,但是姑娘请相信,只要你愿意随我去排演剧本,我一定给姑娘另外一番的天地,毕竟,姑娘这般的美貌才情,实在不应该困在这样一方一角落,而是应该翱翔天地之间,应该受人仰望。”
    这番话说得红袖不由动容。
    毕竟,从来没有一个人告诉她,她不应该过这样的生活,她应该自由自在,翱翔天地,应该被人仰望。
    被人仰望她不敢奢想,但是如果真的可以获得自由,要她付出什么代价,她都是愿意的。
    更何况眼前这个男子,那可是短短数月由一个平民成为一个爵爷,创造巨额财富的密斯公子啊。
    这样的人物说的话,她凭什么不相信呢?
    红袖道,“不知公子所谓的剧本是什么?排演以后
    ,可是要在什么地方…表演?”
    “我打算在京城建立一座天宫娱乐会所,我密斯公子做事,要做,自然要打造最好的娱乐会所,而会所里的娱乐剧院,自然需要最出色的演员,姑娘便是我打造的第一部剧里的女主角。”
    红袖听完这番话,自是知道自己得到了天大的机缘,一个真正能够让自己脱离火坑的机缘。
    什么朱公子王公子,说到底,不过贪图她的颜色罢了,没有一个男人愿意娶一个妓女。
    但是牵扯到利用就不一样,自己有密斯公子用得着的地方,那么,自己就有了价值。
    一个有价值的人,通常不容易被人放弃。
    此时,只听密斯公子道,“红袖姑娘,我诚恳邀请你做我的第一部剧的女主角小倩,你可愿意?你不用担心别的,但凡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红袖心情激动,“我,我愿意,密斯公子,我都愿意。”
    “好。”
    傅容儿一锤定音,决定买下红袖。
    这个时代的官妓,一般是不准许赎身的,如果要赎身,只能一个法子,那就是花费天价的赎身费。
    而这样的价钱,一般人基本都拿不出来。
    便是拿得出来这样价钱的,也不愿意得罪人而买个
    妓女回家。
    傅容儿则不同,作为一个外来户,她根本不用顾忌太多,她如今要做的,除了摆阔,还要闯出一番花名,只有她的名头越花,她才能够越安全。
    所以,当有人花了十万雪花银买走红袖楼花魁红袖的时候,整个上京都震惊了。
    而当知道这个人是新贵密斯公子,也就是皇帝新封的富贵爵爷的时候,不少人议论的同时,又有些松了一口气。
    不论如何,一个贪花好色的新贵,总比一个洁身自好的新贵,来得让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