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巧云眼红这两兄妹会赚钱,拍马屁的春花娘立即接上:“就是、就是,我家当家的昨天还去了山上打柴火呢。”
陈桂花更一言定音:“我看,他们就在撒谎。”
看着这春花娘拍马屁的样子,兰潇潇一脸不屑:她这是因为春花跟去了县太爷家,所以才巴结王巧云吧?
——呵呵……这县太爷家可是那么好进的?
书中没有菊花选丫头的事,所以兰潇潇也不知道春花的下场,不过以县太爷那变态,作者的文中已经隐约提过,那一家人都有虐童僻!
这两妇人你一句、我一句,陆至煊面无表情:“首先,我们要是鬼,就不会有影子,你们可以看看地上!再者,明天我要去与朋友走一趟镖,大约五六天后会回来,所以我没空与你们纠缠。我也不想多说,都是一个村子里的人,多说了也没用。这样吧,我回来后,你们有谁愿意陪我上山的,只管跟我去。”
这话一落,王巧云脸色一变:难不成,他们俩真的是去了阳明山?
“好啊,坤哥儿愿意带着大家发财,到时候我们都一块去!”
春花娘第一个响应:“好好,我叫我家磊子也去,十来天两个孩子买野菜都能赚这么多钱,我们一家全去。”
陆至煊的声音又是那百年不变的僵尸声:“可以,准备好吃食用度,进了山就不随便出来。”
众人离开了,孙青梅忙着数银子,只有兰潇潇知道这些人又碰到了未来首辅大人的底线……唉,世上怎么就有这么我爱作死的人呢?
特别是这王巧云,自从菊花回来一趟之后,她这是以县太爷的丈母娘自居了!
兰潇潇没心情看这群愚蠢的人,她摇摇头进了自己的屋,走了半天她真的累了!
第二天陆至煊天不亮就走了,出门前还进来与她说了声,交代她要注意安全这才离开。
这次几个冷菜方子让酒楼掌柜十分满意,特别是用了兰潇潇的法子烧菜后,虽然成本大了不少,可楼里的生意却是冲冲直上,这一次他又给了两人二十两银子。
二十两银子陆至煊没带,全部藏在了他房间床角边的暗洞里,告诉她如果要用自己去拿。
说实话,兰潇潇真佩服陆至煊的大脑,就那么一个破房间他竟然能找到一个那么隐蔽的地方藏东西,还真绝了!
不拆了这房子,谁也不知道那里有一个暗洞。
陆至煊走了三天,兰潇潇白天干活晚上就跑到他房间睡觉,因为那边孙青梅与陆石柱真心太吵了,她恶心得睡不着。
再者,零食都藏在这屋子里,这三天她一点也没饿着。
本来不想这么快吃掉的,可天气越来越热根本放不久,与其坏了不如吃了。
红薯的苗长得越来越好了,省了兰潇潇打猪草的力气,她知道这红薯的苗到了一定的时候要整掉一些枝叶,以免它抢营养,于是一举两得。
肥是庆奶奶帮着施的,用是的阿生爷家牛栏里的牛屎,虽然臭得不行,可兰潇潇不得不承认,施了农家肥的红薯就像打了生长剂一样一天长几寸。
第五天,陆至煊回来了,扔给孙青梅的是半两银子、悄悄塞给兰潇潇的却是吃与穿。
“哥哥,好漂亮的衣服!”
陆至煊被这笑容给笑花了眼,他伸手摸摸兰潇潇的头,她的头发又软又黑非常可手:“下回带去谷中穿。”
“嗯!到时候把你的新衣也带去。”
没有人不喜欢新衣,兰潇潇一样爱臭美,要是可以的话,她情愿天天住在那山谷不出来。
心情实在好,兰潇潇捻起一块饴糖:“哥哥,张嘴!”
陆至煊脸一臭:“我不吃糖。”
可兰潇潇实在心情太好了,哪里容得他不吃?
眨着大眼、眼中闪着欢喜:“哥哥,多吃甜的,心情就会很好。就吃一个!”
吃甜的会心情好?
还有这事?
陆至煊一张嘴,立即一股甜津津的味道沾满味蕾,嘴倒是甜了,只是想着明天要带着一帮人上山,他的心情就好不起来……
第二天一早,村头还真排了好几家人,而且一个个脸上闪着兴奋。
看到这群人,兰潇潇特么的觉得恶心,只是:“哥哥……”
陆至煊一脸胸有成筑的样子:“别担心,让他们跟着好了。”
明阳山,南山坡的主干脉,从村里顺着溪水往上走半个时辰山边大路,然后大家才开始爬山。
跟来的有王巧云带着陆至浩与水仙、陈桂花男人带着两个儿子,春花娘带着儿子土豆,他们都按要求带了山上要用的东西。
开始大伙心情很好,今日要不是就能赚到钱、要不就能揭穿这两兄妹的谎言,不管哪一个都让人兴奋。
可这兴奋没维持多久,上山不过两刻钟这水仙就哭了:“娘,我脚好疼了!我爬不上去了。”
陈桂花的小儿子张详一听:“爹,我也不去了,太远了!”
土豆虽然十四岁了,可吃苦的精神不足:“娘,深山里真有野菜吗?”
春花娘觉得陆至煊是故意带众人乱走了,于是问:“坤哥儿,你不会故意带我们满山转吧?”
陆至煊看了她一眼:“婶子不会认为,这前山有好东西还等着你来捡吧?往山上走,大约还有半个时辰的路,要不要去随你们!”
春花娘看看王巧云,见她点头,便一咬牙:“先休息会,反正今日也不下山,歇口气喝口水再走。”
春花娘拍王巧云马屁,两人一唱一和极让人恶心。
兰潇潇翻了个白眼懒得理她们,因为她心里有事!
什么事?
前几日在家里做些平常事还没觉察出来,今日一上山她就感觉到了:上山之路并不好走,连个大男人都走得气喘吁吁、双腿沉重,可就她与陆至煊仿佛在散步……
如果仅是陆至煊这样子,兰潇潇一点也不觉得古怪,谁让人家是主角嘛!
书中的陆至煊文武双全,文采超然、武功超群,那是人中龙凤,现在他已经在练习武功了,他不会累一点也不奇怪。
只是她这只小菜鸟,背一满篓子的猪草都吃力,可今日竟然行走高山如履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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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桂花更一言定音:“我看,他们就在撒谎。”
看着这春花娘拍马屁的样子,兰潇潇一脸不屑:她这是因为春花跟去了县太爷家,所以才巴结王巧云吧?
——呵呵……这县太爷家可是那么好进的?
书中没有菊花选丫头的事,所以兰潇潇也不知道春花的下场,不过以县太爷那变态,作者的文中已经隐约提过,那一家人都有虐童僻!
这两妇人你一句、我一句,陆至煊面无表情:“首先,我们要是鬼,就不会有影子,你们可以看看地上!再者,明天我要去与朋友走一趟镖,大约五六天后会回来,所以我没空与你们纠缠。我也不想多说,都是一个村子里的人,多说了也没用。这样吧,我回来后,你们有谁愿意陪我上山的,只管跟我去。”
这话一落,王巧云脸色一变:难不成,他们俩真的是去了阳明山?
“好啊,坤哥儿愿意带着大家发财,到时候我们都一块去!”
春花娘第一个响应:“好好,我叫我家磊子也去,十来天两个孩子买野菜都能赚这么多钱,我们一家全去。”
陆至煊的声音又是那百年不变的僵尸声:“可以,准备好吃食用度,进了山就不随便出来。”
众人离开了,孙青梅忙着数银子,只有兰潇潇知道这些人又碰到了未来首辅大人的底线……唉,世上怎么就有这么我爱作死的人呢?
特别是这王巧云,自从菊花回来一趟之后,她这是以县太爷的丈母娘自居了!
兰潇潇没心情看这群愚蠢的人,她摇摇头进了自己的屋,走了半天她真的累了!
第二天陆至煊天不亮就走了,出门前还进来与她说了声,交代她要注意安全这才离开。
这次几个冷菜方子让酒楼掌柜十分满意,特别是用了兰潇潇的法子烧菜后,虽然成本大了不少,可楼里的生意却是冲冲直上,这一次他又给了两人二十两银子。
二十两银子陆至煊没带,全部藏在了他房间床角边的暗洞里,告诉她如果要用自己去拿。
说实话,兰潇潇真佩服陆至煊的大脑,就那么一个破房间他竟然能找到一个那么隐蔽的地方藏东西,还真绝了!
不拆了这房子,谁也不知道那里有一个暗洞。
陆至煊走了三天,兰潇潇白天干活晚上就跑到他房间睡觉,因为那边孙青梅与陆石柱真心太吵了,她恶心得睡不着。
再者,零食都藏在这屋子里,这三天她一点也没饿着。
本来不想这么快吃掉的,可天气越来越热根本放不久,与其坏了不如吃了。
红薯的苗长得越来越好了,省了兰潇潇打猪草的力气,她知道这红薯的苗到了一定的时候要整掉一些枝叶,以免它抢营养,于是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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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陆至煊回来了,扔给孙青梅的是半两银子、悄悄塞给兰潇潇的却是吃与穿。
“哥哥,好漂亮的衣服!”
陆至煊被这笑容给笑花了眼,他伸手摸摸兰潇潇的头,她的头发又软又黑非常可手:“下回带去谷中穿。”
“嗯!到时候把你的新衣也带去。”
没有人不喜欢新衣,兰潇潇一样爱臭美,要是可以的话,她情愿天天住在那山谷不出来。
心情实在好,兰潇潇捻起一块饴糖:“哥哥,张嘴!”
陆至煊脸一臭:“我不吃糖。”
可兰潇潇实在心情太好了,哪里容得他不吃?
眨着大眼、眼中闪着欢喜:“哥哥,多吃甜的,心情就会很好。就吃一个!”
吃甜的会心情好?
还有这事?
陆至煊一张嘴,立即一股甜津津的味道沾满味蕾,嘴倒是甜了,只是想着明天要带着一帮人上山,他的心情就好不起来……
第二天一早,村头还真排了好几家人,而且一个个脸上闪着兴奋。
看到这群人,兰潇潇特么的觉得恶心,只是:“哥哥……”
陆至煊一脸胸有成筑的样子:“别担心,让他们跟着好了。”
明阳山,南山坡的主干脉,从村里顺着溪水往上走半个时辰山边大路,然后大家才开始爬山。
跟来的有王巧云带着陆至浩与水仙、陈桂花男人带着两个儿子,春花娘带着儿子土豆,他们都按要求带了山上要用的东西。
开始大伙心情很好,今日要不是就能赚到钱、要不就能揭穿这两兄妹的谎言,不管哪一个都让人兴奋。
可这兴奋没维持多久,上山不过两刻钟这水仙就哭了:“娘,我脚好疼了!我爬不上去了。”
陈桂花的小儿子张详一听:“爹,我也不去了,太远了!”
土豆虽然十四岁了,可吃苦的精神不足:“娘,深山里真有野菜吗?”
春花娘觉得陆至煊是故意带众人乱走了,于是问:“坤哥儿,你不会故意带我们满山转吧?”
陆至煊看了她一眼:“婶子不会认为,这前山有好东西还等着你来捡吧?往山上走,大约还有半个时辰的路,要不要去随你们!”
春花娘看看王巧云,见她点头,便一咬牙:“先休息会,反正今日也不下山,歇口气喝口水再走。”
春花娘拍王巧云马屁,两人一唱一和极让人恶心。
兰潇潇翻了个白眼懒得理她们,因为她心里有事!
什么事?
前几日在家里做些平常事还没觉察出来,今日一上山她就感觉到了:上山之路并不好走,连个大男人都走得气喘吁吁、双腿沉重,可就她与陆至煊仿佛在散步……
如果仅是陆至煊这样子,兰潇潇一点也不觉得古怪,谁让人家是主角嘛!
书中的陆至煊文武双全,文采超然、武功超群,那是人中龙凤,现在他已经在练习武功了,他不会累一点也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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