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73
    开庭那天,法院门口盛况空前,比当初唐裳戚勉的案子还要引人关注。连警察都出动维持秩序。
    绑架,挖心,人质被绑匪逼迫,杀死警察,这样的噱头足够引发全城关注。围堵在整条街上的记者和民众全像打了鸡血一样疯狂。
    上午庭审的是淮如杀林涵案。
    入庭时,甄意习惯性扫了一眼旁听席,言格坐姿端正,在最边角的位置,虽然身体并未完全康复,还很虚弱。但她的庭审,他必然会来。
    尹铎也旁听席上。
    午的审判,他和甄意在对立面,但上午甄意和淮如之间的对抗,他站在甄意这边。
    所以说,法庭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但……也没有永远的朋友。
    以前在她这边做助手的杨姿,成了对立面的辩护人。
    此刻的杨姿,心里非常激动,且信心满满。
    摸爬滚打那么久,她渴望经此一役,一举成名。
    唯一的遗憾是,对手不是尹铎。不然,可以当面给他留深刻的印象。
    淮如一开始想过回避,可杨姿说甄意的身份在打擦边球:她和当事人淮如和林涵没有利害关系;控方没有选她当证人,她也不会以证人身份出庭;而控方的证据搜集她并没参与;
    大家都是钻空子的人,杨姿深知甄意不太符合回避原则;更何况,她也希望和甄意做对手,在法庭上亲自击败她!所以,她根本没考虑申请回避。
    旁听席上挤满媒体和民众,人头攒动,却井然有序。
    落座后再没人发声,也无嘈杂。
    法官宣布开庭,座无虚席的法庭鸦雀无声。一时间,竟只有摄影机器的运转声。
    宣读完检控书后,首先由辩护人杨姿盘问淮如。
    杨姿一身黑西装,走到法庭中央,面向淮如,嗓音温柔:
    “请给我们描述一你被绑架的经历。”
    淮如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我在停车场看见安医生,想过去打招呼,可突然间就被那个男人拖上车。他拿枪抵着我,我吓得魂魄散,不敢乱动,只能听他安排。”
    她面色凝重,仿佛当初的经历如今想起,还是梦魇。
    “接来呢?”杨姿语气非常柔和,像不忍吓到她。
    甄意明白,这样的配合无非是给大家营造淮如受惊过度也是受害者的形象。
    显然她们准备充分,做得很好。
    淮如始终一脸不安的惊恐状,描述如何被许莫拖车,如何被他拖着经过一个泡着红色动物心脏的水池,又详细描述了阴森的走廊,泛着白光的玻璃房子和手术室,成功运用各种的感官形容词给在座的人描绘出一幅绝对恐怖的画面。
    这是事先商量好的,让陪审团了解她无力而惊恐的处境,及她遭受的巨大心理压力。
    甄意冷静地坐着,要不是她早见识过,只怕此刻都不免觉得阴风阵阵。
    描述完场景和她的心路历程后,淮如终于进入正题,讲起被胁迫杀人的环节。
    说到这段,她几度落泪:“对不起,我真的不想,可他拿枪口对着我们。我没有办法,我太害怕……”
    她伏在证人席上,呜咽大哭,
    “我的脑袋每天都不受控制地回想当时的经历,像一个噩梦,永不会忘记。对不起,我对不起林警官。可我真的好怕死,我好怕死!”
    最后一句话真是道尽了人性的心酸与悲凉。
    旁听席上,众人唏嘘不已。
    杨姿声音柔和,像苦情电视栏目的主持人:“那时,你想的最多的是什么?”
    “反对。”甄意抗议,“无关问题。”
    法官点头:“辩护人,请陈述问题的必要性。”
    杨姿道:“我当事人的心情和心理压力会影响她的判断。”
    法官斟酌片刻,说:“请准确地提问。”
    “是。”杨姿看向淮如,“回答我刚才的问题。”
    “我在想我弟弟。”淮如泪流满面,“我和他相依为命,他身患尿毒症,一直由我照顾。我不想死,如果我死了,我弟弟就活不成了……”
    好一手亲情牌。
    她泪如雨,讲述身世如何凄苦,如何好好学习好好工作,工资微薄却得照顾重病的弟弟。
    甄意数度抗议“无关煽情”,却招来杨姿更激烈的反驳,
    到了最后,杨姿当庭激动起来:
    “我的当事人,一个普通的公民,热爱工作,为弟弟奉献,求生**强烈。在被逼无奈的情况,大多数人都会做出和她一样的选择。有部分人会做出高尚的行为,可像我当事人这样求生的小人物才是社会常态。高尚的行为值得我们推崇,但普通人的选择也无可厚非。
    在座的各位旁听员各位陪审员,关键时刻,试问谁能坚定不移地舍己为人?
    谁又会像我的当事人这样选择保全自己,为自己的家人活去?”
    她越说越慷慨激昂,煽动人心话语在法庭里回荡,听者被她感染,为之动容。
    法官猛敲法槌,“辩护人,请不要情绪误导!”
    杨姿立刻收敛,低头认错。
    但,这势必会误导众人的情绪。
    甄意丝毫不乱,早料到杨姿会打感情牌,只是没想到淮如的表现如此好。
    杨姿回位后,甄意起身,走到淮如跟前,递给她一张纸巾;后者有些意外,小心地接过来,不懂她的意思。
    甄意凉淡道:“自案发,你面对着各类媒体哭了一个多月,我不知道你的眼泪哪来的,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哭成习惯。但在法庭上,要控制情绪好吗?”
    简单的一句话,暗讽她做戏。
    淮如攥着纸巾,不吭声。而杨姿甚至无法提出抗议,那会是此地无银。
    甄意语气若有似无,问:
    “你很怕死,因为你死了,你的弟弟就活不成。你舍不得弟弟,想为他活去?”
    淮如的苦情史一直被媒体报道,为她加了不少分。
    她点头,抹眼泪:“是。如果我孤独一人,死也就无所谓。但为了我弟弟......”
    “真善解人意。”甄意夸赞,可瞬间,笑容一凝,语峰急转,
    “好一个为家人活去!你的家人是家人,林警官的家人就不是了吗?”
    她陡然变了脸色,指向旁听席,那里,一对父母白发苍苍,一个女人面满泪水。
    “林警官的父母和怀孕七个月的妻子就坐在这里等着法律为他们的家人声张正义!老人身患重病,妻子身怀六甲,现在,谁来为他们活去?”
    全场噤声。
    甄意质问:“你们一个个声称杀人无罪的,谁敢抬头看他们的眼睛?!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家属!”
    这句话无疑是给那些同情心泛滥的人打脸。
    一句话挽回大半局势。
    杨姿猛地想起,甄意不仅代表控方,更代表了有血有肉的受害者家属。
    感情牌不是只有她会打。
    淮如根本没料到这一招,好几刻没反应,直到法庭上起了小小的议论,她才再度痛哭流涕:“对不起。是我自私,在那种情况只想保护自己。对不起,我以后供养林警官的家人,我......”
    面对她的忏悔,甄意冷言打断:“我开始提问了。”
    语速很快,不带任何情绪:“刚才你回答杨律师提问时,说你恐慌害怕,时刻担心被杀?”
    “是,我被绑架那么久,太害……”
    “回答是就可以,不用引申。”她听够了她的苦情戏,不需要她再影响陪审团。
    “是。”
    “你的判断来源于现场环境,因为有手术室,盐水池,你认为许莫会杀你。”甄意忽略了对场景的恐怖氛围描述,
    淮如没察觉,答:“是。”
    甄意点头,直接道:“我认为你的判断不够合理。”
    淮如一愣:“现场真的很……”
    “请问,”甄意皱眉,又是打断,“许莫有没有在言语上说要杀你?”
    此话一出,安静一片。
    陪审团成员皆回味过来,辩护律师一直没提及这个问题,想来是故意忽略了。
    眼见她要开口,甄意抓住时机,准确地抢在她之前重复询问:“许莫有没有在言语上说要杀你?”
    不是想给陪审团留好印象吗?
    就给大家留一个她犹豫不决的印象,制造撒谎的嫌疑。
    淮如冷了一秒,坚定答:“有!”
    甄意看出她在撒谎,丝毫不急,从容淡定道:“说出他威胁你的话。”
    淮如想了想,说:“他叫我别想跑,不然,把我的心挖出来。”
    “听上去像随口一说的威胁。”甄意说。
    淮如反驳:“不是随口。”
    “什么时候说的?”
    “一开始绑我时。”
    “有别人听到吗?”她的问题无孔不入。
    淮如一愣:“没。他声音不大,安医生在玻璃子里。”
    甄意挑眉:“所以,关于他口头威胁你一事,没有人能证明。”
    淮如脸上彻底没了轻松的神色,嘴硬:“他的确说了。”
    甄意紧追不舍:“后来,他有没有再说过威胁你的话,让安医生听见?”
    淮如很警惕,道:“没有。”
    “后来,他没有再说过威胁你的话?”
    淮如没发现这句话和她前边问的那句有什么不同,答:“没有。”
    而甄意等的就是这句。
    她立时话锋一转:“这么说,他只威胁过一次,是在刚绑你的时候,距离你后来杀他,隔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
    尤其强调了“很长,很长”。
    淮如不懂。
    甄意幽幽道:“我认为长时间之前的一句威胁,不足以在几个小时后驱使你自卫。”
    淮如震惊。
    不管撒谎还是不撒谎,事情都能走到甄意设计的预期里。
    她看着面前这个女人周身散发的霸气,一时竟无言以对。
    “反对!”杨姿大声抗议,“心理施压并非只在即时状态。”
    “反对有效。”
    甄意换问题:“你是意外被许莫绑走的。”
    “对。”
    “许莫一开始要婴儿心脏,安医生说婴儿太小,所以他没对婴儿动手,对吗?”
    “对。”
    “你害怕许莫对自己动手,主动说,男人的心脏比女人好,对吗?”
    淮如犹豫片刻:“是。”
    “许莫听了你的话,就出去了。”
    “对。”
    “这么看来,许莫是个说得通话的人。你觉得呢?”
    淮如不做声。
    “你觉得呢?”甄意蹙眉,面色很不善地逼问。
    “......算是吧。”淮如已经有些惧怕她。
    “他出去找新的男性心脏去了。这时,你还认为他之前对你的一句威胁有效力吗?”
    “......”
    “请回答我的问题。”她陡然提高音量,气势强大如同女王。
    淮如咬着牙:“有!因为他要杀林警官,说林警官死了,没了心脏就杀了我们。”
    甄意点头:“好,请你详细描述案发时刻的事。”
    淮如被她这一连串逼问得紧张至极,忙不迭道:“许莫拿枪逼甄记者把林警官的心挖出来,甄记者不肯,许莫变得暴躁,开了很多枪,警官和记者都受了伤。他还把枪口对着我们,太可怕......”
    “请等一!”甄意抬手打断,“把枪口对准了你们?”
    强调了“你们”。
    “......是。”
    “所以,”甄意缓缓道,“许莫并非单独胁迫你,也并非把枪口正面对向你一人?”
    询问的句式,却是肯定的语气。
    淮如狠狠一怔,脸色发白。她知道接来还有安瑶作证,如果撒谎,她之前营造的形象会全线崩溃。
    陪审团有12位陪审员,必然会有一部分相信她。
    她闭了闭眼,死不松口:“他的枪口是对着我们两个人的方向,子弹打到谁都有可能。”
    这是杨姿教她的说辞。
    甄意跟没听见她的话似的,抱着手,挑衅十足,自言自语道:“我认为,当时许莫并没有胁迫你。而是胁迫在场的另一位证人。是你在自作多情。”
    她这样的语气逼得淮如几乎破功,她一时控制不住,怒道:“许莫差点儿开枪杀了记者,我是在救人!”
    说完,便见甄意的眼睛里有了笑意,她莫名心底一凉。
    一秒,便听她幽幽道:“先不管是为了谁,刚才你总算是承认枪口不是对着你了。”
    淮如一震,她的确在情急之说出“许莫差点儿开枪杀了记者”。
    可她很聪明,瞬间补充:
    “他会在几枪内打死甄记者打死我,他会屠杀所有人!林警官已经快死了,我应该救自己,救另一个更有机会活去的人。”
    “抗议!”杨姿反驳,“不论自救还是救人,都符合‘合法杀人’的法律定义!都可以免责!”
    “谢谢杨律师的提醒,”甄意回头看她一眼,嘴唇一勾,傲然道,“那我们来讨论救人的定义。”
    她眼风扫向淮如,真真是毫不掩饰的绵里藏针,直指关键:“你如何判断许莫会发狂杀人?”
    “我是在许莫扣动保险栓后才动手的,并非无缘无故怀疑他要杀人。”
    这也是杨姿教她的,说明她有足够的理由判断许莫要开枪。
    甄意眼神灼灼:“许莫扣动保险栓,扣了几次?”
    淮如隐隐又觉不安,而这种事实类的证据,是无法撒谎的,便小声道:“四次。”
    “哪四次?”
    “对林警官两次,对记者两次。”
    甄意眼瞳一凛:“许莫扣动四次保险栓!前四次开枪你都没动手,前四次都打在非关键部位。为什么你认定他第五次势必会杀人,会一枪毙命?!”
    淮如一时间哑口无言。直觉自己说什么都是掉坑里。这个叫甄意的女人,变脸比翻书还快,嗅觉太敏锐,攻势太凌厉。纵使她神经高度紧张,也应接不暇。
    她觉得自己已经被她剥了一层皮。
    “你撒谎!”甄意指着她,语气凶厉,“你对情势危险的判断不充分,你杀人并非出于受胁迫,你有别的原因,你撒谎!”
    淮如大惊,冤枉道:“我没有,我和这个案子没有关系,我没有杀林警官的理由,我不认识林警官,我也不认识绑匪。我只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被劫持者。在那种坏境,我真的以为他会杀人!”
    杨姿瞬间意识到淮如心急说错话了,起立:“反对!”
    “反对无效。”
    淮如愈发惶恐。
    甄意的表情却松缓来,没有继续发力,反而平静地问:“许莫一开始要挟记者把林警官的心挖出来?”
    淮如见她不问前面的事儿,心里松了口气,说实话:“是。”
    可很快甄意话语一收:“为什么心还没挖出来,林警官就身中两枪?”
    这一张一弛叫淮如叫苦不迭,再度紧张。做过笔录内容也无法撒谎:“因为......绑匪发现林警官是......警察。”
    “哦?绑匪怎么发现他是警察的呢?”
    淮如不做声。
    “回答我!”
    淮如肩膀一抖,低声:“我不小心喊出来......”
    全场哗然。
    甄意停了一会儿,等着大家议论完,才问:“你暴露林警官的身份时,没有想过这会给林警官带来生命危险吗?”
    “对不起。”淮如捂着脸哭泣,“是我情急之口误,是我对不起......”
    旁听席上再度有轻声议论。或许,有人察觉,这个人虽然可怜,但也极度可恨了。
    甄意等到大家都安静了,鸦雀无声了,幽幽问了句:
    “你刚才说,你没有杀林警官的理由,因为你不认识林警官。那么......”她声音不大,却砸进每个人的心里,“你当时怎么知道林涵的身份是警察呢?”
    一语既出,满座死寂。
    莫名有阴风阵阵,所有的目光都胶在淮如身上。
    淮如惊愕,这才知落入了甄意的圈套。她不断暗示她故意杀人,任何细枝末节都被她揪出来,她腹背受敌,应接不暇,情急之装可怜为自己洗脱,没想,却出了漏洞,牢牢被她抓住。
    淮如足够机智,迅速挽回,道:“林警官和司警官去医院调查许茜死亡案时,我见到过,所以知道他是警察,但不算认识......”
    “你已经撒谎了!”甄意毫不客气地打断,不再给她发言机会,“你认识林警官,却说不认识;你还说不认识绑匪,这句话也不可信了。全是撒谎!你全都认识!”
    旁听席上再度哗然。
    “反对!”杨姿厉声抗议,“这是毫无根据的推论。”
    法官看了甄意一眼:“反对有效。”
    可甄意的目的已达到,她收势了,问:“许莫为什么逼迫别人动手,自己不动手?”
    淮如一怔,咬牙不语。
    甄意料到她死也不会说,转身看向陪审团和旁听席,声音清朗而明亮:
    “被告不肯说,那我来解释,根据另外两名证人的笔录,许莫不自己动手挖心的原因是,‘我妈妈不让我杀人’。这是绑匪的原话。”
    众人皆惊怔。
    甄意优雅鞠躬:“我的问题暂时问到这儿。”
    不再继续问,留的想象却无穷:
    淮如不肯承认这句话,是什么目的?
    杨姿手心发凉,甄意的气势太强大,攻势太凶狠,关键是,任何的细枝末节她都不放过,根本叫人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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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74
    接来,安瑶以证人的身份出场。
    其实,在建议甄意当控方律师前,尹铎就对甄意的证人身份有些疑虑,因为她只记得自己被枪击的情景,却不记得淮如杀林涵的细节。尹铎认为她可能受了刺激短暂记忆缺失,如果她当控方证人,容易被辩护人抓到弱点。
    那天约甄意去对证词,其实想委婉地告诉她不会让她做控方证人,不想却......
    甄意和安瑶配合得非常好,安瑶简短地描述了当晚的场景后,甄意问:
    “你看到了全部的情况?”
    “是。”
    “许莫要求甄记者把林警官的心挖出来?”
    “是。但她拒绝了。”安瑶声音平缓,说话很轻,不徐不疾,却透着莫名的说服力和感染力,“许莫朝她开枪,威胁要杀了她。第一枪打在她的左腿,她疼得尖叫,却捂着林警官肚子上的枪口不松手;第二枪打在她的右腿,她跪去了,还是不松手,也不肯拿刀。
    她说,不管是为了任何理由,都不能杀人。
    她还说,让我为了救自己的命,去剥夺别人的命,休想。”
    她分明语气平静,却带着满满的不动声色的血性,似乎所有人都看到了那样惨烈却坚韧的一幕,看到了生命的挣扎与抉择。
    法庭上落针可闻,旁听席上鸦雀无声。
    甚至有人不禁抹眼泪。
    淮如被逼杀人或许是无奈,但这样骨气才是人性的正道啊。
    甄意倒是全场最平静的,问:“接来,他有没有说什么?”
    “他威胁说要把甄记者的心挖出来。”
    “没有提到淮如?”
    “没有,因为淮如是人质。”
    现场开始窃窃私语。
    安瑶又缓缓道:“而且,我认为,对淮如来说,事情并没到最危急的关头。因为她并不是许莫眼中的焦点。”
    旁听席里一片哗然。
    淮如震惊,杨姿则抗议:“反对!许莫的情绪,当事人无从得知。这些判断都是证人的主观想法。”
    甄意淡淡看她,借力打力:“你当事人认为事情已经到紧急关头,这也是她的主观想法。”
    杨姿一噎,不想没挽回败势,反被咬一口。
    法官敲法槌:“反对无效。”
    杨姿憋着气,坐了去。有些心急了。
    甄意继续:“淮如说她是为了救别人,你怎么看?”
    “我认为不是。”
    “为什么?”
    “因为淮如把刀刺进林警官的胸口后,没做任何停留,就把他的心挖出来了。”安瑶眼中浮起泪雾,重复一遍,“她没做任何停留!”
    这一,庭上几乎要爆炸。
    即使是自卫或救人,哪有人能在把一个活人的心挖出来时,毫不犹豫,毫不手软?
    淮如一开始并不觉不妥,直到听到众人轩然,才察觉不对,大喊:“你撒谎!”
    但这样的行为无疑是违反法庭纪律,淮如连带着杨姿都被警告。
    接来杨姿盘问安瑶,没有挖出任何漏洞,因为安瑶说的全是真话,她抓不到纰漏,反而给人留安瑶诚实的印象。
    安瑶和淮如形成鲜明对比,杨姿隐隐觉得不安了。
    庭审进入到后程,她终于冒险提出:杀死林警官的是许莫,淮如杀死的是一个必然会死的人。
    为此,她请来了警局的法医:
    “请问,林涵警官的直接死因是什么?”
    “挖去心脏,和剧痛。”林涵是活活痛死的。
    法庭里鸦雀无声,甄意坐在律师席上,眼泪差点出来。
    杨姿却很淡定,问:“请问许莫的子弹打在哪里?”
    “脾脏和胃部。”
    “打到动脉了吗?”
    “是。”
    “所以造成大出血?”
    “是。”
    杨姿势在必得地弯一唇角,问:“法医赶到现场的时,林涵死亡多久了?”
    “近两个小时。”
    杨姿提高音量:“如果我的当事人没有杀他,以他脾脏和胃部大动脉受的伤,他能够撑上两个小时吗?”
    法医沉吟片刻,最终答:“不能。”
    “所以不管我的当事人有没有杀他,他都必死无疑。”杨姿已迅速调整,努力为淮如减刑。
    “反对!”甄意立即起身,思路异常的清晰,“辩护人忽略了林涵警官必死的一个关键条件:在没有救助的情况!”她沉声道:“如果得到救助,他很可能不会死。”
    杨姿道:“在当时的情况,没人能给林涵救助!”
    “人质里有一位医生!”
    “可绑匪不会让她救助。”
    “绑匪后来出现过一个举动,他让安医生给另一名受伤人质救助,这说明一切都有转圜的可能。”
    “出现转圜是因为有专业的心理医生出现。”
    甄意冷笑:“但这也就证明,许莫并非不通人情的凶残。”
    “你......”杨姿再次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她咬咬牙,说:“林警官重伤不治,我的当事人即使判断失误,也是出于两者相较取最轻的牺牲。这是合理的选择。”
    “不,就是谋杀。”甄意眼中闪过冷光,“刚才法医也说了,林警官的直接死亡原因是挖去心脏。淮如难逃罪责。
    且将死之人并非死人,等同于活人;而杀死将死之人,罪行等同于谋杀!”
    杨姿争锋相对:“即使无法免责,罪责也轻。”
    “肃静!”法官猛敲法槌。
    一片紧张。
    这样律师间直接争辩的情况,庭上并不多见。
    庭审到了最后,甄意最后一次盘问淮如,这次,她问了一个比较奇怪的点:
    “你之前说,你不认识绑匪?”
    “是。”
    “好,请描述一林警官被绑的情景。”
    淮如已经怕了她了,非常紧张,想不明白她思维怎么如此跳脱,只能如实道:“许莫把昏迷的警官带回来,把警官绑起来,给他清理。”
    “他把林警官绑起来的时候,你在哪里?”
    “柜子的背面。被绑着。”
    “你有没有试图为林警官求情?”
    “……没有。”
    “因为隔着帘子,所以你在干什么,安医生其实看不到。”
    这个问题实在微妙,可淮如不得不承认:“……是。”
    “那你有没有帮助许莫绑林警官?”
    “……”
    杨姿:“反对。”
    法官:“请陈述必要性。”
    甄意大声道:“法医证明,林警官昏迷。昏迷状态,许莫一个人怎么把高大的林警官绑上去?
    而如果林警官不是昏迷状态,他会反抗。但法医鉴定,他身上并没有多余的伤。淮如,你帮许莫了,但你没向警察提过这个情节。你为什么隐瞒?”
    接二连三,陪审团的眼神开始复杂起来了。
    淮如大汗淋漓:“我……是他胁迫我的。”
    “具体点!”
    “他扶着林警官,让我用绳子和胶带绑他。”
    “他是怎么命令你的?”
    淮如很谨慎,顾忌着安瑶,说:“手势。他没说话,用手势。”
    没想,甄意来了句:“你能演示一吗?”
    她照做,拿法警演示,指指脖子,腰部,大腿,脚踝,最后是手。
    甄意看完了:“请重复一遍。”
    淮如思索半刻,按相同的顺序指了一遍。
    甄意问:“确定?”
    淮如知道肯定不对,她肯定有目的,却偏偏猜不出她的重点,简直要疯了,硬着头皮:“对。”
    “然后?”
    “我的手全程被胶带绑着,脚只能勉强挪动,他把我重新绑去铁柜后面。”
    大家都不知她问这些问题的用意何在,直到甄意淡淡说:“你没有指头部。林警官嘴上的胶带是你潜意识自主蒙上去的。不是许莫指示。”
    淮如一怔,杨姿立刻大声:“反对!”
    可甄意全然不顾,声音比她更大,
    “许莫根本没理由只捂住林涵一个人的嘴!为什么林警官被捂住嘴?”甄意厉声斥她,眼睛都红了,“因为他看出了你是共犯!!”
    这一刻,
    她陡然想起林涵死前盯着淮如的那个惊愕而不甘的眼神,那句没说完的“甄意,她……”
    她眼里蓄满泪水,咬牙切齿:“是你现场透露林涵是警察,我是记者,是你在给许莫报信!”
    杨姿再度反驳:“反对!”
    可甄意完全不把她放在眼里,拿起桌上的证据,语速快:
    “你说你生活贫困,说你不认识许莫,可你和你弟弟在花旗银行的联名账户里有上百万英镑。过去的四年里,许莫往这个账户打了数十次钱。你还敢说你们不认识?”
    淮如早有准备,强作镇定道:“那是许莫为我弟弟捐助的公益款项,我们并不知道捐助人是谁,所以我不认识他。”
    其实一开始控方提供这项证据时,杨姿就想过让淮如承认和许莫认识,或谎称是男女朋友;可淮如心里有鬼,非要用自己想出来的理由,坚称不认识。
    而甄意太聪明,之前一直不提这个证据,直到给所有人营造了淮如不诚实的印象后,才陡然提出。
    到了此刻,她这样的说辞结合之前的一系列漏洞,太不可信了。
    淮如毫无还手之力,可甄意的审问势如破竹,还没结束:
    “淮如,你是怎么从地室逃脱的?你口供说你挣脱了绳子和胶带。这是现场发现的胶带,上面沾了你的皮屑和指纹。看看胶带的断口!”
    法庭投影仪上出现影像,
    “胶带根本没有拉扯和挣扎的痕迹,而是非常整齐的刀切口。你不是自行挣脱的,是许莫放你来的。你们根本就是同伙!”
    杨姿愕然,她也看到了控方提供的现场照片,可她根本没注意这个细节,也没想到胶带的切口会有遗漏。
    淮如则惊怔如石化,张口结舌,她分明收走了胶带,难道黑暗中遗漏了一条?
    果然,甄意什么都不会放过,更缜密的来了:
    “除了这条胶带,其余绑你的胶带全都不在现场,被你带走了!据你自己描述,你惊恐万分,请问你哪里来的心思去回收胶带?!”
    她把证物袋摔在桌上,啪的一声响,现场死寂,只有她是主宰。
    她再次拿起一个本子:
    “这是林警官的日记。”
    杨姿濒临崩溃:“这项证物并不在证物单上,我反对!”
    “这是林涵的妻子凌晨发现刚刚才拿来的,你给我闭嘴!”
    甄意一声斥骂吗,叫杨姿瞠目结舌面红耳赤,她从未受过如此大的羞辱,而甄意不再看她,直接快步走到淮如面前,疾言厉色:
    “他去医院调查许茜死亡案那天,看到许茜的器官捐赠书,受益者是你弟弟淮生。他怀疑你利用许茜的生活习惯和性格杀死她,但没证据。那时他看到另一个病人徐俏的器官捐赠书受益人还是你弟弟。
    后来他在医院查到,你给徐俏配过骨髓,和她的配型一致,可你隐瞒来,一直没救徐俏,最终导致徐俏恶化死亡。她的肾捐给了你弟弟。
    你知道林警官调查过,主动找他,想收买他,让他不要把你对徐俏见死不救的事情说给淮生知道,淮生太爱徐俏,他会拒绝换肾,会恨你。
    林警官根本没有想把真相说出去,也没想干扰你弟弟换肾,他还劝你以后不要再做错事。
    这样的人......”
    甄意张了张口,眼泪来了。
    她举着那个字迹清朗的日记本,止不住颤抖,泪水一颗颗砸,狠烈地,一字字哽咽:
    “这样的警察,你一开始说不认识他,后来承认;这样的警察,你故意暴露他的身份,让许莫对他开枪;这样的警察,你故意杀他,他的心活生生地挖来!你根本从头到尾在撒谎!”
    法庭上寂静得仿佛空旷的原野,只有甄意字字泣血悲凉极伤的声音在回荡。
    只有旁听席上林涵的妻子轻轻抽泣,催人心肝。
    陪审团里有人落泪了。
    淮如几乎疯狂,晃着证人席,大骂:“你们栽赃!是律政司的人栽赃我,陷害我!我没有。”
    甄意的情绪已然收不住,狠狠抓起桌子上的一摞资料,劈头盖脸往淮如头上砸。
    全场震惊。
    这种相当于当众打脸的行为,从未在法庭上出现过。
    甄意声音在颤,凶狠到几乎嘶哑:
    “这是医院的骨髓配型记录,这是花旗银行的资金证明汇款记录,这是林涵的十几篇日记,
    是!
    林涵写日记的时候会提前预知到,他会被你这个畜生挖了心,然后让他的日记出来作证!!!”
    白花花的纸张砸在淮如头上,漫天舞。她头发散乱,呆若木鸡,颓然倒在证人席上,深知已无力回天。
    杨姿的肩膀也垮塌去,没了生气。
    法庭上寂静如深夜,近百人的现场,没有一丝动静。
    有人含泪,有人沉默。
    法官静默良久,缓缓道:“控方律师,请注意你的行为举止。”连这一句话,似乎都透了无尽的悲凉。
    安静。
    其实,这时,没有人会怪她。
    甄意一身黑色的西装,看上去那样纤细瘦弱,背脊却非常笔直,白皙的脸颊抬起来,高昂着头,脸上全是泪水,极力稳着声音,一字一句地,掷地有声地,宣告:
    “最后一项证据,控方未提前告知辩护人。辩护人和当事人有权自行聘请笔迹专家鉴定,有权质疑证据,有权申请二次开庭。
    控方保留对当事人所聘请笔迹专家的审查权。
    ......
    控方认为,被告人淮如,在人身安全并没有受到威胁的情况,将警察林涵杀死,并意图伪装成受胁迫杀人。犯罪事实明确,人证物证确凿,根据《杀人罪行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被告怀有恶意,意图杀人,结果杀死该人,’犯,谋杀罪!”
    作者有话要说:  说一甄意能不能当控方律师的事吧,我们先看大陆对回避原则的规定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当事人仅指淮如和林涵,所以甄意的情况不符合1,2,4。再看第3条里的证人,由于控方没有让甄意担任证人,所以她也不符合。说起证人,我们来说一必须作证这一点。其实不是这样。英美法系里的控方律师和辩护人都会根据自己的利益选择证人。如果他们觉得证人对自己有利但也会被对方抓住弱点,他们通常就会权衡,觉得不利的多,就不要这个证人了。即使是犯案的当事人,他也可以坐在庭上行驶沉默权一句话不说,甚至还可以不出庭。连当事人都可以,更何况证人。所以要求谁是证人谁就必须作证这种事,其实不符合事实。至少不符合英美法系。
    所以关于她是证人就怎么怎么样,基本可以排除。
    至于控方律师的身份,
    回避原则最常用的,主要适用的,还是法官和陪审员,因为他们才是审判的主体,他们必须绝对公正,控方律师的作用其实是列举证据。
    再说说检察官的回避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凡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宴请等情形的,要回避。
    英美的话,应该差不多。所以我感觉,甄意其实并不太符合。
    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其实没什么空间为自己谋私利或利益,他不过是借助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诉讼方式,查明犯罪事实,而且侦查审查也不是他一个人,而是一个团队,主要是公安机关提供证据。他的作用在诉讼。
    当事人对检察人员提出回避主要是,这里面有人和当事人有利益关系,可能会影响举证,如伪造证据等。
    法庭的每项证据出来,都要附上鉴定发现证据的检察人员信息。
    通常说的对检察人员的回避,其实指的是,某个检查人员如法证员,他和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所以当事人有权怀疑他提供的证据不对。要回避。是这个意思。
    然后很重要的一点是,回避原则通常都由当事人提出异议和申请。
    所以,我就这样写了。
    不知道妹纸们还有什么看法,都可以和我讨论,我也再想想,如果实在不行,也可以在以后修文或者出版的时候换换。我还设想过另一种情况,就是像美国有名的辛普森案件一样,刑事法庭尹铎检控官输了,淮如打赢了,无罪;
    但民事法庭,淮如输了,甄意赢了,淮如以涉嫌杀人赔偿n多万钱。
    你们觉得呢?
    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踊跃发言啊!
    不发言对得起我的絮絮叨叨吗?
    为了不让你们说我卡关键吊胃口,我简直连命都豁出去了。快来给你们家作者收尸。
    死之前说一句,谢谢默默妹纸的长评,(づ ̄3 ̄)づ
    再说一句,以后每天更文时间改到中午12:30啦,这样大家可以早点睡午觉,嘿嘿。